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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方法:解惑,為愛啟程

第二節 研究設計

壹、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採 用 Riessman 所 提 出 的 敘 說 分 析 觀 點 :關 注 經 驗、訴 說 經 驗、

轉 錄 經 驗 、 分 析 經 驗 、 閱 讀 經 驗 (王 勇 智 、 鄧 明 宇 譯 , 2003)。 試 圖 從 一 位 女 性 婚 戀 經 驗 敘 說 中 , 探 究 宗 教 與 愛 情 對 自 我 建 構 與 處 境 理 解 之 影 響。研 究 流 程 主 要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研 究 初 步 階 段 」、「 資 料 蒐 集 階 段 」、「 詮 釋 階 段 」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2-2)。

一 、研 究 初步階 段

開 始 進 行 研 究 時 , 經 由 不 斷 的 思 考 研 究 主 題 和 問 題 意 識 外 , 另 一 方 面 也 閱 讀 相 關 敘 說 研 究 之 文 獻 , 最 後 決 定 以 「 一 位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女 性 婚 戀 經 驗 」 作 為 我 研 究 探 索 的 焦 點 , 限 於 時 間 與 人 力 , 故 採 取 「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以 自 己 認 識 的 朋 友 做 為 研 究 參 與 者(蘿 絲 )。本 研 究 範 圍 主 要 是 針 對 蘿 絲 在 成 長 背 景 這 十 二 年 (民 國 89 年 至 民 國 101 年 )婚 戀 的 經 驗 。 以 敘 說 作 為 研 究 方 法 。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 我 也 主 動 尋 找 研 究 參 與 者 並 進 行 訪 談 , 同 時 也 蒐 集 女 性 婚 姻 與 戀 愛 的 相 關 研 究 , 從 中 我 學 習 到 如 何 進 行 敘 說 探 究 。

二 、資 料 蒐集階 段

我 先 以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與 問 題 為 大 綱,思 索 並 延 伸 為 一 般 性 問 題,接 著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 邀 請 研 究 參 與 者 對 婚 戀 之 相 關 經 驗 自 由 地 敘 說 。 (一 )擬 定 提 問 大 網

在 訪 談 之 前 所 預 擬 的 問 題 , 是 初 步 的 方 向 性 思 考 , 以 此 作 為 大 綱 式 的 提 問 , 但 主 要 訪 談 內 容 還 是 會 隨 著 研 究 參 與 者 ,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以 開 放 式 的 敘 說 , 然 後 我 再 加 以 延 伸 、 進 一 步 詳 談 。 以 下 內 容 , 將 說 研 究 者 設 計 此 訪 談 問 題 的 理 念 , 共 分 為 五 個 部 分 加 以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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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包 括 學 歷、經 歷、宗 教 信 仰 等,以 瞭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相 關 背 景 。 另 外 , 還 要 了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原 生 家 庭 與 重 要 他 人 對 她 的 期 待 等 。

第 二 部 分「 婚 戀 經 驗 分 享 」:包 括 經 歷 印 象 最 深 刻 的 重 要 事 件、擁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女 性 此 一「 身 份 」的 感 覺 與 經 驗(因 不 是 一 般 女 性 所 帶 來 的 困 擾 或 負 面 情 緒 ), 以 及 在 婚 戀 時 期 的 人 際 關 係 (包 括 朋 友 關 係 、 家 人 關 係 、 工 作 場 域 同 事 的 互 動 關 係 , 以 及 週 遭 生 活 圈 的 人 際 互 動 關 係 )等,以 瞭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宗 教 信 仰 與 婚 戀 經 驗 中 故 事 。

第 三 部 分「 關 於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女 性 」:為 瞭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是 如 何 看 待 此 一 稱 謂 , 並 探 求 自 身 是 否 認 同 的 理 由 。

第 四 部 分 「 戀 愛 與 婚 姻 的 想 像 」 探 討 從 戀 愛 的 追 求 , 到 婚 姻 的 渴 望 , 以 及 想 當 幸 福 新 娘 的 初 衷 為 何 、 認 為 這 個 婚 姻 的 意 義 、 快 樂 來 源 何 在 ?試 圖 瞭 解 擁 有 宗 教 信 仰 之 女 性 對 於「 戀 愛 與 婚 姻 」的 想 像。

