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報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是香港負責維持貨幣及銀行體系穩定的政府機構。
金管局的政策目標是
• 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維持貨幣穩定
• 促進金融體系,包括銀行體系的穩定與健全
• 協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包括維持及發展香港的金融基建
• 管理外匯基金。
金管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的一部分,以高度自主的方式運作,並輔以高問責性及透明 度。金管局透過財政司司長,以及立法會所通過列明金融管理專員的權力及責任的法例,向香 港市民負責。財政司司長掌有外匯基金的控制權,並會就有關事宜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
金管局辦事處位於 香港中環金融街 8 號 國際金融中心 2 期 55 樓 電話: (852) 2878 8196 傳真: (852) 2878 8197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金管局資訊中心位於香港中環金融街 8 號國際金融中心 2 期 55 樓,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 10 時至下午 6 時及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下午 1 時(公眾假期除外)。資訊中心設有展覽館及圖書館 兩部分;圖書館收藏的資料涵蓋香港貨幣、銀行與金融事務以及中央銀行事務等課題。
金管局雙語網站 (www.hkma.gov.hk) 提供有關金管局的全面資料,其中包括金管局的主要刊物
及其他有關資料。
目 錄
4 2013 年摘要 6 總裁報告 8 金管局簡介 14 諮詢委員會 28 總裁委員會
31 金管局組織架構圖 32 經濟及金融環境 44 貨幣穩定
54 銀行體系的穩定
86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104 儲備管理
110 機構職能 121 外匯基金
216 2013 年大事紀要
218 附 錄 及 附 表
241 參 考 資 料
經 濟 及 金 融 環 境
在 本 地 需 求 穩 健, 以 及 出 口 表 現 逐 漸 改 善 的 支 持 下, 香 港 經 濟 增 長 加 快。 恒 生 指 數 在 市 場 表 現 波 動 下 微 升, 物 業市場則出現整固。
儘 管 信 貸 增 長 步 伐 加 快, 零 售 銀 行 資 產 質 素 及 流 動 資 金 狀 況 維 持 穩 健。 零 售 銀 行 盈 利 增 長, 淨 息 差 有 所 擴 闊。
本 地 註 冊 認 可 機 構 資 本 維 持 雄厚。
貨 幣 穩 定
港 元 兌 美 元 匯 率 維 持 穩 定,
保 持 在 兌 換 範 圍 內。 政 府 重 申 堅 決 維 持 聯 繫 匯 率 制 度 的 承 諾, 公 眾 對 港 元 的 信 心 無 庸置疑。
貨 幣 市 場 運 作 有 序 順 暢, 銀 行 同 業 流 動 資 金 充 裕。 港 元 利率略為向上。
銀 行 體 系 的 穩 定
面 對 有 關 美 歐 財 政 及 經 濟 情 況 的 不 明 朗 因 素, 金 管 局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認 可 機 構 的 信 用 及流動性風險管理。
金 管 局 推 出 第 六 輪 物 業 按 揭 貸 款 的 審 慎 監 管 措 施 及 穩 定 資 金 要 求, 以 提 升 銀 行 體 系 的 抗 震 能 力, 並 加 強 對 銀 行 的 內 地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遵 守 打 擊洗錢要求的監管。
年 內 其 他 重 要 發 展 包 括 首 階
段 的《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標 準 得
到 落 實、 私 人 財 富 管 理 公 會
的 成 立, 以 及 消 費 者 教 育 推
廣 計 劃 及《 公 平 待 客 約 章 》等
保障消費者措施的出台。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香 港 作 為 首 要 離 岸 人 民 幣 業 務 中 心 的 地 位 得 到 進 一 步 推 展, 各 類 人 民 幣 金 融 活 動 均 顯 著 增 長。 首 項 離 岸 人 民 幣 同 業 拆 息 定 價 已 於 年 內 推 出。 與 澳 洲、 倫 敦 及 馬 來 西 亞 之 間 的 國 際 金 融 合 作 平 台 有 助 促 進 離 岸 人 民 幣 市 場 的 廣度與深度。
金 管 局 亦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及 區 內 組 織 會 議 及 合 作 項 目, 以 促 進 金 融 穩 定, 以 及 加 強 反 映 亞 洲 區 對 國 際 經 濟 及 金 融 事 務 的 共 同 觀 點。 場 外 衍 生 工 具 的 本 地 交 易 資 料 儲 存 庫 匯 報 功 能 於 年 內 啟 用, 香 港
儲 備 管 理
儘 管 全 球 投 資 環 境 表 現 波 動,外匯基金仍錄得 812 億元 的投資收入,回報率為 2.7%。
於 2013 年底,外匯基金的資 產總額達 30,328 億元。
金 管 局 繼 續 將 外 匯 基 金 的 部 分 資 產 分 散 投 資 於 多 種 資 產 類 別。 於 2013 年 底, 長 期 增 長組合內的投資市值總計 886 億 元, 尚 待 投 資 的 承 擔 額 為 802 億元。
機 構 職 能
金 管 局 繼 續 透 過 在 網 站 發 放 最 新 資 訊、 與 傳 媒 保 持 有 效 溝 通, 以 及 舉 辦 公 眾 教 育 活 動,加強與社會的聯繫。
年 內 金 管 局 對 資 源 調 配 進 行
審 慎 的 內 部 檢 討, 並 採 取 具
體 措 施, 確 保 有 效 運 用 資
源。 金 管 局 職 員 以 專 業 態
度, 運 用 業 內 最 佳 做 法 處 理
財 務 預 算 與 披 露、 內 部 管
控、 風 險 管 理、 行 政 支 援 與
整 體 管 治 的 事 宜。 此 外, 金
管 局 職 員 又 積 極 參 與 環 保 及
慈善活動。
「風雲變幻」應是對2013 年環球金融市場恰當的形容。雖然市場整體氣氛有所改善,但美國及其他一些先進經 濟體的經濟復甦、量寬貨幣政策可能出現的調整、調整的時間、幅度和速度等,都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市場波 動因此在所難免。去年5、6 月期間,美國聯邦儲備局主席伯南克作出可能開始減少買債規模的言論,觸發全球 股票、債券市場和新興市場大幅波動。12 月,美聯儲局宣布從 2014 年 1 月開始縮減買債規模。市場起初反應平 靜甚至正面,標普500和杜瓊斯指數即日收市雙雙創新高。但另一方面,有跡象顯示資金持續由新興市場流走。
身處這種不明朗的外圍環境,金管局一直密切監察市場變化,並適時採取措施,去加強香港銀行和金融體系的 抗震能力。港元兌美元匯率繼2012 年底由於大量資金湧入港元而觸及強方兌換保證後,在 2013 年上半年有所 回落,下半年再因幅度溫和的資金流入而輕微轉強。在國際資金流向不定及多個新興市場貨幣匯率大幅波動的 形勢下,港元在2013 年仍然保持平穩。聯匯制度是香港貨幣和金融穩定的基石,從 1983 年 10 月實行至今三十 年一直行之有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2013 年 1 月公布有關香港的《協定》第四條年度磋商評估時,再次確認聯 匯制度仍然是最適合香港的匯率安排,而特區政府亦強調對維持聯匯制的決心堅定不移。
