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6
本論文除了第一章〈緒論〉與第七章〈結論〉以外,分為五個章節,包括第 二章〈佛教的醫療觀與修行觀〉、第三章〈佛教疾病觀與護法、弘法〉、第四章〈魏 晉南北朝僧尼行醫的現象〉、第五章〈因病入道:早期中國僧尼入道與宗教療癒〉
與第六章〈醫療弘道:佛教與中國本土的信仰競爭〉。
第二章〈佛教的醫療觀與修行觀〉分四小節。第一節以靈驗記與志怪中的醫 療事例為材料,從宇宙論角度出發,看佛教怎麼樣詮釋現世身心病痛?分冤業病、
業障病與果報觀三部分討論,分析佛教醫療的病因觀是否被中土觀念所滲透。再 以盛行的《佛說佛醫經》與《摩訶止觀》來探討佛教的病因觀;第二節討論僧尼 行醫動機。于法開曾說過:「明六度以除四魔之病,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疾,自利 利人,不亦可乎?」147筆者以經藏、論藏、義疏為材料,分析四魔、六度、布施 與福田等概念,說明何以治療病患在僧尼眼中是一項自利利人的事;第三節搜索 僧傳中沙門學習五明、醫方明及通曉醫藥的描述,經藏中有為數眾多關涉醫學理 論、醫喻、醫療事例、禪定、藥物、飲食與咒語的佛經。而律藏中,則有不少藥 物使用、外科手術、瞻病細則及日常保健的記載。筆者概述其內容並統整重點,
探討僧尼掌握哪些醫藥知識,並從正史跟僧傳看僧俗如何交流醫學知識;第四節 指出《妙法蓮華經》是各個時期均盛行的經典,魏晉南北朝時的佛教醫療事例中,
法華經信仰的實踐占有相當比例,筆者根據實踐方式不同,加以討論。
第三章〈佛教疾病觀與護法、弘法〉指出疾病在靈驗記、僧傳與正史中經常 作為一種懲戒,筆者按傳主遭懲戒的原因分褻瀆三寶與毀佛反佛兩小節探討,然 後分析作為懲罰的疾病有什麼共同特色,對弘法有什麼作用。
第四章〈魏晉南北朝僧尼行醫的現象〉以僧傳、正史、志怪、志人、醫書與 靈驗記為材料,揀選傳主為醫者並且從事醫療活動的篇章,討論僧尼提供哪些醫 療服務?治療哪類型的疾病?採取何種醫療方法?屬於宗教醫療抑或俗世醫學?
147(梁)慧皎撰撰,《高僧傳》,頁 350b。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7
探究僧尼作為醫者,以怎樣的形象出現?佛教文獻與世俗文獻的描述是否存在落 差?倘若有,是什麼因素導致這種落差?探究僧尼擁有哪些醫藥資源?僧尼提供 醫療服務給什麼對象,怎麼樣影響他們弘法?最後探討同樣通過行醫宣教,相較 於巫覡與道士,僧尼有何優勢?
第五章〈因病入道:早期中國僧尼入道與宗教療癒〉首先指出疾病作為「凡 俗人」蛻變成「宗教人」的契機之一,參考巫覡「因病成巫」與道士「因病遇仙 (道)」、「因病求道」、「病中修道」的模式,探討正史、僧傳、尼傳與靈驗記之中,
成為僧尼之人出家與疾病的關係。最後再比較佛教僧尼、中國巫覡、道士因病入 道內涵的差異。
第六章〈醫療弘道:佛教與中國本土的信仰競爭〉以靈驗記、志人、志怪為 材料,首先點出民眾奉佛原則──「惟靈是信」。接著指出僧尼、巫覡與道士皆 提供醫療服務,巫覡與道士為僧尼競爭對手。分析釋氏輔教之書採取哪些說服策 略、宣教手段,貶抑巫覡與道士的療效,並且討論釋氏輔教之書中外道專職人員 的病因與救治之道,探索箇中意義。
筆者討論漢魏晉南北朝佛教醫療如何影響佛教扎根中國,試圖為佛教輸入中 國的早期歷史填補空白的一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8
第二章、佛教的醫療觀與修行觀
第一節、佛教的病因觀
本節以靈驗記與志怪中的醫療事例為材料,從宇宙論的角度出發,看佛教怎 樣解釋現世身心病痛?分冤業病、業障病和果報觀來討論。再以盛行的《佛說佛 醫經》與《摩訶止觀》來探討佛教的病因觀。
