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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分部資料

在文檔中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頁 183-186)

外匯基金 — 財務報表附註 (續)

33 經營分部資料

集團根據主要營運決策人所審核的報告決定其經營分部。金管局作為中央銀行機構,負責管理外匯基金,以 及維持香港的貨幣及銀行體系穩定。集團包括附註2.20所列載的經營分部。

集團

貨幣發行局運作 金融穩定及

(附註33(a)) 儲備管理 其他業務 總額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收入

利息及股息收入 4,664 4,708 22,918 22,196 1,080 1,316 28,662 28,220 投資收益╱(虧損) (8,505) (523) 51,386 83,093 362 129 43,243 82,699

其他收入 42 40 681 733 723 773

(3,841) 4,185 74,346 105,329 2,123 2,178 72,628 111,692 支出

利息支出 1,251 1,168 46,468 45,890 255 361 47,974 47,419 其他支出 922 811 1,455 947 2,055 1,834 4,432 3,592

2,173 1,979 47,923 46,837 2,310 2,195 52,406 51,011

未計應佔聯營公司及合營公司

溢利的盈餘╱(虧絀) (6,014) 2,206 26,423 58,492 (187) (17) 20,222 60,681 已扣除稅項的應佔聯營公司及

合營公司溢利 678 642 10 12 688 654

出售合營公司的收益 7 7

除稅前盈餘╱(虧絀) (6,014) 2,206 27,101 59,134 (177) 2 20,910 61,342

集團 金融穩定及

貨幣發行局運作 其他業務 重新調配

(附註33(a)) 儲備管理 (附註33(b)及(c)) 總額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2013 2012 資產

支持資產

指定美元資產投資 1,372,916 1,317,605 1,372,916 1,317,605 指定美元資產應收利息 1,176 1,427 1,176 1,427 應收╱(應付)帳款淨額 (25,188) (3,487) 25,188 3,487 – 其他投資 1,532,082 1,416,972 143,726 61,816 (1,800) (2,770) 1,674,008 1,476,018

其他資產 24,172 19,610 10,995 6,375 33,287 31,415 68,454 57,400

資產總額 1,348,904 1,315,545 1,556,254 1,436,582 154,721 68,191 56,675 32,132 3,116,554 2,852,450 負債

貨幣基礎

負債證明書 327,372 289,837 327,372 289,837 政府發行的流通紙幣及硬幣 10,575 9,934 10,575 9,934 銀行體系結餘 164,093 255,851 164,093 255,851 已發行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 784,604 690,984 (1,999) (2,770) 782,605 688,214

外匯基金債券應付利息 177 211 177 211

(應收)╱應付帳款淨額 (32,968) (31,415) 33,486 31,415 518

已發行按揭證券 214 214

其他已發行債務證券 31,335 36,365 31,335 36,365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款 50,73450,734

銀行貸款 9,525 9,250 9,525 9,250

財政儲備存款 773,862 717,536 773,862 717,536 香港特區政府基金及法定組織存款 213,262 167,178 1,649 735 214,911 167,913

其他負債 40,343 25,035 13,125 6,904 25,188 3,487 78,656 35,426

負債總額 1,253,853 1,215,402 1,036,992 918,999 96,843 44,218 56,675 32,132 2,444,363 2,210,751

(除 特 別 註 明 外,所 有 金 額 均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外匯基金 — 財務報表附註

(續)

(a) 貨幣發行局運作

由1998年10月1日起,基金中已指定一批美元資產,用作支持貨幣基礎。貨幣基礎包括負債證明書、政府發 行的流通紙幣及硬幣、銀行體系結餘及已發行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雖然基金中指定了一批資產用作支持貨 幣基礎,但基金的全部資產均會用作支持聯繫匯率制度下的港元匯率。

根據財政司司長於2000年1月批准的安排,當支持比率升至觸發上限(112.5%)或降至觸發下限(105%)時,資 產可以在支持組合與一般儲備之間轉撥。這項安排使支持組合內過剩資產可轉撥至一般儲備,以盡量利用有 關 資 產 的 盈 利 潛 力,同 時 又 可 確 保 支 持 組 合 內 有 足 夠 流 動 性 高 的 資 產。於2013年12月31日,支持比率為 107.41%(2012年:108.07%)。

(b) 重新調配資產及負債

在處理貨幣發行局運作分部時,為準確計算支持比率,從支持資產中扣減基金的若干負債,並從貨幣基礎中 扣減若干資產。以上的扣減項目在進行重新調配的調整時,會被加回對應的資產或負債內,以便分部資料與 集團資產負債表對帳。

支持資產在貨幣發行局運作內按淨額基礎列示。有關未交收買入證券交易的應付帳款列作「應付帳款淨額」, 以對銷支持資產內的相應投資。於2013年12月31日,在支持資產扣減的項目包括「其他負債」251.88億港元

(2012年:34.87億港元)。

貨 幣 基 礎 亦 按 淨 額 基 礎 列 示。於2013年12月31日,在 貨 幣 基 礎 扣 減 的 項 目 包 括「其 他 資 產」334.86億 港 元

(2012年:314.15億港元),由以下三項組成:

– 由 於 港 元 利 率 掉 期 被 用 作 管 理 外 匯 基 金 債 券 的 發 行 成 本,因 此 該 等 利 率 掉 期 的 應 收 利 息2,100萬 港 元

(2012年:2,900萬港元)及未實現收益5.16億港元(2012年:18.03億港元)被列入「(應收)╱應付帳款淨額」內,

以減低貨幣基礎。

– 根據貼現窗運作向銀行提供以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為抵押品的隔夜港元貸款合共1.99億港元(2012年:無)

被列入「(應收)╱應付帳款淨額」內,以減低貨幣基礎。

– 於投標日獲認購而未交收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總值327.50億港元(2012年:295.83億港元)被列入「(應收)╱應 付帳款淨額」內,以減低貨幣基礎。

(c) 金融穩定及其他業務分部持有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被視作贖回在貨幣發行局運作分部的已發行外匯基金 票據及債券。

在文檔中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頁 18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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