為了提升銀行體系承受美元利率正常化為香港房地產和按揭市場可能帶來的衝擊,我們於2013 年 2 月推出第六 輪逆周期審慎監管措施,當中包括調高物業按揭貸款批核過程的利率上升假設至300 基點,以及收緊非住宅按 揭貸款的最高按揭成數等。結合政府推出其他需求管理的稅項措施,本港物業成交量於2013 年明顯回落,樓價 升幅顯著放緩,住宅按揭貸款增幅亦由2012 年的 7.6% 降至 2013 年的 3.9%。然而,值得關注的是,銀行整體貸 款增長由2012年的9.6%攀升至16%。為控制銀行業信貸增長過快可能帶來的風險,金管局於2013年10月推出「穩 定資金要求」,提出銀行須確保有穩定資金以支持貸款業務的快速增長。銀行信貸增長繼而在2013 年第四季稍 為放緩。但基於在2014 年 1 月貸款增長再次急升,金管局在 2 月決定會提前在 3 月底審視銀行的信貸增長情況,
以評估銀行是否能夠符合「穩定資金要求」。
此外,為符合銀行監管改革的國際新標準,金管局於2013 年實施了首階段《巴塞爾協定三》資本標準和相關的 披露要求,並積極開展在香港設立針對「大得不能倒」的金融機構的有效處置機制,並在2014 年初進行首輪公 眾諮詢。另外,為促進香港私人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金管局支持並配合業界成立「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推動 和培養從業員良好操守、誠信與專業能力。在保障金融消費者方面,金管局籌備並推出了消費者教育計劃,推 廣精明而負責任的金融消費行為。我們亦聯同銀行界制訂《公平待客約章》,並在2013 年 10 月得到全港 22 間零 售銀行支持和共同簽署《約章》,我們會繼續推動銀行落實《約章》的原則,使公平待客的精神體現在銀行各個 業務環節上。在2013 年,金管局大大加強人手監管銀行反洗錢的工作,並提升銀行管理層在這方面的風險意識 和管治文化。
過去一年,金管局繼續努力鞏固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並取得理想的成績。在2013 年,香港離岸 人民幣業務的規模和流動性得到明顯提升。經香港銀行處理的人民幣貿易結算額擴大至38,410 億元人民幣,較 2012 年增加 46%;人民幣客戶存款及存款證餘額合計首次突破 10,000 億元人民幣的重要關口;人民幣銀行貸 款業務亦持續增長,年底貸款餘額較2012 年上升 46%,達 1,156 億元人民幣。隨着人民幣跨境使用和離岸市場 各類金融活動日趨活躍,香港人民幣即時支付結算系統(人民幣RTGS 系統)每日平均交易額於 12 月突破 5,000 億元人民幣,較2012 年同期的 2,644 億元躍升近一倍。金管局亦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聯繫,年內多項跨境人民 幣業務的政策和優化措施得以穩步推展,包括拓寬人民幣雙向投資渠道(例如擴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RQFII) 計劃的合資格機構範圍和放寬投資限制、允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 (QDII) 計劃下以人民幣資金進行跨境 投資),以及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的要求等。我們將繼續與中央有關部門密切溝通,力求推出更多有利於香港 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的政策和舉措。
為支持離岸人民幣業務持續發展,金管局不斷優化人民幣支付結算平台,在2013 年 1 月起聯同中國人民銀行深 圳市中心支行試行香港人民幣即時支付結算系統與深圳金融結算系統的互通安排,令人民幣跨境支付服務每天 結束時間從下午4 時 30 分延至晚上 10 時 30 分,讓香港的人民幣結算平台能更全面地支持往來內地與海外的人 民幣支付,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營運能力。金管局亦通過優化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提高香 港人民幣資本市場的流動性,當中包括把在這安排下要求取得一周期限人民幣資金所需的通知期,由兩個營業 日縮短至一個營業日,並且增加提供翌日交收(T+1)的一日期限資金和總額不超過 100 億元人民幣的即日交收
(T+0)的隔夜流動資金。金管局亦繼續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與更多海外市場加強聯繫和合作,年內香港金 融機構與澳洲和馬來西亞的同業就人民幣業務合作分別進行首次會議,並在9 月舉行了香港與倫敦人民幣合作 小組第三次會議,開拓更多香港與全球各地銀行之間的人民幣業務往來,創造更多互利雙贏的機遇。
金管局近年更積極支持特區政府發展伊斯蘭金融。立法會於7月通過《2012年稅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劃)
(修訂)條例草案》,為伊斯蘭債券制定與傳統債券相若的稅務框架。金管局正積極籌備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 伊斯蘭債券,推動香港伊斯蘭債券市場的發展。為促進市場對伊斯蘭金融的認識、了解和參與,我們與海外的 中央銀行、國際組織和本地業界組織緊密合作,多次舉辦伊斯蘭金融研討會和工作坊,為市場人士提供培訓,
反應熱烈。2013 年,我們更與馬來西亞中央銀行促成由私營機構主導的合作小組,並在 12 月舉行首次會議,
加強兩地在伊斯蘭金融領域的合作。
雖然2013 年全球金融市場投資環境挑戰重重,但外匯基金仍然錄得 812 億港元的投資收入。年內,債券市場大 幅波動,5、6 月間因美聯儲局表示可能開始縮減買債規模,美國債市反應劇烈,十年國債息率更曾急升超過 100 基點,債券價格應聲下跌。外匯基金的「支持組合」由於須持有優質和流動性極高的美元資產作港元基礎的 十足支持,當中大部分為美國國債,無可避免受累於債息大幅上揚,令外匯基金上半年錄得42 億港元虧損。但 隨着市場氣氛有所緩和及第四季股票市場造好,外匯基金在下半年錄得854 億港元的投資收入,收復上半年的 失地。事實上,金管局近年在外匯基金的資產配置方面採取了多項措施,盡量減少低利率一旦急速回升對債券 投資的衝擊,例如逐步在「投資組合」適度增加現金、現金等值資產和其他外幣債券,有效減少去年美債急挫 造成的損失。為了更妥善管理風險並提高中長期回報,自2008 年起,我們以審慎和循序漸進的方式,將基金部 分資產分散投資於新興巿場債券和股票、私募股權、海外投資物業,以及內地的債券和股票等較多元化的資產 類別,有關工作進展良好。2013 年底,私募股權和房地產的已投資總額市值為 886 億港元,自開始投資以來,
這些投資項目的年均內部回報率達15.9%,已承擔但尚未提取作投資的總額約為 802 億港元,多元化投資的上 限為外匯基金累計盈餘三分之一(約為2,120 億港元)。
展望2014 年,主導全球金融環境和投資氣氛的首要因素將會是美聯儲局退市的步伐和規模,以及全球利率市場 的反應。美國和歐洲復甦速度和持續性仍存在不確定性,歐洲的失業率以及私人和政府負債水平仍然高企,經 濟難望在短期內重拾增長動力。隨着美國逐步退出量寬政策及利率
正常化,國際資金有可能繼續由新興市場流走,香港亦難以獨善其 身。面對2014 年持續不穩定的宏觀金融和投資環境,金管局會一如 既往,密切觀察市場變化,確保貨幣穩定,要求銀行加強對利率、
流動性和信貸的風險管理,我們亦同時會小心謹慎管理好外匯基金。
自1993 年成立至今二十年,金管局一直竭盡所能,致力維護香港的 貨幣和金融穩定,為香港提供有利的條件去應對未來經濟和金融環 境不穩定所帶來的挑戰。這將是我們持之以恆、努力不懈的目標。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是 香 港 的 中 央 銀 行 機 構 , 主 要 職 能 有 4 項 : 在 聯 繫 匯 率 制 度 的 架 構 內 維 持 貨 幣 穩 定 ; 促 進 金 融 體 系( 包 括 銀 行 體 系 )的 穩 定 與 健 全 ; 協 助 鞏 固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 包 括 維 持 與 發 展 香 港 的 金 融 基 建 ; 以 及 管 理 外 匯 基 金 。
金 管 局 的 法 定 授 權
立法會(前稱立法局)於1992 年通過《外匯基金條 例》修訂條文,授權財政司司長(前稱財政司)委 任 金 融 管 理 專 員, 金 管 局 隨 後 在1993 年 4 月 1 日 成立。
金 融 管 理 專 員 的 權 力、 職 能 及 責 任 由《 外 匯 基 金 條 例 》、《 銀 行 業 條 例 》、《 存 款 保 障 計 劃 條 例 》、
