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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政府介入能源市場的形式很多,而補貼是一種常見的政策手段。廣義而言,

能源補貼是一種「讓能源生產者提高售價、讓能源消費者降低購買價格,或是降 低生產者與消費者的成本」的政策手段(IEA, 1999, p.43)。政府實行能源補貼政策 的原因,包括以下三點:(1)為了國家整體社會福利而採取補貼手段。例如:為了 穩定就業量、穩定經濟成長,或為了讓各所得區間的人民皆能負擔得起最低程度 的能源需求;(2)為了環保考量。針對較低汙染的能源生產廠商或是再生能源生產 廠商實行補貼;(3)能源需求彈性低。能源使用價格一旦波動,容易對國民所得造 成巨大衝擊,因此需要政府介入能源市場以維持人民之基本生活需求(IEA, 1999)。

依 Cust and Neuhoff(2010)所述,能源補貼可分為生產面補貼與消費面補貼兩 種。首先,就生產面的能源補貼而言,政府透過關稅與補助的措施,給予本國能 源生產廠商支持,維持本國能源開採業的營運或是協助再生能源業的發展。舉例 而言,英國、西班牙與德國皆對本國採煤業進行補貼,此補貼可視為維護本國能 源安全與保護就業的政策。OECD 於 2000 年提出生產者補貼當量(Producer Subsidy Equivalent,以下簡稱 PSE),並將此法運用於農業廠商生產面補貼的評估,

後亦將此法應用在能源補貼的估計與探討上,惟此法所需之數據與資料較複雜,

各種能源類型與受補貼廠商皆須個別進行計算,現今研究僅將此法用於特定國家 進行個案探討。

另一方面,政府透過控制能源價格,使消費者能以較低的價格購買並使用能 源,此即為消費面補貼。在消費面能源補貼的估計上,最廣為應用的方法便是價 格缺口法(Price-Gap Approach,以下簡稱 PGA 方法)。本研究將使用 PGA 方法進 行 電 價 補 貼 之 估 算 。 PGA 方 法 之 理 論 基 礎 由 Corden(1957) 首 倡 , 而 後 McCrone(1962)利用此法估算英國之農業補貼,Larsen and Shah(1992)利用此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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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全球化石能源之消費面補貼,IEA 則於 1999 年利用此法計算各國之能源補貼並 進行跨國比較(Ogarenko and Hubacek, 2013;Corden, 1957;McCrone, 1962;Larsen and Shah, 1992)。PGA 方法的特色在於其計算簡單、便於進行跨國比較,且此法 所需之資料與數據較少,對於缺乏能源相關數據的國家而言也有能力進行估算 (Koplow, 2009)。關於 PSE 與 PGA 方法之優缺點,Koplow(2004)將之整理成一表,

如表 2-1 所示。

然而,政府實施能源補貼,將對國家之經濟造成負面效果。依 IEA(1999)所 述,針對能源使用進行補貼,將造成經濟效率的損失。此經濟效率損失的概念,

可由圖 2-1 完整描繪。以本研究之電價補貼為例,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電力市 場之供需均衡會發生在 ,此時之社會福利為三角形 ABE;而今若政府對電 力消費者施行補貼,新的電力使用量將是 ,電力供應業所收取的價格為 ,消 費者之電力購買價格則為 ,補貼總額將為矩形 。此時,對於消費者而 言,補貼後將增加梯形 的福利;對於生產者而言,將增加梯形 的 福利,然而,此二部分福利增加之總和小於政府所支付的補貼總額,三角形 ECD 即為經濟效率的損失。

除了經濟效率的損失,政府針對能源使用者施行補貼也會造成能源的過度使 用,並影響廠商之投資決策。IEA(1999)指出,消費過多的能源,將提高國家對進 口能源的依賴,使得能源進口來源國之市場控制能力增強,危害本國的能源安全。

除此之外,過多的能源消費將使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對國家以及世 界的環境造成危害。而 Cust and Neuhoff(2010)認為,當特定能源之使用價格控制 在低水準時,廠商會傾向持續使用該能源,並不會嘗試投資與發展再生能源或使 用較潔淨的能源。

