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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

一、 結論

台灣政府和韓國政府在外籍勞工相關事務上所扮演的角色,從引進方式到支援體系及政策皆可 發現多數的差異。首先以引進方式而言,韓國政府過去實行產業研修生制度時,外籍勞工的人權侵 害、未登記外籍勞工的增加及民間仲介業者的違法行為,紛紛以社會問題之姿浮上檯面,從2004年實 施僱用許可制以後,引進了國對國的引進體系,在引進過程中阻擋了民間人力仲介公司的介入。而 台灣在外勞僱用過程中,從制度實行初期起就沒有阻止民間公司的參與。雖然在台灣勞工剝削問題 同樣也是被視為一種社會問題,但政府只是對仲介公司加強管理、監督,並引進評鑑制度,對於引 進程序仍然是放任市場運作,僅只扮演管理者、監督者的角色。

台灣和韓國政府的外勞支援體系與政策上也存在著明顯差異。在韓國以中央政府為中心,對外 籍勞工展開支援政策,不只對生活及工作之間所發生的種族歧視、薪水滯付、暴力及虐待等不合理 待遇扮演監視的角色,在「積極的開放強化國家競爭力」、「高質的社會政策」、「有效的移民行 政體現」以及「保護外國人」等的遠景計劃之下,也積極地支援外籍勞工。就部門別來看,法務部 運作社會整合計劃並開設語言及文化瞭解的相關講座,讓外籍勞工在韓國生活期間具備基本的力量,

幫助他們適應;行政安全部則扮演幫助外國人居民定居於地區社會生活的角色;文化觀光體育部則 負責製作及普及韓文教材並舉辦文化活動,最後雇用勞動部執行移工的語言、就業教育,對不合理 的勞動環境進行監視。在台灣則是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和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為中心,對移工提供 諮詢服務以及對不合理的待遇進行管理、監視,然而較之於韓國政府,角色偏消極。另外,台灣政 府以就業服務法及其他條例等法律控制人力仲介公司,關於支援的角色都委任予仲介公司執行,像 是台灣的仲介公司按照法律所定的工廠人員的人數,派遣服務人員(翻譯)到工廠,協助外籍勞工 處理勞資爭議、換工廠等外勞生活上產生的困難。台灣的非營利組織(包含以基督教團體為中心的 宗教團體在內)不僅為外籍勞工開設訓練班,且舉辦各種文化活動,以增進台灣人和外籍勞工之間 的交流。就移工支援的政府角色層面來看,韓國比較上來說更有全面性、積極性,台灣則將焦點放 置在諮詢和「苦衷」的解決,政府態度較為消極。

第六章透過以泰籍勞工為研究對象的訪談資料,探討了此種政府政策和角色的差異如何影響泰 籍勞工的工廠內社會網絡與適應狀況。據訪談結果顯示,不論是居留於韓國或台灣的勞工,一旦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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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期間長了,適應狀況和與工廠內管理階層及同僚的互動便會越加活躍,適應狀況也差不多。但是 研究者發現,在國家對國家的引進機制之下入境的在韓泰籍勞工,於赴韓之前獲得的韓國語及文化 學習經驗,對其遷移初期的適應有很大的幫助。而在台灣工作的泰籍勞工因為是透過仲介公司到台 灣,沒有學習過中文和台灣文化,不少勞工在遷移初期容易因陌生而引起的不安。尤其是在大型工 廠中工作的勞工,其與同僚和管理階層的互動程度比從事於小型工廠的勞工還低,致使其遷移初期 的不安感更加嚴重。此外,許多居住於台灣的勞工提出意見並表示,遷移勞動時重要的因素為語言 和文化瞭解度,希望台灣政府對此能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務。

二、 研究討論

一、對研究問題之討論

研究者在第一章提了兩個研究問題:第一、依據居住國家的不同,跨界流動移工所經歷的經驗 和適應狀況是否有所差異?第二、若有存在差異, 此一差異是否與移入國的政府角色與政策有所關 聯,而移入國政府的角色與其施行的政策又會產生多大的影響力。

針對第一個問題,研究結果顯示在台勞工與在韓勞工在其移入地的適應情況上,可以發現共通 點及相異之處。首先,在與管理階層的關係上,居住於兩國的勞工,在小型工廠工作的集團,其相 較之下保有較為良好的交流及網絡,而在大型工廠工作之集團,其關係較不緊密低,往來不頻繁,

甚至有勞工連自己的上司是誰都不甚清楚。再者, 居住於兩國的勞工,停留時間越長,社會網絡會 漸行活躍,呈現良好的適應狀態。另一方面,在與廠內同僚的關係上則可以發現兩個集團間的差異,