《 結 算 及 交 收 系 統 條 例 》及 其 他 有 關 條 例 明 文 規 定。財政司司長與金融管理專員於2003 年 6 月 25 日的互換函件,列載彼此職能與責任的分配,亦 披露財政司司長根據這些條例將若干權力轉授金 融管理專員。有關函件為公開文件,可於金管局 網站查閱。
外匯基金根據《外匯基金條例》設立,由財政司司 長掌有控制權。該條例規定外匯基金須主要運用 於影響港元匯價的目的。財政司司長亦可運用外 匯基金以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健全,
藉此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金融管理專員根據《外匯基金條例》委任,以協助 財政司司長執行該條例授予的職能,以及執行其 他條例及財政司司長所指定的職能。金融管理專 員的辦公室稱為金管局,金融管理專員即為金管 局的總裁。
金融管理專員根據《銀行業條例》賦予的職責及權 力,規管及監管銀行業務與接受存款業務。根據
《銀行業條例》,金融管理專員負責處理香港持牌 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認可資 格事宜。
金融管理專員在《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的法定架 構下,可指定及監察對香港貨幣或金融穩定或對 香港發揮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功能事關重要的結 算及交收系統。
金融管理專員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負責執 行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的決定,例如決定應否根 據該條例向倒閉的成員銀行的存款人發放補償。
金 管 局 與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金管局是香港政府架構的一部分,但可以按與公 務員不同的聘用條款聘請員工,以吸引具適當經 驗與專門知識的人才。金管局總裁及其員工均為 公職人員。金管局的日常運作,在金融管理專員 所獲轉授或賦予的法定權力範圍內高度自主。
財政司司長負責釐定香港的貨幣政策目標及貨幣 體 制: 財 政 司 司 長 於2003 年 6 月 25 日 致 金 融 管 理專員的函件中,訂明應透過貨幣發行局制度維 持 貨 幣 穩 定, 將 港 元 匯 率 保 持 在 約7.80 港元兌 1 美元的水平。金融管理專員須自行負責達成貨幣 政策目標,包括決定有關的策略、工具及執行方 式,以及確保香港貨幣制度的穩定與健全。
財政司司長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的協助下,
須負責維持香港金融體系穩定與健全,以及保持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為推行這些政 策,金融管理專員的職責包括
• 促進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與有效運作
• 與其他有關機構與組織合作,發展債務市場
• 處理與法定紙幣及硬幣的發行及流通有關的事 宜
• 透過發展支付、結算及交收系統,以及在適當 情況下負責操作有關系統,促進金融基建的安 全與效率
• 與其他有關機構與組織合作,促進對香港貨幣 及金融體系的信心,並推行適當的發展市場措 施,以協助加強香港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
外匯基金由財政司司長掌有控制權。金融管理專 員須根據財政司司長所轉授的權力,就外匯基金 的運用及投資管理向財政司司長負責。
問 責 性 與 透 明 度
就日常運作及推行政府政策目標所採用的方法,
金管局一直保持高度自主,並同時輔以高問責性 及透明度。
金管局致力促進貨幣與銀行體系穩定,有效管理 官 方 儲 備, 發 展 與 監 察 穩 健 及 多 元 化 的 金 融 基 建, 從 而 有 助 鞏 固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推動香港經濟發展。然而,金管局要有效履行職 責,便必須取得社會人士的信心。因此,金管局 以嚴謹的態度,履行向公眾解釋其政策及工作的 責任,並會盡力處理社會上備受關注而涉及金管 局職責範圍的事項。
金融管理專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因此金管局透 過財政司司長向公眾負責;而由於金管局的職權 由立法會通過的法律制訂,因此金管局亦透過立 法會向公眾負責。此外,金管局亦明白本身肩負 更廣泛的責任,就是促進公眾對金管局角色及目 標的認識,並密切留意社會人士所關注的事項。
金 管 局 在 執 行 日 常 工 作 及 與 社 會 保 持 廣 泛 聯 繫
時,堅守盡力提高透明度及保持開放的政策。這 項政策有兩大目標:
• 在顧及市場敏感性、商業秘密及機密資料披露 的法定限制下,盡量使金融界及公眾充分了解 金管局的工作
• 確保金管局掌握社會脈搏,並對公眾意見作出 適當回應。
金 管 局 在 透 明 度 方 面 致 力 達 致 國 際 最 高 標 準, 與 傳 媒 保 持 廣 泛 聯 繫 之 餘, 亦 出 版 各 種 中 英 文 期 刊 及 專 題 刊 物。 金 管 局 的 雙 語 網 站 (www.hkma.gov.hk) 除 有 專 門 環 節 列 載 經 濟 研 究、統計資料、消費者資訊及其他課題外,還載 有金管局出版的刊物、新聞稿、演辭及簡報會資 料文件。金管局辦事處設有資訊中心,分為圖書 館 及 展 覽 館 兩 部 分, 每 星 期 開 放6 日予公眾參觀 及使用。金管局亦舉辦公眾教育活動,透過講座 及資訊中心導賞服務,向公眾人士(特別是學生)
講 解 金 管 局 的 工 作。 有 關 金 管 局 的 傳 媒 聯 繫 工 作、 刊 物 及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的 其 他 資 料, 見「 機 構 職能」一章。
金管局公布外匯基金及貨幣發行局帳目資料的次 數,一直逐步增加,內容亦越趨詳細。金管局於 1999 年開始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中央銀行「數 據公布特殊標準」計劃。金管局亦公布外匯基金 諮詢委員會轄下貨幣發行委員會的會議紀錄,以 及貨幣發行局制度運作報告。自1996 年起,金管 局網站亦載有銀行業監管政策及指引。
金管局與立法會的關係對提高問責性及透明度非 常 重 要。 金 管 局 總 裁 承 諾 每 年3 次向立法會財經 事務委員會簡報金管局各項工作及政策,並回答 有關查詢。此外,金管局代表亦會不時出席立法 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闡釋及商討特別事項,並 出席法案委員會會議協助議員審閱條例草案。
諮 詢 委 員 會 及 其 他 委 員 會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財政司司長行使外匯基金的控制權時,會聽取外 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3(1) 條成立。該項條文訂 明財政司司長行使對外匯基金的控制權時,須諮 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財政司司長為外 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當然主席,其他委員(包括金 融管理專員)則以個人身分,由財政司司長根據香 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授權委任。委員因各具 專業知識及經驗而獲委任,他們的加入讓外匯基 金諮詢委員會廣受裨益。委員的專業知識及經驗 涵蓋貨幣、金融、經濟、投資、會計、管理、商 業及法律等範疇。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就外匯基金的投資政策與策 略,以及由外匯基金撥款進行的金融基建發展等 項目,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由於金管局的運 作成本及員工支出亦由外匯基金撥款支付,因此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會就金管局的年度行政預算 及員工的服務條款與條件,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 見。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定期開會,如有需要徵 詢特別意見,亦會召開會議。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下 設5 個專責委員會,負責 監察金管局特定環節的工作,並透過外匯基金諮 詢委員會向財政司司長報告及提出建議。外匯基 金諮詢委員會在2013 年共舉行 6 次會議,討論各 項與金管局工作有關的事宜,其中大部分事項均 由有關的專責委員會事先進行討論。
