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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與目的

1.1.1 研究動機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直接保障作業人員安全最重要而有效的途徑。依據勞委 會統計,98 年度全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計 239 人、較 97 年 330 人減少 91 人,降 幅達 27.6%;另 98 年全年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千人率為 4.292,較 96 年 4.439 下降 0.147,降幅 3.31%,已達 98 年減災目標值。而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為確 保勞工作業安全,降低職業災害,特別將 98 年訂為「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年」,

總計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61 場次,訓練人數達 16,454 人。讓勞動安全 觀念與法令規範,「深耕」在每一位作業勞工的心中;「生根」在每一位勞工作 業時的行為,以維護勞工自己的生命安全。

然而推究其原因,勞工未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導致災害之勞工佔大多數,所 以為消除勞工不安全行為及動作,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首要重點工作。

而透過所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複訓(回流教育訓練)的方式,目的是希望 讓各相關作業人員能夠獲得更新的安衛知識及技能,並透過危害告知與職災案例 的警示作用,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進而減少職業災害之發生。根據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辦理之「96 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結果(回收有效樣本 4,017 個勞 工樣本),發現 96 年勞工參加教育訓練的比率為 54.4%,較 94 年上升 4.3 個百分 點,較 92 年上升 7.7 個百分點,呈逐年上升趨勢;參加教育訓練項目以「專業技 術訓練」、「職業安全訓練」及「人際關係或溝通協調」居前三項;經評估有九成 以上之勞工認為參加教育訓練對工作有幫助,如圖 1.1 所示。所以,顯示出勞工 對於職業安全訓練較以往更為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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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96 年參加教育訓練對工作的幫助情形

37.8 53.6 54.7 57.2 51.1 50.8 58.8 51.2 57.8

55.4

41.5 41.7 39.5 45.6 46.7 38.9 46.6 41.2

4.9 3.6 3.3 3.3 2.2 2.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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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關教育訓練機構所辦理之教育訓練課程,常因雇主成本考量、無教育訓練的 觀念下,使勞工沒有接受到應有的安全的知識、安全的觀念、工作技術、標準操 作程序等相關的教育或訓練,且因未施予該有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或訓練,導致 現場的作業人員無法於施作前判斷,其所處之環境是否為不安全之環境、或施作 時所出現不安全之行為動作;也就是說無法認知工作場所存在之危害因子及其可 能對自身健康、福祉之影響,導致事業單位未能提供消除、控制、降低各種危害 因子潛在危害之方法,然後依據經驗施作,造成職業災害的發生,使得個人、社 會、國家等的產生重大損失。

1.1.2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某光電廠承攬商為研究對象,在承攬商勞工所受的勞工安全教育訓 練之下,透過本研究所設計的問卷,目的在探討:

1.承攬商現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自辦或委外辦理及訓練途徑。

2.承攬商於目前依照現行法規推動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所面臨之困境與未來所執 方向。

3.承攬商之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在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所應具備之專業知識。

4.分析我國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現況及複訓(回流教育)執行成效。

5.訂定改善現況之建議方案,供政府及事業單位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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