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由於使用二手資料,並不能完全符合本研究之概念,雖然本研究在篩選樣 本時已經過濾出雙方父母至少一個存活,因為要有代間關係的成立就必須有娘家 與夫家,所以就算娘家或夫家父母已歿一位,還是可以代表一個家庭,但本研究 的限制,就是沒有辦法探討到父母的婚姻狀況可能帶來的影響,因為不是每一個 已婚婦女的夫家或娘家都只剩一個,無法測量夫家或娘家父母離婚或分居,因此 可能會少了一個有趣但複雜的情況,就是更多的夫家與娘家。
本研究亦沒有考慮到工作地點對居住安排所帶來的限制。已婚婦女可能會因 為在外地工作而必須在居住安排以工作地點為主,未來的研究也可將工作地點做 為影響因素去做更深入的探討。本研究本欲探討代間互動,但發現大部分的變項 只能屬於代間關係或代間安排,也因為使用二手資料的限制,無法在互動的測量 上取得更多的資料。
文末建議,在國內研究主題有關夫妻權力或代間關係的問卷中除了在工具性 或金錢上面的協助還可增加情感性的支持,資源並不一定是以金錢或物質的方式 去做輸送,而女性的代間互動較多是情感支持而非工具性。也可以藉此比較男女 雙方不同特性的代間關係,藉由更多且更完整的調查研究去關注未來社會代間關 係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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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註1: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32738&ctNode=4987&mp=1 註 2: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http://www.dgbas.gov.tw/np.asp?ctNode=2828 註 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
http://statdb.cla.gov.tw/html/nat/9910menu.htm 註 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網站:
http://www.ios.sinica.edu.tw/sc/
註 5: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http://www.dgbas.gov.tw/mp.asp?mp=1 註 6:內政部兒童全球資訊網
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433&docid=22 25
39
本土心理學研究》,12,43-87。
王俊豪(2008),〈台灣初婚夫妻的居住安排〉,《人口學刊》,37,45-85。 影響〉,《人口學刊》,26,71-95。
李大正,楊靜利(2004),〈台灣婦女勞動參與類型與歷程之變遷〉,《人口學 刊》,28,109-134。
李青芬、唐先梅 (2009),〈幸福的助力或阻力?台灣城鄉娘家父母托育協助對 夫妻婚姻的影響〉,論文發表於「兩岸社會政經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金 門縣政府主辦,民國98年11月27.28日,金門縣:金門縣社區大學。
李雲婷(2003),〈應用「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探討台灣地區新家戶形成之研 究〉,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千惠(2003),《台灣中部集集婦女的生活史1920-1970》,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 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如萍(1998),〈農家老人與其成年子女代間連帶之研究-從老人觀點分析〉,
國立台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系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林如萍(2001),〈女性代間交換:婆婆?媽媽?〉,《生活科學學報》,7,
40
181-208
林津如,(2007),〈父系家庭與女性差異認同:中產階級職業婦女家務分工經 驗的跨世代比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68,1-73。
洪芳婷(2010),〈女兒的薪水、嫁妝與主體性:以1960-1981年高雄地區加工出 口區女工的生命經驗為例〉,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論文
胡幼慧(1995),《三代同堂:迷思與陷阱》,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胡幼慧(1996)〈台灣老年人口的依賴結構初探:以老年婦女為例〉,《人口學 刊》,17,83-112。
胡幼慧、周雅容(1996),《婆婆媽媽經》,台北:鼎言傳播事業公司。 16,29-52。
陳寬政、王德睦、陳文玲(1986),〈台灣地區人口變遷的原因與結果〉,《人
41
170-214。台北: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齊力(1990),〈台灣地區近二十年來家戶核心化趨勢的研究〉,《台灣大學社 會學刊》,20,41-83。
蔡晶晶(2003),〈雙薪家庭幼兒母親對婆婆參與教養感受之研究〉,私立輔仁 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縣。
魯慧中, 鄭保志 (2008),〈孝道觀念的傳承與落實-以「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 決策」為分析對象〉,台灣經濟學會2008年年會,台北。
簡文吟(2001),〈父系社會下的從女居現象:臺灣與上海的比較研究〉,《婦 女與兩性學刊》,12,65-94。
陸洛、陳欣宏(2002),〈台灣變遷社會中老人的家庭角色調適及代間關係之初 探〉,《應用心理研究》,14,221-249。
42
西文文獻
Aquilino, W. S. (1990), “The Likelihood of Parent-Adult Child Co-residence: Effects of Family Structure and Parental Characteristic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52, 405-419.
Baker, Hugh D. R. (1979) Chinese Family and Kinship.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Blood, R., & Wolfe, D. (1960). Husbands and Wives: The Dynamics of Married Living. New York: Free Press.
Chen, Chung-min. (1985) ‘Dowry and Inheritance’,謝繼昌,莊英章 主編,《中國 家族及其儀式行為》,新竹: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專刊乙種第十五號。
Francis, A. M. 2011. “Sex Ratios and the Red Dragon: Using the Chinese Communist Revolution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the Sex Ratio on Women and Children in Taiwan.” 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 24(3),813-837.
Goode, William Josiah. 1963. World revolution and family patterns. New York : The Free Press.
Goode, William Josiah. 1964. The family.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Moore, Henrietta L. (1988) ‘Kinship, Labor and Household: Understanding Women’s Work’ and ‘Kinship, Labor and Household: The Changing Nature of Women’s Lives,’ Feminist and Anthropology: Challenges and Choice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Sharma, Ursula (1980) Women, Work, and Property in North-West India. London:
Tavistock.
Tsui,Yi-lan(1987). Are Married Daughters 'Spilled water'? A Study of Working
Women in Urban Taiwan . Taipei: Women's Research Program.
Warner, R. L.,G. R. Lee,J. Lee(1986).Social Organization, Spousal Resources, and Marital Power: a Cross-Cultural Study.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48,121-128
Yi, C. C. (伊慶春), & Chien W. Y. (2002). The Linkage between Work and Family:
Female’s Employment Patterns in Three Chinese Societies. Journal of Comparative Family Studies, 33(3), 45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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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孝道觀念原始題目如下:
a. 對父母的養育之恩心存感激
b. 無論父母對你如何不好,仍然善待他們 c. 放棄個人的志向,達成父母的心願 d. 兒子結婚後和父母住在一起
e. 奉養父母使他們生活更為舒適
f. 為了顧及父母的面子,為他們說些好話 g. 為了傳宗接代,至少生一個兒子
h. 做些讓家族感到光彩的事 i. 女兒結婚後常回娘家探望父母 家庭觀念原始題目如下:
a. 結婚成家
b. 儘量維持住一個婚姻
c. 教導子女(兒童教養主要是家庭的責任) d. 家人感情好
e. 為了子女,無論如何不應該離婚 f. 家庭能幫助個人成長
g. 賺足夠的錢養家
h. 有困難時有家人能出面幫忙
i. 丈夫的責任是賺錢養家,太太是照料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