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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藝術村經營原則與管理問題之探討

第二節、 經營策略

任何組織的成立都必須事前有完善的規劃,正式規劃的步驟有五個:1.擬定 目標;2.評估當前的狀況與預定目標之間的關係;3.對未來的結果列出可行的方 案;4.辨明及決定可行的方案;5.執行你的決定並評估其結果(民 93)。

圖 4-2-1.1 正式規劃之步驟

規劃固然重要,然而在規劃前尚須對整體環境作評估,例如:整體環境的特 色與限制、場所環境的需求、地點的可及性與停車的便利性、創作空間的需求、

創作設備的需求,是一般性的需求?還是特殊的需求?因此,整體策略規劃對藝 術村的運作而言是迫切需要的。

一、 整體策略規劃

何謂「策略規劃」?根據William J. Byrnes 在「Management and the Arts」

(1998,註 3)一書中將「策略規劃」定義為:妥善運用組織可取得的所有資源,

以達成組織在其使命宣言中所列舉之長短程目標的一套完整計畫。

策略會決定整個組織預定發展的方向,同時也建立起達成長程目標所應該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 3:見Management and the Arts,p.143。

界定目標 評估現況 擬定選項 找出及選 定選項

執行決定 評估結果

使命陳述

(mission)

前瞻視野

(vision)

短、中、長程 目標

SWOT 分析 優勢 劣勢 機會 威脅

取的行動架構。策略規劃的第一步是要先做組織內外部分析,思考我們現在所處 的位置,未來我們想往何處去?也就是目標何在?要檢視自我並誠實評估本身的 優勢與劣勢,不論對個人或是對一個組織都是相當困難的,然而,若是不誠實面 對自己的缺點,又談何改善、進步呢?因此,組織的自我評估必須將檢討項目一 一條列出來,然後對內部的人力、資源及運作模式做一份評估,其中必須檢驗的 問題有:

1.是否擁有完備的計畫以及能完成計畫的人才?

2.是否具有執行計畫的設備、資金、器材………等?

3.是否擁有足夠的空間,能支應展示活動?

4.是否能做到充分溝通,有效管理藝術家?

5.是否能確實帶動社區居民的參與和喜好?

在評估內部條件之後,還要對外部環境進行了解,掌握機會、防範威脅。外 部環境包括:經濟、文化與社會、政治與法律、人口結構、技術、教育等因素,

對內外部環境之評估可用管理學上常用到的SWOT 分析(strengths、weakness、

opportunities、threats),在每個項目下建立一份詳細的清單,以了解組織與幫助 或阻礙它完成使命之因素間的關係。

接著便是根據這些分析的結果擬定策略,決定要採取穩定、成長、縮減、或 者三種情況相互混合的策略。

最後一個階段是設定短程、中程、長程目標、行動計畫以及評量系統。長程 目標是由策略的選擇而來,而短程的目標則是以特定標的來說明長程的目標,行 動計畫就是採取實質的步驟,來進行人力、財務以及設備資源的配置,以完成短 成目標。最後,則是建立一套衡量或評估的程序,來了解組織為自己設定的長短 成目標究竟達成了多少。

茲將策略規劃的程序圖示如下(圖 4-2-1.2):

策 略 規 劃

圖 4-2-1.2 策略規劃流程圖

構成一個組織之整體策略計畫的因素有許多,下圖(圖 4-2-1.3)引自 Byrnes

「Management and the Arts」一書,圖中涵括了節目計畫、行銷計畫、募款計畫 等作業計畫,但是由整體策略計畫主導,像規劃的本質、執行與評估這些動態性

整體策略計劃與組織某些特定部份的作業計畫之間有著一種動態式的互動關係

圖 4-2-1.3 與策略計畫有關之作業計畫

二、 經營定位

經營定位首重在:使命、願景、成立宗旨(Mission Statements)之陳述。

一份明確的使命宣言,定義了一個組織「存在的理由」,它是所有計畫開始 的源頭。在藝術村的經營定位方面,首先應該將藝術村的願景或使命(mission &

vision)清楚陳述出來。以下就美國藝術村聯盟(AAC)所出版的《How-to kit for Artist’s Community Administrators》一書中所舉藝術村為例,加以闡述願景的描

整體策略計畫

述。

案例一 ﹕BEMIS 當代藝術中心(註 4)

這精神和計畫是 Bemis 中心對當代藝術,尤其對特別有天賦的人才應該有的基礎支持的主要 部分。

我們實際的承諾做到提供好的配備工作室、每月薪水、和藝術家基本需求。

這些藝術家來自美國和世界各地,一起工作於和他們志趣相投的一個支持性的環境裡。

當地的氛圍和環境提供了創意的成長和實驗的完美處境,而且鼓勵藝術家面對新的挑戰。

Bemis 當代藝術中心的設備是座落於兩個都市的倉庫和半開放都市的財產區域﹙在內不拉斯 加州歐瑪哈市中心的邊緣﹚,Bemis 中心是一個在 1981 年由藝術家所建立的非營利當代藝術組 織,它是仰賴私人和企業的捐贈、以及公眾基金所支撐。

這份陳述首先說明 Bemis 中心關注的焦點在「當代藝術」,接著說明該中心 所能提供的協助是:工作室、每月薪水、和藝術家基本需求,「這些藝術家來自 美國和世界各地」說明了進駐的藝術家不限於國內,最後是指出該中心的地理位 置、成立單位、以及組織的性質屬非營利組織,資金來源仰賴私人和企業的捐贈、

以及公眾基金。

案例二:亞特蘭大藝術中心(註 5)

