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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壹、研究緣起背景

上(103)年度自辦研究案「長期照顧機構火災避難風險改善之研究」,

綜整台灣北、中、南地區 9 家長期照顧機構調查結果,重要成果略以:

(1)研提可供長期照顧機構防火避難安全風險項目自主檢核表,並提 出可適用之避難逃生計畫參考選項,可供作機構管理者制定住民的避難 逃生計畫時參考建議;(2)彙提既有機構於防火避難及消防安全問題及 火災危險因素(區分為有關機構環境及建築、火災危害及防火管理、防 止火勢及煙氣蔓延擴散、避難逃生設施及設備、緊急應變及救助等風險 問題),進而提出機構防火避難安全(包含軟、硬體面)改善建議;(3)

在防火避難改善建議有關建築環境配置原則建議中,提出「就地避難、

一次避難及二次避難」空間配置原則。另防止火勢及煙氣蔓延擴散之建 議中,建議長期照顧機構可參照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之 1 規定,採用「一樓層設有 2 個以上獨立區劃,其中發生火災的一區採漸 進式水平避難,未發生火災的一區採延遲式避難」原則。前案於期末審 查會議時獲得審查委員們一致肯定,另亦建議進行延續計畫,宜針對長 期照顧機構防火避難安全風險項目自主檢核表,進一步研提可讓使用人 判斷或因應之標準等說明,以供檢核填寫時參考。

102 年度辦理自辦案「行動弱勢者之防火避難風險評估研究」從行 動弱勢者(行動不便人員)或照護人員的觀點,探討火災避難時可能遭 遇的危險及可採用的排除或避免策略,其研究對象為「避難行動能力不 足者」及「無避難行動能力者」,係以人員遇緊急情況時之行動能力為衡 量基準,若以非高齡之正常人為標準,其避難行動力較低者皆可統稱為

「行動弱勢者」。本研究之適用對象將限於無法自主避難之高齡者、身心

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風險自主檢核指南之研究

第一章 緒論

岡一家診療所發生火災,造成 10 人死亡、5 人受傷的重大事件,其中死 者多為行動不便之高齡者。歷經福岡診療所的火災事件後,日本積極檢 討相關法規規範,擬將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規定由現行之 275m2以上修 改為皆應設置。103 年 5 月韓國全羅南道(South Jeolla Province)長城郡

(Janseong)一家高齡者療養院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為人為縱火,火災 雖於 30 分鐘內控制,但因此造成 21 人死亡、7 人受傷之重大事件。因 此,如何改善既有長期照顧機構及護理之家的安全水準,確保被照護及 照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已是政府需嚴肅以對且亟待解決的課題。

貳、研究目的

綜上,本年度擬應用先前年度自行研究之成果,彙編成火災風險自主 檢核指南,並進行相關機構之意見蒐集,以提供修正指南內容。本研究目 的如下:

(一)研提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風險自主檢核參考指南。

(二)配合本所「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防火安全設計參考手冊」之 研編內容,提供相關防火避難安全風險之解說。

(三)提供非建築、消防專業之機構經營者、管理人、資深護理及照護人 員辦理機構之環境安全設施維護、緊急應變計畫、自衛消防及避難 演練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使用方法如下:

一、 文獻探討

廣泛蒐集國內外有關量化火災風險評估的研究報告及書籍文獻,彙 整有關行動弱勢者在不同建築物場所所面臨之火災風險,供歸納分析出 適合本研究之方法。

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風險自主檢核指南之研究

二、 調查分析:

選擇3 處以上老人長期照護、養護機構場所進行實地勘察及火災風 險評估,另對相關人員進行避難風險項目問卷調查,以了解行動弱勢者 之火災避難行動可能遭遇風險種類、規模,評估報告內容是否周延,以 提供修正改進。

三、 焦點團體及專家訪談

不定期與相關學者、產業界或機關單位專家討論請教,彙整具體意 見供研擬量化評估方法、調查分析結果討論之參考,並對本案結論提出 建議。

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基於人本關懷理念,行動弱勢者係基於行動能力觀點,指身 體行動能力有障礙的人,其避難行動能力不足或是失去避難行動能力 者,當遇緊急情況時(如火災)需要依賴其他人或移動輔具才能避難行 動者,如表 2-8 所示之 B 類及 C 類人員。然本研究以老人長期照護、養 護機構及護理之家收容之高齡者為研究對象,對於其他情況的行動弱勢 者則未列入考慮。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進行流程,如次圖所示。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研究開始

文獻蒐集

國內外文獻資料歸納整理 整理

機構訪視及問卷調查 期中報告撰寫及簡報

研提具體指南及改善建議

期末簡報及報告書撰寫

研究完成

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風險自主檢核指南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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