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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六章 第六章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事項結論與建議事項結論與建議事項結論與建議事項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結論結論結論結論

本次指南研究成果的本身是屬於一個上位階的通案指引功能,非屬個案的建 築類型執行操作案例的說明。因此本次維運指南應用範疇從業主的角色、主契約 商與協同作業團隊(資訊系統開發)三個角色。討論不同的角色在整個工程專案的 進行當中所應執行的項目以及實際執行可參考內容細項。本指南的目的在讓業主、

主契約商及協力團隊彼此間對於分工以及應執行的項目有一個通案性的完整架 構可參考。避免因不同的契約規範差異出現不同維運執行要項,讓國內在維運管 理應用上,有清楚且可立即執行架構,同時也補充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導 入維運管理需求之資料項目。

建築物使用需求建築物使用需求建築物使用需求建築物使用需求(指南一指南一指南一指南一)

從業主的角色討論使用需求、資產管理、專案資訊需求、資訊交換的標準與維運 管理系統的建立等五個項目。思考專案在契約擬定階段撰寫的需求項目。從 ISO 19650-1,2 的觀點,要求業主在專案的一開始就提出明確的需求方向。依照建築 物的類型、未來的使用者對象以及在每一個專案當中所要達成的目標,擬定需要 去執行的主要課題。資產管理是所有建築物類型當中必須的課題,為 BIM 應用 建築物的維運管理指南創造建築生命週期價值的一個項目。而這些課題回饋到專 案資訊的執行項目裡面並明定在設計、施工、竣工等不同的階段需要交付的資訊 項目。

專案資訊管理專案資訊管理專案資訊管理專案資訊管理(指南二指南二指南二指南二)

以主契約商執行立場編寫,以美國 GSA 的空間計畫與維運管理指南作為主要的 參考架構,原則上從建築設計的空間計畫的擬定對應到建築物維護管理的物件清 單項目。讓模型專案資料可延伸到後續在資產管理所需要之物件或者空間用途使 用管理。在模型專案資料的查核項目著重在空間的參數內容以及空間使用邊界的 查核、實體物件的參數跟 IFC 資料完整的應用等四個項目。依照不同的建築工程 階段,包括基本設計階段、細部設計階段、施工階段與竣工階段等定義清楚應交 付的空間資訊或者是相對應的設備型錄與維護管理保固的資料,作為主契約商滿 足業主在契約中提列的維護管理資訊要求

維運設施管理維運設施管理維運設施管理維運設施管理(指南三指南三指南三指南三)

是從資訊系統開發的協同作業團隊角色討論如何有效應用 BIM 模型資料進行維 護管理的系統開發。在這個部分的指南內容規範模型使用需求的項目,讓系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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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者可以了解模型未來使用的方向以及對應到資產管理上面可應用的資訊,以及 維護管理上所需要的模型分類跟物件參數資料萃取。COBie 是一個重要的資料交 付標準,對應到設施管理需求,營運管理的使用者權限、維護管理應用到的工作 清單,與導入維運理系統所創造的目標,這些都是在系統開發初期的架構設計上 面要去考量的重點。在執行指南的項目上可以包含維運系統使用的契機,以及對 於整個生命週期所想要達成的目標,它須對應到業主在專案契約上面的要求,具 體的事項如資產管理上面的標準編訂。這是屬於在系統實際開發過程中應注意的 事項,而在技術應用的部分,共同資料環境的管理、儲存圖說與檔案管理系統,

與維運管理系統實際的操作流程配合,及使用的便利性,都是在技術應用整合上 要考量的重要課題。

本次維護管理作業指南擬定的過程,訪談的角色包含業主、統包商、建築師、

專業技師、維護系統廠商以及物業管理公司。從不同的角色所回饋出來的意見以 及所面臨的問題,本研究發現層面甚廣,顯見維護管理作業是一個跨越建築工程、

營建管理、維護系統開發以及物業管理等四大領域的跨領域整合應用。本次指南 擬定不能夠說已經解決掉這四大領域所面臨到的共同問題或個別問題,本次成果 只能夠說在四大領域的跨域整合上提出一個基本的架構與建議的執行內容,這些 內容都仍需要透過更多實際案例的驗證,才能讓維護管理的作業需求更清楚。

從業主、維護管理系統廠商以及物業管理廠商這三個角色的訪談過程,發現 智慧建築、5G 網路通訊應用的課題以及 IoT 設備的整合,對於提升未來建築物 的能源管理與延長建築物生命週期,已經可以看到潛在的效益。未來的建築工程 與 ICT 的整合應用將是新興的產業,而這部分也值得在未來研究上持續深入探 討。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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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第二節

