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2 各經濟體銀行績效成長趨勢之比較
依據表七所示的結果,兩兩經濟體之間政府干預行為前後的成對比較,平均斜率成 長趨勢之差異,反映在償債能力、信用風險和獲利能力三大構面與六個財務指標增長的 差異變化總結在表八。表八中的兩兩經濟體之成對比較,政府干預前之差異示於上三角 形矩陣;干預後之差異示於下三角矩陣。事實上,也可以從表三中的成長趨勢平均斜率 中獲得相同的結果。例如,日本和南韓之間政府干預前和干預後的成長趨勢平均斜率之 差異分別是γˆ11−γˆ12和 γˆ21− ;日本和香港政府之間干預前和干預後的成長趨勢平均斜γˆ22 率之差異分別是γˆ11−γˆ13和 γˆ21−γˆ23。
就償債能力而言,包含財務指標DA 與 DF。就 DA 而言,只有南韓和其他經濟體之 間在政府干預之前(上三角形矩陣)存有顯著差異。財務指標DF,僅有台灣及其他經濟體 之間在政府干預後(下三角形矩陣)存在差異。平均而言,在財務指標DF,不論干預前與 干預後在台灣的銀行表現績效最差。例如,日本和南韓兩經濟體之間在政府干預前和干 預後的成對差異,在財務指標DA 的成長趨勢平均斜率差異分別為 0.4571 和 −0.3933;
日本和香港兩經濟體之間在政府干預前和干預後成長趨勢平均斜率差異分別為−0.5570 和−0.2974。
就信用風險而言,對於財務指標ABDL 和 LRNPL,五大經濟體之間的差異在政府 干預前都沒有成對差異。銀行在日本和南韓的機構經由政府干預之後,在財務指標 LRNPL 表現較佳。然而在香港的銀行經由政府干預後,其財務指標在 ABDL 執行優於 日本和南韓。
就獲利能力而言包含財務指標ROA 與 GRA 兩指標。值得注意的是在 ROA 與 GRA 方面,經濟體之間的成對比較差異在干預前後大多數顯示出相反的方向,但其中有些經 濟體之間的差異存在不顯著。結果反映了政府干預政策,對經濟體之間的差異就獲利能 力而言是有影響。就財務指標ROA 而言,日本的銀行在政府干預後表現仍然不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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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干預政策對日本是無效的與Hoshi 和 Kashyap (2010) 所論一致,日本政府在面臨不同 階段之金融危機時,所採取一連串不同的干預策略,並進行各種分析比較,其結果顯示 不同階段所進行的各種干預政策都是為了要振興經濟和救援金融危機,結論是日本政府 的干預政策是缺乏效率與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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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五個經濟體政府干預前/後銀行績效變化平均斜率之成對比較差異彙總表
(a) 償債能力 – DA
日本 南韓 香港 新加坡 台灣
日本 -- 0.4571 −0.5570 −0.8804 −0.6560 南韓 −0.3933 -- −1.0141* −1.3375* −1.1131**
香港 −0.2974 0.0959 -- −0.3233 −0.0990 新加坡 −0.2299 0.1634 0.0675 -- 0.2243 台灣 −0.3718 0.0215 −0.0744 −0.1419 -- (b) 償債能力 – DF
日本 南韓 香港 新加坡 台灣
日本 -- 0.3652 −1.1215 −1.2779 −0.7645 南韓 −0.6932 -- −1.4868 −1.6431 −1.1297 香港 −0.1317 0.5615 -- −0.1563 0.3571 新加坡 −0.1395 0.5538 −0.0077 -- 0.5134 台灣 1.0067** 1.7000*** 1.1385** 1.1462* --
(c) 信用風險– ABDL
日本 南韓 香港 新加坡 台灣
日本 -- 0.8858 −2.7285 −3.5880 −1.2392 南韓 −0.0594 -- −3.6143 −4.4738 −2.1251 香港 0.2568* 0.3162** -- −0.8596 1.4892 新加坡 0.2752 0.3346 0.0184 -- 2.3488 台灣 0.1002 0.1596 −0.1566 −0.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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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續)
日本 南韓 香港 新加坡 台灣
日本 -- ˆγ11−γˆ12 γˆ11−γˆ13 ˆγ11−γˆ14 ˆγ 11 南韓 γˆ21−γˆ22 -- γˆ12−ˆγ13 ˆγ12 −γˆ14 ˆγ12 香港 γˆ21−γˆ23 γˆ22−γˆ23 -- ˆγ13−ˆγ14 ˆγ 13 新加坡 γˆ21−γˆ24 γˆ22−γˆ24 γˆ23−γˆ24 -- ˆγ 14 台灣 ˆγ 21 ˆγ 22 ˆγ 23 ˆγ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