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結果結果結果結果
本研究之目的在探討組織提供員工關係型心理契約的高低、交易型心理契約公平與
否、機密類型與洩密的動機是否會影響員工保密的程度。118 位受試者被隨機分派到 2
(關係型心理契約高與低) × 2(交易型心理契約公平與不公平)的情境中,閱讀 6(2:
技術型及商業型機密 × 3:金錢誘因、情感誘因與報復行為)個類型的故事,他們在每
個故事場景中願意洩漏營業祕密的評量分數、洩密與否的選擇、最可接受與不可接受的
洩密情境排列、洩密與否背後的原因分別分析如下。
洩 洩 洩
洩密的密的密的密的可可可可接受接受接受接受程程程度程度度度
在 2 × 2 不同心理契約的情境下,受試者面對 2 × 3 種洩密誘因時,願意洩密的平
均數與標準差列於表 4-1,平均數愈高,表示洩密的傾向與程度愈高。
本研究以 2(關係型心理契約跟與低)× 2(交易型心理契約公平與不公平)× 2(商
業型機密與技術型機密)× 3(金錢誘因、情感誘因與報復行為)的重複量數變異數分
析,其中關係型心理契約(高、低)與交易型心理契約(公平、不公平)為組間變數,
機密種類(商業型、技術型)與洩密誘因(金錢誘惑、情感誘惑、報復行為)為組內變數
進行假設檢定。結果(表 4-1)發現「交易型心理契約」與「機密種類」主效果顯著,
機密種類 × 洩密動機 × 關係型心理契約的交互效果顯著,機密種類 × 洩密動機的交
互效果接近顯著,其餘的主效果與交互作用效果不顯著。
表 4 - 1 各故事情境之洩密分數
關係型關係型 關係型關係型 交易型交易型交易型交易型 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 MMMM 標準差標準差標準差標準差 SDSDSDSD 個數個數個數個數 NNNN 低 低 33.10 14.99 30 低 高 25.57 11.75 30 高 低 24.14 9.61 28 高 高 20.67 7.84 30 總和 低 28.78 13.36 58 技術資訊、
金錢誘惑
高 23.12 10.20 60 低 低 29.27 12.91 30 低 高 24.03 11.17 30 高 低 28.32 11.06 28 高 高 23.00 8.97 30 總和 低 28.81 11.96 58 技術資訊、
情感誘惑
高 23.52 10.06 60 低 低 31.17 11.99 30 低 高 23.97 12.36 30 高 低 27.89 11.82 28 高 高 24.83 8.76 30 總和 低 29.59 11.92 58 技術資訊、
報復行為
高 24.40 10.63 60
表 4 - 1 各故事情境之洩密分數(續)
關係型 關係型關係型
關係型 交易型交易型交易型交易型 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 MMMM 標準差標準差標準差標準差 SDSDSDSD 個數個數個數個數 NNNN 低 低 35.00 13.27 30 低 高 24.23 11.89 30 高 低 30.96 13.29 28 高 高 25.60 11.13 30 總和 低 33.05 13.32 58 商業資訊、
金錢誘因
高 24.92 11.44 60 低 低 33.93 14.17 30 低 高 26.30 11.85 30 高 低 29.04 10.78 28 高 高 24.57 10.15 30 總和 低 31.57 12.78 58 商業資訊、
情感誘惑
高 25.43 10.97 60 低 低 33.30 13.80 30 低 高 25.03 10.89 30 高 低 27.86 10.10 28 高 高 25.13 11.00 30 總和 低 30.67 12.72 58 商業資訊、
報復行為
高 25.08 10.85 60
表 4 - 2 洩密傾向之變異數分析 Source
SourceSource
Source SSSS SSSS dfdf dfdf MSMSMSMS FFFF PPPP 組間變數組間變數
組間變數組間變數
關係型 1328.121 1 1328.121 2.248 0.137 交易型 6199.009 1 6199.009 10.495 0.002 **
關係型×交易型 606.281 1 606.281 1.026 0.313 誤差 67338.058 114 590.685
組內變數 組內變數 組內變數 組內變數
機密種類 767.544 1 767.544 21.939 0.000***
