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貳
貳、 、 、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數位電視平台(數位無線、數位有線、MOD)因為「新」技術支援,提供 略微不同於類比電視(舊)的服務,本研究針對數位電視平台用戶進行調查,結 果發現,數位電視平台用戶,家中擁有數位電視平台後,看電視的時間與過去相 較,絕大多數維持不變甚至減少,也就是說,看電視的時間不因為家中有了數位 電視而有所增加,這顯示,多數觀眾花在看電視的「時間預算」幾乎都是固定的,
換言之,本研究獲得與Kaplan(1978)及 Grotta & Newsom(1982)研究有線電 視出現後,對於無線電視衝擊「一致性」的結論,電視「新平台」並沒有創造出 更多的時間和金錢的消費,多數觀眾是減少原先收看類比電視的時間,挪來看數 位電視,證實「相對常數原則」的媒介競爭概念,以及「取代效果」所強調的「媒 介時間量」,當新媒介出現時,會減少個人原先配置在舊媒介上的時間,呈現出
「越多-越少」的情形,也就是說,數位電視的用戶收看數位電視的行為,的確 對原先類比電視的收視產生「時間取代」效果。而根據「利基理論」的概念,一 個族群被另一族群完全取代,謂之「排除」,「部分取代」則定義為「競爭性取代」
(competitive displacement)(Dimmick & Rothenbuhler,1984),那麼,數位電視 與類比電視競爭「消費者時間」,在本研究出現了「競爭性取代」效果。
根據數位電視用戶退訂有線電視的資料分析發現,在MOD用戶的樣本中,
有高達近六成的用戶退訂有線電視,只有不到兩成的MOD用戶家中還訂有線電 視,從退訂的比例評估,MOD比數位無線電視更有可能對有線電視產生「取代」
效應,也就是說,家中有了MOD之後,用戶比較可能會覺得不再需要有線電視。
特別是,進一步分析數位電視用戶不訂有線電視最主要的原因,結果發現,無論 數位無線電視或MOD用戶幾乎都表示是「為了小孩唸書」、「價格太貴」、「沒時 間看」,其中,「沒時間看」的退訂原因,更證實本研究所發現「時間取代」效果 的形成。
另方面,根據相關研究指出,新媒介之所以會對舊媒介產生取代,主要是因 為提供相同或類似功能,滿足相同或類似的需求,並從這個角度解釋Kaplan(1978) 何以發現有線電視的出現,會減少無線電視的收視(Himmelweit, H., Oppenheim
& Vince,1958),同理可證,本研究也發現,三種數位電視平台用戶(包括單一 平台與二種以上數位平台用戶之間),無論因為何種功能訂閱收看數位電視,收 看該數位電視平台的時間以及其他數位電視平台的時間,都沒有顯著差異,如果 是因為同樣提供「電視媒介功能」,出現數位電視對類比電視的「取代」效果,
並不意外。
簡而言之,對觀眾來說,不同電視平台提供類似或相同功能,主要都是「看 電視」,而由於媒介的「功能利基」通常不會立即出現,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可 能發生(Kayany & Yelsma,2000),因此,還可以從另個角度解釋本研究所發現 的「時間取代」,也就是,當新技術出現,太早進行測量時,以「媒介的新奇性」
(the novelty of medium)部分解釋「時間取代效果」的發生,或許更為合理,至
於,新技術功能利基的競爭,再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進行測量,則關於功能考量取 捨的現象會更具體明確。無怪乎,家中有數位電視平台,還不足以成為用戶不訂 有線電視的主要原因。
在創新特質的部分,本研究發現,數位有線電視以及MOD 用戶,有了數位 電視後,看電視時間「增加」者(未產生時間取代),「認知數位無線電視創新特 質」以及「個人創新性」均顯著較高,顯示,數位電視「未產生時間取代」的用 戶,除了是數位電視的「重度使用者」之外,通常個人創新性較高,也較能認知 數位電視的創新特質。至於科技群集的部分,特別是,家中擁有二種以上數位電 視平台用戶得分最高,資料分析也顯示,數位有線電視用戶中,二種以上數位平 台用戶較單一平台用戶擁有較高的「個人創新性」,正巧解釋,兩者科技產品擁 有量的差異性。至於,人口變項的關聯性,除了年齡與地理區域分佈之外,暫時 看不出其他變項有影響「時間取代」效果產生的可能性。
至於,產生「時間取代」與否,與用戶在「大眾媒介使用時間量」的關聯性,
本研究發現,「未產生時間取代」的用戶,大眾媒介使用量也越大,或許正是文 獻(Kayany & Yelsma,2000)所指「越多/越多」的「媒介重度使用」族群的 特徵。過去,國內針對數位機上盒的試訂戶所進行的研究指出,數位機上盒的試 訂戶的電視收視和上網時間都較長(孫榮光、吳文俊,2004),本研究切入個別 媒介進行深入分析,得到更為具體的發現,尤其,產生「時間取代」的數位電視 用戶,收聽廣播的時間比較長,或是閱報時間比較長,與文獻(Kaplan,1978;
Grotta & Newsom,1982)指出,有線電視用戶花更多時間看報紙、聽廣播一致,