管治委員會 監察金管局的表現,以及就金管局薪 酬 與 服 務 條 件、 人 力 資 源 政 策、 財 政 預 算、 行 政 及 管 治 事 務, 向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提 出 建 議。 該 委 員 會 在2013 年 共 召 開 7 次 會 議, 內 容 涵蓋金管局的開支預算、表現評估、年度薪酬檢 討、 年 報 及 策 略 性 規 劃 事 宜。 該 委 員 會 亦 審 議 金管局定期提交的工作報告。
審核委員會 檢討金管局的財政匯報程序,並評核 其 內 部 管 控 制 度 是 否 足 夠 和 有 效, 以 及 提 交 報 告。審核委員會負責審核金管局的財務報表,編 製該等報表的組成項目與會計原則,並聯同外部 及內部審計師查核其審計範疇與結果。審核委員 會各委員在金管局並沒有任何行政職能。該委員 會在2013 年共召開 3 次會議,並審議內部審核處 的工作報告。
貨幣發行委員會 監察貨幣發行局制度的運作,並 匯報這個作為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支柱的情況。該 委員會負責確保貨幣發行局制度按照既定政策運 作、提出改進該制度的建議,以及確保該制度的 運作維持高透明度。金管局定期公布貨幣發行委 員會的會議紀錄及提交該委員會的貨幣發行局制 度運作報告。該委員會在2013年共召開4次會議。
投資委員會 監察金管局的投資管理,並就外匯基 金的投資政策及策略、風險管理與其他有關事項 提出建議。該委員會在2013 年共召開 6 次會議。
金融基建委員會 就進一步發展香港的國際金融中 心地位及加強香港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的措施 提出建議,包括促進香港金融基建的發展、優良 運 作 表 現、 安 全 性 及 效 率; 以 及 推 動 香 港 作 為 離岸人民幣中心和促進有關條件的發展。委員會 亦就金管局的措施提出建議,並監察金管局的工 作。該委員會在2013 年召開 3 次會議。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的簡歷及操守指引,可 於 金 管 局 網 站 查 閱。 至 於 委 員 的 個 人 利 益 登 記 冊, 公 眾 人 士 可 於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10 時 至 下 午 6 時(公眾假期除外)親臨金管局辦事處查閱。
銀 行 業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根據《銀行業條例》第4(1) 條 成立,就有關《銀行業條例》,特別是有關銀行及 銀行業務的事宜,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 供意見。該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 包括金融管理專員及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的 授權而委任的人士。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諮 詢 委 員 會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諮 詢 委 員 會 根 據《 銀 行 業 條 例 》第 5(1) 條成立,就有關《銀行業條例》,特別是有關 接受存款公司、有限制牌照銀行,以及接受存款 業務的事宜,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供意 見。該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 金融管理專員及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的授權 而委任的人士。
總 裁 委 員 會
總裁委員會由金管局總裁、副總裁與助理總裁組 成,並由金管局總裁擔任主席。總裁委員會定期 開 會, 向 總 裁 匯 報 金 管 局 各 部 門 主 要 工 作 的 進 度,並就與金管局運作有關的政策事項向總裁提 供意見。
2014 年 1 月 1 日
主席
曾俊華先生
,
GBM,JP財政司司長
委 員
陳德霖先生
,
GBS,JP金融管理專員 和廣北先生
,
JP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兼總裁
劉遵義教授
,
GBS,JP中投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香港中文大學藍饒富暨藍凱麗經濟學講座教授
陳祖澤博士
,
GBS,JP洪丕正先生
,
JP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大中華地區行政總裁
王冬勝先生
,
JP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副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嘉純先生
,
JP 胡百全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高育賢女士
,
JP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 中國區主席彭耀佳先生
,
SBS,JP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總裁
唐家成先生
,
JP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主席
張仁良教授
,
BBS,JP香港教育學院 校長
李王佩玲女士
,
SBS,JP胡關李羅律師行 合夥人
蔡永忠先生
,
JP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審計合夥人
鄭維志博士
,
GBS,JP永泰地產有限公司 主席
(任期至2013 年 12 月 9 日止)
秘 書
劉中健先生
( 任期由 2013 年 2 月 5 日起 )
區毓麟先生
( 任期至 2013 年 2 月 4 日止 )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委 員 會 架 構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監 察
管 治 委 員 會
審 核 委 員 會
技 術
貨 幣 發 行 委 員 會
投 資 委 員 會
金 融 基 建 委 員 會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管 治 委 員 會
主 席
劉遵義教授
,
GBS,JP 中投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香港中文大學藍饒富暨藍凱麗經濟學講座教授
(任期由2013 年 4 月 15 日起)
鄭維志博士
,
GBS,JP 永泰地產有限公司 主席(任期至2013 年 4 月 14 日止)
委 員
陳祖澤博士
,
GBS,JP高育賢女士
,
JP富而德律師事務所 中國區主席
唐家成先生
,
JP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主席
羅嘉瑞醫生
,
