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設計目標
(1)本章主要是規範各類建築內的整合性管理系統之規劃及構建。
(2)符合建築物智慧化的系統整合,是能夠根據使用者提出的需求,選擇最 合適的技術和產品,並連接成一個完整系統的解決方案。
(3)系統整合必須以整個建築的結構、系統、服務和管理等促進建築物智慧 化本質的角度出發。
(4)整合的系統必須確保子系統間的互操作一致性,使不同的設備、軟硬體 產品、通訊網路、應用軟體界面,及內部互操作一致性得到保證。
(5)整合的系統必須可使各子系統間的資源共享,實現最佳化的總體性的設 計。
(6)系統整合的範圍包括設備設施的整合、系統軟體的整合,應用軟體的整 合。
【解說】
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往需要經由一部中央監控主機完成的功能,已經由一些高處理能 力,但是價位較低的現場控制器所取代,成為所謂的分散式控制,集中監視及管理的架構。
符合建築物智慧化的系統整合,即根據使用者提出的需求來選擇最適當的各種技術和 產品,並連接成一個完整系統解決方案的過程,同時必須使不同的設備、軟硬體產品、通 訊網路、軟體界面,和系統內部的互操作性得到保證。
系統整合的本質就是必須資源共享,而其手段必須藉著資訊的有效傳遞與互通才能達 到。
系統整合必須以整個建築物的結構、系統、服務、管理等四個建築物智慧化的本質出 發,綜合地進行考慮。
整合的關鍵在於各子系統的訊息收集與區域控制器連接相對應的系統控制器時,並沒 有分系統的概念,而是以不同點的類型形式來實現該輸入或輸出點的特徵,只是透過中央 監控管理級的軟體來設定或區分那些點是屬於那一個子系統,進而連到整個系統的綜合管 理。
7.2 設計要素
7.2.1 系統整合的範圍和內容
(1)整合建築物內的所有需要統籌管理的電氣設施,成為一體化、綜合的系 統,進行資料收集、監視、控制與連動功能。
(2)建築設備管理自動化:包含電力、給排水、空調、運輸等設施。
(3)資訊通信:包含交換機、通訊器材、電腦區域網路、公共廣播及影像處 理等設施。
(4)電源設備:包含電力來源,備用電源,供配電系統、不斷電系統、自動 讀錶等設施。
(5)防災保全:包含火警、消防監控、防盜警報、門禁管理、訪客對講、停 車管理等設施。
7.2.2 系統設計原則
(1)具有充份開放性,不同系統和產品間可達到互操作性,系統必須解決不 同子系統和產品之間的界面和通訊協定的障礙,以使它們之間能夠產生 互相聯動的操作關係。
(2)具模組化架構,滿足通用性及可替換性。
(3)具網路互連性,透過傳輸媒介和結構化綜合佈線,構成連通的網路。
(4)具可管理性,滿足適合的管理需求,並切實可行。
(5)具前瞻性,確保系統擴充時,前後期工程的接續性。
(6)具經濟性,不論是在系統建置,或是日後擴充,皆能以最符合經濟效益 的方式,達到智慧化的需求。
(7)具高效率性,使整合管理功能在規範需求時間內達成運作。
(8)具可靠性,須使系統能夠不間斷地運轉,並有足夠快及充足的反應時間 來處理突發事件。
【解說】
7.2.1 系統整合係對建築物中各共用設備或主要設備及建築管理元件等,進行集中之監視、
控制、管理,以確保其預定功能之發揮。
7.2.2 系統整合的範圍及功能,應依照使用者的需求,而滿足建築物智慧化的本質,例如:
將空調系統與消防系統聯動,可使火災發生時,排風、消煙及空壓滅火等操作能夠更 即時有效,確保生命及財產的安全;另外,兩個子系統都納入單一的管理系統,可方 便維護管理。
7.3 設計標準
7.3.1 分級原則
系統整合的分級原則,是以建築物內屬於管理、監視、控制的資訊,其連通 方式與開放性為主要的依據。
7.3.2 甲級標準
7.3.2.1 開放式平台之綜合管理系統
(1)對於建築中所有設備和資源,各種公用服務設施、通信系統、辦公 自動化系統,綜合佈線系統及公共訊息服務等,在一共用的開放性 平台之下,提供整合管理之功能。
(2)子系統或次模組中的設備都必須由統一的管理作業系統來進行安 裝及維護,構成網路化的環境,確保系統的整體效率。
(3)系統應為分散式(Distributed)架構,每個子系統或次模組本身皆 具有中央處理單元(CPU),能夠提供運算、判斷、網路管理等能 力。
(4)系統內的所有設備之間所傳遞的是資訊,而非指令,每個設備都可 能是資訊的提供者或接受者。
(5)子系統或次模組之間傳遞資訊的格式及功能,必須是公開化的、標 準化的,因此在整合時不會受到產品廠牌的限制。
(6)系統內設備之各項有關聯動的運作設定,必須是公開化的、標準化 的,使得在網路整合時,能夠利用”即插即用”的方式,維持高效率 及一致性。
