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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二節 研究變項

為探討 18~25 歲成年初顯期族群健康行為群聚現象與自覺健康狀況 及醫療利用之關係,本研究使用 2009 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之 12~64 歲問 卷資料庫變項,分別依照不同的研究題目將變項分為依變項、自變項與 控制變項三類。

子題一:危害健康行為之群聚現象

在進行分析社會人口學變項對健康行為群聚,以及健康行為群聚與社 會人口學變項對於醫療利用次數與自覺健康狀況之關係前,本研究先依 18~25 歲之成年初顯期族群危害健康行為之從事型態,將其分為數個群 聚。欲探討的危害健康行為共十一類,分別為:交通安全、飲酒、吸菸、

嚼檳榔、運動、久坐行為、洗手習慣、體重控制、飲食型態、食物攝取 以及飲食習慣,詳細敘述如下。

(一) 交通安全: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每次 開車或坐在汽車前座時,您是否都有繫安全帶?」、「每次騎乘或搭乘 摩托車時,您是否都有戴安全帽?」、「請問您最近一年內使用腳踏車 的情形(頻率)是?」、「請問您平常使用腳踏車時,有沒有戴安全 帽?」。本研究將這四題合併為「是否遵守汽車繫安全帶、機車戴安 全帽以及腳踏車戴安全帽?」,並定義 1 為其中一種(以上)遵守,0 為三者皆無遵守。

(二) 飲酒: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您是否曾 經喝過酒?」、「在過去一年,您大約多久喝一次?」。本研究將兩題 合併為飲酒頻率,並定義 0 為沒有(滴酒不沾),1 為每月不到一次,

2 為每月一、兩次以上。

(三) 吸菸: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從以前到 現在為止,請問您吸菸總共有超過五包(約 100 支)嗎?」、「請問 您現在是每天吸菸、有時候吸菸還是都不吸菸呢?」。本研究將兩題 合併為有無吸菸,並定義 0 為沒有吸菸,1 為有吸菸。

(四) 嚼檳榔: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您是否曾經 嚼食過檳榔?【若有】請問是只吃過一兩次還是更多次?【若更多次】

請問最近 6 個月內有沒有嚼?」。本研究定義 0 為沒有嚼檳榔,1 為

有嚼檳榔。

(五) 運動: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過去兩個 禮拜,您有沒有做過任何運動呢?(如:跑步、打拳、或跳舞…等等)」、

「(運動 1~運動 5)過去兩個禮拜您作幾次? 」。本研究將兩類題目合 併為運動次數,並定義為其運動次數。

(六) 久坐行為: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您平 均一天坐著的時間,大約有多少小時,包括上班、上學、坐車、看書、

看報紙、看電視、玩電腦?(以小時做記錄,四捨五入取到整數)」。

本研究依據 Bauman 等人 (2011)以及 Brown 等人 (2005)對久坐行為 分類之定義,將 6 小時訂為久坐行為之切點 (Bauman et al., 2011;

Brown, Williams, Ford, Ball, & Dobson, 2005),並定義 1 為低久坐(5 小時以下),2 為高久坐(6 小時以上)。

(七) 洗手習慣: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您在 自己(或餵小孩)吃東西前會不會洗手?」、「您在自己便後(或處理 小孩排泄物後)會不會洗手?」、「您洗手時,會不會按照正確洗手五 步驟「濕、搓、沖、捧、擦」來洗手?」。本研究將三題合併為有無 洗手習慣,並定義 0 為至少一項行為從事程度未達偶爾(不含)以上,

1 為三項行為從事程度皆達偶爾(含)以上。

(八) 體重控制: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您現在是 否有在控制體重?(包括減輕體重、增加體重、維持現狀等)」。本研 究定義 0 為沒有控制體重,1 為有控制體重。

(九) 飲食型態: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通常一個 星期裡,您有幾天有吃早餐呢?」。本題探討一星期之早餐次數,本 研究定義 0 為不吃早餐,1 為每週一天或一天以下,2 為每週 2-3 天,

3 為每週 4-5 天,4 為每天或幾乎每天吃。

(十) 食物攝取: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在主 食類方面,您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是否有吃到半份的主食類?」、「上 題中,您所吃的全榖類,包含五榖米、胚芽米、糙米、全麥麵包等是 否有佔一半或是以上?」、「在蔬菜方面,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否 有吃到半份的蔬菜?」、「在水果方面,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否有 吃到半份水果?」、「在奶製品方面,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否有吃 到半份的奶製品?」、「在肉魚蛋豆類方面,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 否有吃到半份的肉魚蛋豆類?」、「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否有喝到 1 杯(碗)(240cc)含糖飲料或甜湯?」、「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否有 喝到 1杯(240cc)茶?」、「昨天一整天加起來,您是否有喝到 1杯(240cc) 咖啡?」、「自昨天往前回算起的一星期裡,您是否有吃到 1 次以上的 營養補充品?」。因包含不同種類之營養素以及飲料、茶、咖啡以及 營養補充品等食物攝取之詢問,故本研究定義 0 為沒有食用該類食物 達其標準,1 為食用該類食物達其標準。

(十一) 飲食習慣

1.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您通常一天 吃那幾餐?」,分為「早餐」、「早點」、「午餐」、「午點」、「晚餐」、

