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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幾個患有痛風老毛病的親朋好友常常跟我埋怨,「吃這個不對、吃那個不適合,到最後 連要吃什麼都不知道了…」,這種被稱為「奢華病」或「帝王病」的高尿酸血症(gout and hyperuricacidemia)聽說發作起來「連風吹過都會痛」,他們平常甚至服用很多「秘方」想根 治它。過去父親也患有這個疾病,從許多西醫的文獻上得知,此病諸多病例來源都是遺傳使 然,而且無法根治。當時一方面希望協助父親在日常生活中能與此疾病好好相處;另一方面 也作為我保養與應對疾病來臨的可能,因此我花了很長時間瞭解這個疾病、保養方式、應對 痛風的方法等,期間甚至有遍尋不著我所需資訊的經驗。與其說是「瞭解」這個疾病,倒不 如說我是透過什麼管道、如何處理痛風訊息,乃至我號稱對這個疾病甚為瞭解?對一個沒有 受過正統醫藥教育的我(或稱醫藥常民,civilian),判斷哪些訊息真的對病患有用?有害?

或是,怎麼作才是「正確的」?這個「正確」所依據的基礎何來?科學?客觀?抑或科技理 性的?「個別差異」又如何面對這些「正確做法」?都激發我對這個現實問題背後所牽涉到 的知識觀與方法論產生研究的興趣。這個過程,與 2003 年台灣所發生的禁用藥品含「馬兜 鈴酸」事件1有諸多類似的地方(最近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如2011 年 5 月的「塑化劑風暴」

1 台灣衛生署於 2003 年 11 月 4 日公告禁用廣防己、青木香、關木通、馬兜鈴、天仙藤等五項含馬兜 鈴酸中藥材。事件經過大致是:一 名 中 醫 師 聲 稱 服 用 「 龍 膽 瀉 肝 湯 」 半 年 , 竟 導 致 腎 衰 竭 ; 後 又 因 台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臨 床 毒 物 科 醫 師 吳 明 玲 在 「 中 草 藥 中 毒 研 討 會 」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指 稱 一 百 多 種 中 藥 有 肝 毒 性,因 而 促 使 馬 兜 鈴 酸 在 台 禁 用 事 件。其 實,早在1992 年比利時便傳出 了許多婦女服用含馬兜鈴酸(Aristolochic acid)之減肥藥品產生腎衰竭,翌年比利時自由大學

(Universite Libre de Bruselles)腎臟系數位教授即發表評論於世界著名醫學雜誌《柳葉刀》(The Lancet;

1993 Feb. 13)上,題目為「Rapidly progressive interstitial renal fibrosis in young women: association with slimming regimen including Chinese herbs(年輕女性因減肥(包括服用中藥)引發之快速蔓延間質性 腎臟纖維化)」。當時台灣也討論過是否禁用馬兜鈴酸問題,因台灣使用狀況多屬「組方」非「單一 處方」與國外不同,因此未予禁止。有關本事件經過可參閱當時各大媒體之報導,或行政院衛生署 中 醫 藥 委 員 會 之 網 站 即 有 本 事 件 發 生 始 末 之 整 理 ( 網 站 最 後 瀏 覽 日 期 為 2012/03/31 ):

http://www.ccmp.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561&relno=561&level=C。

事件2、2012 年 2 月爆發的「瘦肉精」問題3等,亦均有類似的傳播過程)。

(Kotler, Keller, Ang, Leong & Tan, 2009),這表示藥商藉由廣告的方式讓消費大眾熟悉藥品 品牌或藥品功效是一種必要的行銷手法4。這種透過廣告熟悉藥品的經驗在我身上確實也時

極大的差異(陳瑞芸,2009,頁 77-92)。台灣民眾的這種藥品消費存在「方便可接近性」、

中西合併的「萬用藥包」到「有病治病、無病補身」的醫藥消費場域,其實一直都是製藥廠 商主導的消費文化;換句話說,製藥廠商與結合的媒體所共構的醫藥銷售模式,即使隨著有 線電視、網路等不同媒體的興起,這種所謂的「文化再生產」或「社會再生產」過程,仍是 構成台灣現有醫藥消費文化場域的主要方式(Bourdieu, 1977)。

尚且不討論這種消費背後權力關係的場域問題,民眾或者說當代閱聽人,其實不只正處 於資訊爆炸的時代,更是生活在被健康訊息所包圍的資訊洪流中。我們可以稍微回想一下,

每天所接收的媒體訊息中,不論是從電子媒體的網路、電視、手機、廣播等,或是平面媒體 的報紙、雜誌、書籍等,與健康相關的訊息幾乎是無所不在地存在媒體訊息中。當民眾面對 這些琳瑯滿目、媒體所建構的健康概念,這麼多強調對我們身體有益的廣告,不論是對抗疾 病的藥品,乃至具有強身效用的補品、健康食品、養顏美容商品…等,媒體到底透露著什麼 樣的「健康」形象?種種打著為消費者健康把關的廣告,會不會是一步步正在建構著「健康 迷思」(myth)?那麼「健康」到底所謂何物?