資料來源:Koplow(2004)。

圖 2-1 補貼導致之效率損失 資料來源:IEA(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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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A(1999)指出,多數 OECD 會員國在 1990-1999 年間已逐步減少或是移除對 於能源的直接補貼。而近年來由於全球環境議題,許多開發中國家亦開始思考是 否應逐漸減少對能源供需市場的介入與控制,以達到提升能源效率或發展再生能 源的目標。然而,移除能源補貼、使得能源價格確實反映能源成本之政策革新,

雖然對於國家之能源節約與二氧化碳減排均有顯著成效,但能源使用價格上漲亦 將使各產業部門之投入成本提高,並對國家之總體經濟變數造成負面影響。本研 究欲探討移除用電補貼後對台灣總體面與各產業部門之經濟影響。針對移除能源 補貼後之整體經濟評估,Lin and Jiang(2011)利用 PGA 方法估算 2007 年中國各能 源補貼,同時 Lin and Jiang(2011)也使用 IEA 在 1999 年報告書中所採用之固定彈 性反需求函數,以探討中國移除能源補貼後,各能源之節約效果。

Ogarenko and Hubacek(2013)利用 PGA 方法估算烏克蘭 2008 年之能源補貼總 額。而後,Ogarenko and Hubacek(2013)利用 PIOA 模型,以探討當 2008 年烏克蘭 移除天然氣與電力補貼後,各部門產品價格與總體物價水準上漲幅度。Ogarenko and Hubacek(2013)利用各部門產品價格變動幅度,以及 Ho, Morgenstern and Shih(2008)取自 GTAP(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資料庫之各部門產品的價格彈 性,推演出各部門產品最終需求變動,進一步利用需求驅動之投入產出模型 (Demand-Driven Input-Output Model)來捕捉移除天然氣與電力補貼後各部門產值 之變動。最後,Ogarenko and Hubacek(2013)以各部門產值之變動,進行就業變動 與能源使用變動之總體經濟評估。Ogarenko and Hubacek(2013)之結果顯示,若移 除 2008 年烏克蘭之用電補貼,則電價將上漲 44.3%,用水供應業之產品價格將上 漲 180%,GDP 將因此下降 0.62%。而此移除補貼之政策,對所得低的人民而言,

其所造成之衝擊較大。

Jiang and Tan(2013)則參考各類能源外部成本估算的國際文獻,將能源之外部 成本內部化後,利用 PGA 方法估算 2008 年中國的各能源補貼總額,同時 Jiang and Tan(2013)也使用 IEA 在 1999 年報告書中所採用之固定彈性反需求函數,探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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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除考量外部成本之能源補貼後,對各能源之節約效果。此外,Jiang and Tan(2013)同樣利用 PIOA 模型模擬當 2008 年中國移除考量外部成本之各類能源補 貼後,各部門產品價格上漲幅度。Jiang and Tan(2013)並利用各部門產品價格上漲 幅度,計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生產者物價指數(PPI)以及國內生產毛額平減指 數(GDP deflator)之變動幅度。Jiang and Tan(2013)之結果顯示,若移除 2008 年中 國考量外部成本之用電補貼,中國電價將上漲 11.84%,而 CPI、PPI 與 GDP deflator 將分別上漲 0.87%、1.59%與 1.33%。

移除用電補貼的政策,意同於提高售電價格,使售電價格與售電成本齊平之 政策。梁啟源(2006)結合 Liang-Jorgenson(2003)的台灣動態一般均衡模型、主計處 總體經濟計量模型與工研院 MARKAL 模型,建立一能源工程及總體經濟耦合模 型,以評估電價變動對電力需求、CO2 排放及台灣經濟之影響。梁啟源(2006)之 結果顯示,若台灣電價上漲 13.03%,則能源部門與衣著部門之產品價格將分別上 漲 8.72%與 1.22%,CPI 則將因此上漲 0.491%;而電力需求量方面,整體而言將 因電價上漲而減少 15.82%之用電需求。