GBS,JP 鷹君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董事總經理蔡永忠先生
,
JP 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審計合夥人黃嘉純先生
,
JP胡百全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彭耀佳先生
,
SBS,JP 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總裁黃友嘉博士
,
BBS,JP 聯僑遠東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張仁良教授
,
BBS,JP 香港教育學院校長
李王佩玲女士
,
SBS,JP 胡關李羅律師行合夥人
秘 書
劉中健先生
(任期由2013 年 2 月 5 日起)
區毓麟先生
(任期至2013 年 2 月 4 日止)
職 權 範 圍
(1) 監察金管局在履行職能與職責,以及運用資 源方面的表現,並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 就以下各項向財政司司長提出建議:
(a) 金管局的薪酬福利及人力資源政策;
(b) 金管局員工的薪酬福利條件,與此同時 考慮管治委員會對金管局工作質量與成 效的評估;以及
(c) 金 管 局 的 資 源 運 用, 包 括 年 度 行 政 預 算。
(2) 審議有關委任與解僱助理總裁及以上職級人 員的建議,並就此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3) 持續檢討金管局的管治安排,並按適當情況 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向財政司司長提出 建議。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
唐家成先生
,
JP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主席
委 員
和廣北先生
,
JP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兼總裁
王冬勝先生
,
JP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副主席兼行政總裁
李王佩玲女士
,
SBS, JP胡關李羅律師行 合夥人
(任期由2013 年 6 月 19 日起)
洪丕正先生
,
JP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大中華地區行政總裁 香港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蔡永忠先生
,
JP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審計合夥人
秘 書
劉中健先生
(任期由2013 年 2 月 5 日起)
區毓麟先生
(任期至2013 年 2 月 4 日止)
職 權 範 圍
(1) 審核委員會的目標如下:
(a) 協 助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成 員 履 行 職 責,以確保金管局運作及外匯基金的管 理工作妥善暢順;
(b) 按照審核委員會認為必要或適當者審議 涉及金管局財務,以及金管局財務報表 的內部與外部審計的任何事項;
(c) 鼓 勵 提 高 金 管 局 會 計 及 審 計 工 作 的 質 素,並提供更具公信力與客觀的財務匯 報;以及
(d) 審議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轉交審核委員 會處理的任何其他事項,並就該等事項 進行匯報。
(2) 審核委員會的職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a) 檢討金管局的財務報表及編製該等報表 所用的組成項目與會計原則,不論該等 報表是否擬被查核或公布;
(b) 就金管局財務報表的形式及內容提供意 見;
(c) 聯同外部及內部審計師查核其所進行的 審計範圍與結果;
(d) 檢討審計師的審計結果、建議或批評,
其中包括其每年致管理層的審計情況說 明文件及管理層的回應;
(e) 檢討金管局的管理程序,以確保內部會 計與管控制度具成效,另並檢討管理層 在糾正審計指出的不足之處的工作;以 及
(f) 就可能引起審核委員會關注或興趣的金 管局的任何活動展開調查或查核。
(3) 職權
審核委員會有權向金管局任何成員或員工獲 取其所需的任何資料,所有該等成員及員工 須盡可能協助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認為 有必要時亦可尋求獨立的法律或其他專業意 見。審核委員會就其調查結果及建議均不具 任何執行權力。
(4) 會議
審核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兩次。外匯基金諮 詢委員會秘書須出席該等會議,並記載會議 紀錄及向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傳閱。金管局 總裁有權出席審核委員會會議。在所有其他 事項上,審核委員會須自行決定本身的程序。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貨 幣 發 行 委 員 會
主 席
陳德霖先生
,
GBS,JP 金融管理專員委 員
彭醒棠先生
,
JP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總裁
阮國恒先生
,
JP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總裁
劉遵義教授
,
GBS,JP 中投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香港中文大學藍饒富暨藍凱麗經濟學講座教授
謝丹陽教授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 教授
和廣北先生
,
JP 香港銀行公會 主席(任期由2014 年 1 月 1 日起)
洪丕正先生
,
JP香港銀行公會 主席
(任期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余偉文先生
,
JP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總裁
祈連活博士
景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集團首席經濟師
郭國全先生
,
BBS,JP 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 名譽高級研究員黃友嘉博士
,
BBS, JP 聯僑遠東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彭文生博士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首席經濟學家
(任期由2014 年 1 月 1 日起)
秘 書
劉中健先生
(任期由2013 年 2 月 5 日起)
區毓麟先生
(任期至2013 年 2 月 4 日止)
職 權 範 圍
(1) 確保香港貨幣發行局制度按照財政司司長經 諮 詢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後 所 定 的 政 策 運 作。
(2) 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就香港貨幣發行局 制度的運作向財政司司長匯報。
(3) 按適當情況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就提高 香港貨幣發行局制度的穩健與成效向財政司
(4) 透過公布有關香港貨幣發行局制度運作的資 料,確保該制度的運作維持高透明度。
(5) 促進對香港貨幣發行局制度的了解。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投 資 委 員 會
主 席
陳德霖先生
,
GBS,JP 金融管理專員委 員
余偉文先生
,
