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透過未婚男女愛情風格、婚姻態度的問卷調查,以瞭解未婚男女愛情風 格與婚姻態度之間的相關情況,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本章共分五節,將依序說明 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名詞解釋與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2007 年,日本趨勢劇「ホタルノヒカリ」(中譯:魚干女又怎樣)具體塑造了 27 歲未婚女主角雨宮螢「魚干女」的形象,在日本及臺灣播出後,均引起廣大迴響。所謂
「魚干女」(日文為「干物女」)意指在下班之後慣於在家享受個人生活,對談戀愛提不 起勁的年輕女性。這一個流行的新名詞,也被收錄進日本的雅虎(Yahoo!)辭典中。
2009 年,臺灣偶像劇「敗犬女王」描述 32 歲未婚女主角單無雙追求幸福的故事,
更是掀起一陣收視風潮,引發許多討論。「敗犬」是日本人對過適婚年齡而未婚女性的 貶稱,他們認為,美麗又能幹的女人,只要過了適婚年齡還是單身,就是一隻敗犬;帄 庸又無能的女人,只要結婚生子,就是一隻勝犬。以結婚與否來斷定人生的勝負,暗示 著女人的幸福取決於結婚的價值觀(酒井順子,2006)。
除了「魚干女」和「敗犬」,反映出現代女性在戀愛與婚姻之間的迷惘,由日本女 作家深澤真紀在 2006 年所創的新名詞「草食男」──意指日本 30 歲以下的男性,因在 衣食無虞的時代成長,養成了對工作、戀愛,甚至是人生都顯得不積極的被動態度,看 起來就像一隻只顧低頭吃草,無視身旁景物變化的「草食動物」(祝康偉,2009;陳建 中,2011),也成為媒體競相報導的題材,並在臺灣和中國大陸引發高度關注。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1)發布的《性別圖像》,2009 年國內 15 歲以上女性人口 有偶率為 51.7%,較十年前減少 5.5 個百分點,並較男性有偶率 53.0%為低;女性未婚 比率由 30.3%增至 31.6%,男性則為 38.0%,與十年前相當。另,行政院主計處(2010)
的《性別圖像》則指出,隨著婚姻價值觀改變、女性勞動力提高及經濟獨立影響,35 到 44 歲女性的未婚比例從 1998 年之 8.4%逐年遞增為 2008 年之 15.8%;另因女性傾向 選擇年紀較長與社經地位較高或相當之男性為配偶,導致 35 到 44 歲男性未婚比率高於 女性約 5 個百分點。
教育部(2010)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如萍副教授與世新大學民調中心進行之「國
人之婚姻態度及對婚姻教育之需求全國民意調查」結果也顯示,雖然有 75%的民眾認為
「結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之一,但僅有 58%民眾認為「結婚比單身好」,48%民眾 認同「已婚的人比沒有結婚的人快樂」,且對婚姻的看法與學習需求存在性別與世代的 差異。
在現今社會,愛情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談到的話題,電視黃金時段八點檔以錯綜複雜 的愛情為主軸;報紙以頭版、巨幅版面、聳動的標題來渲染名人的愛情事件;流行歌曲 的內容也幾乎千篇一律與愛情有關(沈利君,2002)。然而,在媒體不斷以愛情為主打 話題,強調愛情的美好,為愛情包裝上浪漫、唯美的印象,「有情人終成眷屬」卻不是 未婚男女理所當然的結果。未婚人口不斷增加的現象,背後隱藏了多少對美滿愛情的憧 憬、對婚姻價值的考量、甚或是對人生得失的權衡,使同為未婚者的我燃起進行研究的 興趣,當今未婚男女對於愛情與婚姻的態度為何,影響未婚男女婚姻態度存在著哪些可 能因素,未婚比例增高現象又引發哪些議題,我希望能藉此研究,讓未婚男女正視這個 關乎自己生涯的議題,並提供研究結果予社會大眾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依據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瞭解未婚男女的愛情風格。
二、瞭解未婚男女的婚姻態度。
三、探討不同個人背景變項未婚男女的愛情風格差異情形。
四、探討不同個人背景變項未婚男女的婚姻態度差異情形。
五、探討未婚男女愛情風格與婚姻態度彼此相關情形。
根據研究發現,歸納研究結論,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以作為教育、輔導、學術研 究,以及實務工作者之參考。
第三節 待答問題
依據上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之待答問題如下:
一、未婚男女的愛情風格是否不同?
二、未婚男女的婚姻態度是否不同?
三、不同個人背景變項未婚男女的愛情風格是否不同?
四、不同個人背景變項未婚男女的婚姻態度是否不同?
五、探討未婚男女愛情風格與婚姻態度關係如何?
第四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所提及的重要名詞,加以界定說明:
一、未婚男女
本研究所指「未婚男女」範圍界定為二十歲以上,未滿四十歲,且從未有法定效力 婚約之男性及女性(不包括喪偶、離婚、同性戀者)。
二、愛情風格
此一用語為加拿大學者 John Alan Lee(1973, 1977)所提出,他將愛情分為六種主 要與次要的風格型態(love styles)。Lee 愛情風格的分類後來被 Hendrick 夫婦等人(1986, 1989, 1990)加以研究與發揚,在他們的研究中,愛情風格即是愛情態度。卓紋君(2004)
認為「愛情風格」涵蓋個人在愛情經驗中的想法、情緒與行為。本研究以受試者在卓紋 君(2011)編修之「臺灣人愛情風格量表─大學生版」所測得的分數為操作型定義。該 量表將愛情風格分為八個層面,分別是游移手段型、執守奉獻型、悲觀保留型、真情投 入型、婚姻目的型、不安佔有型、肉體感官型與浪漫表達型;依照八種風格的分測驗的 最高得分,作為主要愛情風格分類的原則。
三、婚姻態度
婚姻指的是一種社會規範,是兩人在感情上及法律上的承諾,使他們分享情緒、身 體親密、不同任務,以及經濟資源,是一種包含多層面的制度(Olson, & DeFrain, 1994)。 Myers(1993)將態度定義為「對某物或某人的一種喜歡與不喜歡的評價性反應,它在 人們的信念、情感及傾向性行為中表現出來」,並進一步分析構成態度的三個維度:情 感、行為意向及認知(引自時蓉華,1996)。
本研究所指「婚姻態度」為個人對婚姻的評價性反應,包含內在認知、情感及行為 傾向。在認知層面上指的是「婚姻的長久性」與「婚姻的必要性」,在情感層面上指的
是「對婚姻的感受」,在行為傾向層面上指的是「對結婚的意向」。本研究以受試者在研 究者編製之「婚姻態度量表」所測得的分數為操作型定義。量表得分越高表示對婚姻的 認同程度越高,得分越低表示對婚姻的認同程度越低。
第五節 研究限制
一、研究樣本的限制
本研究對象為臺北地區(包括臺北市行政區及新北市行政區)二十歲以上,未滿四 十歲,且從未結婚之男女,因此,研究結果適用於同一性質之群體,亦無法推論到其他 縣市的狀況。同時,本研究受限於人力、時間、經濟等因素,研究樣本無法隨機抽樣,
樣本代表性有所限制。
二、研究工具的限制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為主,採自陳式量表為測量工具,受試者回答時可能有所保 留,或受個人認知、情緒、態度等主觀因素影響,更可能以社會期許方向作答,因此,
在研究結果上可能有誤差存在。
三、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因時間、人力、經費等因素,僅能以文獻探討與統計量化的數據進行研究結 果的解釋與討論。若能另外加入深度訪談法,則可更進一步探討未婚男女愛情風格與婚 姻態度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