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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系統驗證

4.1 系統邏輯測試

為 驗 證 本 研 究 之 轉 乘 邏 輯 正 確 性 以 虛 擬 路 網(如 圖 4.1)作 為 邏 輯 測 試 範 例 , 設 定 虛 擬 路 網 中 節 線 為 路 線 A 至路線 H,而 A1、A2、B1 等 為 路 網 中 的 節 點 。 系 統 邏 輯 測 試 除 建 立 虛 擬 測 試 路 網 外 , 仍 須 建 立 轉 乘 節 點 表 以 完 成 轉 乘 規 劃 時 基 本 變 數 之 設 定 。 如 表 4.1 所示,路線 A 至路線 E 皆有可轉乘之節點,表 4.1 在轉乘規劃中代表兩項基本定 義 ;一為定義路線中可轉乘節點,透過轉乘節點的比對表(表 4.1)才 可 將 不 同 的 路 線 建 立 連 結 , 達 到 多 次 轉 乘 的 旅 次 規 劃 。 二 為 設 定 路 網 中 兩 重 要 地 標(起 迄 點)的 步 行 距 離 , 以 模 擬 實 際 規 劃 時 由 原 路 線 轉 乘 至 另 一 條 路 線 時 須 花 費 的 距 離 。

表 4.1 虛擬路網允許轉乘節點成本對照表

起 點 路 線 名 稱 起點站牌名稱 迄點路線名稱 迄點站牌名稱 步行距離

路 線 A A1 路 線 H H1 450 公尺

路 線 A A3 路 線 B B2 100 公尺

路 線 A A3 路 線 B B3 90 公尺

路 線 C C2 路 線 B B4 120 公尺

路 線 C C2 路 線 B B5 130 公尺

路 線 C C3 路 線 B B4 125 公尺

路 線 C C3 路 線 B B5 145 公尺

路 線 D D2 路 線 C C4 155 公尺

路 線 D D4 路 線 E E4 230 公尺

路 線 E E1 路 線 F F4 125 公尺

路 線 F F2 路 線 H H3 85 公尺

路 線 F F1 路 線 H H3 95 公尺

圖 4.1 虛擬路網

完 成 虛 擬 路 網 的 構 建 以 及 允 許 轉 乘 節 點 成 本 對 照 表 的 定 義 後 , 本 研 究 利 用 Visual Basic 模擬與主系統相同之資料庫語法(SQL),設定測 試 兩 次 轉 乘 邏 輯 之 正 確 性 。 本 虛 擬 路 網 中 共 有 37 個虛擬站牌(節點),

首 先 針 對 固 定 步 行 距 離 限 制 為 500 公尺下,驗證系統轉乘邏輯輸出之 正 確 性 可 得 如 表 4.2 所示之結果。一次轉乘通常發生於兩條相鄰的路 線(如由路線 A 之 A1 至路線 B 之 B4 點),但本研究問題之基本條件(步

行 距 離)會產生非相鄰路線卻可一次轉乘到達之特例;如起點為路線 A 之 A1 點,而迄點為路線 C 之 C3 點,中間間隔一條路線 B,但由於路 線 B 的 B4 及 B5 皆可直接步行至 C3 點,故還是可以在一次轉乘下完 成 旅 次 規 劃 , 而 表 4.2 中第 9 項的起迄點組合即是此類規劃情況。

表 4.2 隨機測試範例

項 目 起點 迄 點 規 劃 類 型 說 明

1 A3 B3 直接步行 步行 90 公尺 2 B4 C3 直接步行 步行 125 公尺 3 B5 C3 直接步行 步行 145 公尺 4 D2 C4 直接步行 步行 155 公尺 5 F1 H3 直接步行 步行 95 公尺 6 B3 B6 直達方案 同為路線 B 站牌 7 D1 D4 直達方案 同為路線 D 站牌 8 E2 E4 直達方案 同為路線 E 站牌

9 H1 B4 一次轉乘

起 點 H1 步行至路線 A 之 A1 站 牌,搭 乘 至 A3 點下車步行 90 公尺 至 B2 站牌搭乘路線 B,到 B4 後下 車 完 成 旅 次

10 E3 D1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E3 到達站牌 E5 後下車,步 行 230 公尺至路線 D 的 D4 點上 車 , 到 D1 後下車完成旅次

11 G2 F2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G2 到達站牌 G4 後下車,

步 行 80 公尺至路線 F 的 F1 點上 車 , 到 F2 後下車完成旅次

12 B6 A2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B6 到達站牌 B2 後下車,

步 行 90 公尺至路線 A 的 A3 點上 車 , 到 A2 後下車完成旅次

13 A5 B1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A5 到達站牌 A3 後下車,

步 行 90 公尺至路線 B 的 B2 點上 車 , 到 B1 後下車完成旅次

表 4.2 隨機測試範例(續)