JP 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總裁陳祖澤博士
,
GBS,JP高育賢女士
,
JP富而德律師事務所 中國區主席
唐家成先生
,
JP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主席
李王佩玲女士
,
SBS,JP 胡關李羅律師行合夥人
洪丕正先生
,
JP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大中華地區行政總裁 香港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王冬勝先生
,
JP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副主席兼行政總裁彭耀佳先生
,
SBS,JP 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總裁羅嘉瑞醫生
,
GBS,JP 鷹君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鄭維志博士
,
GBS,JP 永泰地產有限公司 主席(任期至2013 年 12 月 9 日止)
秘 書
劉中健先生
(任期由2013 年 2 月 5 日起)
區毓麟先生
(任期至2013 年 2 月 4 日止)
職 權 範 圍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金 融 基 建 委 員 會
主 席
陳德霖先生
,
GBS,JP 金融管理專員委 員
彭醒棠先生
,
JP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總裁
和廣北先生
,
JP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兼總裁
馮婉眉女士
,
BBS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集團總經理及香港區總裁
劉鳴煒先生
,
BBS, JP 華人置業集團主席
張仁良教授
,
BBS, JP 香港教育學院校長
劉麥嘉軒女士
,
JP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主管合夥人
(任期由2014 年 1 月 1 日起)
余偉文先生
,
JP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總裁
黃嘉純先生
,
JP胡百全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藍玉權先生
澳洲銀行 大中華區高級顧問
謝錦強先生
美國道富銀行 資深顧問 — 亞太區
張泰強先生
財資市場公會 行政總裁
(任期由2013 年 12 月 1 日起)
鄭維志博士
,
GBS,JP 永泰地產有限公司 主席(任期至2013 年 12 月 9 日止)
秘 書
劉中健先生
(任期由2013 年 2 月 5 日起)
區毓麟先生
(任期至2013 年 2 月 4 日止)
職 權 範 圍
(1) 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向財政司司長提出 建議,以進一步發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 的地位及加強香港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
包括–
(a) 促進香港金融基建,尤其支付與結算安 排的發展、優良運作表現、安全及效率 的措施;
(b) 促進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中心的發展的 措施;
(c) 推動有助提升香港金融服務競爭力的其 他必要因素的發展的措施;以及
(d) 金管局為履行維持香港貨幣及金融體系 穩定與健全而根據上述(a) 至 (c) 項推行 促進香港金融基建及金融市場發展的措 施。
(2) 監察金管局在推行上文 (1) 項所述措施的工 作。
銀 行 業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主 席
曾俊華先生
,
GBM, JP 財政司司長當 然 委 員
陳德霖先生
,
GBS, JP 金融管理專員委 員
陳家強教授
,
GBS, JP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洪丕正先生
,
JP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大中華地區行政總裁 香港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唐家成先生
,
JP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代表
施許怡敏女士
瑞士銀行
財富管理亞太區行政總裁 集團董事總經理
堀越秀一先生
三菱東京UFJ 銀行
執行役員、香港總支配人兼香港支店長
和廣北先生
,
JP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馮婉眉女士
,
BBS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集團總經理及香港區總裁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代表
吳亮星先生
,
SBS, JP 立法會議員盧韋柏先生
花旗銀行 香港及澳門區 行長暨行政總裁
秘 書
馮惠芳女士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諮 詢 委 員 會
主 席
曾俊華先生
,
GBM, JP 財政司司長當 然 委 員
陳德霖先生
,
GBS, JP 金融管理專員委 員
陳家強教授
,
GBS, JP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黃鳳嫺女士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 消費者委員會代表
李發運先生
大眾財務有限公司 總經理╱行政總裁
何玉慧女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人(金融服務)
李發運先生
存款公司公會(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及 接受存款公司公會)署理主席 存款公司公會代表
陳鑑林先生
,
SBS, JP 立法會議員郭珮芳女士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常務副行長兼執行董事
秘 書
馮惠芳女士
2014 年 1 月 1 日
陳德霖
,
GBS,JP總裁
彭醒棠
,
JP副總裁
余偉文
,
JP副總裁 阮國恒
,
JP副總裁
簡賢亮
,
JP首席法律顧問 朱兆荃
,
JP助理總裁(儲備管理) 李建英
,
JP助理總裁(金融基建)
簡嘉蘭
,
JP助理總裁(銀行政策) 何東
,
JP助理總裁(經濟研究) 戴敏娜
,
JP助理總裁(銀行操守)
阮國恒
,
JP副總裁
鄭發
助理總裁(銀行監理)
(任期由2013 年 4 月 1 日起)
陳維民
助理總裁(機構拓展及營運)
(任期由2013 年 4 月 15 日起)
李令翔
,
JP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總裁
劉應彬
,
JP助理總裁(貨幣管理)
(任期至2013 年 4 月 30 日止)
萬少焜
,
JP助理總裁(銀行監理)
(任期至2013 年 3 月 31 日止)
金 管 局 組 織 架 構 圖
2014年1月1日
總裁 陳德霖
副總裁 阮國恒
助理總裁
(銀行操守)
戴敏娜
主管(存款保障計劃)
梁靜嫻
主管(支付系統監察及牌照審批)
祁能賢 主管(銀行操守)1 李夢蘭 主管(銀行操守)2 劉紹全 助理總裁
(銀行政策)
簡嘉蘭
主管(銀行政策)A 楊雲雲 主管(銀行政策)B 朱兆熊
助理總裁
(銀行監理)
鄭發
主管(銀行監理)1 譚漢廣 主管(銀行監理)2 張永廉 主管(銀行監理)3 容渭燊 主管(銀行監理)4 劉寶運 主管(銀行監理)5 李偉文
主管(打擊清洗黑錢及金融罪行)
執行總監
(法規)
李永誠
主管(法規)1 陳世起 主管(法規)2 黎樹仁
首席法律顧問 簡賢亮