面向我們所接觸的林林總總與藥品有關的廣告訊息中,所謂的「藥品」在台灣這樣充滿 多樣的用藥消費場域,可能需要予以理解。從相關的字面解釋來看,藥品與藥物有不同程度 的用途:網路維基百科Wikipedia 就定義「藥物」是指可以暫時或永久改變或查明機體的生 理功能及病理狀態,具有醫療、診斷、預防疾病和保健作用的物質;包括天然藥物、化學合 成藥物以及生物製劑後使用。這樣的解釋,其實涵蓋了中西醫對藥物的看法與觀點。然而進 一步以相關法條驗證藥品與藥物的差異,從《藥事法》第 4 條:「本法所稱藥物,係指藥品 及醫療器材」,加以同法第6 條:「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一、

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 典籍之藥品。二、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三、其 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四、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可得知,

藥品係指已加工過或藥物本身不須加工但實證後對人體有幫助的物品。

法律介入藥品相關的規範,無非是藥品牽涉到民眾的「健康」。《憲法》第157 條「國家 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與增修條文第10 條第 5 項「國家 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等所接櫫的精神,推行衛生保健 事業與維護國民健康的目的,都在說明公權力的介入對於維持國民健康的必要性;這亦說明 維護國民健康作為公共利益的主要理由,從法規範到實際落實國民身心健康狀態有其思考脈 絡。

這個脈絡進一步推敲,從法規範所定義的健康,我們可以檢視其為何種觀點與詮釋下的

「健康」,不外乎科學的、客觀的或人體實驗過的數據顯示結果,均透露著「健康標準」做 為法規範依據的必要性。這形成一個有趣的命題,對藥品本身的標準化規範流程,以建立一 個客觀存在的「客體」,在邏輯上非常精準與科學;同樣的概念在這套標準下,規範一樣適 用到「人」身上,仍然具有邏輯性,否則「藥物濫用」的狀況,造成的危害恐怕代價更高。

值得再多一些思考的是,疾病下使用藥品與無疾病下使用藥品須經過專業判斷,給予不同的

處方(如下【圖一】所示),這二關規範的「把關」是一個堅固的體系,一般都必須也願意 遵守,本論文亦無挑戰,只是本論文所要提出的地方在於,這是否只能是唯一的路徑?其他 途徑是否有存在的可能?甚或有並存的必要性?等等不同單一思維的理路便是觸動本論文 撰寫的核心命題。

圖一:法規範把關藥品簡圖

藥品(本身規範) → (使用規範) → 具備資格 → 疾病(使用與治療)

無疾病(不得使用)

說明:本圖一由作者自行整理與製作。

此種試圖跳脫傳統法規範思維的命題,便牽涉到「健康權」與「健康素養」二大命題的 討論。因為從上述法規範的脈絡我們不難發現,其運用的方法仍以管理、管制等概念形成對 國民健康「把關」的事實;簡單地說,係以一種由上對下(top-down),或者說是「政府-

國民」的關係而成。然而,回歸到「健康」概念,過去諸多文獻大致有從國內對健康的字義、

歷史脈絡、文化意涵(如字典、辭海、公衛相關論著等),或參閱國外論述(如世界衛生組 織WHO 等)給予「健康」有著不同面向的解釋與詮釋,從高志陽在其《語言、價值與權力—

考掘我國大法官解釋中的「健康利益」》論文的整理亦可看出現代的健康意涵係由國外引進 的概念,傳統上中華文化並無固定的含義,傳入國內後其價值亦非全然中立(高志陽,2010,

頁 6-9)。言下之意點出「健康」的「流動性」,也就是健康的概念雖然有其「客觀」的面 向,亦有其適用到個人狀況的「主觀」取向。因此本論文以為呼應到法規範的知識平台上,

由上對下的把關可能需要從不同角度切入,才能面對這種流動性的不確定感;從由下而上

(bottom-up)的方式進行對話、反思或突破原有思考模式,或許才可以尋求另一「健康」對 人民的適用性與完整性。

二、問題之提出

針對上述討論的命題與焦點,本論文嘗試提出幾個跨領域,涵蓋健康、傳播與法律三大 學門的問題與思維,作為達到人民「健康」實現的可能,並藉由不同層面的考量方式聚焦本 論文何以選定「藥品廣告」作為現象面的主角,從其引發後續所討論的健康權與健康素養命 題。

主要問題意識的形成過程如下【圖二】所呈現的四大層次:

圖二:本論文問題意識層次圖

說明:本圖二由作者自行整理與製作。

以同為維護國民健康的措施「健保制度」來說,自施行以來便不斷面臨數個爭議問題,

而現有法規範介入醫藥體系的運作也常陷入一種「循環」,像是首當其衝入不敷出的財務問 題往往是許多實施健保國家所面臨的棘手問題,也是一個非常務實的問題。上述幾個層次關 注的面向,並非解決類似/所有健康相關議題的萬靈藥,但這些命題或許正可以找出健保制 度想要維護國民健康權益的真正問題所在(比方說,常民對用藥的素養越好,健保支出將越 低等之類的根本性問題)。這四大層次的命題,都涉及到「如何可能」的具體問題。從落實

而現有法規範介入醫藥體系的運作也常陷入一種「循環」,像是首當其衝入不敷出的財務問 題往往是許多實施健保國家所面臨的棘手問題,也是一個非常務實的問題。上述幾個層次關 注的面向,並非解決類似/所有健康相關議題的萬靈藥,但這些命題或許正可以找出健保制 度想要維護國民健康權益的真正問題所在(比方說,常民對用藥的素養越好,健保支出將越 低等之類的根本性問題)。這四大層次的命題,都涉及到「如何可能」的具體問題。從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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