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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成三節,針對本研究之背景動機、目的、問題及名詞釋義加以說明,

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家庭教育為一切教育之基礎,家庭對於每個人的影響之深遠,從一出生 到死亡,家庭與自身的聯繫皆無法斷絕(陳枝烈,1997),由於社會變遷,一般 家庭生活難免面對各種挑戰與問題。家庭成員中無論為人父母、為人夫妻、為人 子女者,往往為了探討或解決某些家庭裡的問題,卻不得其門而入,因此,推展 家庭教育,提供專業服務,乃為當前切要的工作。因此,親職教育就是教導家長 如何成為稱職父母的教育(黃迺毓,1994)。而對家中有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而 言,應多用親職教育(parent education)的訓練或活動,促進父母的參與,來加 強他們對子女教養的覺知、態度和價值,並影響特殊兒童的認知、溝通與行為能 力之表現(Chavkin,1993,引自蔡淑桂,2002)。

Turnbull ( 1990 )認為身心障礙兒童的父母在專業人員眼中扮演了八種主 要的角色,包括:問題的來源、組織的成員、服務的發展者、專業人員的接受者、

學習者與教師、政策的擁護者、教育的決定者以及家庭的成員。而近幾年來,在 相關單位的推動下,對於發展遲緩兒童應給予及早發現與及早療育的觀念已被建 立,而政府在實施相關措施時,也逐漸重視家長的親職教育需求訓練。所以對於 發展遲緩兒童而言,父母對於他們的有效的成長、適應與發展,扮演舉足輕重的 地位。

以美國為例,從1960年代開始,就開始發現弱勢族群如黑人、單親家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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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民族、文盲等低收戶家庭兒童的教育落差問題,因此推行了「啟蒙計畫」(Head Start Program),要透過親職教育,結合社區與家庭輔導,推出一系列協助弱 勢族群教育扶助措施,其中包括提供教育讓孩子有免費就學的機會、健康與支持 性服務、提升父母的參與等目標(許舒茜,2008)。研究顯示的結果也發現,啟 蒙計畫在提升弱勢孩子的學習表現、補救教學或特殊教育需求的減少、犯罪率的 降低,以及未來收入的提高等是有很好的投資報酬率的(Schweinhart, Montie, Xiang, ,Barnett, Belfield, ,&Nores , 2005)。吳武典就表示,歐巴馬的崛起,

也是這個計畫的成效(羅皓恩,2009)。他從一 個 非 裔 單 親 家 庭 出 身 的 孩 子 , 卻 可 以 成 為 第一位美國黑人總統。他為少數民族的人群,帶來了一股新希望,

同時喚起了大家對於少數族群教育的重視(商業週刊,2008)。在2001年布希總 統也提出「沒有小孩落後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就是希望大家能 正視族裔之間的差距,也幫助所有弱勢孩子(張芬芳,2009)。

美國 94-142 公法及 99-457 公法也都提到了針對身心障礙子女與家庭做整體 的特殊教育規劃與設計,學校必須給予父母參與子女學校教育並做決定的機會,

而且還要擬定個別化家庭服務計劃(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 IFSP),用以服務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而民國 93 年新修定的特殊教育法第 二十六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包括資訊、諮詢、輔導、親職 教育課程等支援服務。」由此可見不管國內國外,政府都相當重視特殊兒童的親 職教育。

而在台灣,隨著時代的變遷,屬於弱勢族群的原住民議題,也一直被社會關 注著,政府和民間團體對於原住民教育提升也投入很多心力與資源,例如民國 38 年訂定「臺灣省教育廳改善山地教育設施三年計畫」,民國 69 年公布「臺灣省 加強山地國民教育辦法」,民國 77 年成立「原住民教育委員會」,從事原住民 教育研究。民國 82 年訂定「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五年計畫」,民國 87 年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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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第二期五年計畫」。同年,公布了「原住民族教育 法」,為原住民教育奠立基本法源。民國 93 年 9 月修正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