亞特蘭大藝術中心是一個非營利組織,提供跨領域藝術家居住在社區中,經由提供機會給半 職業藝術家和世界著名的當代藝術家在複合、視覺、文學、和表演藝術領域共同合作,鼓勵與社 區成員在特定地點互動,並且延伸呈現、表演和展示,以致力於藝術教育栽培,促進優秀的藝術 能力。

這份陳述表明了亞特蘭大藝術中心是個非營利組織,關注焦點在跨領域的藝 術創作,致力於藝術教育栽培,促進優秀的藝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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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4:資料來自(

http://www.bemiscenter.org/

)「The spirit and programs of the Bemis Center for Contemporary Arts are based on the conviction that exceptional talent deserves to be supported. Our practical commitment to this belief is achieved by providing well-equipped studio spaces, living accommodations and a monthly stipend to artists who are awarded residencies. These artists come from around the world to work within a supportive community of like-minded people. The atmosphere and environment offer an ideal situation for creative growth and experimentation and encourage artists to confront new challenges.」

案例三:蒙太佛莊園(註 6)

商業目的

Montalvo 藝術中心是由參議員 James D. Phelan 的遺產於 1930 年創建的,他所捐贈的財產 同時被用作公共公園和中心的發展與對藝術的支持。

Montalvo 的使命是提供文化的和消遣的活動給有前途的學生、藝術家、和參訪者,並且一 點一滴地灌輸藝術的鑑賞和環境。

Montalvo 支持一個年度計畫,包括:定期的的音樂、劇場、和文學發表,一個可循環交替 的小型畫廊博覽會,和一個進駐的藝術家的計畫。這莊園和附近建築物屬於國家信託保存。

上述案例一「貝米斯當代藝術中心」的使命陳述清楚地指出該中心關注的焦 點,支持的對象,提供的協助,以及座落的位置;而案例二「亞特蘭大藝術中心」

的使命宣言簡要地陳述該中心組織性質與成立目的;案例三「蒙太佛莊園」則說 明了何時、何人創立?做些什麼事?希望達成何種目標?以上三例的使命陳述都 非常簡潔扼要,但卻清楚闡明該組織的「存在理由」。因此,陳述「成立宗旨」

(或使命)時,應該儘量周延,讓人一目瞭然,一看即懂,避免繁複冗長,用字 遣詞晦澀難明。一段冗長的使命陳述不但讓人難以記得,有時甚至連自己組織的 成員都記不住,那麼在與外人溝通時就更難將組織的使命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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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5:「Atlantic Center for the Arts is a nonprofit, interdisciplinary artists’ community and arts education facility dedicated to promoting artistic excellence by providing talented artists an opportunity to work and collaborate with some of the world's most distinguished contemporary artists in the fields of composing, visual, literary, and performing arts. Community interaction is coordinated through on site and outreach presentations, workshops and exhibitions.」資料來自

http://www.atlanticcenterforthearts.org/。

註 6:「Business Purpose」:「Montalvo Center for the Arts was created in 1930 by a bequest of Senator James D. Phelan who donated his estate to used as both a public park and center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support of the arts. Montalvo’s mission is to provide cultural and recreational activities to promising students, artists, and visitors and to instill in them an appreciation of the arts and environment. Montalvo supports an annual program which includes regularly scheduled music, theater, and literary presentations; a small art gallery of rotating exhibitions; and an artist residency program.

The villa and surrounding buildings are on the National Trust for Preservation.」見文建會,《藝術村 之行政參考手冊》, 2002,p.4。

那麼,在擬定藝術組織的使命宣言(成立宗旨)時,究竟應考慮什麼?以下 幾個問題是基本的方向,不妨在陳述前先想一想:

1.為何要成立這個藝術村?

2.這個藝術村要從事何種「事業」?

3.這藝術村最重要的產品或服務是什麼?

4.藝術村的客戶、義工、觀眾及贊助者是誰?

5.這些人為何要加入這個藝術村?

6.這個藝術村的成立對社區居民有何貢獻?

7.這個藝術村特有的優勢及主要的劣勢是什麼?

8.哪些議題對這個藝術村最重要?

9.如果經營不善、導致關閉的話會失去什麼?

經過以上幾點思考後再將組織的成立宗旨用簡明扼要的文字貼切陳述出 來,這樣的組織使命方才切實。

三、 經營方式

藝術村的組織究竟應該以何種方式成立?恐怕沒有定論。在台灣所見到的往 往只是一種趕潮流式的藝術村經營型態,此潮流通常是政策潮流,因為是政策,

可以得到補助,為了爭取補助,所以一窩蜂地成立,而缺乏長遠的考慮。

一般而言,藝文組織以非營利組織方式成立者居多,筆者曾經到過美國俄亥 俄州立大學實習,走訪哥倫布市(Columbus)許多藝術組織發現,美國的藝術組 織幾乎都以基金會下設董事會方式經營,董事人選皆為社會上有成就、有地位之 人,他們之中有些已經退休,正可全力投入。在美國,一般人心目中都以擔任藝 術組織的董事為榮,因此受到邀請擔任時很少會拒絕的,而董事除了肩負有組織 發展的責任之外,還要擔負募集基金的任務,每個人都分配一定的額度,若無法 募集到此額度,下一任就可能不被邀請擔任董事,而且董事的責任很重,但他們 仍然很願意擔任藝術組織的董事。

藝術村成立基金會,以此為組織名稱,下設董事會,作為管理單位,這是可

藝術村成立基金會,以此為組織名稱,下設董事會,作為管理單位,這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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