第 五 部 分「 對 自 身 處 境 的 理 解 」:為 瞭 解 擁 有 宗 教 信 仰 之 女 性 是 如 何 看 待 己 身 的 婚 戀 處 境 , 以 及 從 重 要 他 人 的 眼 中 , 理 解 到 自 己 又 是 什 麼 ?對 於 自 己 的 婚 戀 挫 敗 經 驗 是 如 何 歸 因 的 ?期 望 透 過 此 問 題 去 探 究 擁 有 宗 教 信 仰 之 女 性 , 所 處 的 社 會 情 境 脈 絡 與 自 身 所 理 解 的 處 境 。

(二 )訪 談 安 排 與 進 行

本 研 究 於 2013 年 9 月 進 行 第 一 次 敘 說 訪 談,訪 談 對 象 為 蘿 絲。訪 談 地 點 大 部 分 為 蘿 絲 家 裡、或 是 餐 飲 店。每 次 訪 談 進 行 約 60-100 分 鐘,第 一 次 訪 談 的 重 點 在 於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 以 及 確 認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意 願 , 接 續 討 論 訪 談 時 間 與 地 點 。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 研 究 者 參 酌 擬 定 的 提 問 大 綱 進 行 開 放 式 的 訪 談 , 以 了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主 觀 經 驗 與 感 受 , 訪 談 中 應 建 立 良 好 的 關 係 , 以 減 低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受 訪 時 的 焦 慮 與 不 安 之 情 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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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下 來 , 於 2014 年 3 月 至 10 月 進 行 多 次 的 敘 說 訪 談 , 內 容 是 針 對 預 擬 的 大 綱 進 行 提 問 。 每 次 訪 談 後 , 研 究 者 即 紀 錄 訪 談 結 果 , 並 針 對 訊 息 不 清 楚 之 處 , 再 進 行 訪 談 以 補 足 訪 談 的 資 料 。 研 究 者 除 了 轉 錄 其 訴 說 的 內 容 外 , 也 運 用 研 究 者 之 省 思 、 札 記 , 以 輔 助 理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所 欲 表 達 的 經 驗 , 訪 談 結 束 之 後 , 即 進 入 資 料 的 處 理 與 分 析 。

表 2-1 訪 談 資 料 表

性 質 次 別 日 期 地 點 時 間

見 面 訪 談 第 一 次 2013-09-11(三) 蘿 絲 家 裡 約 90 分 鐘 第 二 次 2014-03-15(六) 餐 飲 店 約 70 分 鐘 第 三 次 2014-04-13(日) 餐 飲 店 約 100 分 鐘 第 四 次 2014-06-21(六) 蘿 絲 家 裡 約 80 分 鐘 第 五 次 2014-07-19(六) 餐 飲 店 約 70 分 鐘 電 話 錄 音 訪 談 第 一 次 2014-09-07(日) 書 房 約 60 分 鐘 第 二 次 2014-10-10(五 ) 書 房 約 60 分 鐘 資 料 來 源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三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敘 說 探 究 經 由 談 話、文 本、互 動 與 解 釋,使 經 驗 故 事 得 以 再 呈 現 , Riessman(1993)之 敘 說 分 析 方 法,以 五 種 層 級 來 說 明 研 究 與 經 驗 再 呈 現 之 過 程 :從 經 驗 的 「 關 注 」、「 訴 說 」、「 轉 錄 」、「 分 析 」、 到 最 後 的 「 閱 讀 表 達 」。

資 料 處 理 方 面 , 將 訪 談 的 資 料 轉 譯 成 逐 字 稿 進 行 資 料 編 碼 , 以 利 之 後 的 研 究 分 析 。 訪 談 編 碼 之 設 定 , 若 標 示 為【 訪 20130914】 則 是 指 西 元 2013 年 09 月 24 日 訪 談 蘿 絲 、【 電 訪 20141012】 則 代 表 2014 年 10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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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透 過 電 話 , 用 手 機 錄 音 功 能 進 行 訪 談 。

三 、詮釋 和呈現 階 段

個 體 的 經 驗 是 無 法 被 直 接 而 完 整 地 接 解 , 因 此 將 所 有 敘 說 的 談 談 內 容 組 織 成 有 意 義、有 主 題 性 的 故 事,進 行 詮 釋 敘 說 者 和 自 己 反 思 的 經 驗。