可以更直接的理解,數位電視用戶應該不是特別減少廣播的收聽或閱報時間,挪 來看數位電視。且本研究還分析出,MOD 用戶認知數位電視創新特質、個人創 新性越高、科技擁有量越大的,大眾媒介使用量也越多;而大眾媒介時間量越大,
收視MOD 的時間量也越多,「重度媒介使用者」的創新特質,在 MOD 用戶的 身上尤其集中,特別是,MOD 用戶「認知 MOD 創新特質」越高,使用網路電 視時間也越多,突顯出對IPTV 使用的廣泛性尋求,值得一提。
至於,不同數位電視平台間的「競爭」,是否會在閱聽眾的收視選擇上出現
「轉換平台」的「取代」效應,本研究的發現非常值得玩味,因為,數位用戶最 常使用的數位電視平台是 MOD 和數位有線,尤其 MOD 最受多平台用戶「青 睞」,但數位用戶無論二種以上數位平台或單一平台用戶,最想退掉、甚至不想 看的也正是MOD。此外,數位無線電視的二種以上數位平台用戶,考慮不看的 竟然就是數位無線電視,在在顯示,即便是用戶最常使用,甚或是家中唯一的數 位電視平台,都有可能在用戶的某些考量下被淘汰,產業界應予參考。
此外,研究雖然發現,當初用戶在訂閱收視數位電視平台時,對於「互動功 能」的考量所佔比例極低,但從用戶目前最常使用的服務主要包括:「查訊即時 新聞或資訊服務」、「自行設定喜愛之頻道」以及「互動節目表服務」等互動功能 來看,顯示,實際使用後,用戶對於互動服務的接受度極高,也代表數位電視提 供互動功能的服務有一定的市場發展機會。
本研究針對數位與類比電視共存的媒介現況,探討數位與類比電視之間,以 及不同的數位電視平台之間,對閱聽眾究竟產生「取代效果」或「互補」關係,
原因為何,並據此深入分析數位匯流下,透過不同技術而使得電視平台出現略有 差異的「新興媒介」服務,究竟閱聽眾取代、採用與轉換的考量為何,獲得許多 具體結論。不過,仍需強調,本研究雖然做出「時間取代效果」,但應該屬於 Dimmick & Rothenbuhler(1984)所謂的「競爭性取代」,也就是「部分取代」,
意思是,數位與類比電視之間確實存在競爭,但還不到「完全替代」的程度,一 如Nguyen & Western(2006)的論點,即便新媒介對舊媒介產生取代效果,也並 非一種「絕對的取代」(absolute displacement),畢竟傳統媒介的存在,仍可作為 提供需求的一種「補充」,不同媒介各有優勢與弱點,都有其符合人們資訊與溝 通的生存權力,作為不同內容的來源。同樣的,長久以來,也有不少研究做出「互 補」結論,這也並非意味著需要去否定或懷疑「取代」的假設及理論。以本研究 而言,或許正如Peter D. Hart Research Associates,Inc,(1979)當年研究有線電視 訂戶與非訂戶的結論,只能說,觀眾無法滿意於無線電視所提供的「普及性」
(universal)節目,而希望讓自己在看電視上能有更多的選擇。
由於,McComb(1972)的「相對常數原則」、「以競爭為基礎」的理論,或 是詢問受訪者:使用A 媒介後,花在 B 媒介時間的增加或減少,都是將受訪者 的回答限在「媒介競爭框架」下,往往被批評只做「集體層次」的比較,無法掌 握不同媒介使用內容,媒介效果的差異(Kayany & Yelsma,2000),不過,本研 究仍嘗試針對「時間取代」與數位電視「訂閱收視原因」、「資訊、娛樂滿足程度」、
「最常使用的服務」、「主要考量功能」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三種數位電視平台 用戶的「滿足程度」,的確會影響「時間取代」效果的產生與否,簡而言之,用 戶資訊、娛樂滿足程度越高,家中有數位電視後,看電視的時間出現「增加/增 加」、「越多/越多」的比例越高,而不會出現「時間取代」效果,顯示,用戶滿 足程度與「時間取代」效果之間一定的關聯性。至於,目前各數位電視平台所提 供的功能和服務,則還不足以成為用戶「增加」或「減少」收視時間的主要因素,
只有單一數位無線電視用戶,會因為不同原因收看數位無線電視,影響收視數位 無線的時間。
本研究建議,未來對於數位、類比電視不同使用者、使用不同媒介內容、為 了不同功能、達到不同目標、不同內容情境等等領域有興趣者,可以進一步針對 數位電視用戶在各媒介類型、各類型資訊或議題尋求過程、滿足機會、媒介消費 價格,甚至更廣泛的資訊尋求行為,研究其媒介使用型式變化的差異及關聯性,
或許可找出對「時間取代」更具解釋或預測力的因素。此外,Dimmick 等人發展 出利基寬度(niche breath)、利基重疊度(niche overlap)公式,未來研究亦可藉 此計算出類比、數位電視平台的利基寬度與重疊度,在廣告、閱聽人及節目等不 同面向上的競爭及影響,做更具體的評估,只是,利基理論對未來預測的解釋力
或許可找出對「時間取代」更具解釋或預測力的因素。此外,Dimmick 等人發展 出利基寬度(niche breath)、利基重疊度(niche overlap)公式,未來研究亦可藉 此計算出類比、數位電視平台的利基寬度與重疊度,在廣告、閱聽人及節目等不 同面向上的競爭及影響,做更具體的評估,只是,利基理論對未來預測的解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