機密種類×關係型 15.916 1 15.916 0.455 0.501 機密種類×交易型 67.249 1 67.249 1.922 0.168 機密種類×關係型×交易型 44.211 1 44.211 1.264 0.263 誤差(機密種類) 3988.350 114 34.986
動機 0.015 1 0.015 0.000 0.988 動機×關係型 141.882 1 141.882 2.195 0.141 動機×交易型 63.917 1 63.917 0.989 0.322 動機×關係型×交易型 0.092 1 0.092 0.001 0.970 誤差(動機) 7369.124 114 64.641
機密種類×動機 144.511 1 144.511 3.364 0.069+ 機密種類×動機×關係型 367.467 1 367.467 8.553 0.004 **
機密種類×動機×交易型 35.509 1 35.509 0.827 0.365 機密種類×動機×關係型×交易型 0.006 1 0.006 0.000 0.991 誤差(機密種類×動機) 4897.74 114 42.963
+ <0.1 * <0.05 ** <0.01 *** <0.001
營業祕密類型。主效果顯著,員工對於商業型機密(M=28.413,SD=0.911)較技術型
機密(M=26.330,SD=0.969)的洩密傾向高,顯示員工對於公司的技術型機密的保護
義務會較商業型機密的程度高。商業型機密不若技術型機密涉及較多的專業,其重要性
容易被忽視;而技術型資訊形成要件較單純,保護的管道與措施也較容易控制,員工洩
密易被發現,因此員工對於技術型機密的保護義務會較高,假設一成立。
洩密動機。洩密動機分成金錢誘因、情感誘因及報復行為三種,此三種洩密動機對員工
洩漏營祕密的影響亦不顯著,故本研究假設二不成立。
關係型心理契約。主效果不顯著。員工知覺組織提供的關係型心理契約是高(M=
26.001,SD=1.281)或低的(M=28.742,SD=1.304)對員工洩漏營業秘密的傾向不
造成影響,本研究假設三不成立。
交易型心理契約。主效果顯著。員工知覺到的交易型心理契約公平與否對員工洩漏營業
秘密的有顯著效果。當員工知覺組織提供一種不公平的交易型心理契約時(M=30.332,
SD=1.304),洩漏機密的傾向較當他們覺得組織提供的交易型契約是公平時
(M=24.411,SD=1.281)高,假設四成立。
機密種類、洩密動機與關係型心理契約的交互效果。營業祕密種類 × 洩密動機 × 關係
型心理契約三者間的交互作用顯著,在 2(關係型心理契約高與低)× 2(技術型與商業
型營業祕密)× 3(洩密動機類型)的情境下,受試者願意洩密程度如表 4-3 所示,高
關係型心理契約下,技術型機密、金錢誘因的洩密傾向,顯著低於低關係型心理契約下
技術型機密的金錢誘因及商業機密的各誘因。此外,由圖 4-1 可以看出,在高關係型心
理契約下,以技術型機密、金錢誘因的洩密程度為最低(M=22.405,SD=1.496),然
而在低關係型心理契約中,受試者對技術型機密、在金錢誘因下的洩密動機上升到和其
他各組相似(M=29.333,SD=1.470),顯示即使是保護傾向較高的技術型機密,若非
基於公司對員工平日維持的關係型契約、在金錢誘因下,也可能遭到員工洩密。
表 4 - 3 關係型心理契約對營業祕密與洩密動機的洩密程度評量表
關係型低 關係型高
機密類型 技術型 商業型 技術型 商業型
M 29.333 9.617 22.405 28.282 金錢誘因
SE 1.470 1.603 1.496 1.631
M 26.65 30.117 25.661 26.801 情感誘因
SE 1.435 1.531 1.461 1.558
M 27.567 29.167 26.363 26.495
洩密動機
報復行為
SE 1.461 1.517 1.487 1.544
高關係型高關係型高關係型
26.801 26.49526.49526.49526.495
22
26.65 27.56727.56727.56727.567 29.167
29.617 30.11730.11730.11730.117
22
惑及情感誘惑而洩密的比例低,大部分的受試者表示不做損人又不利己的行為,顯示受
試者多能在衡量利害得失下做出理性決策。而情感誘因的保密傾向高於金錢誘因的解釋
是,相較於金錢誘因,洩密者在情感誘因時,職業道德感會降低,面對情感誘因而洩密
者,可能是基於同理心等理由,可被視為另一層次的道德考量,因此,洩密的罪惡感與
道德考量會較低。此外,當面對金錢誘因時,洩密獲得的是實質報酬,洩密者易有被發
現之虞,相較於情感誘因獲得無形而較不具體的回饋,金錢誘因所承擔的風險比較高,
受試者的洩密傾向可能因此降低。
表 4 - 4 各實驗情境中受試者的選擇之次數(百分比)
機密 誘因 洩密 保密 不一定(其他) 總和
金錢 14(11.86) 97(82.20) 7(5.93) 118