最 後 , 再 加 入 理 論 的 觀 點 , 以 豐 富 研 究 論 文 的 撰 寫 。

然 而 , 個 人 是 在 自 我 的 敘 說 中 建 構 過 去 的 經 驗 , 以 表 達 他 們 的 生 命 與 認 同 感 , 而 這 些 個 體 的 故 事 若 可 以 與 一 個 社 群 的 生 命 故 事 做 契 合 , 將 能 呈 現 生 命 故 事 本 質 的 「 深 層 結 構 」 (Riessman, 1993)。 故 我 期 許 經 由 此 研 究 參 與 者 之 經 驗 , 將 此 放 置 在 社 會 情 境 中 , 深 入 去 探 討 擁 有 宗 教 信 仰 女 性 的 婚 戀 故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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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意 識

確 定 研 究 主 題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選 擇 研 究 對 象

發 展 一 般 性 問 題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資 料 謄 寫 與 分 析

敘 說 文 本 的 產 生

洞 見 的 開 採 與 分 析

研 究 結 果 與 建 議

撰 寫 論 文

研 究 初 步 階 段 資 料 蒐 集 階 段 詮 釋 和 呈 現 階 段

關 注

訴 說

分 析 轉 錄 閱 讀

圖 2-2

研究 流 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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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效度

實 證 主 義 對 真 實 性 或 效 度 的 準 測 是 普 世 一 致 的 , 這 代 表 無 論 研 究 者 想 掌 握 的 客 觀 真 實 或 是 人 們 的 主 觀 的 經 驗 , 都 應 用 了 相 同 的 真 實 規 則 。 此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製 造 有 效 的 結 果,也 就 是 幾 乎 完 全 接 近「 真 實 」的 結 果 。 在 實 證 主 義 方 法 論 中,效 度 是 其 中 一 項 重 要 的 準 則 是「 可 信 度 」,它 的 概 念 是 不 同 學 者 進 行 同 樣 的 研 究 , 仍 會 有 相 似 或 相 同 的 結 果 。 在 研 究 中 另 一 項 效 度 的 準 則 是 中 立 度 , 是 指 學 者 或 研 究 者 必 須 保 持 中 立 度 , 也 就 是 說 必 須 確 保 個 人 或 政 治 信 念 不 會 影 響 研 究 中 的 偏 見 。 但 是 , 我 們 用 來 表 達 的 語 言 它 不 可 能 是 中 立 的 , 因 為 所 有 的 語 言 都 是 社 會 的 、 文 化 的 、 不 可 能 是 透 明 的 媒 介 , 可 以 「 如 實 」 的 陳 述 真 實 。

因 此 , 許 多 學 者 開 始 談 論 「 多 重 效 度 」 它 在 研 究 方 法 中 , 有 三 種 不 同 的 取 徑 (引 自 李 延 輝 , 2008), 第 一 種 是 詮 釋 方 法 論 取 徑 是 「 對 話 性 效 度 」, 第 二 種 是 後 結 構 的 方 法 取 徑 是 「 解 構 性 效 度 」, 第 三 種 是 脈 絡 式 方 法 論 取 徑 是 「 脈 絡 性 效 度 」。 說 明 如 下:

一 、對 話 性效度

對 話 性 效 度 , 在 於 進 行 研 究 時 能 捕 捉 到 研 究 參 與 者 生 活 世 界 的 真 實 程 度 如 何 。 然 而 敘 說 的 過 程 中 , 研 究 參 與 者 蘿 絲 在 陳 述 故 事 時 , 有 些 部 份 仍 是 點 到 為 止 , 而 沒 有 再 做 進 一 步 的 表 達 , 或 許 是 研 究 參 與 者 仍 有 她 想 保 留 的 故 事 , 所 以 本 研 究 之 敘 說 過 程 , 以 研 究 參 與 者 敘 說 的 部 份 故 事 做 詮 釋 , 並 不 代 表 所 有 一 貫 道 女 性 皆 與 研 究 參 與 者 有 相 同 的 情 境 。 以 下 是 研 究 的 三 種 準 則:

(一 ) 真 實 性 (Truthfulness)

研 究 者 應 該 公 平 論 述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觀 點 , 因 此 , 研 究 參 與 者 便 能 同 意 這 項 研 究 , 這 是 一 種 合 作 型 態 的 研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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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自 我 反 身 性 (Self-reflexivity)

