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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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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一、五代至宋初的時間上下限界定

由於本研究所選取的範圍,為五代至宋初這段時間,無論在國際局勢、歷史 文化、文學藝術等方面,皆具有時代轉變的關鍵性,因此本文就必須在時間範圍 上有所界定,以顯示五代至宋初這段時間所具有的特殊性。但由於本研究所關注 的領域,仍是此時文學、文化藝術上的開展,而文化的的革易和變遷,往往具有 疊代漸變的歷史進程,不如法令體制的改革,或王朝紀年的更換等,能用施行的 時間或登基的年份,進行年表式的劃分。由於本項研究屬性的關係,本文仍須對 研究的年份,做一大致上的分野,增加更多時間範圍上的彈性,且不完全依賴朝 代更迭的機械式討論。本文需界定出研究時間的上限與下限,盡可能的將選取的 範圍擴大,以保證研究的全面性,同時又須避免研究的範圍漫無邊際,因此對時 間的上下限界定,就顯得至關重要。因此本項小點的論述步驟,先代表性的舉出 幾項對五代進行界定的研究成果,再綜合本研究的需求,界定出時代的上限。至 於對本文研究時代下限的劃分,也依照相同的方式,先舉出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再綜合本文的需求,將下限作一概略的劃分。

對五代起點的考察,本文舉出三位研究者的觀點,並論述其共通性與殊異性,

以顯示出本文對時代上下限的劃分,所參考的基本理論。首先,根據傅璇琮在《唐 五代文學編年史》中提出,五代起始於朱溫代唐立梁的開平元年(907),考量十 國統一的時間較晚,而所謂的五代,應晚至(978)才算結束。76傅璇琮的《唐五代 編年史》以朝代的演進為綱要,但其論述與研究的重心,仍在於這段時間對文學 史料的繫年,並編次其先後順序,仍偏近於歷史資料的考索,因其史料具備了文 學性的關係,才將收編的範圍擴大,不單純以朝代為斷點。

76 傅璇琮:《唐五代文學編年史》:「五代卷起始於朱溫代唐立梁的開平元年,(907)。趙匡胤於公 元960 年代周立宋,是為宋太祖,但那時全國還未統一,……因此,我們考慮五代十國的特點,

把時間延至978 年。」(瀋陽:遼海出版社,1998 年 12 月。),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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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五代文藝性資料範圍的界定問題,也在張興武的《五代藝文考》中提出,

張氏一書認為,如果依照一般的理解,所謂的五代應從朱溫篡唐(907)開始,至 趙匡胤北宋王朝的建立為止。但張興武認為,十國之中的楊吳政權早在唐昭宗景 福元年就建立了,甚至錢鏐更在唐代乾福二年(875)年起,就開始割據吳越,認 為所謂五代,應更早於朱溫篡唐(907),起算時間也需要更早至唐昭宗一代,該 書甚至舉出無論新、舊《五代史》的撰寫,也因為這些問題,而沒有侷限在王朝 更替的歷史常規中,將五代起算的時間概略的定在唐昭宗一代。77考量傅璇琮在 編纂《唐五代文學編年史》的體例問題,與張興武單獨對五代進行研究的觀點,

與其書中提出新、舊《五代史》,對五代的上限,也不硬性設定在朱溫篡唐開始。

本文大致可以確定,若要研究五代,其起點無論是在歷史資料的排序,或對文藝 資料的分析考察,都不能以後梁建國(907)元年為上限,在上限的考定上,需要 有更多的彈性空間。

再如另一份研究,即何金蘭在《五代詩人及其詩》78中指出,在歷史的紀年 方面,五代雖然是從梁太祖篡唐自立開平元年起算,但正如前文所說,文學風尚、

流派的影響,與朝代的斷點終究有所不同,因此何氏一書將五代的上限,溯源到 唐僖宗乾符廣明大亂前後,採用了較為彈性的範圍界定,而五代的終結點則可晚 至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在北宋降漢以後,十國最後一個國家滅亡為止。何氏一 書雖然將研究的上限,拉至唐僖宗乾符廣明大亂前後,將研究的廣度拉至更早以 前。這三份研究雖然對五代起始的定義各有不同,但根據張興武、何金蘭的研究,

仍可歸納出共通點,即五代的起始點應是模糊且寬泛,不能單以朝代為斷點,若 要對其進行文學研究,上限最早也可至唐僖宗乾符、廣明年間的大亂前後。但由

77 張興武:《五代藝文考》:「按照通常的理解,所謂五代,應該是指從朱溫篡唐、建立後梁政權 的公元907 年到趙匡胤代周自立、建立北宋王朝的公元 960 年這 53 年的歷史時段……十國之中 的楊吳政權早在唐昭宗景福元年(892)就已告成立……舉凡列國初建的最早日期,大體都在後梁 開國之前的唐昭宗一代。正因如此,新、舊《五代史》的撰寫才沒有局限於王朝更替的歷史常規。」