張四立於 2008 年「因應國際能源價格飆漲之台灣能源價格政策座談會」主講

「我國電力價格政策」之簡報中,利用 PIOA 模型分別針對 1999 年、2001 年與 2004 年模擬台灣電價調漲 10%下各產業部門之經濟衝擊。張四立(2008)之結果顯 示,調整電價對台灣之衝擊程度自 1999 年起逐年提高,此研究發現顯示,台灣之 經濟活動越來越仰賴電力。以 2004 年之模擬結果為例,若電價上漲 10%,則能 源服務業之產品價格漲幅最大(上漲 2.541%),且技術密集工業受影響程度較傳統 與基礎工業為大。CPI 將因電價上漲而上漲 0.404%,GDP 則將因此下降 0.441%。

楊達鑫(2013)利用 PIOA 模型模擬 2012 年台灣調漲油價與電價對各產業部門 之經濟衝擊。楊達鑫(2013)依據我國政府於 2012 年公告之「101 年電價調整方案」,

設計其模擬情境,結果顯示,若政府執行第一階段電價調漲政策(電價平均漲幅為 11.8%),則台灣 CPI 將上漲 0.269%,躉售物價指數(WPI)則將上漲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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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國內之相關研究,國際間亦有學者致力於探討調漲電價對產業之經濟影 響。Lee(2013)建立一計量模型,利用 1982-2006 年歷年時間序列資料,以估算調 漲電價對南韓三大耗電產業之經濟影響。Lee(2013)之實證結果顯示,當南韓電價 調漲 10%時,對化學製品業與基本金屬業之產品價格影響不顯著;電腦、電子及 光學產品業之產品價格則將下降 0.16%。此外,此三大耗電部門之用電量減幅各 為 8.0%、9.7%與 10.1%。Lim and Yoo(2013)則應用 PIOA 模型,以探討韓國電價 上漲 10%對韓國產業與總體面之經濟衝擊。結果顯示,當韓國電價上漲 10%時,

韓國之總體物價水準(即為本研究中的 GDP deflator)將上漲 0.437%。

表 2-2 與表 2-3 為近年國際間與台灣探討調整電價之經濟文獻與結果比較,

由此表我們可以得知,若台灣電價上漲,對能源相關部門、衣著部門與技術密集 工 業 之 影 響 較 大 ; 而 調 漲 電 價 對 最 終 消 費 者 的 總 體 物 價 影 響 (CPI) 介 於 0.263%-0.491%之間,最終消費者面對電價上漲所受之衝擊不大。在楊達鑫(2013) 之模擬情境中,電價調幅之設定是依據各調漲階段之平均調幅,而本研究則利用 台電財務年報計算出 2012 年之售電缺口,並模擬欲弭平此售電缺口所致之電價漲 幅,以及台灣所受之經濟衝擊。因此,本研究之特色在於一次弭平 2012 年台電之 財務虧損,並彰顯調漲電價對台灣之經濟影響實為利大於弊。

烏克蘭 Ogarenko and Hubacek(2013)移除天然氣與電力補貼

對烏克蘭之經濟影響。 PIOA 模型

韓國

Lim and Yoo(2013) 模擬電價上漲 10%對韓

之經濟影響。 PIOA 模型

Lee(2013)

利用 1982-2006 年歷年 擊模擬,張四立(2008)則直接設定電價調幅為 10%。本研究則依循 Ogarenko and Hubacek(2013)之作法,換算移除電價補貼所需上漲的電價幅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Jiang and Tan(2013) 11.84%

天然氣開採業產品價格上漲 3.6%;用水供應業產

品價格上漲 2.7%。 0.87% 1.59% 1.33%

Ogarenko and Hubacek(2013)

44.3%

Lee(2013) 10%

化學製品業與基本金屬業之產品價格影響不顯

化學製品業與基本金屬業之產品價格影響不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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