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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區與社區意識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主要是針對有關於相關影響社區意識及民眾參與的構念進行探討與 說明,其內容包含社區意識、民眾參與、關係資本及相關構念的關連性,並建構 出本研究的研究理論架構,以期能藉以勾勒出影響社區意識及民眾參與的架構與 模式。

第一節 社區與社區意識

一、社區的定義

社區是個人最熟悉的環境,其範圍可由鄰居推及同一村里或市鎮;社區裡的 居民分享當地的義務和認同其行為的模式,是一種社區間人與人、人與團體、團 體與團體間之關係和動力(Hiemstia, 1972)。而韋氏百科大辭典(1989)對社區的 解釋為(一)任何一個社會團體,團體的成員們在一個特定的區域中生活,彼此間 有著共同的政府及歷史文化;(二)一個享有共同特性與利益的社會團體,他們在 其存在的環境中,在某些方面,自認是獨特的一群人。而Bulmer (1987)則對社區 的定義較為寬鬆,其認為小至街坊(Street)大至城市(City)都可算是社區。

根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二條,對「社區」所下的定義為:

社區是指經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要機關劃定,供為依法設立社區發展 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內政部,1991)。社區是居住於某 一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群人們。社區是由居民,人與 人之間、人與鄰居或團體間之互動,產生認同、樂於參與社區活動的群體。

徐震(2002)則認為社區可歸納出三種定義:(一)同住於一個地區並視為一 體的人群;(二)由同一宗教、種族、職業或其他共同利益團體所構成;(三)共享、

共有及共同參與的一群人,並將社區分為血緣、地緣、事緣、虛擬等四個社區。

而國外學者對於社區定義,如Hawley (1950)指出,社區是人們生活的一個區域,

彼此的生活需求大致相同而且相互關聯,透過參加日常活動,使人們聯合為一 體。社區也可看成是一個社會,是大多數的人居住在同一地區,擁有共同意識並 享有部分的自治權,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結構中共同致力於滿足基本的生活(Stroup, 1952)。

若是從語源上的解釋來看,Butcher, Henderson, and Smith (1993)認為「社區 (Community)」一詞源自於「某些共同事物」的字根,而「某些共同事物」通常 是表示網絡本身的特性(如成員間互動型式或程度),或是構成網絡的人(共同的種 族、宗教文化等)。但此二者時常是相關的,共同的文化會促進社會的互動,也 因此加強了文化的認同感(林文苑、吳武忠,2004)。除此之外,社區亦包含五 種含意,分別為(一)民眾或人民;(二)組織性的社會;(三)某區域的人民;(四)擁 有一些共同的東西;(五)共同特性與認同感。並認為社區在現代的三種使用方 式:(一)地方團體;(二)利益與特定社群;(三)關係的品質,享有共同的目標、價 值觀、身份、參與決策、情感連結(Williams,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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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le (2011)則以社會學觀點來說明社區的意義,其認為社區是一組互動,

人的行為或動作在成員間具有意義、價值、信仰與期待。社區不論是在過去、現 在及未來都會存在。社區除了地理與人口的向度(Dimension)外還包含六個文化向 度:(一)技術的(Technological)、(二)經濟的(Economic)、(三)政治的(Political)、(四) 制 度 的 (Institutional) 、 ( 五 ) 美 學 價 值 的 (Aesthetic-value) 、 ( 六 ) 信 仰 觀 念 的 (Belief-conceptual)。

綜上所述,社區並不只侷限於區域上的空間概念,亦包括社會及心理上的認 同感,有著共同的問題、需求及利益。因此,本研究將社區定義為,社區是居住 於某個共同地理區域,居民間有著共同目標、利益、困難或問題,彼此有共同的 意識、樂於參與社區活動的團體,透過熱絡的互動,共同克服問題與困難以促進 社區的發展。

二、社區意識的定義與內涵

在心理學與社會學領域中,社區意識(Sense of Community, SOC)是影響城市 發展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不僅是同一組織成員間的情誼,也是一種存在於個人 與團體或個人與個人之間相互依存的情感,彼此間享有共同的信念及需求和需達 成的承諾與義務(Doolittle & MacDonald, 1978;McMillan & Chavis, 1986)。對於 社區意識的建構與探討,學者多認為是來自1974年Seymour Sarason『社區心理意 識』(Psychological sense of community)一書中,強調應該就社區心理意識的概念,

進行專業學門的發展(Bess, Fisher, Sonn, & Bishop, 2002)。

徐震(2007)認為社區意識是指居住於某一地區的人對這個地區及其鄰居有 一種心理上的歸屬感(Sense of belongingness)與社區情誼(Community feeling),認 為這個地區是屬於他的,而他也是屬於這個社區的,透過社區活動與團體的參 與,增加鄰里間人與人的心靈交流,形成社區凝聚力與社區滿意度(郭家妡,

2014);李聲吼(2010)亦認為社區意識是指社區成員對整體環境的認知以及相 互認知關係的連繫程度,包括集體的共同價值、願景和規範;蔡雯潔(2013)則 認為社區意識是居民對於自己居住之社區所擁有的一種共同感受,此一共同感受 扎根於個人對社區的知覺與態度,同時並表現出個人對社區認同、忠誠、關懷、

親密、滿足及參與等心理作用。黃源協等人(2007)也指出社區意識被視為是處 理現代社會疏離或脫序行為的基礎。要增強個人的社區意識,首先必須改變對社 區的知覺,繼而改變其對社區的感受,之後便能改變其社區參與行動(盧鴻偉,