(成都:巴蜀書社,2003 年 9 月。),3-4。

78 何金蘭:《五代詩人及其詩》:「五代雖起自梁太祖篡唐自立的開平元年,終於周世宗顯德六年,

但五代詩却必須溯自唐僖宗乾符廣明大亂前後,推至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北漢降宋,十國最後一 個國家滅亡為止。」(臺北: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78 年 6 月。),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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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項研究所依據的底本為《全五代詩》,就研究內容而言,對五代時作品的選 擇,皆依據《全五代詩》所編錄時間範限,而根據張興武的說法,李調元輯錄《全 五代詩》大體上也都遵循了新、舊《五代史》選取範圍,將時間上限定定在唐昭 宗一代。79因此本文考量到研究的有效性,採用了與李調元《全五代詩》相同的 時間上限,在五代的部分,討論的對象即以李氏一書中所輯錄的作品為主,也因 李氏一書將五代收錄的作品上限,訂定於唐昭宗一代,因此本文研究範圍中所謂 的五代,其上限即是唐昭宗一代。

確定了研究範圍的上限後,本文亦須對下限有所說明。所謂的宋初,若依照

歷史事件做區分,北漢降宋以後,即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979),中原內部正式 就進入了統一的局面。由此大概可以確定,所謂的宋代初年,至少可以從宋太宗 太平興國四年(979)開始起算。但正如前文所說,文化的更替進程,往往比王朝 紀元的改換更為複雜,推動文化轉型的因素,除了政治上的革易外,尚有多方複 雜的原因,因本文之侷限,無法在此一一闡述,故借鑑前人的研究成果,說明所 謂對宋初的時代界定,在學術研究中形成的共識,本文再綜合前人的成果,界定 出論述的範圍。

二○○七年,涂美雲發表〈五代至宋初四朝之士行與學風試論〉80,內文雖 然沒有特別對五代至宋初畫下明確的時間定義,也沒有明確的界分標準,但卻可 以在該文的架構中看出,其所謂的宋初,最晚已經可以至宋仁宗一朝。該文獨立 一個小點,用以說明仁宗朝的學風轉變,基本可以判斷,涂美雲一文對宋代初年 的定義,下限最晚應可至仁宗朝。因其論文探討的方向,是當時的士行與學風,

這與探討文化藝術的演進,有某種程度的相似,即不因王朝更易而產生立即性的 變化,士行與學風的內部,自有一系列變化的脈絡,與文化藝術相同,都是屬於 緩慢且遞進的過程,因此該文在時間的劃定上,則需要較為寬泛且具有彈性的設

79 張興武:《五代藝文考》:「清人吳任臣撰《十國春秋》,王世禎編《五代詩話》,李調元輯《全 五代詩》,大體上也都遵循了薛、歐兩家的既定作法,即將『五代』的時間上限確定在昭宗一代。」, 4。 80 涂美雲:〈五代至宋初四朝之士行與學風試論〉《東吳中文學報》第十三期‧2007 年 5 月,頁 10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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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該文雖然與本文考察的方向不同,但在時間的劃定上,卻頗值得本文參考。

另外在二○一四年,林煌達發表〈宋初對南方諸降國地區苛捐雜稅處理之探 討〉81,與前一篇文獻相同,林煌達一文雖然也未做出明確的時間界定,但卻在 史料的運用上,也將宋仁宗時期的史事納入分析的範圍,該文雖然是對制度進行 探討,與本文要研究的項目相去較遠,但也可以見到,在制度上對於宋初的時代 分限,已可以晚至宋仁宗年間。同樣在二○一四年,李妮庭撰寫碩士論文《閑樂:

宋初白居易接受研究》82,對宋初有了明確的時間定義,即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 年以前的詩壇,該文在研究的方向上與本文較為接近,也考慮到了文學風尚的革 易,與朝代紀年的劃分是不同的,並以學位論文的規格,處理了文學現象的演進 問題。因此在時代界線的劃分上,亦頗值得本文參考。

除此之外,至二○一六年,也有單篇論文,張梅雅的〈試論晚唐至宋初的敦 煌僧尼與社邑的互助關係:中古佛教僧尼參與社會慈善活動的動機與意義〉83, 從社會集團活動方面進行分析,就該文論述的內容而言,與前面幾篇文獻相同,

也使用到了宋仁宗年間的材料,該文的重點,雖然放在特定的社會僧尼集團與社 邑活動,也未對宋初做出明確的定義,但也可從論述材料,發現該文認定的宋初,

也涵括到了宋仁宗時期。上述列舉的研究,分別有從士人學行的角度切入,也有 從稅務制度,與民間僧尼活動切入,也有以學位論文的規格,對宋初時的白居易 接受進行論述。這幾份研究都顯示了一個共同點,即所謂的宋初,其下限應可以 設定在宋仁宗一朝,但不一定要拘限於宋仁宗朝中的具體年份。

本文綜合對宋初下限時間的研究,本文再結合《五代詩人與詩風》、《中唐至 北宋的典範選擇與詩歌因革》84,及〈「天聖令學」與唐宋變革〉85等文所提供的

81 林煌達:〈宋初對南方諸降國地區苛捐雜稅處理之探討〉《淡江史學》第二十六期‧2014 年 9 月,頁65-83。

82 李妮庭:《閑樂:宋初白居易接受研究》(花蓮:國立東華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

82 李妮庭:《閑樂:宋初白居易接受研究》(花蓮:國立東華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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