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果
6.1 結論
6.1.1 研究結論
本研究係針對台灣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產業進行創新需求資源產業環境支持度與政 府政策之專家問卷暨訪談整理,並據此結果提出政府政策施行方向與細目。
台灣風力發電機組產業 目前狀況
台灣風力發電機以東元公司為例,2006 年的時候已經具備 750kW 的發電機設計與 製造能力。2007 年發展出 1.5MW 運轉功率的風力發電機,而 2008 持續開發 2MW 運轉 功率的風力發電機。目前也已經與金豐機器等公司合作預計在台灣興建約1 億瓦的風力 發電機。東元公司旗下西屋馬達也與美國ComposteTechnology CO(CTC)簽署策略聯 盟,替CTC 子公司 DeWind 在當地生產 2MW 的風力發電機。
由此可見,台灣風力發電機零組件有一定競爭水準,但是依然缺乏大型風力機組系 統經驗。現有風力機組系統均購自於國外,缺乏大型風力機組系統整合能力,也缺乏國 內測試與驗證平台,零組件缺乏運轉實績,影響國際大廠引進台灣零組件的意願,也因 此減少台灣風力發電機國際競爭能力。
未來五年
未來五年台灣風力發電機組仍需追上世界需求主流。現在世界風力機組發展水平已 經在於5MW 朝 8~10MW 的方向前進。台灣風力發電機廠商受惠於台灣本身機電、電控、
資訊、鋼鑄元件等相當程度的技術水平,可望持續成長。然而未來如能獲得政府相關的 輔助,例如優惠政策,測試場地,認證中心等環境開發,加強系統整合能力,會更有利 於產業發展。
台灣風力發電設備產業 目前狀況
在台灣風力發電設備產業目前發展領域中,產業環境配合度顯著不足之產業創新需 求資源有研究發展、研究環境、技術知識、市場資訊、市場情勢、市場環境,人力資源,
與財務資源等八項。基本上對於整個風力發電設備產業的推動各項資源都是屬於嚴重缺 乏的狀態。
尤其在各項特別顯著是對於顧問與諮詢服務,政府的相關優惠政策,法規的完整與 彈性,以及政府融資的法令制度。在訪談的過程中也不斷收集到呼籲制度協助的聲音。
就整體環境面,各項措施與推動還仰賴國家政府協助為主要訴求。
而在風力發電技術上,目前台灣各個廠商,主要還是再對於零組件次系統的研發。
而一些大型風力發電機組的關鍵技術或是關鍵元素尚掌握在國外廠商手中。目前除了發 電機與塔架以外,其餘包括葉片系統,傳動系統,以及控制系統等等,都還需要促進投 資。目前台電標案除了塔架已外,機組100%仰賴進口,而塔架本身也還沒有自行設計 能力。在此也須透過政府協助業者進行風力機組關鍵元件技術開發。
未來五年
未來五年所有八項創新要素的資源配合度都有所提升,例如工業局正以計畫協助國 內零組件盡入國際風力機系統場供應鏈體系,但是提升程度都還未能達到顯著成長,還 有許多成長空間。在未來五年內,尤其需要將各項規格,規範,測試場地,認證中心等 環境需求強化,以方便廠商快速成長。可建議政府協助發展風力發電系統,可同時帶動 零組件的開發,系統整合能力的提升,以及客製化的技術。另外產業還有待設定相關規 範。可基本歸納兩類需求。1. 技術面需求包含產品規格以及各項安全與品質的國家級需 求。2. 發展建設風力發電的相關規範:包含土地使用,會否影響設置地點的觀瞻以及環 境保護,跟可設置地區與方式等等。
6.1.2 具體推動策略
根據本研究之調查,臺灣在發展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產業之過程中,不論現在或未來 五年後,研究發展、研究環境、技術知識、市場資訊、市場環境與財務資源等六項均為 最缺乏的產業創新需求資源;因此,對政府而言,首要工作應為針對此六項創新資源所 對應的政策工具,而依據該些政策工具下的具體推動策略進行補強,以提升我國風力發 電機組設備產業於國際上之競爭力。