移住初期,在韓泰勞與廠內同僚間互動較多,反之,在台泰勞呈現出畏縮的狀態,展現其不安與尷 尬,以及無法輕易與同僚相處融洽的狀況。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呢? 韓國政府在人力輸入過程中開 始,國家介入的力量就相當強大,這與將外籍勞工輸入程序交予人力仲介公司等市場的台灣相當不 同,韓國是通過國對國的輸入體系讓外勞入境,除了提供讓他們能夠適應韓國的韓語、韓國文化及 技能教育之外,同時考慮外勞的實況,實施韓語檢定測驗,只向通過測驗者核發入境許可,不僅如 此,在外勞入境後,也會藉由法務部的社會整合計畫等制度,提供外勞理解韓語與韓國文化的課程,

以此幫助他們的在韓生活。而台灣的情況是,大部分的雇主皆是透過人力仲介公司來輸入人力,在 這過程當中,政府的角色只限於發給簽證等較為消極的行政程序服務。這種制度上的不同最終導致 外勞在移住初期對當地社會理解度與語言能力的差異,更可以說是對勞工在工廠內的社會網路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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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莫大的影響。

那麼讓我們來討論第五章所探討之兩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政策,實際上對勞工的移住生活 產生了什麼樣子的影響。韓國中央政府當中,與移住勞工相關的部門共有五處,其中,雇傭勞動部、

產業人力公團及法務部屬於對外勞生活最有影響力的部門,法務部不僅掌管了外勞的出入境管理,

也是管理社會整合計畫的部門,雖然真正參與社會整合計畫的外勞為極少數,但我們可以觀察到,

在實際訪談過程中遇見的社會整合計畫修習者,此計畫對其適應狀態有絕佳的效果,只是在修業中 所能獲得的優惠與能力成長,如何向更多勞工加強宣傳,使勞工參與度增加,便又是一個課題。掌 管入境前教育與檢定測驗的產業人力公團,其政策也與外勞的移住勞動生活有相當密切的關聯,因 為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所有入境韓國的勞工需修習全部的課程並通過測驗,雖然一開始勞工在接 觸課程時普遍覺得相當辛苦,但在通過測驗入境之後,卻能有良好的適應狀態。最後,雇傭勞動部 透過外國人人力支援中心,扮演了一個諮詢、訴訟等資訊傳達的角色,韓國的外勞管理體系,是一 個無法獲得仲介公司等私營企業幫助的構造,因此在外勞的立場上來看,若是遇到了無法用自己的 能力解決或是周遭人們幫助也無法解決的問題的時候,他們就只能利用政府提供的這些支援,然而 依照訪談的結果顯示,支援中心的數量及口譯人力的不足,導致外勞無法適時地受到幫助,為了改 善這個現象,政府必須擴充資源。其他諸如文化體育觀光部或行政安全部的政策中,雖然將移住勞 工包含在其支援對象當中,但卻不是能夠適度配合移住勞工現實狀況的具體政策,反而對大部分外 籍配偶等其他移民族群支援顯得更加活躍。

以京畿道與安山市為例,韓國地方政府的支援政策可分為兩種,第一,地方政府透過自己的外 國人居民中心,提供資訊、資訊及翻譯服務給外勞。這基本上具有與僱用勞動部的外國人力支援中 心一樣的功能,但是特別考慮該地區的特性,並提供與外勞的現實符合之服務。另外每年為泰籍勞 工舉辦的宋干節等文化活動,使外勞可以提高他們的團結意識並享受母國文化。文化體育觀光部雖 然也舉辦一些相關活動,並提高外勞、外配等各移民族群的參與率,但是實際上不僅參與人數少,

文化體育觀光部的角色比較偏向建立宏觀的政策方向,實際的措施給地方政府做。

而台灣與移工有關的中央政府單位可分為四處,其中勞工委員會與韓國雇用勞動部的角色很類 似。他們透過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提供諮詢、申訴、法律扶助諮詢資訊等服務。而外交 部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及警政署等機構負責外勞入出境時需要的行政上的業務。在台外籍勞 工因為幾乎皆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入境並工作,且在外勞的生活上,仲介公司的影響力很大,所以除 了勞委會以外,其他部門幾乎都沒有機會可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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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地方政府以勞工局和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為中心為外勞提供服務。雖然他們所提供的服務 項目與中央政府的相似,但台灣也韓國一樣在地方特別考慮該地區的特性,並提供與外勞的現實符

而地方政府以勞工局和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為中心為外勞提供服務。雖然他們所提供的服務 項目與中央政府的相似,但台灣也韓國一樣在地方特別考慮該地區的特性,並提供與外勞的現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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