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實驗儀器與流程簡介
第一節 積分球量測系統
一、功能說明:
主要實驗設備包括:LMT 直徑 1m 、2m 全光束積分球、Chroma 可 程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YOKOGAWA 電 性 量 測 設 備 、 追 溯 PTB
(Physikalisch-technische Bundesanstalt)實驗室標準燈 3 個,可依據 CIE69-1987、CIE84-1989 及 DIN5032 規範進行光源之全光通量
(Total Luminous Flux)及發光效率量測,量測時分別依序將標準光 源與待測光源置於積分球中央,藉由球體內部所塗佈的反射材質,
將光源發射之光束均勻散射後,利用球體表面之光度計量測之比例
-1
1 100 T
E(T)
E ⎥⎦⎤
⎢⎣⎡ Δ +
= α 關係,可計算求得待測光源全光通量。
二、適用範圍:
2m 全光束積分球可量測範圍為 4×10-3~106Lm(理論最大值)、
1m 全光束積分球可量測範圍為 1×10-3~105Lm(理論最大值);可量 測最大光源尺寸為球體直徑之1/1.7 倍。
三、環境需求:
可操作溫度範圍 5 至 50℃、儲存溫度範圍-10 至+60℃;因目前 實驗室可追溯 PTB 標準燈之校正報告之環境條件為 25±1℃,應盡 量將室內溫度控制在此條件,否則參照CIE69-1987 建議公式修正:
(3-1) α:溫度係數(temperature coefficient),0.01%/℃(校正報告)
△T=T-T0:溫差(temperature difference)℃
T0:校正報告之環境溫度 T:量測過程之環境溫度 四、試驗儀器:
(一)球體:
LMT 製造之積分球如圖 3-1 係由多元酯玻璃籤維製成,可打開 成兩個半球以裝置待測件。球體內面塗有特殊感光塗料,其具散射 性並與可視光波長獨立,而隨著塗層老化以及灰塵、砂土之影響,
靈敏度會下降。建議塗層應於三年內更新,但若流明校正設定無法 藉衰減器調整達成時則需立即更新。
(二)光度計感測頭:
球體內壁裝置之光度計感測頭如圖3-2,包含精密之 V(λ)矽光 學元件(f1<1.0%),感光面直徑 30mm,其感光面上並附有散射物質。
光度計感測頭可控制溫度於35℃±0.1oC 以防止因量測件功率消耗產
39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1 積分球球體
生之溫升效應造成量測誤差,應於二年內送回原廠以標準光源A 校 正進行精密之校正。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2 光度計感測頭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3 光度計感測頭所貼之濾片
另為符合CIE 標準光度觀測者之規定,目前常見光度計感測頭 儀器以貼各種顏色濾片如圖3-3 方式達到需求。
另光度計感測頭對 UV-response、IR-response 應小於 0.1%、
Fatigue 測試應小於 0.1%(在 2000lm 條件下)。
(三)U1000 電子顯示單元:
含四位數之”衰減器電位計”,可調降顯示數值、歸零設定
“U-zero”及暗電流補償控制” I-zero”,可直接量取光電電流、提供解 析度0.1℃之球內溫度顯示。(如圖 3-4)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4 U1000 電子顯示單元 (四)遮敝裝置: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5 遮敝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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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敝裝置如圖 3-5,必須防止量測物光線直接照射光度計感測 頭。自光度計感測頭觀查,必需看不到光源之表面,必要時可調整 遮敝裝置與光度計感測頭之距離護或使用較大之遮敝裝置。
(五)標準燈:
在設定工作條件下,流明值為已知值,且品質合於要求者,通 常選擇白熾燈泡作為標準燈。
(六)輔助燈泡:
量測時應全程將輔助燈泡(如圖 3-6)點亮,以減少穩定所須之時 間,藉以修正標準燈與待測燈形狀因子。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6 輔助燈泡
五、量測原理:係利用待測件光通量與積分球內壁間間接照度之正 比關係。
Φ=Eind×A×(1-ρ)/ρ (3-2) Φ:光通量
Eind:積分球內壁間接照度值 A:球表面積
ρ:積分球內壁反射率 輔助燈泡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7 積分球剖面示意圖 六、試驗步驟:
(一)線路安裝,開啟量測設備電源,暖機至少 5 分鐘。
(二)歸零設定:
在將儀器暖機約 5 分鐘之後,於球體關閉及滅燈下,先將儀器 設定至最低靈敏度之範圍(1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5、2m 全光 束積分球設定在106),調整歸零設定"U-Zero"(補償電壓調整)使其 讀值為零;再將儀器設定至最高靈敏度之範圍(1m 全光束積分球設 定在 100、2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1)並調整電位計"I-Zero"(暗 電流補償),藉此補償雜光所造成之影響。(如圖 3-8~3-9)
S:遮蔽裝置 H:輔助燈泡 L:連接待測件之
燈泡固定架 M:光度計感測頭
43 U-Zero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8 積分球量測系統線路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9 歸零設定 (三)選標準燈源:
安裝於積分球中心(若是軸向燈源,應將長軸方向平行對準光 度計感測頭),點燈 20 分鐘以上,並同時打開積分球上之輔助燈泡,
將輔助燈泡整個往外拉到底,點燈20 分鐘以上。(如圖 3-10)
(四)經點燈穩定穩定後,調整 U1000 四位衰減器電位計如圖 3-11,
設定對應間接照度EN 值等於標準燈流明值。
電源開關 電性量測設備
可程式電源供應器開關
I-Zero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10 點亮標準燈 20 分鐘以上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1 調整衰減器電位計
(五)調降供應電壓並關掉標準燈,將點亮之輔助燈泡移入積分球,
該燈泡應保持點亮以免去暖機程序。待球內溫度穩定,量測對應間 接照度EHN 值,並記錄之。(如圖 3-12)
(六)將標準燈取出積分球再將待測燈泡安裝於積分球中心,輔助燈 泡保持點亮,量測對應間接照度EHX 值。(如圖 3-13)
(七)將輔助燈泡推出積分球外,此時輔助燈之遮敝裝置會封閉積分 球。
衰減器電位計
45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12 輔助燈泡移入積分球內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3-13 輔助燈泡之間接照度值
(八) 點亮待測燈 20 分鐘以上(若是量測高功率燈源時,建議將球 體打開以防溫度升高),經點燈穩定穩定後,量測對應間接照度EX 值,同時紀錄相關(含電壓、電流、功率等)資料。
(九)待測燈泡之光通量依標準燈泡之光通量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
Φx=Φn×[Ex/En]×[Ehn/Ehx] (3-3) Φx:待測光源之絕對光通量
Ex: 待測光源之光通量測試值
Ehx:有待測光源在球內時之輔助燈泡光通量測試值 Φn:標準光源之絕對光通量
En: 標準光源之光通量測試值
Ehn:有標準光源在球內時之輔助燈泡光通量測試值
其中 Ehn/Ehx係數代表待測燈泡與標準燈泡因不同型式及尺寸之補 償。
(十)燈源發光效率:每輸入一瓦特功率該光源所能轉換發出的光線 流明值,單位是Lm/W,愈高則效率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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