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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在文檔中 --以台東縣利嘉社區 (頁 14-0)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位於台東市東南方利嘉山腰的利嘉社區,為傳統卑南族群部落,隨著近年來 的經濟開發,利嘉社區的觀光產業發展,也出現重大的變革,由早期的原住民生 活方式的農耕漁獵,轉變為種植經濟作物(釋迦)、經商(餐廳、茶坊、民宿)

等,而利嘉的自然景觀、登山步道、文化活動及民宿業者等等,每年都吸引為數 眾多的外來遊客進入利嘉社區觀光消費,不但為傳統社區帶來了生活型態上的改 變,更對傳統文化帶來衝擊。

壹、研究目的

利嘉社區面對如此巨變的衝擊有何因應措施?未來發展的可行性如何?這些 都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故本研究目的為:

一、探討台東縣利嘉社區地方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現況。

二、探討利嘉社區推動地方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的條件。

三、歸納發展利嘉社區地方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的策略。

貳、待答問題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提出下列待答問題:

一、台東縣利嘉社區地方文化觀光產業之發展現況為何?

二、利嘉社區推動地方文化觀光產業之條件為何?

三、利嘉社區地方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的策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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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詞釋義

本研究針對研究主題,有幾個名詞是需先瞭解的,說明如下:

壹、地方文化觀光產業

文化隨著族群時間變遷與地域特色,會各自形成其地方獨特性的文化,亦即「地 方文化」的被賦予形成。所以可以界定「地方文化」的意涵為---地方文化的形成,

係由於在當地文化的同質性以及區域文化的異質性,所形成的地區獨特性,並且具 備與時俱進的良好傳統以及經驗傳承。(郭百修,2000)

觀光產業的定義,依民國 92 年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界定如下:觀光 產業指有關觀光資源的開發、建設與維護、觀光設施之興建、改善,為觀光旅客旅 遊、食宿提供服務與便利,及提供舉辦各類型國際會議、展覽相關之旅遊服務產業。

本研究中所指的地方文化觀光產業是指藉由觀光,遊客遊憩行為所消費的各項 服務而使該產業獲取利潤者,如在利嘉社區附近的餐飲、食品、住宿、手工藝店等 與觀光結合的各項文化經濟產業。

貳、台東縣利嘉社區

利嘉社區屬於台東縣卑南鄉,位於台東市西南方山麓。面積約 42.7760 平方公 里。背倚中央山脈的利嘉山,遠眺太平洋、綠島。利嘉溪及新園溪皆發源於利嘉村 境內的中央山脈。台九乙線和東 52 線公路是利嘉村對外的主要通路,村境東臨太 平村,西接延平鄉,北為泰安村,南鄰東興村。

利嘉社區是卑南族(pinuyumayan)傳統八社中呂家社(likavung)的世居地。

Likavung 利卡夢是利嘉社區的古地名,在卑南族語中的意思是「土地很肥沃,種的 地瓜會長得很大」。在日據時期曾是軍政教中心,而逐漸有漢人遷入定居。目前,

居民以原住民為主,約佔總人口的四分之三,其行政區域為 1 村 17 鄰。本研究中 的利嘉社區,是以台東縣卑南鄉利嘉村的行政區域為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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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針對研究之範圍對象與限制分述如下: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區域

本研究以台東縣卑南鄉利嘉村之行政區為研究區域範圍,利嘉村下設有 17 鄰,依民國 100 年 6 月份的統計有 458 戶,居住人口男性 671 人,女性 590 人,

共 1261 人。以行政區為研究區域範圍除了易於取得官方資料外,此空間規劃延續 了清代及日治時期的行政規劃,奠定今日臺灣社會發展過程中以「行政區」作為「地 域認同」的範圍,因此,行政區也具有歷史背景與地方文化產業連結的意義。

二、研究對象

研究初期透過文獻探討,對利嘉地區進行初步的瞭解,本研究訪談對象針對當 地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的相關核心人物進行深度訪談,包含社區產業經營者、社區發 展協會成員及社區居民。

貳、研究限制

地方文化產業牽涉之範圍包括生產者、當地居民與觀光客之間的互動,本文研 究重點側重於從社區營造的角度切入,描述與記錄目前利嘉社區居民、社區發展協 會成員及社區產業經營者對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構思及現況,較易掌握切入之觀察 點及對象,以明未來利嘉地區發展地方文化產業可能之走向。但無法深入對觀光客 與地方之互動關係著墨,此些須留待後續研究以補足。

此外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及深度訪談等方法,文獻分析主要用在蒐集資料,探 討相關理論基礎;訪談則在於深入瞭解調查結果所未能深入瞭解的現象。而地方文 化觀光產業發展之歷史脈絡及樣貌,因各地域不同之社會文化背景及環境條件而有 別,研究結果不適合推論其他地方,但可提供作為其他地區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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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東縣利嘉社區地方文化觀光產業發展的現況,並利用 SWOT 分析利嘉社區未來發展觀光產業之方向與做法,茲就地方文化觀光產業之相關理 論、理念、政策、歷史文獻與利嘉社區發展現況,分述如下。