一、冤業病
首先是冤業病,行為者殺生害命,致使冤魂前來討債,行為者輕則染病,重 則殞命,例如沮渠蒙遜、王琰、張皐、王導三兄弟與沛國周氏三子。
顏之推《冤魂志》描述北涼國主沮渠蒙遜不願將曇摩讖交給北魏,但又懼魏 之強,遂遣人暗殺曇摩讖。1「既而左右常白日見摩讖以劍繫蒙遜,因疾而死。」
2因為曇摩讖的鬼魂作祟,導致沮渠蒙遜得病,最終殞命。
但參照正史與編年,對沮渠蒙遜之死的描述都很簡略,3受困於曇摩讖鬼魂 之事似僅見於佛教文獻。《宋書》、《魏書》、《晉書》與《北史》均未交代其死因,
若按《資治通鑑》,歷史上沮渠蒙遜應確實因病而逝,但曇摩讖鬼魂作祟為沮渠 蒙遜之病因,應是佛教徒所編造。
《異苑》描述沙門支法存以妙善醫術而成巨富,廣州刺史王琰長子王邵之
1沮渠蒙遜遣人殺害曇摩讖(又作曇無讖)一事,《高僧傳‧曇無讖傳》有詳細敘述,參照(梁)慧皎 撰撰,《高僧傳》,頁 336b-336c。
2本則出自(北齊)顏之推,《冤魂志》,今收入(唐)道世撰,《法苑珠林》,頁 875a。
3(1)《宋書・氐胡列傳》:「(元嘉)十年四月,蒙遜卒,時年六十六。」見(梁)沈約撰,《宋書》頁 2415。(2)《魏書・世祖紀》「是歲(延和二年),沮渠蒙遜死,」見(北齊)魏收撰,《魏書》,頁 83。
(3)《晉書・沮渠蒙遜載記》:「蒙遜……以元嘉十年(西元 433 年)死,時年六十六,在偽位三十三 年。」(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3199。(4)《北史・僭偽附庸列傳》:「延 和 二 年 四 月 , 蒙 遜死,詔 遣 使 監 護 喪 事,私 諡 武 宣 王。」(唐)李延壽撰,《北史》,頁 3083。(5)《資治通鑑》:
「(宋太祖文皇帝元嘉十年)涼王蒙遜病甚,……蒙遜卒,謚曰武宣王,廟號太祖。」見(宋)司馬 光編著,《資治通鑑》,頁 384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9
覬覦支法存擁有的兩項寶物:八尺 與沉香八尺板床,屢求之而不可得,王 琰遂「狀法存豪縱,」4將之殺害後,再籍沒其家財。然而支法存死後,經常在 王琰府內現身,打鼓稱冤,「如此經日。王尋得病,恒見法存守之。少時,遂亡。」
5不久後王琰便得病且病逝了,其病因為支法存的鬼魂作祟。
《法苑珠林》描述蕭梁時東徐州刺史張皐生瘡、膿爛,最後病逝一事。
文中描述張皐「嘗被敗入北,有一土民,與皐盟誓,將送還南,遂即出家名 僧越,皐供養之。及在東徐,亦隨至任,恃其勳舊,頗以言語忤皐。皐便大怒,
遣兩門生。……夜往殺之。」6張皐派人暗殺僧越,犯下十惡之首殺生,《增壹阿 含經》曰:「云何修行十法,生惡趣中?於是,有人殺生、盜劫、淫泆、妄言、
綺語、惡口、兩舌鬪亂彼此、嫉妬、瞋恚、興起邪見,是謂十法。其有眾生,行 此十法,入惡趣中。」7爾後「夕夕夢見僧越云報怨。」8
張皐「少日出射,而箭帖青傷指,纔可見血,不以為事。後因 梨,梨汁 漬瘡,乃始膿爛。停十許日,膊上無故復生一瘡,膿血與指相通,月餘而死。」
9其病況為生瘡、膿爛,《法苑珠林》將這些歸咎於僧越報怨。
這三則故事都是地位較尊貴者(國君與官吏)對僧人掌生殺予奪大權,沙門被 剝奪了生命,佛教文獻編造殺害曇摩讖的沮渠蒙遜罹患重症而死,除了宣佛者相 信並宣揚佛教因果報應的觀念外,也是因為現實中佛教徒不具備足夠的、實質的 力量與世俗君主抗衡,僅能通過因果報應、鬼神之說來恫嚇、制約統治者。王琰 的頑疾是他謀財害命的報應,警惕地方官吏不得濫用職權。
《宣驗記》描述東晉名臣王導之兄弟三人得瘖疾的故事。王導兄弟三人感染 時疾,因其宅有鵲巢,旦夕翔鳴,嘈雜喧擾。兄弟三人不堪其擾,病癒以後遂捕