2008),當居民對社區的態度都是正向積極時,將會增加個人對社區的認同及參 與意願,鄰里互動也會較為熱絡,社區力量也容易凝聚。透過網絡關係互動的過 程,建立了共同的規範與價值,並藉由社區組織的維持,來培養成員間的共識。

社區意識的凝聚,對於促進社區參與,具有直接正向的影響(Perkins & Long, 2002)。林瑞欽根據此一定義編制一份「社區意識量表」,經因素分析後得到社 區意識具有社區關懷、社區認同、社區參與、社區親疏等四個層面。

至於國外學者Sarason (1977)則認為社區意識是知覺與他人相似、認知與他人 相互依存,並感覺自己是屬於這個穩定可靠環境中的一份子,透過給予他人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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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做事,繼續保持這種相互依存關係之意願。而社區意識可以是一種主觀感 受,是以責任、義務作為核心的社區價值觀的心理基礎,其本身有別於價值理念 或意識型態(Glynn, 1981)。

McMillan and Chavis (1986)則將社區意識定義為:「社區意識是一種感覺,

社區成員間具有歸屬感,透過彼此間的承諾,共同分享資源以達到生活需求的滿 足,而他們具有共同的信念,認為他們會真誠的對待彼此,並且永遠生活在一起。」

另外也提出了組成「社區意識」的四個元素,分別是:

(一)成員(Membership):指個人投入並擔任成員所產生的歸屬感,其中包含五 個屬性:界限(Boundaries)、情感安全( Emotional safety)、認同及歸屬感(A sense of belonging and identification)、個人投入(Personal investment)、共同符號(A common symbol system)。

(二)影響(Influence):一個社區的影響是雙向的,即個人與團體間相互有影響力。

(三)需求的整合與實現(Integration and fulfillment of needs):需求是指超越生存 需要,而為居民所渴望與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四)共享的情感連繫(Shared emotional connection):情感連結是基於成員的共享 歷史,每個成員並不一定要參與歷史,但是要認同它,而共享的情感連繫的重要 特性分別為:聯繫、互動品質、事件的結束、事件的共享價值、投入、對成員的 成效、精神的結合等。

根據上述的探討,本研究認為社區意識具下列意涵:

(一)對社區的認同感:認同社區是居民參與社區的關鍵心理因素,如此才能真 誠地參與社區活動,為社區努力(黃富順,1994)。

(二)對社區活動參與: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的活動與事務的意願(林瑞欽,

1994),而參與是種能減少社會衝突發生的有效途徑,具有增加人際之間的情感 連結及凝聚對社區問題的共識功能(Rappaport, 1981)。至於社區參與的動機可分 為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兩種。

(三)對社區情感累積:個人對所處的社區情意層面的累積,包括了互助感、信 任感、依戀感及心理安全感和共同價值觀的經驗分享等(侯錦雄、宋念謙,1998), 並進一步朝向社區關懷、社區福利發展面向邁進。

(四)對社區認知結構:個人對社區的環境認知結構包括自然、物理及社會環境 三部分,而當這些認知差異逐漸減少時,社區居民對社區的態度越會趨於一致 性,因而更容易凝聚社區意識。

綜合上述論點,故本研究將社區意識定義為社區居民對社區具有認同及歸屬 感。居民們有著共同的利益、理想、問題、需求及居住環境等所產生的共識,此 共識包括了對社區活動的參與、對社區環境的認同及社區鄰里互動情誼等。

三、社區意識的測量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Glynn於1981年成功的創造第一個「社區意識量表」,利 用120個問項測量社區居民對社區環境認知的描述同意程度,並利用分數總得觀 察值,將其區分為數個不同社區意識群。其提出的PSOC社區意識量表,使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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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意識可以進行量化研究。Hughey and Bardo (1984:91-98)融入「社區滿意度」

(Community satisfaction)的構面,使得社區意識的測量,具備專家效度,而形成 社會學、社會心理學、環境心理學及社區心理學多項領域所使用之「社區意識量 表」。而後Chavis、Hogge、McMillan and Wandersman (1986) 發展出「社區意識 檢索表」而後由Hughey and Bardo加入「社區滿意度」問項,使得社區意識量表 為多項領域普遍採用(侯錦雄、宋念謙,1998)。Buckner (1988:777)簡化Glynn (1981)之量表中「環境認知」(Psychological sense of community ) 問項,加入「鄰 里聯繫」(Attraction-to-neighborhood )的構面,而發展成被普遍使用的「社區意識 量表」,其測量項目共有40題,而本研究社區意識的問項主要是參考Chavis、

Hogge、McMillan and Wandersman (1986)及Hughey and Bardo (1998)之社區意識 檢索表,依據研究範圍實際情況,劃分為「社區依賴」、「社區認同」兩部分,

共計9個題項。

第二節 民眾參與

在各文獻中提及「民眾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可翻譯為「公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而本研究所提到的「民眾參與」的意義應是趨近「居民參 與」(Residents’participation)、「社區參與」的意涵;故針對相關文獻作如下 的探討:

一、民眾參與的定義與涵義

「民眾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 在民主社會中是相當重要的元素之一,

在政治的研究上也經常從民眾參與的情形來觀察、判斷一個社會的民主化程度。

「參與」(Participate)是指對於某種行動的分享,而民眾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 就是由「公民」共同分享決策的行動(許文傑,2000)。

黃三榮(2001)認為民眾參與是民眾對於國家之行政、立法、司法政策之形 成、制定、實施,有權能參與,說明民眾有參與決策的權利;丘昌泰(2008)亦

黃三榮(2001)認為民眾參與是民眾對於國家之行政、立法、司法政策之形 成、制定、實施,有權能參與,說明民眾有參與決策的權利;丘昌泰(2008)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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