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研究將利用迴歸模型探討異常報酬可能因素,在迴歸模型中的應變數、自

變數與虛擬變數作詳細定義,說明如下:

一、應變數:

(一)、平均異常報酬率(SAR):

實際事件期報酬率減去估計期之預期報酬率,再將所有樣本中的異常報 酬予以平均,以降低個股干擾對股價報酬之影響。

(二)、平均累積異常報酬率(SCAR):

將事件期間的平均異常報酬率逐日累加,即為平均累積異常報酬率。

二、自變數:

本研究將可能產生除權行情之因素進行探討,其自變數的設計有本益比、融 資使用率、外資持股比率、配股率、配息率、權值、稅額扣抵比率、依產業別中 的電子股及中概股加入虛擬變數,詳細說明如下:

(一)、本益比(價格盈餘比率):

每股盈餘 本益比 = 每股市價

本益比表示投資人對每一元盈餘所付出之價格;當本益比愈大時,投 資報酬率可能愈低。本益比為投資人常用指標,投資人可能考量本益比為 參與除權息之考量;近年來,股價表現常有高於每股盈餘數倍的現象,即 所謂的本夢比,此現象可能為投資人預期未來盈餘的增加,若此預期成立,

本益比越高,除權息事件可能產生大量買盤,產生異常報酬率,故本研究 列入自變數中探討。李治國(2001)影響台灣電子股除權行情研究中,將本益 比區分為:0 倍以下、0-30 倍、30-60 倍、60 倍以上四組區間,發現電子股

在除權期之異常報酬並不因本益比有所不同,進一步討論各區間之差異發 現:當本益比落在 0-30 倍區間,異常報酬與本益比呈正向關係,當本益比 超過 30 倍,對異常報酬並無顯著影響,故本益比過高可能讓投資人認為股 價過高,故不會對填權抱過高期望。

(二)、融資使用率:

% 25 流通在外股數*

融資餘額 融資限額

融資使用率= 融資餘額 =

市場機制常會影響到股價表現,證券交易法規定:除權息交易日前六個 營業日起,券商按每天收盤價格設算參與除權息,估算投資人之整戶維持 率,以防止除權息事件發生時,整戶維持率的驟降至 120%以下;若估算客 戶之整戶維持率低於 120%,即通知投資人補繳差額,或是賣出融資持股,

且於除權息前三日(t=-3),實施停止融資的信用限制,投資人採用融資買進 的股票,最晚除權息三日前必須補足資金至估算的除權參考價位之維持率,

方能參與除權息,若放棄除權者,最晚於除權息前三日將融資買進的股票賣 出,謂之「假除權」。

依李存修(1990)提出「棄權賣壓假說」,認為除權前-5 至-2 日,有顯著 的負異常報酬,故研究將融資使用率列為可能影響除權息股價之變數之一。

(三)、外資買賣超比率:

股票市值

股價 外資買賣超張數

外資買賣超比率 *

=

近年來開放外資投資臺灣證券市場,外資角色越來越重要,每日外資 進出比率占成交量近五成,影響台股的力量不容小覷,本研究將外資動向 列入考量,是否在除權息事件時,有異常買賣變化?若有除權行情存在,

是否可能在除權前外資因稅負考量放棄除權?是否在除權後進行回補動作 為本研究想探討之議題。外資買賣超比率至今並無相關文獻探討與除權息 事件對異常報酬之影響。

(四)、配股率 VS 配息率:

100 可參與配股股本 *

公積增資 配股率 = 盈餘增資+

面額 配息率 = 現金股利

李存修(1994)提出「比價心理假說」,認為除權息後的股價相對較低,

投資人誤以為相對股價便宜,因此吸引投資人在除權息日後的買單。依「預 期填權假說」認為投資人依據公司所發佈之分配股利資訊,視為公司成長之 象徵,對除權息後之填權有濃厚預期,使除權息日後買盤增加,產生較大的 正異常報酬。相關文獻只探討配股率,本研究將除權及除息事件皆納入研究 範圍,故對除權息樣本以配股率及配息率做區分,分别探討對除權息事件影 響力。至今並無相關文獻將除權息樣本以配股率與配息率做區分。

(五)、稅額扣抵比率:

帳戶餘額 分配日累積未分被盈餘

帳戶餘額 分配日股東可扣抵稅額

稅額扣抵比率 =

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規定:營利事業分配屬 87 年度或以後年度之盈 餘時,在盈餘分配日,應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占其帳載累積未分 配盈餘帳戶餘額之比率,作為稅額扣抵比率。股東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 淨額乘以稅額扣抵比率,計算股東之可扣抵稅額。

實施兩稅合一後,營利事業實際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併同盈餘

分配予個人股東扣抵綜合所得稅;因此投資人參與稅額扣抵比率高於綜所 稅率之個股進行除權,反而有退稅效果。依 Elton 與 Gruber(1970)「稅負效 應假說」,認為除權息當日之異常現象,與投資人之所得邊際稅率有關;本 研究認為稅額扣抵比率高低,可能為投資人參與除權息的選擇之一,故列 為影響除權息表現之因素。陳奕任(1999)實證結果發現:1999 年當年度之 稅額扣抵比率在上市櫃公司樣本中,並沒有顯著的累積異常報酬存在,只 有在非電子產業樣本,有正的累積異常報酬存在。

(六)、依產業別中的電子股及中概股加入虛擬變數:

電子股為近年來台灣證券市場主流較為投資人傾向,電子類股指數占 大盤加權指數 20%以上,且成交值於興盛時期占台股總成交值高達 80%以 上,故本研究也將探討台灣 50 成份股中的電子股除權息表現。電子類股之 劃分,依照台灣證券交易所依股票代號劃分類股而定。

隨著對岸經濟起飛,大陸內需市場龐大,勞工、原物料成本較低之誘 因下,台灣廠商不斷赴大陸投資,進行卡位佈局,目前大陸廠已逐漸成為 企業生產基地及獲利重心。近年來投資人也開始留意在大陸投資之個股,

故本研究也將探討台灣 50 成份股中的中概股之除權息表現。中概股之劃 分,係自台灣經濟新報一覽表篩選1而定。

1 台灣經濟新報(TEJ)中概股選樣結果,其排名計算方法:依照變數一:公司在大陸投資帳面價 值、變數二、大陸投資帳面價值占母公司淨值比、變數三:大陸投資公司損益、變數四:大陸投 資公司損益對母公司同期稅後損益絕對值之比。總分數=30%*變數一+30%*變數二+20%*變數三 +20%*變數四。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列舉前 30 名個股為中概股。中概股於貨幣觀測與信用評等 每季更換資訊。

第伍章 實證結果分析

第一節 市場模式下之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採用雙因子變異數分析(ANOVA),第一因子:各事件樣本、第二因 子:不同的估計異常報酬方法:普通最小平方法(OLS)、自我相關條件異質變異

(GARCH)、似乎無相關(SUR),所建立個別證券的迴歸模式,估計出

β

係數。在 雙因子變異數分析下,實證結果三種估計法若有顯著不同,可得知三種方法下之 異常報酬率存在差異性。

由表 5-1 可知:3 種方法所估計之

β

係數在 5%顯著水準下,有顯著差異,

故依估計方法的不同,異常報酬亦存在差異性。本研究將針對不同方法下之異常 報酬,分別進行分析。

表 5-1、三種方法估計之

β

係數─變異數分析(ANOVA)表

SS 自由度 MS F P-值 臨界值 樣本別 99.18535 306 0.324135 72.70456 0.000 1.174102 誤差 2.728449 612 0.004458

總和 101.9541 920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