根據本研究之專家訪談結果,現行政府可用以提升研究發展能力的具體推動策略包 括有以下摘要之數項:
由中研院或工業技術研院等國家成立具整合能力之研究單位,就技術或產品的未來 性,將不同領域的技術試著做整合與開發,可彌補國內產業能力不足的一面(科學與技 術開發)
於國家型計畫中,投注資源於系統整合上(科學與技術開發)
¾ 能源局:MW 級風力機關鍵元件與設備產業技術開發
¾ 能源局:風能整體開發推動計畫-(2005-2007)及後續計畫
¾ 工業局:再生能源設備產業推動計畫(2005-2007)
提出誘因獎勵廠商進行策略聯盟或是協助已成立聯盟的互動與成長(政策性措施)
透過與業者合作參與同步工程建立關鍵元件技術能量(科學與技術開發)
研究環境的具體推動策略則是具有讓產業聚焦以及能夠提供具體方向的作用
發展國家級認證中心,設定風力發電設備系統與零組件開發以及建造標準(科學與技 術開發)
協助業者符合國際認證標準以打入國際風力發電機組供應鍊(科學與技術開發)
提供與開發相關測試場地與風場評估研究以利實際產品開發品質(科學與技術開發)
建立類似風能園區,提供優惠租稅等誘因,以及提供適合測試場地,促使業者加強交 流與合作關係(法規與管制)
此外,可用以提升技術知識能力的具體推動策略則可包括以下摘要數項:
利用研究機構之資源,輔導廠商建立軟硬體整合之能力(科學與技術開發)
配合公何計畫建立國內風力機次系統維護能力
由專責機構擔任軟、硬體廠商間連接整合之橋樑(資訊服務)
利用研究機構之資源,輔導廠商建立通訊系統軟硬體整合之能力(科學與技術開發)
利用能源開發計畫,以實際風力發電機組需求,促進業者系統整合能力以及客製化能 力(科學與技術開發)
以國家型研究單位協助開發陸基型與離岸型風力發電機組以及關鍵元件技術並且可與 業者互惠方式交流擴散技術能力(科學與技術開發)
以國家型研究合作計畫發展台灣區域獨有抗震,抗強風,與抗海鹽等特殊地域性技術
(科學與技術開發)
另外,可用以提升市場資訊能力的具體推動策略則可包括以下摘要數項:
提出誘因獎勵廠商進行策略聯盟或朝下游垂直整合(政策性措施)
利用既有經濟部貿易局機制整合產業鏈,並協助廠商推廣行銷(政策性措施)
提出誘因獎勵唱商進行策略聯盟或朝下游垂直整合(政策性措施)
利用既有經濟部貿易局機制整合產業鏈,並協助廠商推廣行銷(政策性措施)
提供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系統以及零組件,相關展覽招商,促使品牌與技術知名度提 升與加強業者發展機會(資訊服務)
對市場環境而言,政府現行可採納的具體推動策略則可包括以下摘要數項:
獎勵台灣電力公司使用本國生產之風力發電機組設備,以擴大內需市場(政策性措施)
進入大陸以及亞洲市場之策略與規劃評估(公共服務)
制定風力發電設備系統與零組件開發以及建造標準(法規與管制)
制定風力發電設備設置標準(法規與管制)
對於溫室氣體於國內所有產業制定相關要求或是排放回饋,並以此獲取資源投注於風 力發電產業發展(法規與管制)
風場遣歷調查以及設置障礙排除(公共服務) 最後,對於財務資源:
政府可透過各項稅務工具做為獎勵以及減免(法規管制)
獎勵各項對於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產業的金融投資(財務金融)
以固定電價策略提供風力發電競爭能力(法規管制)
要求再生能源收購配比(法規管制)
提供風險投資基金管道(財務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