項 目 起點 迄 點 規 劃 類 型 說 明

14 B3 C5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B3 到達站牌 B4 後下車,

步 行 120 公尺至路線 C 的 C2 點上 車 , 到 C5 後下車完成旅次

15 C1 D3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C1 到達站牌 C4 後下車,

步 行 255 公尺至路線 D 的 D2 點上 車 , 到 D3 後下車完成旅次

16 D2 E4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D2 到達站牌 D4 後下車,

步 行 230 公尺至路線 E 的 E5 點上 車 , 到 E4 後下車完成旅次

17 D4 C5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D4 到達站牌 D2 後下車,

步 行 255 公尺至路線 C 的 C4 點上 車 , 到 C5 後下車完成旅次

18 H2 A2 一次轉乘

從 起 點 H2 到達站牌 H2 後下車,

步 行 450 公尺至路線 A 的 A1 點上 車 , 到 A2 後下車完成旅次

19 B1 D1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 「B1」 到 達 站 牌 「 B4」 後 下 車 , 步 行 120 公尺到路線 C 的

「C2」 上 車 , 到 達 「 C4」 後 下 車 步 行 255 公尺到「D2」站牌轉乘路 線 D,到達 D1 後完成旅次

20 F1 D3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F1」到達站牌「F4」後下 車,步 行 125 公尺到路線 E 的「E1」

上車,到 達「E5」後下車步行 230 公 尺 到「D4」站牌轉乘路線 D,到 達 D3 後完成旅次

21 E2 C5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E2」到達站牌「E5」後下 車,步 行 230 公尺到路線 D 的「D4」

上 車,到 達「D2」後下車步行 255 公 尺 到「C4」站牌轉乘路線 C,到 達 C5 後完成旅次

表 4.2 隨機測試範例(續)

項 目 起點 迄 點 規 劃 類 型 說 明

22 F5 A4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F5」到達站牌「F2」後下 車,步 行 85 公尺到路線 H 的「H3」

上 車,到 達「H1」後下車步行 450 公 尺 到「A1」站牌轉乘路線 A,到 達 A4 後完成旅次

23 D1 B3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 「D1」 到 達 站 牌 「 D2」 後 下 車 , 步 行 255 公尺到路線 C 的

「C4」 上 車 , 到 達 「 C2」 後 下 車 步 行 120 公尺到「B4」站牌轉乘路 線 B,到達 B3 後完成旅次

24 E4 C3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E4」到達站牌「E5」後下 車,步 行 230 公尺到路線 D 的「D4」

上 車,到 達「D2」後下車步行 255 公 尺 到「C4」站牌轉乘路線 C,到 達 C3 後完成旅次

25 C5 A5 兩次轉乘

從 起 點 「C5」 到 達 站 牌 「 C2」 後 下 車 , 步 行 120 公尺到路線 B 的

「B4」 上 車 , 到 達 「 B2」 後 下 車 步 行 90 公尺到「A3」站牌轉乘路 線 A,到達 A5 後完成旅次

26 A5 D4 無 規 劃 方 案

需 三 次 轉 乘 才 可 到 達

27 B1 E4 無 規 劃 方 案

需 三 次 轉 乘 才 可 到 達

28 A5 E2 無 規 劃 方 案

需 三 次 轉 乘 才 可 到 達

29 B4 F1 無 規 劃 方 案

需 三 次 轉 乘 才 可 到 達

30 C5 A1 無 規 劃 方 案

需 三 次 轉 乘 才 可 到 達

由 上 述 測 試 例 可 知 , 本 研 究 分 析 之 旅 次 規 劃 產 生 的 結 果 共 有 以 下 五 種 。

一 、 直 接 步 行 方 案 : 假 設 起 點 為 A3 迄點為 B3,由虛擬路網圖(如圖 4.1)可之知應為直接步行可到達方案,經測試得結果如圖 4.2 所 示 ,A3 至 B3 可直接步行 450 公尺到達。

二、直 達 規 劃 方 案:假 設 起 點 為 A1 迄點為 A5,由虛擬路網可知應為 直 達 路 線 A 可完成之方案,經測試得結果如圖 4.3 所示,A1 至 A5 可由路線 A 直接完成旅次的規劃。

三、一 次 轉 乘 規 劃 方 案:假 設 起 點 為 A1 迄點為 B1,由虛擬路網可知 應 為 一 次 轉 乘 可 完 成 之 方 案,經 測 試 得 結 果 如 圖 4.4 所示,由 A1 至 B1 具備「A3 步行 90 公尺至 B2」或「A3 步行 100 公尺至 B3」

兩 種 組 合 方 案 可 完 成 一 次 轉 乘 旅 次 的 規 劃 。

四、二 次 轉 乘 規 劃 方 案:假 設 起 點 為 A2 迄點為 C5,由虛擬路網可知 應 為 轉 乘 兩 次 完 成 之 方 案 , 經 測 試 得 結 果 如 圖 4.5 所示,共有八 種 組 合 規 劃 方 案 , 規 劃 方 案 依 據 總 步 行 距 離 排 序 如 下 :

(一)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9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2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4 下車,

步 行 120 公尺到站點 C2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10 公尺。

(二)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9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2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4 下車,

步 行 125 公尺到站點 C3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15 公尺。

(三)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9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2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5 下車,

步 行 130 公尺到站點 C2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20 公尺。

(四)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10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3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4 下車,

步 行 120 公尺到站點 C2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20 公尺。

(五)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9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2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5 下車,

步 行 135 公尺到站點 C3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25 公尺。

(六)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10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3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4 下車,

步 行 125 公尺到站點 C3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25 公尺。

(七)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10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3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5 下車,

步 行 130 公尺到站點 C2 上車,最後在 C5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30 公尺。

(八)從起點 A2 搭乘路線 A 到達 A3 點後,下車步行 100 公尺到到 路 線B 的 B3 點上車,再由第二條路線的路線 B 站點 B5 下車,

步 行 135 公尺到站點 C2 上車,最後在 C3 下車完成兩次轉乘,

總 步 行 距 離 235 公尺。

五、無 可 行 方 案:假 設 起 點 為 A2 迄點為 D3,由虛擬路網可知兩次轉 乘 內 無 法 完 成 旅 次 , 經 測 試 得 結 果 如 圖 4.6 所示,A2 至 D3 無可 行 方 案 。

圖 4.2 直達步行規劃方案執行畫面

圖 4.3 直達規劃方案畫面

圖 4.4 一次轉乘規劃方案畫面

圖 4.5 兩次轉乘規劃方案畫面

圖 4.6 無規劃方案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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