副首席法律顧問 1 張少慧 副首席法律顧問 2 黃敏詩 副首席法律顧問 3 羅承恩 總裁助理區毓麟 主管(內部審核)
葉茂林
副總裁 彭醒棠
助理總裁
(金融基建)
李建英
主管(金融基建發展)
李樹培
主管(支付系統運作)
鮑克運
(貨幣管理)助理總裁 李達志
主管(貨幣)
陳葉小明
主管(金融穩定監察╱市場發展)
馮殷諾 主管(市場發展)
何漢傑
主管(貨幣市場運作)
黎巧兒 助理總裁
(經濟研究)
何東
主管(經濟研究)
張麗玲 主管(市場研究)
許祖愷
主管(風險管理及監察)
劉慧娟
助理總裁
(外事)
朱立翹
主管(外事)1 尹子輝 主管(外事)2 許海芝
首席代表(紐約辦事處)
經濟及
金融環境
在 本 地 需 求 穩 健 及 出 口 表 現 略 為 改 善 的 支 持 下 ,
香 港 經 濟 溫 和 增 長 。 預 期 2 0 1 4 年 經 濟 增 長 將 會 改
善 , 然 而 美 國 貨 幣 政 策 正 常 化 牽 涉 的 不 確 定 因 素 ,
會 繼 續 構 成 主 要 風 險 。
經濟回顧
概覽
香港經濟在2013 年錄得溫和增長(圖 1),由本地 需求帶來主要支持,出口表現也有逐漸改善。尤 其是年內較後時間按季增長勢頭加快,推動全年 實 質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加 快, 由2012 年 溫 和 的
1.5%,上升至 2013 年的 2.9%(表 1)。勞工市場依 然相對緊絀,失業率維持於低水平。消費物價壓 力依然存在,但接近年底時因住宅租金升幅減慢 而略為減退。受到市場擔憂美國聯邦儲備局減買 資產,以及中國內地與其他新興市場經濟體系增 長前景不明朗影響,股市表現波動。繼2013 年初 香港推出新一輪樓市措施後,物業市場熾熱程度 下降,樓價升幅減慢,交投數目亦減少。
圖1 按對變動的貢獻計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
-10 -8 -6 -4 -2 0 2 4 6 8 10
-10 -8 -6 -4 -2 0 2 4 6 8 10
2013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1997 1998 1999 2000
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左邊刻度)
比對上年度的變動百分比 以百分點計對變動的貢獻
本地需求(右邊刻度) 淨出口(右邊刻度)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表1 按開支項目計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增長(比對上期)
(比對上期的變動百分比,
另有註明除外)
2013 年
第 1 季 第 2 季 第 3 季 第 4 季 2013 年
2012 年
第1 季 第 2 季 第 3 季 第 4 季 2012 年 本地生產總值 0.5 0.6 0.7 1.1 2.9 0.2 0.3 0.9 1.1 1.5 (按年增長) 2.9 3.1 2.8 3.0 0.7 0.9 1.6 2.9 私人消費開支 3.1 -1.1 -0.4 1.7 4.2 1.1 0.4 1.4 1.1 4.1 政府消費開支 0.3 1.5 0.2 1.1 2.7 1.3 0.7 0.8 0.3 3.6 本地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 – – – 3.3 – – – – 6.8
儘管美國聯邦儲備局減買資產備受市場關注,以 及全球金融市況波動,但本港貨幣市場及外匯市 場繼續運作暢順。面對溫和的資金流入壓力,港 元匯率保持穩定。銀行同業拆息維持於低位,只 是偶有因短暫流動性需求引致的小幅波動。年期 較長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收益率跟隨同期美國 國庫券的走勢略為向上,年末港元收益率曲線較 上年陡峭。信貸方面,受到貿易融資及美元貸款 需求強勁刺激,貸款總額升幅由2012 年的 9.6% 加 快至2013 年的 16%。然而,存款及廣義貨幣總額 的增長普遍落後。因此,2013 年整體貸存比率(尤 其 美 元 )進 一 步 上 升。 鑑 於 貸 款 增 長 加 快, 金 管 局實施穩定資金要求,貸款增長較快的銀行須於 2014 年維持一定水平的穩定資金。
本地需求
2013 年本地需求維持穩健(圖 2)。鑑於就業市場 仍然良好及收入上升,私人消費錄得4.2% 的強勁 增長,增幅與2012 年接近。政府消費平穩,增長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10
20
-25 -20 -10 0 5
-15 15
-5
比對上年度的實質變動百分比
政府消費
私人消費 本地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2.7%。然而,由於營商氣氛謹慎,本地固定資本 形成總額增長步伐減慢至3.3%。機器及設備投資 維持增長動力,但私營部門樓宇及建造活動對整 體投資增長造成拖累。公共基建項目經過多年強 勁增長,增幅已較溫和。
外部需求
香 港 出 口 總 額 在2013 年 逐 漸 改 善。 貨 品 出 口 增 長 加 快 至6.7%, 受 惠 於 區 內 貿 易 增 加( 圖 3)。
然而,來自先進經濟體系的整體外部需求仍然疲 弱,來自中國內地的需求則因其本身經濟增長放 緩而減慢增長步伐。下半年訪港旅遊業蓬勃及股 市活動回升,令服務輸出亦加快增長至5.8%。由 於內部需求穩健,加上出口帶動需求有所轉強,
貨品進口增長加快。整體而言,2013 年淨出口令 實質經濟增長減少1.0 個百分點。以名義數額計,
2013 年整體貿易差額錄得 223 億元盈餘(相當於本 地生產總值的1.1%),2012年則為230億元盈餘(相 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1.1%)。
圖2 本地需求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通脹
2013 年通脹壓力仍然存在,但已較前溫和。剔除 政府一次性紓緩措施的影響,按年基本通脹率於 年內一直徘徊於4% 左右,相比 2012 年平均水平為 4.7%(圖 4)。較早時私人住宅租金上升已傳遞至
消費物價指數的住宅租金部分,但接近年底時新 訂住宅租金升幅減慢的影響開始浮現。由於國際 食品及商品價格大致穩定令輸入通脹受遏,外部 價格壓力較小。勞工成本穩步上升,反映勞工市 場相對偏緊,而其他非貿易成本亦因內部需求穩 健而上升。
圖3 貨品出口及服務輸出
-30 -20 -10 0 10 20 30 40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比對上年度的實質變動百分比
貨品出口 服務輸出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圖4 消費物價通脹
-4 -2 0 2 4 6 8
-4 -2 0 2 4 6 8
比對上年度的變動百分比 百分點
勞工市場
2013 年勞工需求維持強勁。由於經濟穩步增長、
訪港旅遊業蓬勃及招聘意欲積極,私營機構職位 空缺數目升至紀錄高位。入職及薪酬條件均具吸 引力,勞工供應亦增加。整體而言,總就業人數 於接近年底時升至新高,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則 於低位徘徊(圖5)。受到勞工市場狀況相對偏緊支 持,名義工資及收入持續改善。最低十等分組別 的僱員平均就業收入顯著上升,部分受惠於法定 最低工資由5月起上調。就業收入中位數亦稍微上 升。
股市
年內香港股市跟隨外圍環境波動而急速上落。港 股價格在1 月及 2 月初顯著上揚,但其後由於市場 再度擔憂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以及美國聯邦儲 備局計劃減買資產規模產生不明朗因素,股市出 現調整。經過短暫喘定後,市場氣氛於8月份因新 興市場金融波動而再度變得負面。到了第4季,由 於美國聯邦儲備局宣布開始減買資產,加上中國 內地宏觀金融風險上升,股市進一步波動。整體 而 言, 恒 生 指 數 在2013 年微升 2.9%,於 12 月 31 日 收 市 報23,306 點(圖 6)。股市每日平均成交額
圖5 勞工市場狀況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5 6 7 8 9
