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 集體行動的成功有賴四大面向的關鍵要素

根據 OECD(2013)綜整前人集體行動相關研究文獻,及國際上 25 個實踐 案例分析,探討集體行動與農業環境公共財之間的關係,並發現、歸納出集體 行動能帶來地理及生態規模效益、節約成本、分享知識、提高能力、解決當地 問題等利益,但這些利益得之不易,必須克服搭便車、交易成本、對集體行動 的懷疑行為、不確定的政策環境等障礙,尚應具備資源系統特徵、團體特徵、

制度安排、外部環境等四大面向的關鍵因素,如環境資源知識、資源產生正面 效益、溝通、領導、成員同/異質性、社會資本、健全的治理安排、地方設計的 管理規則、財務支持、非財務支持、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合作等,如此集體行動 方有成功之可能。

在許多 OECD 國家,農業於塑造鄉村的地景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然在 經濟方面,農業部門卻扮演相對次要的角色(OECD, 2006: 22, 24)。但現今 情況已經改變,主要是因為在鄉村地區,農業已經不再是主要的經濟部門。因 此鄉村政策將更聚焦於指認及標定地方經濟機會,且區域政策亦開始轉變,從 過去的由上而下、補貼基礎、減少地方差異的政策模式,轉變為縮小區域差 距、涵蓋更廣泛部門、改善區域競爭力的政策。此種鄉村發展政策轉變即為新 鄉村典範,此典範可歸納兩項原則為(1)聚焦於「地方」,而非部門;(2)聚 焦於「投資」,而非補貼。基此原則,有助於許多國家得以尋求發展多部門、地 方基礎的方法,聚焦於確認及開發鄉村地區不同的發展潛力(OECD, 2006:

16)。

(二) 台灣的農村社區與 OECD 的鄉村同樣面臨衰退的窘境

台灣遍布都市、非都市地區的農村社區,實則包含 OECD 所定義之鄉村社 區,也存在於 OECD 定義之主要都市、主要鄉村及中間區域之內。並且,台灣 的農村社區也面臨 OECD 所認為之鄉村問題,尤其是衰退的惡性循環、人口外 移及老化、較低的教育水準、較低的平均勞動生產力、整體公共服務水準低落 等,因此,台灣提出農村再生政策,OECD 提出新鄉村典範,以為因應。

(三) 農村再生政策的制度設計部分符合 OECD 新鄉村典範的內涵及精神,但 仍有可改善空間

依據 OECD 新鄉村典範的內涵及精神,觀察臺灣農村再生政策,分析其制

度設計或觀點之優點、缺點,如雖有跨域合作平台,但跨不同經濟部門的相關 部會、各層級的地方政府之整合機制有待完善;雖設置專款專用基金,提供農 村社區投入之金錢誘因,但欠缺對農村社區以外的行動者提供相應的誘因機 制,難以促進其他私部門的參與及形成夥伴關係;雖著重提供基礎設施、住宅 環境改善、人力培育等面向,但忽略鄉村社區所需的公共服務,如健康、醫 療、照護、教育、交通、專業服務、金融、法律等;雖重點發展農業及旅遊產 業,制度設計上欠缺考量供交通、商業、資訊通信技術、健康、教育、專業服 務、金融、法律等其他產業成長的環境與誘因,且此以單一農村社區為計畫範 圍研提計畫的制度設計下,不利於提案社區與周邊其他社區、私部門的參與、

合作;雖符合社區驅動的發展方法,包含地方賦權、地方能力建構、參與原 則,但忽略執行、監督機制、透明化原則,如經費透明、公開的要求,使得參 與農村社區內部的社會資本崩壞,成為社區長遠發展的阻礙。

相較於農村再生政策與 OECD 所提出的新鄉村典範,雖同為強調「由下而 上」、「投資」取代「補貼」,然對於新鄉村典範所提的「地方」為主並致力於鄉 村地區競爭力、維持地方資產的價值、開發未利用的資源等發展方針,值得台 灣的農村社區在農村再生執行過程學習之處。

(四) 宜蘭縣三星鄉行健社區具備集體行動成功的可能性

於第一年度計畫的調查,初步發現宜蘭現三星鄉行健社區擁有條件良好的 資源系統特徵,如優質的水源、灌排水分離所創造的良好生產環境,因此,能 夠生產優質的稻米、蔬菜、水果及有機作物,尤其是品質優良的三星蔥、上將 梨與有機米,為社區農民創造從資源使用中獲得較好的經濟收益,促進更多居 民們願意投入有機農業生產。其次,農村再生執行主體為宜蘭縣三星鄉行健社 區發展協會,與其他社區現有組織如家政班、長壽俱樂部、環保志工隊等密切 合作,歷經數十次的訪談及會議討論,議題包含社區既有問題解決、社區未來 發展方向整合、如何引動居民與社區其他組織參與、排定優先詩作順序、討論 撰寫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及人力安排等,漸漸累積社區居民間一定程度的社會資 本,且社區發展協會透過討論農村再生計畫發展方向,希望社區居民與社區相 關組織提供意見與回應,得以促成集體行動的實踐與反省。此外,結合宜蘭縣 三星鄉公所、宜蘭縣政府、花蓮縣農業改良場、三星鄉農會、農委會水土保持 局等外部組織的財務支持(如農村再生基金)、非財務支持(如農業技術輔導、

