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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係以經濟部投審會 2013 年對陸資企業辦理之《陸資投資事業營運 狀況調查表》問卷資料,採用 187 份在我國投資之陸資企業為實證樣本,並 利用 Probit 模型與 Tobit 模型,從「企業特性」、「對外投資動機」、「對外投資 遭遇障礙」及「自由貿易協定」等四大層面探討陸資企業在臺灣增加投資的 影響,包含影響其增資意願及增資程度的決定性因素。本章將根據實證研究 結果歸納本研究結論,並提出相關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一、 陸資企業在臺增加投資意願的決定因素

從上一章節 Probit 模型實證結果,可以發現屬於對外投資動機層面中的

「拓展臺灣市場」、「運用臺灣營運管理模式」、「建構兩岸分工體系」與

「配合客戶或上下游廠商」以及「自由貿易協定」等 5 項變數為陸資企業在 我國增加投資意願的重要影響因素;亦即陸資企業利用我國便捷交通網路者,

打破先市場規模藩籬者;肯運用我國營運管理經驗者;無先行建立分工體系,

即在我國投資生產者;不須配合衛星廠商或上下游業者外移,即可建立生產 網路者;以及考量兩岸政府未來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政策效果,無論是貨品 或服務貿易協議者,較有在臺增加投資意願傾向。

本研究進一步將自由貿易協定作為調節變項,經過第二層次 Probit 模型 實證估計結果,發現自由貿易協定對於陸資企業在我國增資意願確實具有調 節效果,「獲利情形」及「政治穩定程度的障礙」等兩變數在與調節變數「自 由貿易協定」結合後,為影響陸資企業在我國增加投資的決定性因素;換言 之,即在自由貿易協定的政策效果影響下,對陸資企業認知而言,在我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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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初期雖然遭受虧損,但為求提升自我存續能力,仍然有增資意願;在自由 貿易協定的政策衝擊下,雖可能產生國內政治風險,但我國擁有完善的民主 法治體系,仍可增加陸資企業在臺投資意願。

二、 陸資企業在臺增加投資程度的決定因素

經過 Tobit 模型實證結果,影響陸資企業在我國增加投資企業的重要影響 因素為「運用臺灣營運管理模式」、「配合客戶或上下游廠商」與「自由貿易 協定」等 3 項變數;即陸資企業運用臺灣本土經營管理模式者;不須配合長 期合作廠商外移,即可建立生產網路者;以及對我國投資考量兩岸未來洽簽 自由貿易協定之政策效果者,其在臺灣增加投資之程度較高。

設定自由貿易協定作為調節變項後,經過第二層次之 Tobit 模型實證結果,

「政治穩定程度的障礙」與調節變數「自由貿易協定」組成之交互項,為影 響陸資企業在臺灣增資程度的重要影響因素;意謂自由貿易協定將對產業造 成衝擊,進而產生國內政治風險,但是在我國民主法治體制下,即使有潛在 投資風險,陸資企業仍然會加深在我國投資程度。

三、 兩種模型實證結果綜合分析

根據實證結果,影響陸資企業在我國增加投資的意願與增資的程度之重 要因素多有重疊,「運用臺灣營運管理模式」、「配合客戶或上下游廠商」與「自 由貿易協定」等 3 項變數同為影響陸資在臺增加投資意願與程度的重要影響 因素,顯見陸資企業在決定是否於我國增加投資以及增資程度時,較偏重 Dunning(1993)所定義之資源導向型與策略資產導向型動機;換言之,陸資 企業若可有效運用我國本土營運管理模式,而不須與合作廠商進行外移,將 可同時提升陸資企業在我國投資傾向與投資程度。

兩種模型之中最大的不同是「拓展臺灣市場」與「建構兩岸分工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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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兩項變數,前者顯示陸資企業重視我國的交通網絡,並可藉其突破先天市 場規模限制;後者代表陸資企業若不需於另行耗費成本建立分工體系,即可 進行營運,此兩項變數係為陸資企業決定是否在我國增資之重要影響因素,

亦代表陸資企業在我國增資之決策依據,除考量資源導向型與策略資產導向 型動機,亦涵蓋 Dunning(1993)所指之市場導向型及效率導向型對外投資動 機。另外,雖然自由貿易協定的政策效果如同雙面刃,不過可預期兩岸若進 一步洽簽自由貿易協定,臺灣將進入中國生產網路,更有利陸資企業往後布 局世界市場,同樣可吸引其在我國投資意願與投資程度。

若考量自由貿易協定伴隨的政策效果,「政治穩定程度的障礙」同為影響 陸資在臺增加投資意願與程度的重要影響因素,顯示陸資企業預期自由貿易 協定將帶來潛在政治風險,而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講究人權與私有財產保 護,故仍可提升其增資意願與增資程度;「獲利情形」為兩種模型最大的不同 之處,本研究推論係陸資企業認知自身來臺投資時間不長,故可承受短期虧 損,且考量企業存續能力,所以仍有增加投資意願。

