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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獻記載看,大約堯舜時期,便設置管理各種事務的官員,其中包含主管 手工業的職官。《史記•五帝本紀》中記載:「堯又曰:『誰可者?』驩兜曰:『共 工旁聚布功,可用。』」349,又有「舜曰:『誰能馴予工?』皆曰垂可。於是以垂 為共工」350,這是堯舜時設有職官之記載。

夏、商時期,各種管理機構逐漸變得複雜起來。《尚書•周官》中說:「王曰:

唐虞稽古,建官帷百……夏商官倍」351,《禮記•明堂位》也提到:「夏后氏官百,

殷二百,周三百」352,代表夏商時期職官體系已經建立起來,並且逐漸嚴密、複 雜。根據《左傳》記載:「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353, 可見夏代已有管理制車名為「車正」的職官出現。而商代甲骨文中已有「百工」

一詞,商代銅器銘文中亦有「木工」、「段金」之類的族氏名稱,可知商代是以氏 族的型態對手工業進行管理,其族內所掌握的手工業技術也藉由血緣關係得以傳 承和發展。

周人滅商後,將殷商的官營手工業全部轉化為周王室或諸侯國的手工業,繼 承了商代的手工業制度,基本維持了原來的生產秩序與管理體制,對從事手工業 生產的氏族給予有效的保護。整體而言,西周時代對於官營手工業是採取「工商

349 (漢)司馬遷,《史記》,卷 1,〈五帝本紀〉,頁 18。

350 (漢)司馬遷,《史記》,卷 1,〈五帝本紀〉,頁 39。

351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卷 18,〈周官〉,頁 482。

352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 31,〈明堂位〉,頁 1109。

353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下冊,〈定公元年〉,頁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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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全,具備相當的規模和生產能力,其發展基本上是為了滿足王室和各級貴族的 需要。

齊國自立國之初便重視手工業的發展,並以此為國家經濟收入的重要來源之 一。西周時期,齊國官營手工業的發展雖不完全與周王室相同,但遵循「工商食 官」的制度當是無庸置疑的,做為諸侯國基本上也僅能仿照周王室在手工業方面 的建制與規範來進行。

從春秋時期開始,齊國官營手工業開始全面性的發展,主要表現在手工業的 產業部門增多、製造技術更新、生產者身分與社會地位的變化及手工業管理制度 與政策的改革。

齊國的富強證明了齊太公因地制宜、發展工商的立國政策是正確的,因此春 秋時沿續了重工商的國策與傳統。在官營手工業的管理上,仍然維持西周以來「工 商食官」的制度;更進一步將「四民分業」,按照職業的不同,將百姓分為士、

農、工、商,使其分居定業,這也加強了齊國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與力量。「四 民分業」同時也配合地方行組織的改革,甚至與軍事組織合而為一,使政府得以 分級管理、層層負責,對於官營手工業的控制也更加鞏固;另一方面,按照職業 劃分居住地,也使得專業分工和地區分工的現象形成。

隨著大規模生產和分工細緻,手工業技術進一步地發展,除了新發明不斷出 現,國家對手工業的管理也越趨加強和制度化。傳世文獻與出土史料皆反映當時 齊國對於手工業不但有系統嚴密的管理制度,對各生產類別都有其相應的技術標 準和規範,可見齊國官營手工業對於產品實行標準化的生產,即遵循一定的規 範,在規範下簡化工序,統一生產品的型制,如此得以促進生產效率的提升,並 使同一工種的技術與經驗快速累積。

除了生產技術的標準化,齊國官營手工業在管理制度上也表現出標準化的思 維,《周禮•考工記》中便包含了完備的管理機構、明確的技術分工、嚴格的尺

寸規格、品質控制以及監督、檢查和驗收,並且在《銀雀山漢墓竹簡》中〈守法 守令等十三篇〉也有部分關於手工業生產限制的經濟法規;另外,從出土的兵器 銘文上,更可看出嚴密的「物勒工名」管理制度。

同時,為了要有效地控制官營手工業生產所需的原料,齊國還推行了「官山 海」的制度,工礦資源豐富的山林川澤派專官管理,只對工官開放,實行壟斷;

對於鹽、鐵等重要物資,則進行專賣制度。國家在控制冶鐵、煮鹽等行業的同時,

也加强了對山澤等自然資源的管理和控制,使得齊國經濟實力大增。

總之,從西周到春秋戰國,手工業管理制度與規範越來越完善,在各手工業 生產部門,都設有相應的機構與官員專司其事。齊國在中央設立工正,掌管並監 督全國手工業事務;至於地方,大夫和郡守、縣令下都有一套官營手工業職官系 統和生產組織,可能便是由地方的行政長官兼任,負責各級官營手工業的生產,

從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手工業管理體制。

如此一來,既有負責各項器物全盤設計和監造的中央及地方的工正,又有實 際主持製造的工師,還有側重負責技藝工作和管理手工作坊的各項專門職官,至 於手工業作坊官吏的名稱是否一致,尚不得而知。一層層完善的體系說明齊國官 營手工業的管理相當嚴謹,且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非常重視手工業生產。

春秋、戰國之交,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皆經歷大的變革,但齊國官營手 工業仍肩負製作兵器的功能,這是因為戰爭的勝敗直接關係到國家的盛衰,因此 必須要有嚴格的規範和要求;同時,擁有兵器代表著掌握軍事力量,自然是國家 積極掌控的一環。

除此之外,齊國官營手工業也隨著商業活動的興起,而擴增了新的功能,開 始生產貴族消費之外的用品。比如為了方便商業的往來與交流,鑄造錢幣便成為 了官營手工業新增的重要任務和部門。另外,也開始製造鐵製農具,以供給或販 售給人民使用,並藉此提升民間的生產力量。

最遲至春秋末期,齊國官營手工業工匠的地位開始有所變動,其世代相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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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的崛起。即使工商食官制度難以全面繼續維持,但是在戰國時期,齊國官營 手工業在整個經濟發展中仍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其制度與政策也不斷有所改 革,國君更是藉著發展官營手工業,從而控制社會經濟,進而強化與集權。

齊國官營手工業的管理制度與地方行政制度互相結合,因此地方的行政長官 多半也兼任當地的工官,這代表掌控了官營手工業的人,除了掌握整個完整嚴密 的工官系統,也控制了各個工商業地方重鎮的行政權力。加上官營手工業本身具 有的經濟功能,以及負責製造兵器、量器、貨幣等展現國家力量與權威的產品,

因此對君權的強化和集中有很大的影響,有著密切的互動關係。

齊國官營手工業的不斷進步,發展出與其他區域不同的特色,主要表現在生 產技術,如金屬手工技術、紡織技術、漆器製作技術,以及管理體系的不同。

附錄:本文註釋所見出土文物簡稱

書名 簡稱

《殷周金文集成釋文》 集成

《陶文圖錄》 陶錄

《古陶文彚編》 陶彚

《古璽彙編》 璽彙

《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 新收

《綴遺齋彝器款識考釋》 綴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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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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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北京:文物出

3、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北京:文物出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