第一節 方文化觀光產業與發展理論

壹、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發展肇始於民國 78 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有感於傳統產業之日漸沒 落,特深入地方,輔導發展具有特色的地區傳統行業,具有歷史性、獨特性且對地 方經濟有關鍵的十多項行業,如鹿港的「宗教文物雕刻」。此時期產業發展的經濟 價值大於文化價值(廖淑容、古宜靈、周志龍,2000)。民國 83 年行政院文建會 確立「建立社區共同體意識」,大力推展「由下而上」、「居民參與」、「社區自主」

及「永續經營」觀念的社區總體營造工作,建立社區文化特色;更進一步推動地方 文化產業振興計畫,輔導地方政府整合文化產業資源,朝「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 化」的方向,以帶動地方文化蓬勃發展,提升經濟效益及居民生活品質。

一、文化產業定義

陳其南(1998)認為文化產業完全是依賴於創意、個別性,也就是產品的個性、

地方的傳統性、地方的特殊性、甚至是工匠或藝術 家的獨特性,強調的是產品的 生活性和精神價值內涵。鄧豐懿(2000)更詳加解釋,文化產業的基本特性包含幾 個特色:(1)在地性(2)獨特性 (3)少量的 (4)手工製作 (5)少利的 (6)

帶動經濟產業發展。如新竹玻璃或平溪天燈,不管是在台灣或在這世界上,她就是 獨特的、少量的、在地的、手工製作的,不像經濟產業可以行銷到世界各地去,若 行銷到世界各地, 她就沒有獨特性、在地性,也不再是文化產業,而是一個經濟 產業。

文化產業也可說是以文化為主要的工作內容,是文化經濟的發展核心,文化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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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文化及傳統技藝,若將陶瓷生產製作的文化,設計為可以讓人參觀,學習製 窯過程,則不但發揚了文化價值,亦藉著參觀者的消費,為地方帶來了經濟效益。

(二)產業文化化

「產業文化化」則是將原來工商導向掠奪式、入侵式、剝削式的產業型態轉 型 為內發性、建設性與創造性的產業型態,除了部分產業必須捨棄之外,原本的許多 產業均可因注入豐富的文化內涵而提升附加價值(葉智魁,2002)。如埔里的酒產 業,是一個年代久遠的生產事業,而埔里的「愛蘭白酒」以製酒水源頭「愛蘭台地」

命名,為台灣第一個以在地地名命名的酒(楊敏芝,2002)。如此「埔里酒」不但 代表著造酒文化,也代表原鄉的文化意涵,因著埔里酒產業的豐富的文化內涵吸引 了消費者,帶動了區域發展,提升了它的附加價值。

綜上所述,文化產業由居民生活經驗及精神價值內涵所產生,是以地方文化為 基底的產業發展型態,具有地方傳統性、獨特性的特色,必須兼顧經濟層面的發展 以及文化的傳承工作,是富有文化使命及特殊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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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地方文化觀光產業 一、地方文化產業的特性

(一)地方性與獨特性

文化產業加上「地方」二字,所強調的是在地性,不管國內或國外,每一地方 的自然環境、人文背景、文化習俗皆不相同,所形成的產物自有其獨特性,都是獨 一無二的。因為這些特殊的自然條件、特殊的歷史背景、特殊的人、特殊的 智能,

才能呈現出這些具有特殊意義的產物,因此這些產物就具有了文化性、歷史性、指 標性、代表性、象徵性以及不可取代性(明立國,2000)。如蘇澳白米社區的木屐、

南投埔里的手工紙及酒產業、美濃紙傘、三義木雕等這些文化產業的特質在於它的

「在地性」、「獨特性」,是別的地方所沒有,也可能是手工的、少量生產的,其價 值並不僅限於文化產業本身的價值外,還有所衍生的附加價值,來振興地方經濟。

(二)內發性的發展

「內發性」的發展,就是要以地方本身作為思考的出發點,基於地方的特色、

地方的條件、地方的人才,甚至是以地方的福祉,做為優先考慮來發展產業(陳其 南,1998)。

(三)以「社區總體營造」理念為內涵

「社區總體營造」為文建會於民國 83 年所提出,是一個對應於創造、再生文 化生活價值機制的策略。依文建會的定義:「社區總體營造」主要是以社區共同體 的存在及意識為前提和目標,透過社區居民的討論、組織、行動,先由外部政策的 帶領刺激,引發居民對於自我權利與地方公共事務的關心,凝聚社區共同意識,再 漸進式地由民眾來主導社區營造的進行,使一個地方和社區重新恢復生機和活力。

社區總體營造一開始,居民應該先找出社區特色(或問題),分別從單一不同角度切 入,再帶動其他相關項目,逐漸整合成一個整體的營造規模。

社區總體營造一開始,居民應該先找出社區特色(或問題),分別從單一不同角度切 入,再帶動其他相關項目,逐漸整合成一個整體的營造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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