情感 15(12.71) 95(80.51) 8(6.78) 118 技術型
報復 5(4.24) 106(89.83) 7(5.93) 118
金錢 27(23.08) 83(70.94) 7(5.98) 117*
情感 29(24.58) 78(66.10) 11(9.32) 118 商業型
報復 12(10.17) 101(85.59) 5(4.24) 118
*:一筆漏填資料
進一步以受試者實驗中所處的心理契約類型來分析時,2 × 2 × 2× 3 種情境下,選
擇的洩密人數及比例如表 4-5 所示。得到高關係型且公平交易型心理契約的受試者選擇洩
密的人最少,僅 18 人(15.25%);得到低關係型、公平交易型心理契約待遇的受試者洩
密的人數為 19 人(16.10%),在高關係型心理契約、不公平交易型心理契約中的受試者,
選擇洩密的人數為 22 人(18.64%),三者的差異不大,相較之下,受到低關係型、不公
平交易型心理契約待遇的受試者,選擇洩密的人數為 43 人(36.44%),是三者中最多的,
高出其他三組至少一倍之多,此結果再度顯示心理契約對組織公民行為的貢獻。
表 4 - 5 不同心理契約與洩密誘因情境下受試者洩密的人數(百分比)
關係型 高 低
交易型 公平 不公平 公平 不公平 總和
金錢 0(0.00) 1(2.54) 5(4.24) 8(6.78) 14(11.86)
情感 3(2.54) 4(3.39) 3(2.54) 5(4.24) 15(12.71)
技術型
報復 1(0.84) 1(0.84) 0(0.00) 3(2.54) 5(4.24)
金錢 6(5.08) 6(5.08) 5(4.24) 10(8.47) 27(23.08)
情感 6(5.08) 8(6.78) 6(5.08) 9(7.63) 29(24.58)
商業型
報復 2(1.69) 2(1.69) 0(0.00) 8(6.78) 12(10.17)
總和 18(15.25) 22(18.64) 19(16.10) 43(36.44)
最可接受與最不可接受 最可接受與最不可接受 最可接受與最不可接受
最可接受與最不可接受的洩密誘發的洩密誘發的洩密誘發情境的洩密誘發情境情境情境之之之之排列排列排列排列
當不同心理契約情境下的受試者閱讀六個洩密的誘發情境後,受試者尚被要求將六
個洩密誘發情境,依最能接受的前兩種與最不能接受的前兩種加以排列,不考慮實驗情
境時,全體受試者的情境排序的次數分配如表 4-6 所示。受試者最能接受與次能接受的
洩密情境皆為商業型資訊、情感誘惑,其次為商業型資訊、金錢誘惑,但在最不能接受
的洩密情境之次數分配中,以技術型的三種洩密動機並列最高,顯示只要是技術型資
訊,不管是什麼動機,員工都較不能接受洩密的行為,再一次驗證員工對於技術型機密
的保護意識是較高的,由於技術型機密較中性,可具體列出保護要件,因此多有法律或
書面契約來明確規範其保密義務;但商業型機密會受到經濟理論與市場競爭政策變化影
響,在認定上較困難,且其範圍極廣,組織控管不易,因此可能更容易造成營業祕密保
護的灰色地帶。其中,技術型機密、報復動機還是一致地被認為是最不可接受的洩密理
由,絕大多數受試者不能接受沒有實質利益可得的洩密動機。
表 4 - 6 各情境洩密接受度排列次數與排序
最能接受 次能接受 最不能接受 次不能接受 機密 誘因
次數 排序 次數 排序 次數 排序 次數 排序
金錢 15 3 16 4 26262626 2 9 5.5
情感 8 5 16 4 26262626 2 17 4 技術型
報復 4 7 9 7 26262626 2 33333333 1
金錢 31 2 13 6 6 6 21 3
情感 44444444 1 28282828 1 8 5 9 5.5 商業型
報復 11 4 20 2 22 4 22 2
無法排列 5 6 16 4 4 7 7 7
總和 118 118 118 118
洩密與否背 洩密與否背 洩密與否背
洩密與否背後的原因分析後的原因分析後的原因分析後的原因分析
受試者在回答完洩密與否的開放性問題後,還需詳細說明其選擇洩密與否背後的理
由,受試者所列舉的原因可歸納為兩大類,分別為道德面(情感面)及後果面,每一大
類可再區分為數個原因(見表 3-3)。受試者在做決定時考量的原因會多於一個。四種心
理契約類型中的六個洩密誘發場景,共有 24 種不同的實驗情境,其中關係型高、交易
型公平、關係型低、交易型公平及關係型低、交易型不公平之心理契約各有 30 個受試
者;關係型高、交易型不公平有 28 個受試者,技術型與商業型機密之洩密與否原因次
者;關係型高、交易型不公平有 28 個受試者,技術型與商業型機密之洩密與否原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