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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課程之意涵

ㄧ、經驗課程定義

經驗課程主要是一種課程也是學生學習過程的經驗,以下分別就「經驗」、「課程」

以及「經驗課程」部分作描述。

(ㄧ)何謂「經驗」

「經驗」單就字面上可解釋為個體親身經歷或經過的事情 (楊龍立、潘麗珠,2005),

就經驗本體來解釋則可視為「連續」和「改變」(姜文閔,1992)。張春興 (2006) 也指 出經驗為個體在生活中所經歷的一切,其包含習慣、知識、思想、技能以及觀念的累積;

並由不斷的累積所產生的,但其不包括對未來所預期或想像的。而杜威則提及經驗對於 教育的影響很大,就其名言說到「教育即生活;生活是經驗連續不斷的重組和改造。」

由此句話說明到「經驗」係透過個體本身不斷的學習、累積,且親身經歷過後才可從實 際活動中獲得。Lewis 與 Williams (1994) 則提出學習是從經驗中學習或是在做中學,

並透過經驗的累積進行反思,使其有新的技能、態度及思維方式。而除了學習外,個體

還需不斷的與周邊的環境或人、事、物進行反覆來回的交互作用,因此,個體本身會依 其個人背景、環境、學習等的不同,而有各自不同的經驗,也因有上述因素的交互作用,

進而使人的經驗會隨著時間、感受、學習等的不同而擁有了不同的經驗。

其他學者也提出許多關於「經驗」的看法,Knowles (1980) 亦將經驗當成學習中的 主要角色,因為學習者有個人經驗,才能將所學建構出意義與知識的價值。Kolb (1984) 強調學習者都是從經驗中學習,只是不同的經驗轉化為不同的學習,且學習者由經驗學 習,可幫助工作、教育以及個人發展的相互結合。杜威則將經驗視為教育的核心,提出

「教育就是經驗連續不斷和改變的歷程」,並強調教育與個人經驗有緊密的聯繫 (姜文 閔,1992),除此之外,經驗對於教育的意義取決於「連續性」和「交互作用」兩方面,

意指經驗必須不斷累積並對學習者及社會具有意義,且個體需與環境進行交互作用,進 而形成有價值的經驗 (鄭青青,2002)。

綜觀上述,「經驗」是經由個體不斷累積且與環境交互作用後所形成的,也會隨著 時間以及個體先前經驗的累積而不斷的改變,但「經驗」有好亦有壞,必須對學習者是 具有意義的,才可使其從中學習並能加以延續。

(二)何謂「課程」

「課程」是一個不斷思考、理解和不斷推陳出新的過程 (甄曉蘭,2003),關於課程 的定義大家都眾說紛紜,不論是國內或國外的學者都有各自一套說法,但綜觀整體與課 程相關的定義大致有四類,分別為學科、經驗、目標以及計畫 (王文科,2001;李子建、

黃顯華,1996;黃政傑,1989;楊龍立、潘麗珠,2005;簡楚瑛,2009;Saylor, Alexander,

& Lewis, 1981),以下就上述四類做詳述描述。

首先課程是學科的部分,此類別將課程定義為是一個科目、幾個科目或所有科目 (李子建、黃顯華,1996;黃政傑,1989),係指由教師教授給學生的過程指引、教材或 教學相關內容 (王文科,2001),以付諸實施課程內容使學生學習。

其次為課程即經驗部分,此類別則將課程視為教師指導學生後所學習到的經驗,或 是學生與學習環境互動後所產生的,使學習者在過程中獲得經驗,進而形成各自不同的 學習成效 (王文科,2001;李子建、黃顯華,1996;黃政傑,1989;Tanner & Tanner, 2007)。

第三是將課程視為目標,此類別亦可將課程視為目的或成果 (王文科,2001;李子 建、黃顯華,1996;黃政傑,1989),就字面上的意思是希望透過教育的實施可達到希 望可產生的結果,學習者經由一系列的課程安排,以達程教育希望學生達到的目的與目 標,Johnson (1967) 將此類別課程定義為有組織有意圖的學習結果,因此,將課程視為 目標者強調學習者的結果而不強調過程。

最後則是將課程視為計畫,MacDonald 是將課程視為計畫的學者之ㄧ,他認為學校 有四種系統,分別為教 (teaching)、學 (learning)、教學 (instruction)、課程系統 (李子建、

黃顯華,1996;黃政傑,1989) 彼此相互作用的運作,而課程系統是使用一項計畫用來 引導教學,而 Saylor 等 (1981) 也將課程視為計畫,他們說到「課程是為學習者提供學 習機會的一項計畫」,此計畫可事先擬定好,亦可依教師在實際教學中進行修正,以使 學習者有最好的學習。

就上述的課程類別,都各有其重要性,也會依教學者個人對課程的看法及詮釋不同 而有所不同,研究者認為學習者在學習的過程中,會依個人不同的背景、學習經驗等的 不同,而對課程有不同的解讀,是故本研究將針對「課程為經驗」之經驗課程,來瞭解 經驗對於學習者之重要性。

(三)「經驗課程」的意義

經驗的主體是個體與環境相互作用而產生的,近年來教育的主角漸漸從教師轉為學 生,而學生的課程詮釋在課程研究中應加以重視 (黃鴻文、湯仁燕,2005)。經驗課程主 要可分為三種不同的意義,分別為課程設計理論中的經驗課程、「課程是經驗」的經驗 課程定義以及課程決定理論中學生決定層級的經驗課程 (廖鳳瑞、李昭瑩,2004)。

