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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主要探討不同科技使用、視覺動作統整能力、空間能力對學生運動力 學中之拋體運動整體、記憶認知層次、高階認知層次(理解、應用、分析)之概 念學習成效的影響。研究參與者為 211 名私立高一學生,並依班級分為電腦組(使 用電腦)、觸控組(使用平板電腦)、動感組(使用平板電腦及其重力加速度感測 器)。研究資料來源為拋體運動概念評量,內容包含單選題、複選題與開放式問 答題。研究結果顯示,整體而言此單元之教學以使用平板電腦搭配觸控功能但不 使用重力加速度感測器特性,學生學習效果可能較佳。且不同科技使用的學習成 效會依據不同教學目標類型或不同空間能力學生而有所不同,但不受視覺動作統 整能力之影響。以下總述本研究結果,並將其與研究問題對應後列出:

研究問題(一):不同科技使用、空間能力、視覺動作統整能力的學生,於教學 活動前後對拋體運動概念理解是否有組內的進步?

比較各組別概念評量之前後測成績顯示,教學活動前後,學生無論科技使用 組別、視覺動作統整能力、空間能力是否不同,在拋體運動的概念理解均有顯著 進步。此結果也表示本研究之教學活動設計與內容,對於整體學生的概念理解都 有所助益。

研究問題(二):科技使用的不同是否會造成拋體運動概念學習成效的組間差異?

就總分來進行各科技使用組別間的比較則沒有顯著差異,顯示整體而言在本 研究中之科技使用不同並不會造成不同的概念學習成效。但如果將學習成效就概 念認知層次區分,則科技使用不同會造成各概念類型層次的學習成效不同。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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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認知層次而言,電腦組與觸控組學生學習成效顯著高於動感組;對高階認知層 次而言,則是動感組與觸控組學生學習成效顯著高於電腦組,故觸控組之科技使 用可能較佳,於不同概念概念類型均有較大助益。

但對另有概念在教學前後的減少幅度來說,電腦組另有概念減少幅度均小於 使用平板電腦的觸控組及動感組,且此趨勢以「對過程錯誤的想像」類別最為明 顯。在「對過程錯誤的想像」類別中,另有概念減少幅度以動感組最大、觸控組 次之、電腦組最小。

研究問題(三):視覺動作統整能力在不同科技使用的教學下,是否會影響拋體 運動概念學習成效?

因視覺動作統整能力與科技使用組別的交互作用不顯著,顯示視覺動作統 整能力對概念學習成效的影響並不會因科技使用組別而有所不同。若單獨檢視視 覺動作統整能力對拋體運動概念學習成效的影響,則高視覺動作統整能力學生有 較高的概念學習成效,反之低視覺動作統整能力學生的概念學習成效則較低。若 進一步討論對不同概念類型的影響,可發現視覺動作統整能力對記憶認知層次的 學習成效並無顯著影響,而是對高階認知層次的學習成效有影響,且較高視覺動 作統整能力學生在高階認知層次學習成效亦會表現較好。

研究問題(四):空間能力在不同科技使用的教學下,是否會影響拋體運動概念 學習成效?

無論對於整體、記憶認知層次、概念性知識概念學習成效而言,空間能力與 科技使用之影響均有交互作用,即空間能力對概念學習成效的影響會隨科技使用 組別而有所差異。深入比較後可知,只有電腦組中,空間能力越高的學生對於整 體、記憶認知層次、高階認知層次概念學習成效均會越高,觸控組、動感組的概 念學習成效則均與空間能力高低無關。另外,對高空間能力的學生而言,電腦組 的整體與記憶層次學習成效顯著高於觸控組與動感組,而在高階層次則無此趨勢;

對低空間能力的學生而言,觸控組與動感組的整體與高階認知層次概念學習成效 顯著高於電腦組,而在記憶層次則無此趨勢。簡言之,電腦之科技使用相較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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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電腦可能會使高空間能力學生於記憶層次的概念學習成效較出色,但也可能使 低空間能力學生於高階層次的概念學習成效有限,以平板電腦為載具之科技使用 則可能會減低空間能力對學習成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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