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研究旨在探討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的教學困擾情形,內容包括 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背景變項的現況;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的教學困 擾情形及其在課程教學、專業知能、支援系統、評量方式、教室管理 五個層面的差異比較;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和不同環境背景變項的 特殊 學校教師在教學困擾的差異情形。希望藉由研究結果和所提的建議 , 以供相關的特殊教育主管單位、特殊學校行政單位及特殊學校教師們 參考。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為研究對象,調 查九十五學年度任教於高雄市的三所特殊學校之全體教師 ,總計發出 問卷204份,共回收問卷199份,剔除無效問卷5份,共計有效問卷194 份,問卷回收有效率為95.10%;由受試者填答之問卷資料以 SPSS Window12.0統計分析軟體進行統計整理後 ,茲將本研究之研究結論 歸納如下:

一、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整體的教學困擾程度是較偏低的。

整體而言,特殊學校教師整體的教學困擾平均數為2.07,顯示其 目前之教學困擾程度是較偏低的 。在教學困擾五個層面感受中,教師 最感困擾為「教室管理」層面,其次為「支援系統」層面,其餘依序 為「評量方式」、「課程教學」與「專業知能」層面。就各項目而言,

特殊學校教師感到最困擾的前五個項目為:「我覺得班級人數過多,難 以兼顧每位學生需求」、「我認為評量內容難以有效診斷學生學習困難 所在」、「我認為兼任學校行政工作會讓我覺得忙碌,無心教學」、「我 會安排學生與普通班學生交流聯誼互動 」與「學生行為問題過多,常 讓我覺得繁忙或無力感」。

二、不同個人背景的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在教學困擾上有不同的差 異情形。

(一)就性別而言,在整體上及五個層面教學困擾上並無顯著差異 情形。在各項目教學困擾情形上,顯示男性教師在教學困擾上 高於女性教師的項目為「常有學生家長抱怨班上有行為問題的 學生干擾班級教學的進行」,女性教師在教學困擾上高於男性 教師的項目為「我會舉辦家長座談會,並鼓勵家長參與和交 流」。

(二)就特教年資而言,在整體、五個層面及各項目教學困擾上,

均無顯著差異情形。

(三)就學歷而言,在整體、「專業知能」層面及各項目教學困擾上,

大學畢業教師高於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以上畢業教師。大 學畢業教師較高教學困擾的項目有「我會依個別學生學習需 要,另外設計適合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單 」、「我常與特教相關 諮詢團體保持聯繫,並思索相互支援方法」、「我認為專業人員 的教學與班級教學課程較無相關 」與「我常應用相關社區資源 進行校外教學」。

(四)就特教背景而言,在整體教學困擾情形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

「專業知能」層面,從未修習過特教學分之教師教學困擾高於 特教學分班結業及特教師資班的教師 。在「支援系統」層面,

特教系(所、組)畢業教師教學困擾高於特教學分班結業教師 。 在各項目教學困擾情形上,顯示特教系(所、組)畢業教師有 較高教學困擾的項目有「我能針對學生需求,在課程中教導學 生自主學習的技巧」、「我常給予學生適切的關懷及適當協助 」

、「教學時我會向學生說明該課程具體的學習目標 」、「教學時,

我會兼顧認知、技能、情意三方面」與「我會舉辦家長座談會,

並鼓勵家長參與和交流」。從未修習過特教學分教師有較高教 學困擾的項目有「我每學年至少參加18小時以上的有關特殊教 育之研習活動」與「我會舉辦家長座談會,並鼓勵家長參與和 交流」。

(五)就現任職務而言,在整體教學困擾情形上並無顯著差異。在

「支援系統」層面,教師兼組長之教學困擾高於導師。在各項 目教學困擾情形上,顯示教師兼組長有較高教學困擾的項目有

「上課時,學生能融入所安排設計的教學情境中 」、「我對在特 殊學校任教的意願很高」以及「我常利用聯絡簿或電話與家長

困擾的項目有「我常利用聯絡簿或電話與家長聯繫或提供特教 相關諮詢」、「我會舉辦家長座談會,並鼓勵家長參與和交流」、

「我認為兼任學校行政工作會讓我覺得忙碌,無心教學」與「學 校行政體系可提供我教學、行政上的支援與協助」;教師兼主 任有較高教學困擾的項目則有「我不知道何種教學評量方式適 合自己任教的班級學生」。

