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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株连守法

在文檔中 序 言 (頁 170-182)

中国人有个典型的特征,可以用“负责”一词来概括,西方很少 有一个词能像这个词那样重要,那样具有丰富的意义。在西方,个人 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而在中国,社会却是由家 庭,村落或宗族等构成,这些通常又是一致的。中国有千千万万个村 子,每个村子的居民都源于同一个祖宗,同姓一个姓,共享一块热土。

他们搬到现在居住的地方,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的一次政治变动,比 如明朝灭亡,甚至在明朝建立的时候。在这样的村子里,堂兄弟几乎 是最远的关系了,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或者什么“爷爷”。

有时,一个小小的村子,竟会住着十一代人。他们并不像我们所想像 的,寿数越高,辈份越高。中国人年龄很小就结婚,以后甚至到晚年 还娶妻纳妾,一辈了不断地生孩子,结果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亲属关 系。如果不特别询问或仔细注意名字中表明辈份的字,实在难以分辨 出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旬的老翁会叫一个三十岁的男人

“爷爷”。所有的堂兄弟之间都可以互称“兄弟”,假如外国人对此感 到困惑不解,坚持要搞清楚,问他们到底是不是“自家兄弟”,回答 经常很有意味:他们是“自家的堂兄弟”。笔者曾经这样问过,那人 几乎毫不犹豫地说:“嗯,当然,你可以称他们为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表现。正是这种团结决定了中国 富有责任心。父亲要对儿子负责,不单在儿子“成年”之前,而且永 远负责。儿子也永远对父亲负责,俗话说:父债子还。兄长要对弟弟 的一切负责,“家长”一一通常是长辈中年龄最大的男人一一要对整 个家庭或家族负责。不过,这些责任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风俗习惯不同无关紧要,个人是重要的。这一点,理论上很难论 述清楚。在一个显赫的大家庭里,尽管有很多知书达理的人,也有一 些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或科班出身的,但“族长”却可能是个头脑糊 涂的老头,大字不识一个,甚至一辈子连离家十里远的地方都没去过。

家庭中兄长对弟弟或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直接,也最绝对。

这与我们所提倡的自由势如水火。弟弟就像个仆人,整天盼望改变自 己的地位,而哥哥偏不许他这样做。弟弟想买件棉衣,哥哥认为太贵,

不给钱。笔者正在写这本书时,又接到一个报告:一个中国人,手头 上有些罕见的古币,有个外国人很想买。为防止钱主不愿卖——在中 国,一个人手里有另一个人想要的东西,情况常常如此——中间人就 建议,送些西洋糖果和小玩艺儿给钱主的叔叔,让他对钱主施加压力,

最后迫使钱主把古币卖掉。

有这样一个滑稽的故事,一位从西方国家来的旅行者,途中遇到 一个长着长长白胡子的老人,在伤心地哭泣。旅行者感到很意外,就 停下来问老人,为什么哭泣。老人告诉他,自己刚被父亲用鞭子抽了 一顿。“你的父亲在哪儿?”旅行者问他,“那儿。”老人指着前面。

旅行者便顺着老人指的方向往前走,又遇到了一个胡子更长更白的老 人,“那是你的儿子吗?”旅行者问,“是的。”“你用鞭子抽他了?”

“是的。”“你为什么要打他呢?”“因为他对爷爷无礼。如果他再这 样,我还会再用鞭子抽他。”假如将这个故事的背景换成中国,这可 就不是一个滑稽故事了。

家庭成员应该彼此负责,邻里之间也应这样。不管他们是否有亲 属关系,都不该例外,因为住处相邻嘛。中国人认为善良与邪恶会传 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就是为了找个理想的邻居。而接 受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共和思想的人,对谁是他的邻居毫不在乎,

在城里某个地方住上一年,他甚至还不知道隔壁邻居的名字。不过在 中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倘若有人犯了罪,其邻居也逃不脱干系,

犯了类似英国法律说的“包庇罪”。因为他们知道罪犯的企图,却不 向政府报告。说“我不知道”,丝毫不起作用。你是他的邻居,就应 该知道。

对杀死父母案子的处理,很能说明中国人的负责观念。在“孝悌 为先”一章里,我们提到过,这类罪犯一般是疯子。如不自杀,就应 该心甘情愿地接受凌迟之刑。几年前,北京《邸报》上的一份奏折中,

中部某省的总督报告,他在处理一件杀死父母案时,命人推倒了罪犯 邻居的房子,因为他们没有给罪犯良好的道德影响,以令其改邪归正。

一般的中国人可能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合情合理有时,某地方有人犯 了罪,除了对人进行惩罚外,还要拆毁一段城墙,或者修正一下城墙 的样式,比如,将方角改成圆角,把城门换个地方,甚至干脆封死。

