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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矯正的屈光異常 (uncorrected refractive errors) 是全球視力損害最常見的原因,也

是 導 致 失 明 的 第 二 大 原 因 (Fricke et al., 2012) 。 屈 光 異 常 可 分 下 列 三 大 類 : 近 視 (myopia)、遠視 (hyperopia)、散光 (astigmatism),近視又是當中導致失明等視力障

礙的主因(施永豐、蕭朱杏、江亭萱,2004;Chuck et al., 2017)。近視乃由眼球光學構 造不協調造成,發生原因多為角膜或水晶體屈光度太強(屈光性近視)或眼球太長(眼 軸近視),導致眼球在放鬆的狀態下,影像落在視網膜前方,看遠處物體時會出現模糊 (Fredrick, 2002);此現象不僅會產生視力障礙,未來還有可能導致失明 (Pan, Ramamurthy,

& Saw, 2012)。張煜麟、倪鳴香與劉影梅(2014)研究指出:兒童越早近視,屈光度數 增加速率越快;若九歲前發生,年平均上升 100-125 度,十到十五歲,年平均上升 75-100 度,未來成為超過 600 度高度近視患者的風險大增。依目前兒童近視率推估,臺灣未來

將有約五分之一人口會面臨高度近視,並發生如:視網膜退化、黃斑部病變、青光 眼、白內障,等不可逆的併發症(彭秀英,2011)。

經近視流行病學研究顯示:亞洲地區是高盛行率的區域,特別以華人族群由為嚴重 (Pan et al., 2012)。臺灣近視三項特點,分別為:發生的早、盛行率高以及高度近視比率

高 ( 郭 瑞 玲 、 陳 政 友 , 2009 ; 楊 惠 芳 、 劉 薇 君 , 2014 )。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2016a)的調查報告指出:1986-2010 年 6-18 歲近視盛行率,國小一年級由 3%增加

到 21.5%,國小六年級由 27.5%增加到 65.8%。若與鄰近亞洲國家相比較,台灣學童的 近視盛行率高於韓國的 22.6% (Lim, Yoon, Hwang, & Lee, 2012),日本的 30.9% (Ding, Shih, Lin, Hsiao, & Wang, 2017),北京的 43.1% (You et al., 2014) 以及香港的 61.5% (Lam,

Lam, Cheng, & Chan, 2012)。教育部(2018)發布的資料指出:2017 年學校衛生健康檢

查結果中,全國國小學童視力不良率為 45.48%,視力不良率最高的三個縣市分別 為,嘉義市 (50.92%)、新北市 (48.19%)、臺中市 (47.94%);視力不良率最低的三個縣

市分別為:臺東縣 (26.05%)、花蓮縣 (36.57%)、屏東縣 (37.47%)。高雄地區 (44.73%) 雖然不在前三高的縣市,但與不良率前三低的縣市仍有段需要加強與改善的差距,如何 有效降低視力不良率仍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

導致近視的成因很多,但真正的病因仍不清楚 (Pan et al., 2012)。衛生福利部國民 健康署(2016a)的報告中說明其可能因素包括:遺傳基因、環境因素、早產、發育不 全、疾病和眼病等。與近視相關的因素,將其歸類成四點:分別為個人因素、遺傳因 素、環境因素、行為因素。而後劉慧萍、熊德筠與張彩秀(2015)將其發生歸納為下列 三大類:其一是遺傳因素,即雙親其一或兩者都近視時,學童的近視機率比雙親都沒有 近視的兒童高。其二是發展因素,即學齡前兒童眼睛的發育若過快從遠視趨向正視,使 眼球過度發育造成近視。其三是環境因素,諸如長時間近距離工作,包括使用電腦、看 電視,學童就讀安親班或參加課後照顧、課後補習,學童參加室內靜態才藝課程,以及 光線影響等因素都會導致近視的發生。許多研究指出:環境因素是導致學童近視發生的 主因,例如近距離用眼活動、讀書、遮蔽視覺、光線昏暗、長時間向下看的眼位或處在 狹窄小空間內短距離用眼,使前視野在近距離內受到限制,都容易造成近視(施永 豐、林隆光、柯良時、洪伯廷,1989;Saw, Nieto, Katz, Schein, Levy, & Chew, 2000)。

Foster and Jiang (2014) 指出:不同國家的學生因地理範圍的差異在近視的狀況也不 同。Morgan, Ohno-Matsui, and Saw (2012) 也指出:近視的發生取決於兒童長大及他們 接觸的環境。又環境因素是導致學童近視發生主因,特別長時間近距離用眼更是導致視

力惡化的關鍵(施永豐、林隆光、柯良時、洪伯廷,1989;黃淑貞、洪文綺、陳曉 玟,2004)。研究證實:視覺環境不佳、長時間近距離使用眼睛確實會增加學童視力的

負擔進而導致近視的發生。(陳政友、林隆光、彭秀英、劉婉柔、劉乃昀,2006;劉婉 柔、陳政友,2006)。

為了避免近視的發生,除了減少近距離使用眼睛之外,陳政友(2013)指出我們應 該規律的使用眼睛,並依循「每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的準則,盡量達到天天戶外活動 120 分鐘。且不論是放學後的活動或是上學期間中間休息的戶外活動都已經證實對近視 有顯著的影響 (Jones-Jordan et al., 2011; Wu, Tsai, Wu, Yang, & Kuo, 2013)。對於視力異常 的預防,自 2005 年起,教育部與衛生署(現今改稱衛生福利部)合作,推行健康促進 學校計畫,著重六大健康議題及對健康指標的監控,其中關於視力保健議題尤其備受重

視,但其成效卻未得顯著的改善(張露娜、余坤煌、陳淑娟、曹宜穎,2014)。林思 源、施永豐、林隆光、張志豪與陳建仁(1998)提到,除了遺傳因素外,家庭環境也是

一個重要的影響因子。楊瑞珍與熊鯤苓(2000)也指出:不同的家庭環境、學校環境都 會影響學生視力的情形。綜上所述,學校生活雖佔據學童大部份生活時間,但對視力保 健生活影響卻不是完全相關,因此視力保健並不能只由學校來執行,家庭環境及日常生 活也是需要被考量的因素。

教育部(2016)將偏遠地區學校定義為「學校位於高山、離島、山地原住民等地 區;大眾運輸工具不便於到達學校;學校距離人群聚集處過遠且不便到達;縣市政府認 定之針對文化不利、生活不便或經濟不佳等情形」而偏遠地區學校除了上述有差異之 外,許多研究也發現不同地區之間在視力方面也有差異存在,如:鍾欽彬、黃文龍、許 明木與陳振武(1983)研究屏東縣山地學童眼屈光狀態後,發現山地兒童裸視視力較都 市來的好。林合鴻、鍾欽彬、蔡榮坤、陳明琮、王慧珠與陳振武(1987)研究高雄縣六 龜鄉國小學童也發現類似的結果:鄉村學童近視罹患率較都市學童低。

總結來說,不同地理範圍、生長環境、近距離用眼以及規律用眼與否,這些因素都 與近視息息相關,然而探討他們之間差異情形的文獻甚少,因此本研究將會探討高雄地 區國民小學視力異常學童不同學校類別之下在近距離用眼時間、規律用眼行為、視力保 健生活及校外生活用眼情形是否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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