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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主要是建立評估指標體系,評估鄉鎮市層級地區,受氣候變遷影響災 害風險之「程度」。因此,本研究第二章歸納氣候變遷可能對都市空間造成的衝 擊,第三章探討氣候變遷、災害熱點與脆弱度等相關文獻,彙整相關評估指標與 評估方式後,第四章初步研擬氣候變遷災害熱點的判別指標,第五章透過模糊德 爾菲篩選指標,以及藉由模糊階層分析法賦予指標權重,並說明判別指標系統的 操作方式以及資料來源,最後以桃園縣作為此指標系統之操作簡例。以下就本研 究之結論與建議進行說明。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探討氣候變遷對於台灣都市可能造成之影響,由於氣 候變遷所影響之範圍相當廣泛,包括溫度、降雨、海平面上升等主要的現象(馮 正民、詹士樑,2007),造成的衝擊包括海岸與濕地的流失、水資源與農業的衝 擊、洪旱災與傳染疫病等各種面向的衝擊。

為檢視各個氣候變遷與災害熱點之相關研究,以文獻回顧法,蒐集歸納國內 外災害熱點之相關文獻,進行災害熱點定義、評估指標操作、衡量之文獻探討,

結果發現氣候變遷、災害的評估判別方式,隨其評估尺度的不同,評估的指標選 取與方法亦不相同,亦即各研究者應依其實際需求,選擇適切的評估尺度、評估 指標與方法。欲建立適合我國氣候變遷災害熱點的判別指標,其中將考量鄉鎮市 層級,文獻所歸納之氣候變遷因素、脆弱度、暴露性、地理、社會經濟等面向,

因此,本研究將判別指標分為三大面向:分別為氣候變遷因素、自然環境條件、

社會環境條件,並進行評估指標的初步研擬。

於指標建構的階段,本研究以模糊德爾菲法進行專家意見之調查,篩選各個 評估指標,剔除相對不重要的評估指標,作為評估指標評選之依據,因此本研究 採各項因子之「算術平均數」*0.84(經計算為 5.51)訂定門檻值來進行各指標門檻 值的篩選,以踢除其餘重要性較低的評估指標。刪除的指標有下列4 項:冬季、

家戶所得、就業人口、教育程度(大學/專科以上)。由於「C2 產業經濟與教育」

之下的3 項指標:家戶所得、就業人口以及教育程度(大學/專科以上),皆因未過 門檻值而刪除,故「C2 產業經濟與教育」也為剔除指標之一。

在模糊德爾菲法篩選評估指標後,本研究欲以模糊階層分析法,整合相關專 家學者之意見,兩兩比較各評估指標之相對重要性,並利用模糊理論加以計算各 指標之權重,再解模糊化賦予各項評估指標之權重值。結果顯示三個面向中,專 家認為氣候變遷因素最為重要,其次為自然環境條件,最後則是社經環境條件;

在經過層及串連的計算後,得知各細項評估指標之權重值,在此依前五項指標(雨 季、夏季、乾季、地質災害敏感地、土石流保全人數)之重要性程度陳述之。

本研究以桃園縣作為指標系統之操作簡例說明,首先計算得出桃園縣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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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一指標之t 分數,進而乘以各指標之權重,以計算其評估之最終結果,結果 表示,復興鄉是評估分數相對最高者,龜山鄉次之,桃園市再其次。若以三個面 向討論之,結果顯示在氣候變遷因素中,復興鄉相較於桃園縣其它鄉鎮市,其風 險程度最高;自然環境條件中,風險最高仍舊為復興鄉;然而社經環境條件中,

風險程度最高為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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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建議 一、 判別指標系統未來運用之建議

本研究考量指標系統之易操作性,故針對氣候變遷之探討,並未以災害類別 作為討論之依據,而是以「全災害」之觀點探討氣候變遷影響下之都市災害風險 程度,未來若要更精確探就氣候變遷引發之災害衝擊,則可依不同災害類別擬定 評估指標。本研究所建立之判別指標系統,現階段可供鄉鎮市區層級的行政區域 加以操作後進行比較。但若欲掌握某鄉鎮市區層級,其因氣候變遷災害風險影響 程度,在全國鄉鎮市區中之風險程度,則必須進行全國有都市計畫規範之鄉鎮市 地區之實證研究。

各地方政府透過此指標系統,得知此鄉鎮與其他鄉鎮之相對風險程度高低,

進而再研擬合適的調適策略,並進行防救災資源之調查,以及透過不同風險溝通 之方式,讓決策行政官員、專家、民意代表及市民,真正認知「氣候變遷下都市 災害」的風險。

台灣地區之土地之使用,透過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計畫等體系進 行管制,但過去由於欠缺宏觀之規劃,以及缺乏國土計畫指導,因而衍生許多問 題。故考量未來國土之發展空間,更為了因應氣候變遷,因此內政部擬定之「國 土計畫法草案」,已於民國98 年 10 月 8 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送交立法院審議 中。國土計畫法草案第三條第七項:「基於國土保育利用及管理之需要,依土地 資源特性所劃分之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

第二十三條再針對各國土功能分區,說明其原則,再予分類、分級,並訂定不同 層級之管制,以國土保育地區為例,說明內容依據環境敏感特性、就生態、文化 與自然景觀、水資源、天然災害及其他資源保育等型態予以分類,並依保育標的 之重要程度,予以分級。另外國土計畫法草案地十一條之全國國土計劃之內容、

第十二條之都會區域計畫內容、第十四條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內容,亦 提到防災綱要計畫。因此,未來如何透過判別指標系統,掌握某鄉鎮市在氣候變 遷影響下之風險高低,做為國土規劃落實之依據,於未來之研究可進一步探討。

二、 判別指標系統資料來源之建議

何明錦、詹士樑(2008)的研究,是運用柳中明在臺灣大學全球變遷中心的第 三版模式成果,作為分析的原始資料來源,進行氣溫及雨量的變遷模擬,目前柳 中明已發展第四版的模式,將來氣候變遷模擬,將從台大全變中心移交至國家災 害防救科技中心,後續相關研究在未來可考慮直接透過國家災防中心取得,並進 行氣溫與雨量的變化分析。

關於其他數位地圖的資料來源,也可考慮由國土測繪中心或透過國土資訊系 統資料倉儲及網路服務平台(Taiwan Geospatial One-Stop, TGOS)取得資料。國土 測繪中心自1995 年成立以來,已完成詳細的全國土地使用調查,近來於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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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間又開始新的調查工作,其基本資料亦可作為資料來源的考量之一;另 外,透過TGOS 的平台,可獲得各類數位地圖資料出版與申請的訊息,未來後續 相關研究可考慮充分利用此一平台,以維持分析時原始資料能保持在最符合現狀 的情況。

本研究資料取得來源的考量,主要是就現有已建置且可申請取得的資料為優 先選擇;另外,考量到後續希望利用此一指標系統的單位或人員,對數據或數位 地圖的操作與分析可能需要具備特殊專業能力(如 GIS 的作業等),因此目前本研 究的資料來源選擇盡可能以不需太複雜之處理工作者為主。但是部份資料如環境 敏感地圖資,其完成年份在1992-1997 年間,其分析方法與環境現況是否能符合 現狀,可能有待檢視;因此部份數位地圖指標可能還是有必要自行產生,如地質 災害敏感地可依營建署原始的評估模式,以新的地質圖、土壤圖與由解析度較高 的新版高程資料產生的坡度圖等,來重新產生地質災害敏感地的數位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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