0 1 2 3 4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佔勞動人口百分比 百萬人
總就業人數,3個月移動平均數(右邊刻度)
失業率,3個月移動平均數 (左邊刻度)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趨降,沽空交易額則上升。股市融資活動有所回 升,尤其以年底前4個月最為突出。全年股市集資 總額由2012 年的 3,054 億元上升至 3,789 億元。
物業市場
一度暢旺的物業市場於2013 年整固,於 2 月下旬 金管局及政府當局進一步收緊審慎監管及印花稅 措施後情況尤其明顯。住宅物業價格升幅回軟(圖
6),市場成交淡靜,每月平均成交由 2012 年 6,800 宗跌至4,200 宗。從確認人交易及短期轉售交易急 速減少可見,炒賣活動近乎絕迹。然而,住宅物 業估值仍然高企,樓價與收入比率達到14.5,相 當於1997 年的高峰水平;收入槓桿比率亦遠高於 歷史平均水平。工商物業市場亦轉沉靜,價格升 幅放慢以及成交量減少。全年租金收入回報率貼 近歷史低位。
圖6 資產價格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5,000
0 10,000 15,00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恒生指數 住宅物業價格指數 (1997年10月 = 100)
恒生指數(左邊刻度) 住宅物業價格(右邊刻度)
資料來源:差餉物業估價處及CEIC。
經濟前景
經濟環境
預期香港經濟在2014 年的增長步伐會略為加快。
隨着先進經濟體系形勢逐漸好轉,以及中國內地 經濟大致保持穩健,外部需求可望改善。本地需 求方面,由於消費信心仍然正面、勞工市場狀況 穩 健 及 全 球 貿 易 復 甦 帶 來 支 持, 私 人 消 費 可 望 溫和增長,但是資產市場轉弱或會令財富效應減 少,造成一定抵銷作用。基建工程持續、私營建 造活動增加,以及營商前景改善帶動機器與設備 投資持續上升,亦將支持經濟增長。私營機構分 析員預計2014 年香港經濟增長介乎 2.8 至 4.0% 之 間,平均增幅為3.5%,政府則預計經濟增長加快 至3.0 至 4.0%。
通脹及勞工市場
預計2014 年消費物價通脹會略為緩和,尤其 2013 年 新 訂 住 宅 租 金 增 幅 減 慢 將 會 繼 續 發 揮 傳 遞 作 用,有助遏抑本地價格上漲壓力。此外,食品及 國 際 商 品 價 格 前 景 穩 定, 亦 會 繼 續 令 外 部 價 格 壓 力 受 控。 市 場 共 識 預 測2014 年 整 體 通 脹 率 為 3.8%, 略 低 於 2013 年 的 4.3%。 勞 工 市 場 前 景 穩 定,大致反映經濟平穩增長以及普遍積極的招聘 意欲。共識預測顯示失業率或會繼續維持低企於 3.4% 左右。
不明朗因素及風險
雖然香港經濟前景相對地正面,但仍存在多項不 明朗因素及風險。下行風險方面,最主要的外部 風險來自美國聯邦儲備局減買資產的速度和規模 以 及 利 率 正 常 化 仍 不 明 朗。 任 何 重 大 不 利 發 展 均有可能導致金融市場、資金流及流動性狀況波 動,並通過貿易及金融渠道令香港的增長前景蒙 上陰影。其他地區方面,鑑於中國內地與香港經 濟日益密切,如內地經濟增長較預期慢,可能對 香港造成負面影響。本地方面,在息口最終將會 調升的背景下,物業市場較容易面臨下行壓力。
若 市 場 對 美 國 聯 邦 儲 備 局 貨 幣 政 策 作 出 負 面 反 應,或資金流向出現重大逆轉,將可能加劇樓價 下調,進而威脅到宏觀經濟及資產價格調整。上 行風險方面,先進經濟體系及內地經濟表現若較 預期佳,會提振全球經濟增長及國際貿易,或可 提高對香港的外部需求,並因為消費情緒改善而 有利刺激消費支出。
銀行體系表現
儘管發生美國債務上限危機,以及美國聯邦儲備 局 縮 減 量 化 寬 鬆 貨 幣 政 策 的 步 伐 涉 及 不 明 朗 因 素,香港銀行體系在2013 年仍表現良好。零售銀 行資產質素及流動資金狀況維持穩健,本地註冊 認可機構的資本亦維持雄厚。整體銀行業的信貸 增長於第4 季有所減慢。
利率走勢
主要先進經濟體系在2013 年內維持寬鬆的貨幣政 策,以刺激經濟增長。年內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一
%
0.20 5.00 5.20
0.30 0.40 0.50
1個月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定價
最優惠貸款利率
3個月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定價 綜合利率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10月11月12月
%
2008 2013
-40 -30 -20 -10 0 10 20 30
0 0.2 0.4 0.6 0.8 1.0 1.2 1.4 1.6
%
2012 2011 2010 2009
除稅後平均資產回報 除稅前經營溢利按年增長
(右邊刻度)
(左邊刻度)
直低企,與美元息率走勢相若。然而,反映零售 銀行平均資金成本的綜合利率自5月起從以往的低 位回升(圖7),與美國聯邦儲備局公布預計會逐步 退出量化寬鬆政策的時間脗合。
盈利走勢
零售銀行香港業務於2013 年的整體除稅前經營溢 利 上 升22.1%,主要是因為淨利息收入及非利息 收入分別增加13.0% 及 15.2%。由於除稅後溢利的 增長步伐遠較平均資產為快,零售銀行的除稅後 平均資產回報率由上年的1.06% 增加至 2013 年的 1.40%(圖 8)。
圖7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定價、綜合利率及 最優惠貸款利率
圖8 零售銀行的表現
由於資金成本較上年低,零售銀行的年度平均淨 息 差 由2012 年 的 1.36% 擴 闊 至 2013 年 的 1.40%
(圖9)。
受惠於外匯與衍生工具業務收入,以及費用與佣 金收入增長,零售銀行非利息收入佔總經營收入 的比例由2012 年的 46.3% 微升至 46.7%。
零售銀行經營成本增加5.2%,部分是租金及員工 開支上升所致。然而,由於經營收入增長較經營 開支快,成本與收入比率由2012 年的 45.8% 降至 2013 年的 42.2%(圖 10)。
呆壞帳準備金淨額由上年的35 億元上升至 2013 年 的36 億元。呆壞帳準備金雖有增加,但仍屬較低 水平,反映零售銀行貸款組合資產質素穩健。
%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圖9 零售銀行淨息差
%
40 42 44 46 48 50 52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圖10 零售銀行成本與收入比率
資產質素
2013 年零售銀行的資產質素保持穩健。年底時特 定分類貸款比率維持於0.48% 的低位。逾期及經 重組貸款合併比率由上年的0.39% 降至 0.33%(圖 11)。
受訪機構的住宅按揭貸款質素維持穩健,於2013 年 底 時 拖 欠 比 率 維 持 於0.02% 的 歷 史 低 位( 圖
12),經重組貸款比率由 2012 年的 0.01% 降至近乎 0%。受訪機構的資料顯示年底時有 26 宗負資產住 宅按揭貸款,相比2012 年底的數字為 0 宗。
信用卡貸款拖欠比率相比上年維持穩定,於2013 年底為0.20%(圖 12)。拖欠及經重組合併比率由 0.26%微升至0.27%,撇帳率由1.70%升至1.84%。
儘管有關比率上升,但與歷來水平比較仍屬低位。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0.3 0.9
0.7 1.1 1.3
0.5 1.5
圖11 零售銀行資產質素
逾期及經重組貸款比率 特定分類貸款比率
0 0.05 0.10 0.15 0.20 0.25 0.30 0.35 0.40
%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圖12 受訪機構的住宅按揭貸款及 信用卡貸款拖欠比率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 信用卡貸款拖欠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