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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成五節,第一節主要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闡述研 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說明本研究之研究方法與程序步驟,第四節 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及限制,第五節則解釋本研究之重要名詞。茲將 各節內容詳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自古以來,人類為求生存,即運用智慧創造出許許多多的工具與調 適系統,以滿足人類不同種類與不同層次的需要,並延伸人類的潛能(黃 能堂,1995)。例如,石器時代的人類結合木棒與石塊,延伸人類的能 力,以進行狩獵、採集與防禦;新石器時代的人類將泥土捏製燒成器皿 以保存食物,危險的狩獵行為也漸漸轉為較安全的畜牧農耕生活以足自 給;農耕技術的進化,更多因應需求的工具產生,許多的生活型態改變,

不同於石器時代的組織、文化、制度的產生,自此之後史學家劃分該時 期為鐵器時代;隨後的火藥的問世、工業革命的蒸氣機、內燃機、電力 馬達、電晶體、第三波工業革命的電腦資訊、網路…都是人類運用智慧 改變生活型態,延伸潛能的證據。石槌、鐵槌、原動機、電腦等本身和 其使用、設計與製作的程序都是科技(李隆盛,1999)。科技能代表某 些時期的生活型態,也證明了科技的發展著實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

綜觀人類歷史,當面對到存亡危機與問題情境,能夠解決問題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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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面向主要有三:制度、意識形態、科技。舉「糧食危機」為例,「法 律制度」就能發揮制衡囤積糧食哄抬售價的問題;「意識形態」則宣達 共體時艱、愛物惜物等觀念;「科技」則思考如何增加糧食的產量以解 決實際的問題。

科技(technology)是一多種型態的綜合概念(或稱類別),科技的 型態包含物件(object)、程序(process)、系統(system)、意志(will)

與方法(method)。科技本身就是在解決問題、滿足人類的需求,因為 民俗不同、文化不同的個別差異,所產生的科技型態就很多元。綜合分 析科技的產生背景、原因、發展和影響,均服膺「科技就是人類的創新 行為(Technology is human innovation in action)(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Education Association[ITEA], 1996)」的定義之下。

台灣科技產業或傳統產業所需的人力資源,認為當前核心能力應以

「創新(innovation)」為主體(游光昭,2003)。創新能力即為科技發 展的關鍵能力,創新能力的訓練,必須透過科技教育課程訓練。當前台 灣的科技教育內涵,技職體系課程與大專院校之工程相關科系課程,以 至各產業公司之職業訓練課程,屬於「科技專業教育」;而針對高中普 通科、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則透過「生活科技」課程,屬於「科技素 養教育」。

在我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認為科技是一種知道如何(know-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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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創造的過程。從問題的解決與滿足需求的歷程中,新的問題,自然會 有新的解決方式,解決的歷程需要設計、規劃、及運用各種資源,問題 的解決過程與成果,創新於是產生(朱耀明,2004)。創新(innovation)

為創意想法(creative idea)的成功實踐(Amabile, 1996)。創造力(creativity)

是創新的知識基礎,「創造力」與「創新」為一體之兩面,相輔相成。

創意的產生,有賴於創造力智能的發揮;創意的績效,取決於創新成果 的展現(教育部,2003)。

創造力的強化可以提升創新能力,透過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的科 技教育課程,培養國民具有科技素養的科技教育課程,以「創新」為課 程核心,學生從科技課程活動之中不僅能培養創造力概念的形成,亦著 重實踐創造力的作品產出。綜合上述,科技課程與創造力培育極為相關,

落實科技教育以提升學生創造力更是每一位科技教師責無旁貸的工 作。

科技教育課程的特性,一直延續著「learning by doing」、「hands-on」

的實作學習精神,多以實做技能實現作品的產出。過程中所有的知識、

想法點子與設計巧思均屬於創造力範疇,但科技活動強調著作品產出,

而不只是創意點子發想,因而普遍定義此種創造力為「科技創造力」。

進一步解釋,科技創造力的內涵當與一般性的創造力有所不同:科技創 造力應不只是多種創新意念的提陳,而更需要經由工具的操作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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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呈現作品成果,亦即包含整個科技的發生、發展或改良的完整程 序,科技創造力兼重「概念的形成」和「實作能力」(李堅萍,2006;

林彥志、朱益賢,2006)。

科技創造力的概念形成,涉及到個體的學習經驗、認知能力、認知 風格、心智能力。但在一般創造力與智力的研究之中,智力因素與創造 力的關係有數種說法。在Runco所著的《Creativity-Theories and Themes》

一書中,探討創造力與智力兩者到底是有某程度關係或者相互獨立,多 半質疑研究者所使用測量工具是否真正能代表智力或是代表創造力,換 言之,不同的測量工具可能獲得不一樣的結論。Runco在書中所做出的 結論是,創造思考與傳統智力非常不同。依陶倫斯的創造力閾限假說

(threshold hypothesis)所說明,在某種程度的智力以上,才有創造思考 的表現(邱皓政等譯,2008)。

科技教育領域的研究中發現台北市的國中生生活科技創造力表現 優異者,需以適度的智力為基礎(曾若蘭,2009)。普通智力測驗由語 文能力、邏輯能力、空間圖形三類的紙筆測驗組成,本研究試圖驗證智 力因素與科技創造力的相關性。許雅婷(2008)認為創意認知歷程與科 技創作間無典型相關,原因可能在於學生容易相互抄襲與實作能力的不 足。本研究亦進行重複實驗,以釐清創意認知與科技創作表現的相關是 否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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