要是一个地方老发生犯罪,据说该城就要被夷为平地,在别的地方另 建新城,不过,这种事,我们还未遇到过。

村子里,地位比普通老百姓略高的称地保,管一个或几个村子,

职责也十分繁杂,不过,总的来说,是充当沟通地方政府与百姓的媒 介,地保经常会陷入麻烦中。任何一种纠葛都会给他带来麻烦。假如 遇到一个吹毛求疵的地方官,有时甚至会因为没有汇报他不可能知道 的事情而被打得血肉模糊。

地位比地保再高的是县官。在百姓眼里,他们是中国最重要的官 吏。在百姓面前,他们是老虎;在上级面前,他们又是老鼠。一个县 官至少要处理六大方面的事务,他既是民事、刑事司法官,又是行政

司法官、验尸官、财政长官和税务官。一个官员要处理这么多事务,

当然不能细致入微,明察秋毫。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说,这都是 超负荷的,使得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处理好。况且,很多县官只一门心 思想着如何捞油水,对任何公务都不感兴趣。因为公务繁多,彼此又 不协调,即使县官有良心,也难免犯不少错误。一些事情处理失当,

他总是难逃其咎。大部分县官要依靠师爷或随从来帮助处理日常事 务,与所有中国官员一样,县官总被想像为对辖区内的一切都了如指 掌,也能随时防患于未然。为做到这一点,每个城市或乡村中,每十 户划为一甲,每甲设保甲长。每户门前挂有一个小牌子,上面注明户 主姓名和该户人口数目。这种户藉制度,有点像古代撒克逊人十户区 或百户区制,它有利于确立责任区,某个保甲区内一旦出现可疑的陌 生人物,第一个发现的就迅速报告保甲长,保甲长立刻报告地保,地 保再报告给县官,县官马上采取措施,“严密搜捕,严厉惩处”,这种 简易的保安措施,使所有的地方犯罪,还未发生就被发觉了。这不是 靠陌生人长相可疑,而是靠住户固定。这一制度还使良好的民风代代 相传。

显然,这一措施只有在住户固定的地区方能奏效。然而,即使在 中国这样人口最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个法律 上的假定。有时,在一个城市,以前从未见过门前挂牌子,可突然有 一大,每户门上都挂上了。这就说明县官来了,他想加强这方面的管 理。有些地方,只有冬天才挂上,因为冬天最危险,坏人最多。不过,

据我们所知,该措施只是昔日的经验,现在徒具形式而已。实际上,

也几乎已经完全消失了,连续走几个月,几千里路,沿途挂牌子的住 居,不足百分之一。

前面可能说过,中国的保甲制度和所谓的人口调查紧密联系在一 起。假如每户的门牌一直都准确地标明该户的人口数目;假如每个地 保都有一份其辖区内人口的清单;假如每个县官都准确地将这些清单 上的数字汇总——对整个帝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就会非常容易,只要将 这些一连中的数字加起来就行了。可惜,这些都是“假如”,而事实 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实现。门牌根本不存在。当某个地方官偶尔需 要人口总数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完全依赖的众多地保,都不能 保证提供一个准确的数字,他们对此都毫无兴趣,因为人口调查没油 水可捞。因此,对中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只能从想像中虚构了。即使 在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总是把人口调查与税收联系起 来。在中国,它更是令人们疑神疑鬼。如果各地不能持久投入地实行 保甲制度,就绝对不可能准确地统计出人口的数目。

地方官犯点小罪,可能平安无事,也可能遇到大麻烦。即便如此,

只要找有势力的朋友说说情,或者明智点,花些银子,也就完事了。

就算丢了乌纱帽,也会把原因归结为他的辖区内发生了不可避免的 事。在中国,这现象极为普遍。

接下来有必要阐述一下官僚阶层是如何实行责任制度的。在翻译 过来的北京《邸报》中,这样的例子每期都层出不穷。几年前就曾披

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值班的士兵偷了自己看守的大约三十箱子弹,

卖给了一个做罐筒盒的。后者认为那些子弹是部队多余的次品。案发 后,士兵被打了一百大板,流放边疆服苦役;负责仓库的小官,虽然 允许交钱赎罪,减轻处罚,仍被打了八十大板,革去官职;买主因考 虑是出于不知情,免于处罚,不过按常规,打了四十小板;管理这些 士兵的连长,因为“纵容”犯罪,也被撤职,听候审判,但这家伙很 聪明,及早悄悄地溜走了。上表奏折的刑部受命决定对该部队最高指

卖给了一个做罐筒盒的。后者认为那些子弹是部队多余的次品。案发 后,士兵被打了一百大板,流放边疆服苦役;负责仓库的小官,虽然 允许交钱赎罪,减轻处罚,仍被打了八十大板,革去官职;买主因考 虑是出于不知情,免于处罚,不过按常规,打了四十小板;管理这些 士兵的连长,因为“纵容”犯罪,也被撤职,听候审判,但这家伙很 聪明,及早悄悄地溜走了。上表奏折的刑部受命决定对该部队最高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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