綜合以上分析,本研究認為陸資企業決定在我國投資的程度時,除考量 總體性之自由貿易協定因素外,較偏重資源與資產配置等企業長期經營面向;

而在決定是否增資時,除長期經營層面外,亦會納入市場策略與投資效率等 面向,作為投資決策參考。若更進一步考量自由貿易協定的政策效果,政治 環境是否穩定將是決定陸資企業進行增資與增資程度的關鍵;除此之外,企 業的獲利情形亦是陸資企業增資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

第二節 研究建議

一、 本研究之投資環境意涵與經營方向建議

本研究係以投資意願為探討主題,投資意願含括投資意願的有無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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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的高低,因為對外投資可帶來新的生產技術,且通常對地主國具有正面 效果,所以一個國家的投資環境是否可有效地吸引外國投資者,往往是國家 政策最重要的一環,甚至有學者以「世界成長的引擎」來形容對外投資,顯 見國家對投資環境的經營程度,將直接影響其經濟的永續發展。本研究僅依 據實證結果,且假設其他條件不變之前提下,針對提升陸資企業在我國增資 意願與增資程度,提出兩項建議,以供我國產業界與相關主管機關參酌使用。

(一)國內投資環境應長遠規劃與經營

觀察陸資企業在我國增資意願與投資程度的實證結果,影響陸資投資意 願與程度的共同影響因素,除了自由貿易協定的洽簽,偏向資源導向為主的 投資動機,而我國曾以獨到的經營管理模式,創造傲世的對外投資成果,此 為吸引陸資企業至我國增資的誘因之一;不過經營管理模式要如何推陳出新,

方能吸引外來投資者目光?此關鍵在於管理人才的培育,2015-2016 年版的全 球競爭力報告指出,我國擁有較高比例的高等教育人才,有豐富人力資源可 供產業界運用,此建議與 Chakrabarti(2001)的主張相呼應,即地主國所具 備的營運管理能力將左右外來投資的意願與投資程度。

除前述之共同性影響因素外,影響陸資企業在臺的增資決策尚有市場與 效率性面向考量;我國屬海島型國家,有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雖然受限於 先天市場規模,然而便捷的交通網路,可打破此藩籬,更有利外來投資布局 世界市場;此外兩岸僅隔臺灣海峽相望,加上陸資企業不願額外花費成本於 我國建闢生產基地,綜合以上所述,如何建構更加便捷的對外交通網路,加 速技術人員與貨品流通速率,是未來相關主管機關須重視的課題,此建議亦 呼應 Blomström and Mucchielli(2003)之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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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放外來投資政策並加速自由貿易協定簽署

自由貿易協定蔚為風尚,是會員國之間去除貿易障礙及生產要素限制,

進而整合市場的過程,中國大陸更將自由貿易協定作為經濟與政治外交的手 段,而其簽署內容與談判過程屬非本研究探討範疇,本研究僅依據實證結果 提出相關建議。自由貿易協定的洽簽有利陸資企業在我國增資決策與加深增 資程度,且其對陸資企業增資的貢獻度為最高(邊際效果達 58.0%),故建議 應加快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其次以自由貿易協定為調節變數,政治環境穩 定程度係為影響陸資企業投資意願與程度的共同性因素,顯示陸資企業預期 自由貿易協定將造成我國政治風險,但仍有在我國增資意願與規劃,故相關 主管機關除應儘速進行兩岸自由貿易協定洽商外,並應加強與國內產業界溝 通,完成相關受衝擊產業的補貼等配套政策擬定;此外陸資企業獲利情形亦 是影響陸資企業投資意願的重要因素,由於陸資企業於我國尚處於投資初期,

仍有承受短期虧損能力,若希望提升國內投資環境對陸資企業吸引力,本研 究建議應開放陸資投資限制,使陸資企業能擴大投資範圍,以利我國吸納陸 資企業的資金與技術,同時也能提升國內市場競爭效率;以上研究建議與楊 書菲(2013)與 Blomström and Mucchielli(2003)等學者之研究結果相呼應。

二、 後續研究建議

本研究採用兩種模型針對陸資企業在臺灣增加投資意願與否與增資程度 的決定因素進行探討,而每種模型再以兩個層次進行迴歸分析,雖已多面向 分析與探討,惟考量個人能力與思慮有限,仍有不足之處,是故提出兩點建

本研究採用兩種模型針對陸資企業在臺灣增加投資意願與否與增資程度 的決定因素進行探討,而每種模型再以兩個層次進行迴歸分析,雖已多面向 分析與探討,惟考量個人能力與思慮有限,仍有不足之處,是故提出兩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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