4(劉宋)劉敬叔撰,《異苑》,頁 651。
5(劉宋)劉敬叔撰,《異苑》,頁 651。
6(唐)道世撰,《法苑珠林》,頁 870b。
7(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頁 780c。
8(唐)道世撰,《法苑珠林》,頁 870b。
9(唐)道世撰,《法苑珠林》,頁 870b。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0
抓那些鵲鳥,「斷舌而殺之。」10結果兄弟三人「悉得瘖疾。」11瘖意指不能言,
王導兄弟斷鵲的舌,自己卻再無法開口說話,罹病的部位與他們言行密切相關,
反映了佛教因果報應的概念。
又如《宣驗記》寫沛國周氏三子「 瘖不能言。」12病症為嗓啞不能出聲。
接著描述有人來乞飲,文中並未交代乞飲的客人是什麼身分,但他告訴周氏其子 的疾病實因「君有罪過。」13這番洞悉前塵的話足以讓周氏意識到他非常人,遂 在乞飲者的引領下思幼時事,將孩子的瘖啞連結到自己年幼時犯的罪過:14
記小兒時,當 有鷰窠,中有三子,母還哺之,輒出取食。屋下舉手得 及;指內窠中,鷰子亦出口承受。乃取三蒺藜,各與之吞,既皆死。母還 ,不見子,悲鳴而去。
當年周氏導致三鷰子的死,如今其三子因之而受苦,三鷰子對應三人;三子罹病 的部位亦與周氏的行為密切相關,三子如三鷰子被蒺藜噎住般無法言語。周氏陷 入母鷰所面臨的絕境。佛教原則上主張自作自受而不會分擔禍福,15周氏的孩子 卻因為周氏的罪業而遭受報應,說明在中國佛教靈驗故事中,業報不僅會降臨在 自己身上,也會以類似形式報應到親屬身上。這或許是佛教醫療摻入了中國道教 的承負觀念?16
周氏表示「恆自悔責」以後,17乞飲者變為道人,說道:「君即自知悔,罪今
10(劉宋)劉義慶撰,《宣驗記》,頁 439。
11(劉宋)劉義慶撰,《宣驗記》,頁 439。
12(劉宋)劉義慶撰,《宣驗記》,頁 438。
13(劉宋)劉義慶撰,《宣驗記》,頁 438。
14(劉宋)劉義慶撰,《宣驗記》,頁 438-439。
15福永勝美《佛教醫學詳說》一書有詳細的論述,參照福永勝美,《佛教醫學詳說》,東京:雄山 閣,1972。
16道教的「承負」觀念參照:林富士,〈試論《太平經》的疾病觀念〉,《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 醫療》(臺北:聯經,2008),頁 163-203。
17(劉宋)劉義慶撰,《宣驗記》,頁 43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1
除矣!」18周氏之子遂痊癒,「言語周正。」19病因既是昔日之罪業,周氏三子得 以病癒的關鍵便在周氏回憶起當年曾犯下的過錯,誠心懺悔。道人為佛、菩薩常 見化身,或許是佛、菩薩為之除罪,又或許是周氏的罪業在周氏虔心懺悔後便自 行消除。
二、業障病
會導致疾病的不只是今生所犯的過錯,還包括累世的業障,例如釋慧進與玄 藻均屬於業障病。
《冥祥記》描述蕭齊永明(西元 483 年~494 年)年間揚州高座寺沙門釋慧進 出家、誦經、發病、發願、造經至病癒等一系列首尾呼應的事情。釋慧進四十歲 出家,蔬食布衣,誓誦《法華經》,用心勞苦,但不知為何,「執卷便病。」20冥 冥之中彷彿有什麼阻撓他修行。釋慧進並沒有求醫,其治病方式為「迺發願造百 部,以悔先障。」21說明他認定自己只要拿起《法華經》就發病,並非生理因素,
而是業障太深。所以發願造百部經,至心懺悔,意欲化解累世宿業。待釋慧進履
而是業障太深。所以發願造百部經,至心懺悔,意欲化解累世宿業。待釋慧進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