拓展有機農產品銷售管道),為集體行動實踐的推手。至於,其他集體行動成功 關鍵要素具備與否,尚有待後續研究觀察後分析之。

(五) 台中霧峰區具備集體行動成功的可能性

於第一年度計畫的調查,初步發現台中霧峰區擁有條件良好的資源系統特 徵,如大規模、完整農地、多種豐富的地形、良好的生產環境、優質的水源,

因此,能夠生產多樣化的果樹、蔬菜、作物,尤其是品質優良的香米、菇類,

使農民可以從資源的使用中獲得明顯的經濟收益,願意繼續投入安全農業或自 然農業。其次,農村再生執行主體-臺中市霧峰區舊正社區發展協會,與其他 社區現有組織密切合作,及不斷與社區居民討論、檢討、溝通農村再生推展業 務,對社區發展課題有共同的理解,凝聚共識、共享目標,形成一定程度的社 會資本,且社區發展協會自行設計、研提農村再生計畫,促成集體行動的啟 動、持續。此外,結合臺中市霧峰區公所、臺中市政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 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霧峰區農會等外部組織的財務支持(如農村 再生基金)、非財務支持(如農業技術輔導、拓展有機農產品銷售管道),更是 集體行動實踐的一大推手。至於,其他集體行動成功關鍵要素具備與否,尚有 待後續研究觀察後分析之。

(六) 花蓮壽豐鄉豐山社區具備集體行動成功的可能性

第一年度計畫調查,發現社區土地雖屬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擁有相 對良好的資源系統特徵,如:可耕作農地的地勢平坦、由花蓮縱谷所提供優質 水源、附近沒有製造污染的工廠林立,所生產的水稻、香蕉、花卉與小黃瓜的 品質優良,尤其在農村再生計畫的協助下,社區發展協會的會員積極推動有 機、無毒蓮花生產,進而與生技公司合作研發蓮花相關的保養與清潔用加工 品,成為社區重要經濟產業,藉以鼓勵社區農民積極參與有機、無毒的農業生 產,以增加收益。其次,社區發展協會為農村再生計畫擬定與執行的主體,在 發展協會理事長與村長、地方耆老與村民的共同參與,從盤點社區地理環境的 優勢與缺點、社區內既有資源與人力,透過規劃方式,建構屬於豐山社區發展 生產、生活與生態的所需要的願景,作為社區發展的方針外,並透過一連串活 動,形塑村民與社區間友善的人際關係;此外透過農業生產方式,創造村民經 濟收益與社區收益,以獲得社區老人供餐的經費來源,改善社區年邁村民生活 條件;另配合改善社區環境,發動村民種樹與整理社區周邊,不僅環境得以美 化兼具維護社區生態,有助於社區發展觀光休閒產業,亦為村民增加經濟收 入;在一連串的集體行動,有利於增進村民之間的社會資本,將獲致持續推動 社區永續農業發展的動力。

豐山社區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花蓮縣農業改良場等外部組織的財務支持

(如農村再生基金)、非財務支持(觀光餐飲課程、活動設計)的協助,對於社 區集體行動的展開,確實頗有助益。而豐山社區發展係以社區發展協會為主

體,該發展協會理監事肩負社區活動規劃與執行的責任,經由分層負責並結合 會員與村民共同執行相關事項,如每月的掃街活動,一年十二次,除該協會負 責清潔的小組成員參與外,各鄰的村民亦需支援人力,共同維護社區整潔;因 而社區的組織制度安排,是為促進集體行動的持續的重要因素。

集體行動中的領導人為重要的團體特徵,豐山社區執行農村再生計畫的推 手為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其本身具備溝通、協調與規劃能力與領導統御能 力,可促進協會理監事分工合作並完成社區相關活動;其次,理事長、村長與 地方耆老間得以合作與分工,皆有賴領導人發揮動原的能力,俾持續為社區帶 來集體行動的利益,如生產規模利益、分享知識、解決社區問題等,皆屬之。

至於豐山社區於2017 年農村再生計畫執行告一段落後,得否以其既有的集體行 動的精神與態度,繼續推動社區的永續農業將是重要關鍵,則有待後續觀察。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