(7)充份支援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使得系統訊息無論是內部或外部連 通,都可利用網際網路的現有通訊架構。
(8)充份配合結構化佈線架構,使得資訊的流通及未來系統的擴充性及 維護性得到充份的保障。
7.3.3 乙級標準
7.3.3.1 中央管理自動化系統
(1)對於建築中所有設備和資源,各種公用服務設施、通信系統、辦公 自動化系統,綜合佈線系統及公共訊息服務等,提供整合管理之功 能。
(2)採用一套電腦管理系統,統一的管理軟體和操作系統,將各子系統
的資訊全部集中到中央電腦管理系統。
(3)中央管理系統包含資料傳遞,通訊協定轉換,及控制管理等模組功 能,以實現各子系統以它為核心進行整合。
(4)由中央電腦管理系統對各類子系統進行監視和設備進行資料管 理、監視及控制,並提供相對應的連動功能,及公共訊息的服務。
7.3.4 丙級標準
7.3.4.1 組合式系統管理
(1)在建築物內原本各自獨立的子系統之上,再增加一部中央管理電 腦,各子系統與上一層的中央管理電腦之間,必須經過通訊網路及 界面協議的轉換,才能進行數據交換和協調管理。
(2)各自的子系統,本身都可獨立運作,且皆有個別廠商提供的專屬的 人機界面及顧客化的應用程式,並使用專屬的發展工具及管理工具 進行建置。
(3)通訊網路及界面協議是透過特別開發的橋接器,來使得中央電腦管 理系統取得子系統的運轉資訊。
(4)中央管理電腦主要提供資料的記錄,及產生統計報表及管理文件。
【解說】
7.3.1 最符合建築物智慧化的系統整合原則,是各項資訊的通訊協定,以及各項設備的資訊 輸出/輸入格式都有共通的格式,使得資訊的傳輸與連動可以在相同的平台之下執 行,不受限於廠牌及設備,達到真正開放性的運作方式,如此即為符合甲級標準的開 放式平台之綜合管理系統。符合乙級標準的系統整合,必須對於建築中所有設備和資 源,各種公用服務設施、通信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綜合佈線系統及公共訊息服務 等,提供整合管理之功能,對於管理單位提供單一的中央管理系統,即可對各設備進 行監視、控制與資料記錄,並有相對應的連動功能。符合丙級標準的系統整合,係採 取組合式的方式,與個別子系統的管理電腦進行資料與控制資訊的交換與連動,個別 子系統皆可獨立運作,但必須提供通訊網路及界面協議,使得中央電腦管理系統能夠 取得子系統的運轉資訊。
7.3.2.1 (1)建築物綜合管理系統,必須是對建築物內各類設備和資源進行管理的控制中心和 網路管理中心,而開放式平台所提供的,除了使綜合管理系統的功能更能達到整 合性的要求之外,對於從系統設計、構建、設置、修改,到後續整個維護保養的 過程,都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並且因為系統可以容易地修改及維護,可使得
建築物的各項設備可以隨著不同的需要而調整,也因此可以提高建築物本身的價 值。
(2)滿足開放性平台的必要條件,包含:
(a)智慧化的網路佈線:開放性平台的關鍵就是一個整合性高的網路,好的結構化 佈線架構,才能保證各子系統、次模組之設備是在一個合理的架構之下傳遞資 訊,也能夠消除系統構建時的實質障礙,提供系統建構者朝向完全整合的系統 設計及建置。
(b)標準的網路作業系統:提供網路基礎設施必要的網路服務功能及公開化的界 面,這些標準的網路服務能夠使不同的廠商產品及工具整合在一個共用的環境 之下,並能夠共享網路內的所有資源。
(c)標準的網路工具:包含網路管理工具,如:人機界面、資料記錄,及其它系統 層面的應用軟體工具,可以使得建構網路時,無論是在局部系統,或是在整體 系統層面,都可使用單一的工具及界面來完成,而且對於任一系統皆可適用,
而在工具選擇上,可以依據功能和實用性等條件,不會受限於硬體設備的提供 廠商。
(d)標準的設備互傳訊息:要能透過簡單的方式,就能達到所有的設備之間的訊息 互傳,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符合一個共通資訊界面的產品成為必要條件,各個 設備之間也才能共享資源,並在最有效率的情況下,達到系統的功能。
(e)標準的設備連動設定:開放性平台之下的產品,也必須能夠透過標準的網路工 具,進行設備本身有關網路連動的設定,因此系統建構者可以很容易地根據系
(e)標準的設備連動設定:開放性平台之下的產品,也必須能夠透過標準的網路工 具,進行設備本身有關網路連動的設定,因此系統建構者可以很容易地根據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