第二節第二節 建議建議建議建議事項事項事項事項

本計畫針對立即可行的建議事項提列如下:

建議一

建築工程主辦機關可依本研究的指南架構研擬建築資訊建模(BIM)招標需求:立 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各縣市地方政府

本研究旨在提供一個完整的維運指南執行架構,讓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宅 及都市更新中心,各縣市地方政府等建築工程主辦機關可於研擬建築資訊建模 (BIM)招標需求時,參考研究第三章之架構提列的綱要項目填寫相關執行細項。

本架構可以讓國內的工程業界迅速了解並調整目前工程管理的資料建置習慣以 及檔案資訊管理應用模式。

建議二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可於所內網站提供本研究成果供下載,供建築工程主契約商與 協同廠商依指南架構研擬 BIM 工作執行計畫書,並供建築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 段承攬廠商建立維運管理資料參考: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全國 聯合會

建議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可於所內網站提供本研究成果供下載,供建築工程主 契約商(統包商)與協同廠商(建築師、專業技師、機電顧問、承包商、系統開發商 等等)依指南架構研擬 BIM 工作執行計畫書,並供建築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承 攬廠商建立維運管理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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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 附錄

附錄一一一一::::第一次工作會議第一次工作會議第一次工作會議第一次工作會議

壹、時間:109 年 03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02 時 貳、地點: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 13 樓討論室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5 樓)

參、主持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陳建忠組長 肆、討論事項

一、陳世明 先生(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應用 BIM輔助建築維護管理作業指南之研擬,最後所提出的指南,日後資料 會再給其他廠商做參考,最後成果包含濃縮精華 BIM 指南,採用 BIM ISO19650 的方式來表達,及採用建研所版本萃取後希望做成一本可對外出售的書。

二、陳世明 先生(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建研所提問 BIM 指南誰可以用,定位點在哪?

三、黃毓舜 建築師(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1. 可用於社會住宅、辦公類的案件等。

2. 後續會再找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訪談,至少 BIM 指南讓人可以有指引 的方向及依據。

四、陳建忠 組長(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 台灣世曦的系統似乎與你們的不一樣,他們的系統比較像傳統式的系統 (PMIS),且和 BIM 沒有很大的連結。

2. 但系統相對來說

,,

因存在許久,較為穩定;本為研究案,成熟度還不明確,

未來若使用人數較多的話會較有立基。

3. 目前時代變化速度快,請盡速釐清方向。

4. BIM 在維護管理系統上還不成熟,若把 BIM 拿掉是否還可以做平台,目前 很多方法是可行但不可用,規格的不清楚導致後續沒人可以接手做維護運 作。

5.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和黃建築師的案子時間上是否會互相卡到?

伍、結論

目前架構可繼續執行,後續再請黃建築師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約訪 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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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附錄

附錄附錄二二二二::::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訪談紀錄訪談紀錄訪談紀錄訪談紀錄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9 年度年度年度 年度

「「

「「應用應用應用應用 BIM 輔助建築維護管理作業指南之研擬輔助建築維護管理作業指南之研擬輔助建築維護管理作業指南之研擬輔助建築維護管理作業指南之研擬-委託研究計畫案委託研究計畫案委託研究計畫案 委託研究計畫案 (契約編號契約編號契約編號:契約編號:::10915G009)」」」」指南架構指南架構指南架構指南架構(業主需求業主需求業主需求)訪談會議業主需求訪談會議訪談會議訪談會議

一、 時間:109 年 04 月 06/27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00 分 二、 地點: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會議室

三、 會議結束時間:下午 12 時 40 分

討論議題

(一)單位使用需求(Organizational Information Requirement , OIR)

1. 有關於上次與富瀚討論 BIM 指南於 19650 概念,工作分項內大致會有 幾類主要項目,需求定義至需求管理(建築物類型、專案資訊、維運管 理、共同資料庫),富瀚有提供兩份文件,有幾項問題討論,本次主要 聚焦在業主部分。

2. 大約 104-105 年這兩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請邱垂德教授,制訂了 24 個 BIM USE,這次大概會挑出幾項的 BIM USE 內容來作項目的調整(BIM

2. 大約 104-105 年這兩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請邱垂德教授,制訂了 24 個 BIM USE,這次大概會挑出幾項的 BIM USE 內容來作項目的調整(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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