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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探討縣市合併後高雄市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 評鑑之態度,透過教師基本資料與對評鑑態度的分析與整理,了解特殊 教育實務工作者對特殊教育評鑑的看法與建議。並藉由研究結果歸納出 結論,從中提出可行的建議,以供相關之特殊教育主管機關、學校行政 單位及特殊教育教師參考。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依據研究問題,將所得資料整理分析後,

歸納出如下結論:

一、高雄市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實施意見之現況

(一)特殊教育教師在各向度的認同度由高而低依序為:

1.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

2.特殊教育評鑑的功能。

3.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

4.特殊教育評鑑的結果與運用。

5.特殊教育評鑑的原則。

在正向方面,其中「特殊教育評鑑的人員」及「特殊教育評鑑 的功能」這兩個向度最被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所認同。顯示高雄市 政府教育局聘請之評鑑委員,包括學者專家、相關社會團體(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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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資深教師代表、教育局相關人員,其多元性、專業性與敬業 態度普遍受到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的肯定與認同,並認為評鑑人員 能夠提供有效之改善策略或建議,有助於改進受評單位之特殊教育 品質。

在負向方面,「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及「特殊教育評鑑的原 則」這兩個向度最不為高雄市特教教師所認同。顯示評鑑的內容與 原則,與第一線教學現場的現況可能有所落差,加上各項指標的內 容可能過於繁雜,致使評鑑準備工作超過教師負擔,因而影響其認 同感。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評鑑態度之分析

(一)不同性別、特教背景、班級類別與行政區域的特殊教育教師 對於特殊教育評鑑之認同度在各向度皆沒有差異。

(二)不同特教年資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評鑑之認同度,

在各向度之表現有明顯差異。其中以特教年資在5年以下之特 教老師對於特殊教育評鑑的認同度為最高。

(三)不同年齡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評鑑之認同度在各向 度之表現有明顯差異。認同度最低者為「31-40歲」組,而「51 歲以上」組及「30歲以下」認同度較高。

(四)不同學校規模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評鑑之認同度在 各向度之表現其中有兩項有明顯差異。認同度最低者為

「25-48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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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建議

對特教教師而言,除了日常教學工作之外,特殊教育評鑑也佔很重 要的一部分,特殊教育評鑑除了是對教學成果的展示,也是特教教師對 自己教學工作的檢視。

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供下列建議。

一、對特殊教育教師的建議

特殊教育教師是特殊教育工作的第一線執行者,因此,特教教 師對於評鑑工作的了解、認同、執行是非常重要的。透過本研究結 果提出建議如下。

(一)定期召開研討會,進行經驗交流

在特教年資的變項中,以5年以下的特教教師對特教評鑑的認同 度為最高,因此若能定期進行研討會,由年資較深的特教教師,與 年資較輕的特教教師,進行經驗交流,分享以評鑑的過程及方式,

討論評鑑指標如何呈現,教學工作如何進行,如何可以兼顧教學工 作及評鑑,藉由經驗交流,汲取他人經驗,並改善自身缺失,年資 較輕的特教老師,也可以自身熱忱影響年資較深的特教教師,長此 以往,應可對特教評鑑有正向的影響。

(二)平日即時建立教學檔案,以減輕評鑑負擔

在學校規模變項中發現,認同度最低者為學校規模在25~48班 者,在此規模學校之特殊班級,需要處理之行政事務較小型學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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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但可進行評鑑工作人數又比大型學校少,因此要減輕特教評鑑 的負擔,平時即可依各項教學工作的執行,蒐集資料後立即建立教 學檔案,如此可避免特教評鑑所帶來之工作負擔及壓力的增加。

二、對學校行政單位的建議

對學校特教工作而言,行政單位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行政單 位給與的支持越多,則特教工作能進行的越順利。

(一)校長應主導特殊教育評鑑工作

在年齡變項中,認同度最低者為31~40歲,可能是因為此年齡 階段的特教教師,大多為準備特教評鑑的主力,在評鑑過程中,因 工作分配不均,以致使部分教師負擔過重,若學校在確定需評鑑之 後,應成立工作小組,由校長主導,成員應包含主任、組長、特教 教師等,工作分配能較為平均,且行政人員的加入,可以使相關資 源更容易獲得及整合,對特教評鑑資料的呈現,也可更全面及完整。

三、對教育行政單位的建議

(一)改進評鑑內容,降低特殊教育人員過多之負擔。

本研究中各向度比較發現,以「特殊教育評鑑的內容」及「特 殊教育評鑑的原則」這兩個向度最不為高雄市特教教師所認同。

特殊教育教師平日之教學工作,其負擔遠較一般教學為重。

如果加上特殊教育評鑑工作的準備,所增加之工作負擔與壓力,

也非普通班級所能比擬。如能簡化評鑑內容,評鑑指標可精簡或 修正,去除瑣碎項目,貼近實際教學現況,降低資料準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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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可減輕許多工作負擔,降低許多壓力,同時也可以讓評鑑結 果更接近實際的教學狀況,這也是目前許多訪視與評鑑正朝向努 力與進行之目標。

另外,校務評鑑(學校評鑑)是學校規模最大而且全面性實施之檢 核,因此特教評鑑及許多評鑑工作,如能結合該校校務評鑑(學校評鑑)

配合該年度一併實施,相信不僅事半功倍,也會減輕許多工作負擔與資 源。

四、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由於研究者研究能力、時間方面有限,因此整個研究結果無法擴及 各相關層面,因此未來研究者在相關主題上可在研究範圍、研究方法上 多加考量,以期讓研究結果更加完善。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調查研究範圍是以合併後之高雄市國小特殊教育教 師為主,未來研究可將研究對象擴大到行政人員(校長、主任、

組長)、評鑑委員等,以瞭解其職務不同所帶來之差異,如此 研究結果將更具推論性與代表性。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以文獻探討及問卷調查法,問卷 調查法結果往往會因為受試者的主客觀因素所影響,導致在填 寫過程中與現實狀況產生差異,造成問卷結果分析及解釋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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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誤差。後續研究者,可搭配訪談方式等質性的研究方式,獲 取更多更深入之資料互相補充驗證,讓分析結果更接近事實近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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