「宵夜」六個小題。本研究將與飲食型態之早餐頻率相似的「早 餐」、「早點」變項刪除,並將意義相同的小題做整合,合併為「午 餐/午點」、「晚餐」、「宵夜」三個小題,並定義 0 為沒有吃,1 為 有吃。

2.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您每天用餐 時間是否固定?」,分為「早餐」、「午餐」、「晚餐」三個小題。

本研究將三題合併為三餐是否固定,並定義 0 為(至少)有一餐未 固定,1 為三餐皆固定。

3.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您通常一星 期的外食頻率是多少次?」,分為「早餐」、「中餐」、「晚餐」、「宵 夜/點心」四個小題。因宵夜/點心之外食頻率為 0 者人數較多 (71.48%)(詳見附錄一),故本研究將「宵夜/點心」變項刪除,

其餘三題合併為外食頻率(次/一星期),觀察結果發現,外食頻 率高峰分別為一星期 7、14、21 次(詳見附錄二),遂定義外食 頻率 1 為低(0~7 次),2 為中(8~14 次),3 為高(15~21 次)。

4.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您平均每天 吃的食物(含早餐)共有多少是油煎、油炒及油炸食物?」。本 研究定義 0 為不吃及少數是,1 為一半是,2 為多數是,3 為全部 都是。

子題二:社會人口學變項與健康行為群聚之關係 (一) 依變項

1. 健康行為群聚:本研究將依 18~25 歲之成年初顯期族群危害健康 行為之從事型態,將其分為數個群聚。

(二) 自變項

本研究之自變項包括社會人口學變項、疾病知識,以及疾病史,茲分 述如下:

1. 社會人口學變項

1.1 年齡:本研究欲探討對象為 18~25 歲成年初顯期之族群,將年齡 分為四類,定義 1 為 18~19 歲,2 為 20~21 歲,3 為 22~23 歲,

4 為 24~25 歲。

1.2 居住地(每戶可支配所得) :本研究探討對象僅限臺灣地區(不 含金門、馬祖)之族群,依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各縣市每 戶可支配所得(如附錄三)依其四分位數將居住地分為四類,

由高至低分別定義 1 為高(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台北縣、

高雄市、桃園縣),2 為次高(台南市、台中市、宜蘭縣、台中 縣、基隆市、高雄縣),3 為次低(彰化縣、苗栗縣、嘉義市、

澎湖縣、台南縣、南投縣),4 為低(屏東縣、花蓮縣、嘉義縣、

雲林縣、台東縣)。

1.3 性別:本研究定義 1 為男性,0 為女性。

1.4 居住安排: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您目 前是不是一個人住?」、「目前和您同住的有那些人?」本研究 將兩題合併為居住安排,並分為四類,分別定義 1 為一個人住,

2 為與父母同住,3 為與其他親戚同住,4 為其他。

1.5 家庭類型: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分別詢問受訪者「您 的父親是本省閩南人(河洛人)、客家人、大陸省份,還是哪裡 人?」、「您的母親是本省閩南人(河洛人)、客家人、大陸省份,

還是哪裡人?」本研究將兩題合併為家庭類型,並定義 1 為閩 南-閩南,2 為閩南-客家,3 為客家-客家,4 為閩南-外省,5 為 其他。

1.6 婚姻狀況: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 您目前的婚姻狀況是未婚、已婚、離婚、喪偶?」本研究將婚 姻狀況分為三類,分別定義 0 為未婚,1 為已婚及其他。

1.7 宗教信仰: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請問 您信仰甚麼宗教?」。本研究將宗教信仰分為三類,分別定義 1 為東方與民間信仰,2 為外來信仰與其他,3 為無任何宗教信仰。

1.8 工作類型: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為具有全國、縣市以及年齡代表性之調 查,但並沒有教育程度之代表性,因此我們無法藉其最高學歷

推估成年初顯期之教育程度比例,判斷該樣本是否為學生或已 經就業。此外,根據 2008 年各級教育學齡人口在學率(淨在學 率)報告中,18~21 歲受高等教育(包含大學以及研究所以上)

之比例為 64.44%(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13),遠高於 2009 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中,18~21 歲最高學歷為高中職以及研究 所以上者 (48.43%),由於無教育程度之代表性以及調查結果低 估實際高等教育之就學率,因此,考量上述因素後,本研究改 採用工作類型這個變項來區別成年初顯期之族群是否為學生、

非學生之工作者,以及其他(包括家管、被裁員、家庭因素等原 因)(參見附錄四、附錄五)。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您從以前 到現在有沒有工作過?」之回答共三類「未曾工作過」、「現在 沒有,但以前有工作過」以及「目前仍有在工作」,並分別詢問

「您為甚麼沒有工作呢?」、「後來為甚麼沒有在工作了呢?」

以及「請問您目前主要的工作狀況?」。由於在學生族群中有工 作的比例較少 (62 人,佔學生族群的 5.96%),因此本研究將有 工作之學生族群合併在學生類別裡。本研究將工作類型分為三 類,分別定義 1 為學生,2 為非學生之工作者,3 為其他。

1.9 個人收入: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過去 一年,您平均一個月的收入(包括薪資、租金、投資所得、子 女給的、父母給的、社會救助、退休金等),大約有多少?」。

1.9 個人收入: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12~64 歲問卷中詢問受訪者「過去 一年,您平均一個月的收入(包括薪資、租金、投資所得、子 女給的、父母給的、社會救助、退休金等),大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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