研 究 者 應 該 反 思 自 身 在 感 受 真 實 他 者 之 際 , 所 使 用 的 個 人 、 社 會 、 典 範 論 述 。 也 就 是 說 研 究 者 必 須 嘗 試 深 入 理 解 文 化 的 包 袱 , 而 這 些 包 袱 是 傳 達 研 究 者 對 不 同 世 界 的 理 解 。

(三 )多 音 性 (Polyvocality)

研 究 者 進 行 研 究 者 , 應 該 注 意 他 們 研 究 的 是 多 個 生 活 真 實 , 而 非 是 單 一 生 活 真 實 。 這 代 表 研 究 者 應 該 納 入 主 要 利 害 關 係 者 , 嘗 試 真 實 地 呈 現 他 們 的 多 樣 性 。

二 、解 構 性效度

解 構 性 效 度 是 觀 察 研 究 者 是 否 充 分 解 決 有 問 題 的 社 會 論 述 , 此 論 述 會 傳 達 我 們 感 受 真 實 及 他 人 的 方 式 。 以 下 有 三 項 後 結 構 的 策 略 , 可 以 說 明 傳 達 我 們 對 世 界 理 解 的 論 述 。

(一 ) 後 現 代 逾 越 (Postmodern excss)

可 能 有 無 窮 盡 的「 真 實 」或 接 近 真 實 的 方 式。因 此 研 究 如 何 設 法 強 調 理 解 特 定 現 象 的 不 同 方 式 , 以 去 除 任 何 「 固 定 」 的 理 解 。 即 是 評 價 研 究 的 角 度 。

(二 ) 系 譜 歷 史 性 (Geneological)

藉 由 歷 史 來 挑 戰 真 實。因 此,研 究 如 何 闡 明 某 些 一 般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的 真 實 為 何 並 非 普 世 一 致 , 而 只 是 特 定 歷 史 或 政 治 計 畫 的 產 物 , 是 評 價 研 究 的 角 度 。

(三 ) 解 構 性 批 評 (Deconstructive critique)

解 構 性 批 評 目 的 是 質 疑 組 成 我 們 思 想 的 二 元 對 立 , 以 暴 露 其 隱 藏 的 政 治 信 念 , 因 此 , 研 究 如 何 設 法 揭 露 構 成 我 們 對 特 定 現 象 理 解 之 基 礎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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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元 對 立 , 便 是 評 價 研 究 的 角 度 。

三 、脈 絡 性效度

脈 絡 性 效 度 , 涉 及 了 研 究 定 位 現 象 的 能 力 , 此 研 究 取 徑 用 來 評 價 研 究 價 值 的 角 度 在 於 對 社 會 、 經 濟 與 政 治 脈 絡 的 理 解 程 度 , 以 及 對 各 研 究 現 象 之 間 關 聯 性 的 理 解 程 度 。 脈 絡 性 研 究 的 兩 項 準 則 說 明 如 下 :

(一 ) 對 社 會 脈 絡 的 敏 感 度

這 是 學 術 界 的 責 任 , 舉 例 而 言 , 身 為 學 術 研 究 者 進 行 研 究 時 , 必 須 審 慎 分 析 歷 史 事 件 與 發 展 , 使 用 並 比 較 不 同 的 資 源 及 觀 點 , 這 代 表 研 究 不 可 雜 亂 無 章 或 純 粹 依 賴 直 覺 。

(二 )對 歷 史 性 的 體 認

此 準 則 指 的 是 某 研 究 是 否 能 瞭 解 本 身 歷 史 性 的 能 力 , 這 代 表 社 會 科 學 及 其 研 究 對 象 與 歷 史 社 會 無 法 二 分 , 而 分 析 社 會 脈 絡 也 使 研 究 更 能 認 到 本 身 在 社 會 脈 絡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採 用「 對 話 性 效 度 」,因 為,對 話 性 效 度 和 舊 有 民 族 誌 不 同 的 是 , 對 話 性 效 度 並 未 宣 稱 擁 有 某 些 有 特 別 好 處 的 「 客 觀 」 位 置 , 可 以 描 述 他 者 的 生 活 , 而 是 以 不 同 世 界 的 接 觸 或 互 動 來 看 待 。 因 此 , 這 種 取 徑 的 效 度 主 要 判 斷 , 便 是 研 究 者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達 成 尊 重 、 忠 於 他 者 生 活 世 界 及 真 實 之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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