第一種為課程設計理論中的經驗課程,在泰勒的課程設計模式中提到,學習經驗是 指學習者與外在環境相互作用而產生的 (黃政傑,1991),而經驗課程指到是學生組織自

我的經驗,形成課程的原則與方法,並在教學及活動安排上以學生為主題,依學生興趣 及需求來組織學習內容 (李昭瑩,2004),其課程特點係將課程內容進行統整,與學生生 活相關的事物來當作教材,並以活動方式進行教學。上述已知,課程設計理論中的經驗 課程,主要是以教師為課程規劃的主體,其教學內容是要符合學生生活的經驗課程 (黃 政傑,1991)。

第二則為「課程是經驗」的經驗課程定義,為課程類別中的其中之ㄧ,黃政傑 (1987) 將此定義為課程中計畫與未計畫的部分,其包含了教師、環境、方法等其他要素,兩者 間交互作用的過程及結果都將成為學習者的經驗。依據不同層次,使經驗來界定課程有 許多變化,如:學生一切的經驗即屬於課程,不論發生的時間及地點;學生在校園內一 切的經驗,包含了課內、課外活動、人際互動等;課程為學校指導下學生所具有的一切 經驗;與教學目的有關亦或是學校可提供學生其他可能的學習經驗 (黃政傑,1991)。由 上可知,有關於課程是經驗之界定,可指校內外的經驗、課內外的經驗、學校有無指導 下的經驗、與教學相關的經驗等。

最後為課程決定理論中學生決定層級的經驗課程,Goodlad 等 (1979) 提出理想課 程、正式課程、知覺課程、運作課程以及經驗課程等五種課程層次。學生經由運作課程 實際學習到的感受與結果即為「經驗課程」;此外,Klein (1990) 將 Goodlad 所提出之 五種層次更進一步擴展為七種,分別為學術層級 (academic level)、社會層級 (societal level)、正式層級 (formal level)、制度層級 (institutional level)、教學層級 (instructional level)、運作層級 (opratuinal level) 以及經驗層級 (experiential level) 等七種。而此部分 的經驗層級則是涵蓋了學習者在環境中的期望、感受和成果等 (顏宛平、掌慶維,2013)。

此觀點強調學習者為學習主體,而課程需透過學生及環境交互作用才會產生的 (黃政傑,

1989),因此,學習者雖然是透過相同的教師傳授相同教材內容,但會依學習者個人興 趣、特質與先備經驗的不同而詮釋出不同的課程經驗,並且學習者自己可決定要在課堂 中扮演什麼角色、要參與什麼課程以及自己的感受與經驗,進而最後成為課程的決定者 (Klein, 1990)。

綜觀上述三種經驗課程之定義,發現有其相似之處,均強調學習者為教師教學、學 習的主體,其所包含學生在校的所有感受、知覺、想法以及學習的歷程與成果,且需以 學生觀點切入進行探討才可深入瞭解 (Erickson & Shultz, 1992),且所有的學習均是學習 者本身與環境相互作用後所產生的結果,而課程規劃與課程的執行都與學習者個人不同 的詮釋而有不同的意義,進而產生不同的學習過程與結果。

二、經驗課程內涵

由以上經驗課程之定義可知,學習者是學習的主體,透過個體主動探索的過程,可 從各種活動中找尋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以建構出屬於個體本身獨特的學習經驗。杜威 指出任何經驗都有兩方面的性質,其ㄧ為經驗是直接的,它能影響後續的經驗;其二為 這些經驗的影響並未表現在外表上,且這些經驗未必都是正面或具有教育意義的 (姜文 閔,1992),需依其連續性及互動性才可判斷是正面或負面影響。連續性指的是過去事 件到現在事件再到未來事件的過渡期間;互動性則是指事件的發生與當時的環境進行相 互交流及互動後所產生 (羅寶鳳、白亦方,2002),這兩部分為經驗學習最重要的基礎。

而 Klein 與 Goodlad (1978) 提到經驗課程的內涵有包含兩個部分,分別為:學生 在課程中知覺到課程提供什麼?以及學生在教室中真正學習到了什麼?此外,儲金坡與 馮海英 (2010) 也提到經驗課程包含四個基本要素,分別為學習者、環境、知識以及社 會,這四個要素會相互作用成為獨特的經驗,其也依照學生自己的興趣及關注的議題進 而決定自己的參與程度多寡,而課程內容若與學生生活經驗相結合,可產生具個人特色 的經驗課程,其中包含了學生對於課程的期望、感受以及成就。

經驗課程是學生在面對教師教學或其他實際學習時,自己決定要重視、關注、忽略 以及接收哪些訊息,再經由個人的思考詮釋,成為具個人獨特性的經驗課程 (Rogers, 1989)

而學生之經驗課程往往與教師所教授之運作課程不盡相同,因此,Rogers (1989) 指出要重視且瞭解不同學生之經驗,並以學生角度思考教學之內容與教材,才可使學生 在課程中提升其學習成效,並且他也提出要增加教師對於學生經驗課程的瞭解,可透過 學生的作品集、課堂觀察或錄影、或是與學生以聊天方式來瞭解學生在校學習狀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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