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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果與討論

5.4 綜合討論

本研究係利用數學規劃方式探討研究區域之土地利用規劃,同時考 慮環境衝擊與經濟收益之間妥協方案,透過情境分析方式,瞭解各情況 下之最佳化結果。綜合以上各情境分析結果,各情境論述如下:研究中 為了瞭解研究地區依現況二氧化碳排放量,假設未削減情況下,若要達 到目標人均為 19.3(噸/年/人)標準下,其各土地利用需要如何變動,才能 達到設定標準,研究結果顯示;在最大土地效益情況下,並達到所設定 目標值,因此選擇開發收益較高之工業部門,則大幅減少住商面積,以 及增加林業區才能達到妥協解,在現實情況下以削減住商面積來達到減 量效果,為較不合理,因此必需配合各削減策略及二氧化碳排放之限制,

來達到地區最佳土地利用規劃。

以情境一(b)結果顯示若沒有設定工業部門 CO2排放上限,規劃結果 在達到削減量情況下工業部門仍可大幅成長,並帶來地區高經濟收益,

因此本研究將設定工業部門CO2排放上限,以 2005年工業部門排放總量 為限制,限制排放量不得超過 4,463 萬公噸,圖 5.20 為比較各情境最佳 土地規劃結果圖,比較情境一(c)、情境二、情境三(a)、情境四等四種情 境規劃結果,且設定工業部門 CO2排放上限。由於規劃結果僅有工業及 住商部門面積在作變動,因此只探討兩部門面積及 CO2 削減量變化情 形,情境一(c)若要達到此情境CO2人均標準,CO2須削減 1,242萬公噸,

則情境二須削減1,812萬公噸、情境三(a)須削減2,090萬公噸、情境四須

削減 3,088 萬公噸,規劃結果顯示,隨著削減量增加其工業面積隨之減

少,反之住商面積隨之增加。在情境一與情境二條件設定較為不嚴苛,

因 CO2削減量較少,在達到 CO2限制標準下,選擇開發經濟收益較高之 工業部門,住商面積維持不變,則情境三與情境四由於CO2削減量增加,

為了達到妥協解,因此工業面積增加幅度較情境一、二少,而情境四因 削減量較高,所設定工業 CO2削減成本較住商部門高許多,則規劃結果 選擇成長住商部門來達到限制標準。如圖5.21 所示為表示各情境削減總 量以及所花費削減成本,由結果顯示各情境 CO2削減量之增加,CO2削 減成本也隨著增加,情境一(c) CO2削減總成本 306,519 百萬元、情境二 需花費545,649百萬元、則情境三(a)削減總成本為629,610百萬元、情境 四規劃結果削減總成本需花費高達1,507,589百萬元,使得總收益隨著削 減量增加而減少,由於工業部門單位面積收益相當高,但在較嚴刻情境 下,若要開發工業部門其所附出代價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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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以上各情境分析之結果,得知各項情境的 CO2削減結果,由於 農業部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極微,本研究不納入模式中作減量,此 外林業部門將視為吸收二氧化碳部份,因此只針對工業部門及住商部門 作CO2削減。

研究中所設定削減成本部份由(許銘傑,2005)「台灣二氧化碳生態足 跡及產業二氧化碳減量之經濟及生態效益」,推估求得造紙業單位減量成 本為 1,615(元/公噸-CO2),鋼鐵業為 1,152(元/公噸-CO2)。本研究工業部 門取 2000(元/公噸-CO2),則住商以 1,000(元/公噸-CO2)為 CO2削減成本 基準,隨著削減百分比提高而增加削減成本。情境一至情境三,工業CO2 削減百分比分別為10%、20%、30%,削減每噸CO2成本分別為 2,000(元 /公噸-CO2)、7,000(元/公噸-CO2)、10,000(元/公噸-CO2),情境四工業CO2 削減百分比分別為10%、20%、50%,削減每噸CO2成本分別為 2,000(元 /公噸-CO2)、7,000(元/公噸-CO2)、30,000(元/公噸-CO2),另外住商部門削 減百分以為5%、15%、30%,則削減每噸CO2成本為1,000(元/公噸-CO2)、 3,000(元/公噸-CO2)、6,000(元/公噸-CO2)。

綜合各情境工業及住商削減情況,以情境一(b)主要以住商部門在作 減量,削減面積達 96km2,其原因為住商單位削減成本較工業低,因此 在妥協規劃下,選擇住商部門以最高削減百分比 30%作削減。則工業部 門大多成本較低之削減百分比 10%,使得在達到所有 CO2限制標準下,

工業仍然大幅成長主要原因。

情境一(c)與情境二結果工業仍然大幅度成長,則住商面積與農業面 積維持不變,林業面積釋出部份則提供工業發展。在情境三(a)與情境四

工業部門成長幅度較小,反之提升住商部門面積,其原因為工業部門CO2 排放量高、單位減量成本高、經濟收益亦為研究區域最高之部門,則住 商部門 CO2排放量與單位減量成本較工業少,雖然收益少於工業部門,

但在達到妥協解情況下,規劃結果選擇開發住商面積。

經最佳化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各情境之削減情況,得知以削減住商部 門二氧化碳排放量,來成長工業面積以提升地方經濟收益,因此本研究 以不同案例來探討,只限定工業部門可作削減,以瞭解 CO2削減情況與 土地利用規劃結果,情境一(d)為例,只以工業部門作 CO2削減,且限制 條件較為嚴刻條件下,其規劃結果工業面積成長幅度較住商面積小。

在土地變動成本部份,由於實際變動成本難以估計,因此研究將假 設一定值作為土地變更成本,主要在限制土地規劃過程中不隨意變動土 地利用區位,若要變動區位必須花費土地變動成本。以情境二為例,若 不設土地變動成本,其規劃結果造成各土地利用型態隨意變動區位,如 圖 5.22所示,為表示各土地利用類型空間分佈圖,由圖可看出原本利用 類型為農業面積,經規劃後轉變為住商面積,則工業面積轉變成住商面 積,造成各土地利用類型隨意變更區位,使得規劃結果較為不合乎實際 情況,因此土地變動成本可有效控制土地隨意變動區位。

圖5.22 未設土地變動成本(以情境二為例)

綜合分析結果,隨著二氧化碳削減量的增加,工業部門之成長受到 抑制,住商部門面積逐漸增加,此結果是由於將工業部門 CO2總排放量 設定排放上限,因此限制了工業部門之成長,而住商部門由於收益較農 業及林業部門高,因此提供了住商面積發展的優勢。由結果可知若未來 要開發新星工業,其所要付出代價相當高,目前高雄縣、市工業部門以 高耗能產業為主(鋼鐵及石化產業),所帶來經濟收益相當可觀,同時亦造 成 CO2逐年增加,為因應未來台灣可能成為京都議定書規範國,現在應 積極採取減碳工作,以避免未來可能產生的重大衝擊。

此外土地利用規劃屬空間性的規劃,除了考慮經濟、環境保護等因

子,亦考慮土地零星分散問題,因此研究中以工業部門為例,將土地集 中性納入土地利用最佳化模式中,其規劃結果,集中性模式可讓工業土 地利用面積較為集中,本研究以土地利用收益最大化為目標,並將集中 性納入模式中,讓土地規劃更完善,以利土地利用永續發展。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