民國 94 年核定「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民國 94 年教育部推動

「教育優先區」計畫(教育部,2010),可見政府對原住民教育的重視,且至今 仍持續推動著。

原住民教育議題雖受關注,然而處在高失業率的這個時代,原住民所從事的 職業以勞動者居多,在社會上是屬於較無競爭力的,再加上單親、隔代教養的比 率增高,種種家庭的問題通常也會影響家長對孩子的教育看法,也許認為孩子應 該提早出去工作賺錢以幫忙維持家計,或者家長對自己所遇到的挫折也無適當的 處理,當然就更無心於孩子的教育(林慧萍,1999)。從「文化剝奪」(cultural deprivation)理論的觀點來看,少數族群從小居住於偏遠山區,缺乏文化刺激,

在心理認知、語言運用及社會發展上有所遲滯(王天佑,2002)。

羅正名(2010)提到,原住民家庭、外籍配偶子女、單親家庭的孩子遲緩 比例偏高,主要原因大多是沒有時間陪伴孩子成長,也沒有時間教導孩子基本生 活技能。原住民家庭常具有經濟和文化條件不利的局面,導致其孩子在心理、學 習、社會互動、文化刺激等層面較為薄弱,因為資源缺乏,訊息接受不足,也難 以得到良好的生活條件與學習環境。這種資源差距也明顯反映在孩子課業學習成 就的嚴重落差上(張再明、林淑玲、涂信忠、陳欣潔、蔡嫈娟,2004)。這些因 學習環境不利或刺激缺乏所引起的發展遲緩情形,若能及早發現,並藉由親職教 育提升家長教養的觀念,或能減少原住民學童遲緩的可能。

至善基金會執行長-洪智杰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基金會在新竹縣尖石鄉一開 始是提供國中生課業輔導,但發現改善有限,一路追蹤才知道,這些學生在進入 國小前,各方面發展就已經落後同年齡孩子,以泰雅族為主的「養老」、「泰崗」

兩所幼兒園的 28 個小孩中,就有 10 人有發展遲緩現象,再加上失業人口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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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就業的原住民返回部落,卻因教育水準不高,不僅增加支出,也無法教育下 一代,所以部落孩童發展遲滯的情況日趨嚴重(羅皓恩,2009)。所以偏遠部落 的教育問題多而雜,尤其是高比例的部落學子其實早在學齡前階段就已經出現發 展遲緩現象,導致輔助教學成效有限。所以早期療育階段是黃金時期,而在這個 階段全面推廣親職教育是非常重要,如此才能更有效的提升原住民發展遲緩兒童 早期療育的成效。

全中鯤(2000)的研究指出,原住民家庭早婚、離婚、再婚所形成的婚姻破 碎家庭頗多,一個家庭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子女同住生活者也不少。家長無固 定工作收入、酗酒現象、賭博現象、公共休閒設施缺乏等在部落中是個嚴重的問 題。父母教育程度偏低,對子女教育期望和認知不足,對子女的生活照顧與課業 指導監督也不夠。所以可以看到經濟、家庭結構不完整,功能不易發揮之原住民 家庭,在經濟上、文化上、教育與文化等客觀條件中,是明顯的處於弱勢地位(李 建興,1996)。近幾年來,政治的民主化、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法令的制 定等,也使得原住民家庭教育有愈來愈被重視的趨勢,但由於原住民的特性以及 受到大環境的影響,原住民家庭的親職教育問題較一般家庭的親職教育問題更是 顯得複雜,也就更凸顯出原住民親職教育的重要性,何況是如果家中又有發展遲 緩兒童的家庭,可能有更多問題要面對。為了要協助發展遲緩兒童原住民家庭提 升親職教育之效能,首先就要先針對原住民父母的心理反應和背景有所了解,以 家長的實際需求為準則,據此訂定符合個別化需求的親職教育計畫,才能得到事 半功倍的成效,因此,發展遲緩兒童原住民家庭對於親職教育的需求為何?有哪 些親職教育內容是他們有興趣而且關心的?以及哪些變項會影響親職教育的需 求內容?這即是本研究所想要進行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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