三、不同環境背景的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在教學困擾上有不同的差 異情形。

(一)就任教階段而言,在整體上及五個層面教學困擾上並無顯著 差異情形。在各項目教學困擾情形上,顯示國小部教師有較高 教學困擾的項目有「我會依個別學生學習需要,另外設計適合 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單」、「教學時我會向學生說明該課程具體 的學習目標」、「學生都能遵守班上制訂的獎 懲規則」與「我常 應用相關社區資源進行校外教學 」。國中部教師有較高教學困 擾的項目有「我在教學時常以學生分組合作方式進行 」。高職 部教師有較高教學困擾的項目 則有「我能確實依據學生能力需 求,設計『個別化教育計畫』」、「我會針對學生個別需求,在 課程中加強生活自理能力的學習 」與「學生行為問題過多,常 讓我覺得繁忙或無力感」。

(二)就班級人數而言,在整體上及五個層面教學困擾上並無顯著 差異情形。在各項目教學困擾情形上,顯示班級人數為5人(含) 以下的教師有較高教學困擾之項目有「我在教學時常以學生分 組合作方式進行」。班級人數為6-10人的教師有較高教學困擾 之項目有「我覺得班級人數過多,難以兼顧每位學生需求」。

班級人數為11人以上的有較高教師教學困擾之項目有「我覺得 教室中有義工媽媽或實習教師的參與會更好 」、「我能落實對學 生『評量-教學-再評量-再教學』的做法」與「44.我不知 道何種教學評量方式適合自己任教的班級學生 」。

(三)就班級學生障礙程度比率而言,在整體上及五個層面教學困 擾上並無顯著差異情形。在各項目教學困擾情形上,顯示班級 學生障礙程度比率為重度以上人數比率 50%以下的特殊學校 教師,有較高教學困擾的項目有「我會針對學生個別需求,在 課程中加強生活自理能力的學習 」與「我認為兼任學校行政工 作會讓我覺得忙碌,無心教學」。班級學生障礙程度比率為重

度以上人數比率100%的特殊學校教師,有較高教學困擾高的 項目有「學生都能遵守班上制訂的獎懲規則 」。

第二節 建議

依據本研究所得之結論,提出下列建議,茲分述如下:

壹、對特殊教育行政單位的建議:

一、檢討現行法令對各教育階段每班人數之規定,能依照班級中學生 障礙程度比率與類別,減少特殊學校班級學生人數。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一是高雄市特殊學校班級中學生障礙程 度,重度以上人數比率超過一半以上的共佔67.5%,其中重度以上人 數比率100%的更高達26.3%,顯示特殊學校學生障礙程度是偏重的。

二是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之教學困擾各項目中,最令教師感到困擾者 即為「我覺得班級人數過多,難以兼顧每位學生需求」(M=3.96)。依 據民國95年9月29日修正公布的「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第七 條「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幼稚園,每班人數規定,學前教育 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人為原則。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 十二人為原則。國民中學以上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五人為原 則。」,班級人數仍維持舊規定,並未考量學生障礙程度比率 與障礙類 別做適度調整。然而近幾年來特殊學校所招收的對象,已由過去單一 障礙類別中度學生為主,而逐漸轉變成以重度以上和多重障礙學生為 主要對象,包括以往是身體病弱或行動不便在家接受一對一教育的學 生,造成班級中學生所需的特殊需求與教學服務差異擴大 ,但班級學 生人數並未相對減少,甚至還較以往為多,師資人力還相對精簡,教 師還要擔心超額問題,更形成特殊學校教師之重大壓力與教學困擾 。 因此建議相關單位若能檢討修改法令,依照學生障礙嚴重程度比率與 類別,減少班級學生人數,不僅有助於特殊學校教師的教學效能,提 昇教學品質,更能降低教師之教學困擾與工作負荷 ,增進師生間的互 動,以兼顧每位特殊學生的不同需求 。

二、提供特教教師專業知能研習,尤其是針對重度以上、多重障礙、

情緒障礙等學生之診斷評量、課程設計與有效教學。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之教學困擾之前十項 目中,第二高者為「我認為評量內容難以有效診斷學生學習困難所在 」

(M=3.29)。又針對高雄市特殊學校教師個人背景變項中,分析學歷

在教學困擾上有不同的差異情形,在整體、「專業知能」層面及各項目 教學困擾上,大學畢業教師高於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以上畢業教 師。以及分析特教背景在教學困擾上有不同的差異情形 ,在「專業知 能」層面,從未修習過特教學分之教師教學困擾高於特教學分班結業 及特教師資班的教師。因此建議特殊教育行政單位應積極辦理相關特 殊教育研習,提供現職教師不斷進修的機會 ,以提昇特教專業知能,

因應學生障礙類別與程度的改變 ,增進對重度以上、多重障礙、情緒

因應學生障礙類別與程度的改變 ,增進對重度以上、多重障礙、情緒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