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社區林業
社區林業是近年來國際林業經營的新趨勢,強調自然資源保育與社 區整體發展作結合,共同與林業機關分擔經營決策的權力與責任,2002 年3月林務局推出社區林業政策計畫「社區林業–居民參與保育共生計 畫」,主動邀請在地居民共同參與林業發展(陳美惠,2003;盧道杰,2004)。
社區林業強調民眾參與、認識社區資源、培養社區管理人才及凝聚
社區共識。為使社區內部組織更加健全有能力與政府共同經營自然資 源,於是社區林業計畫設計採三階段逐步推動的構想。為因應不同社區 的需求,參與社區林業計畫的社區除了與森林接近的山地部落外,亦有 許多平地社區組織參與。
社區林業計畫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透過小額經費補助進行社區林 業理念宣導及人才培育, 適時於參與計畫過程中導入保育、永續發展的 觀念與做法,藉以培養居民對社區意識及經營的能力(陳美惠,2005)。第 二階段林業示範社區營造,是透過第一階段執行有成的社區甄選而來,
目前完成第一階段進入第二階段的社區為高雄縣美濃鎮愛鄉協進會,加 上先前試辦第二階段的雲林縣林內鄉湖本社區及高雄縣三民鄉民權社 區,共計三個社區正進行示範社區計畫。若第二階段工作進行良好,便 可晉級到第三階段,此一階段便可真正達到社區與林務機關共同經營森 林資源的理想。
目前社區林林業的相關研究仍相當有限,陳美惠和林晉戎(2006)認為 社區林業是由社區居民依社區發展所提出之社區經營方案,以達到社區 能自力營造、人林共存、永續經營與回饋當地社會。陳美惠(2003)指出林 務局所推行之「社區林業-居民參與保育共生計畫」,鼓勵社區居民極積提 出社區林業計畫,透過專業人員的專業輔導與教育訓練,以找出當地人 文與自然資源。而現今的社區林業愈來愈受重視,已是國內外林業經營
新趨勢。
Kumar and Kant(2005)認為社區林業是指林業機關與當地居民在管 理經營森林時,要能共同分享權利或義務,並負起維護的責任。盧道杰 (2003)也認為林業機關的角色,因著重於培力與在地權力的確認。。透過 社區林業計畫的推動,其推動的特色在於採循序漸進的方式,與社區部 落共同學習、調適和成長,以「合作取代對抗、誠意化解敵意」的積極 做法,和社區部落建立伙伴關係(林務局,2003), 適時導入自然保育、
永續發展的理念,才能培養社區居民的意識與永續經營的能力。
Alan(2000)提及社區林業從原本的社區分層學習到社區林業計畫之 集中學習,這充份執行對生態的意義,保持當地人和森林的平衡。從以 上的研究可知社區林業目的是要讓社區居民與森林融為一體,經由當地 社區的參與經營森林資源的方式,提高社區及居民的利益,並使得林業 能永續經營發展。簡言之,社區林業能帶動地方產業的發展,達成社區 發展與森林永續之目標。
在Roberts & Gautam(2003)提到社區林業推動成功的條件,包括:(1) 確定社區發展的定位及社區本身資源的特色;(2)社區需要有領袖積極參 與的帶頭作用;(3)增加經濟的誘因及工作機會以提高社區參與的動力;
(4)兼顧內在培力(推動教育訓練)與外力支援(政府及NGOs 的協助);(5) 合理的利潤分配(透明化);(6)有責任的進行進度及成果的監控與評估。
在Rjan & Beatrice(2008)提到,在這些成功條件下,擁有社區資源和得到 有能力的社區人才對於資源管理是重要的,此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 素,是政府的法規和管理。
這也表示,社區林業的推動需要全面性的考量,包含了人的能力與 智慧,和有動力的心,並以支持的行動力強化整個社區的提升,在每個 社區的成員執行與專業人士的指導下,是可以把整個行動力化為強大的 力量,能完成社區林業計劃的實行,另外還有其它的考量,而外力的影 響就是其中一項,無法預測的重大風險。因此在政府的有心規劃下,這 是需要大量人的配合和支持,才能讓整個社區林業的計劃達成目標,並 讓社區更加永續經營。
在台灣的本土文化與環境下,每個社區必需為自已的社區用心營造,
是需要投人大量精神與人力的,而成果必需要符合當地需求,並提升當 地社區的知名度與文化的貢獻,其實是社區上每個人的責任,因為當每 個人都做到了小地方的動作,就能成就大地方的成長,一個偉大的成就,
是由許多的無名小卒所合力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