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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避難風險 壹、風險辨識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避難風險 壹、風險辨識

所謂「風險辨識(確認)(risk identification) 」,係指發掘可能發生風險 之事件及其發生之原因和方式,亦即找出需要加以處理、管理的風險。其 過程應注意以下2點:

1.會發生什麼?

這個步驟的目的是列出所有會影響分析對象中所訂定的結構的事 件,通常會詳細指出事件的內容。

2. 如何、為何、何處與何時發生?

列出可能的影響事件後,機關必須考慮其可能的發生原因和發生順 序,即所謂的風險情境分析,情境分析是風險辨識與評估中最關鍵的 一部分。

用來發現風險的方法包括核對風險清單、利用SWOT方法、運用經驗 及紀錄來判斷、流程表、腦力激盪、系統分析、系統工程技術等(雷明遠,

1999)。建築物火災風險特性的判定,必須要瞭解以下幾個問題:

1. 哪些人或哪些事物暴露在建築物火災風險下?

2. 如果有人暴露在建築物火災風險,是哪些人?

3. 哪些事物造成建築物火災風險?

4. 火災傷害或損失的本質為何?

5. 火災危害的哪些特性可能會影響風險的判定?

6. 火災危害的感受在哪裡?

7. 火災危害在哪裡會如何地同時發生?

8. 火災風險資料庫的量是否足夠?

9. 就如何分析火災風險上,有多少科學方面的共識?

10.火災風險計算方面,有多少科學方面的共識?受影響的人之間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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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弱勢者照護機構火災風險自主檢核指南之研究

應變

(三) 混合型:護理之家在大樓的某(幾)層 S (優勢) W (劣勢)

• 部份大樓有全天候保全 管理

• 單位無火警受信總機,火 警訊息無法及時得知(部份 個案)

• 無支援人力 O (機會) T (威脅)

• 多位於市區,消防救援及 時性高

• 其它樓層防火管理或火 災風險無法控制

二、運用經驗及紀錄來判斷

英國社區及地方政府部(DCLG)所公布的火災安全風險評估指南

(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2006a)列出 5 項關 鍵步驟,其中步驟 1 及步驟 2 均屬風險辨識,分述如下:

(一)步驟 1:確認火災危險(害)

任何火災開始於當熱源(引燃源)與燃料(會燃燒的任何物質)及氧 氣(空氣)相接觸。如果三者同時出現且極為靠近,其結果是火災風 險會增加,因此必須將熱源與燃料予以分開。在一般建築物火災危險 會落在上述前兩項因素,而氧氣就存在於週遭環境的空氣中。偶而氧 氣可以化學型式存在(氧化劑)或當作鋼瓶或管路系統中的氣體。首先 必須思考「火是如何開始的?」,亦即「潛在引燃源是什麼?」,其次

「什麼東西可能燃燒?」,亦即「潛在燃料源是什麼?」。

1.「火是如何開始的?」

想一想加熱器、電燈、裸(火)焰、電器用品、用熱的加工步驟

(如燒焊或磨碾)、香煙、火柴及任何其他會變得很熱或產生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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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物質。

2.「什麼東西可能燃燒?」

包裝材、垃圾、家具等皆可以燃燒。就像更明顯的燃料,如汽 油、油漆、亮光漆、白酒。此外可想到木材、紙張、塑膠、橡膠和 泡棉,還有牆壁或天花板裝修的纖維板、粒片板或聚苯乙烯板等。

另外同時也檢查室外有何材料會燃燒。

(二)步驟 2:確認曝露在風險的人員

假如發生火災的話,每個人皆在風險中。想一想某些人的風險是否 較高,因為他們工作的時間或地點,例如夜班人員,又或因為他們 不是很熟悉工作場所,例如是訪客及顧客。另外,孩童、老人或行 動不便者特別是容易受到傷害(避難弱者)。

評估對人員的風險應包括下列幾點:

1.火災之可能成長、延燒速度及連帶之熱和煙,有些燃料燃燒較快 並產生較毒的氣體產物。

2.在建築物範圍內的人數,包含雇員、承包商、訪客、公共人員等

(防火安全法令所指稱之相關人員)。

3.假使火災發生時提出警報的安排。是任何起火都會引人注目或者 需要若干型式的火災探測及警報系統。

4.人要如何逃生?人員能夠迅速、簡單又安全地找到出去的路嗎?

三、利用檢核表(Checklist)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辦理醫院火災緊急應變督考輔導計畫工作,近 年在醫院之設施設備指標項目方面,訂定如表 2-14 所示之查核單,重點 包括(1)防火區劃、(2)逃生及避難動線規劃、(3)電、燃氣設備安全管理、

(4)滅火或撒水設備、(5)消防安全設備等 20 項考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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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遠(2012)參考 BSI PS79(2007)火災風險評估指南研修提出 建築物火災風險評估報告參考範本(表 2-16)內容,包括 4 大類分成 28 項火災風險項目,可供作為建築物火災危害評等及改善安全計畫之參考 依據。各項目如下:

(一)基本資料:建築物或場地、建築物使用人、特別處在火災風險下的 建築物使用人(不含一般正常之使用人)、過去火災損失記錄、其他 相關資料、相關建築、消防等安全法規。

(二)火災危害及其排除和控制:電氣引火源、吸菸、縱火、手提式暖器 和加熱設備、烹飪、照明、環境清潔、外部承包商和建築物工程引 起之危害、危險的物質。

(三)火災防護措施:火場避難逃生設施、防止火勢蔓延和發展之措施、

緊急逃生照明、防火安全標示和說明、火災時發出警報之設備、手 動滅火設備、相關自動滅火系統、相關固定式系統和設備。

(四)火災安全管理:應變程序和配置、訓練和演習、檢驗和維護、記錄。

2-16 建築物火災安全風險評估報告表參考範本 建築物火災風險評估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物負責人:

建築物或場所之地址:

諮詢顧問/機構:

評估人員:

本次火災風險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上一次火災風險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建議之檢討日期:

備考:1.本報告旨在提供建築物或場所火災對人命造成風險之評估報告,並且視情形提供建 議,以促其符合消防安全法規。本報告並非針對火災對財產和商業持續運作的風險。

2.負責人包括所有人、業主或實際管控該建築物或場所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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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資料

1. 建築物或場地 1.1 樓層數:

1.2 樓地板面積: 各樓層 m2 總面積 m2 地下室面積 m2 1.3 結構詳情概要:

1.4 建築物或場地之用途:

2. 建築物使用人

2.1 使用人數上限 (近似值):

2.2 任何時段的受僱員工人數 (近似值):

2.3 任何時段的訪客人數上限:

3. 特別處在火災風險下的建築物使用人(不含一般正常之使用人)

3.1 處於睡眠或休息中的使用人:

3.2 行動不便的使用人:

3.3 身在遙遠區域或單獨作業的使用人:

3.4 未滿 18 歲青少年:

3.5 其他:

4. 過去火災損失記錄 5. 其他相關資料

6. 相關消防安全法規

6.1 本建築物或場地有下列適用之防火安全法規:

(如建築技術規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等) 6.2 上開法規之執法主管機關為:

6.3 其他涉及本建築物或場地的火災防制措施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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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上開所列法規之執行主管機關:

6.5 說明:

【火災危害及其排除和控制】

7.電氣引火源

7.1 是否有合理措施避免電氣引火? 是 否 7.2 特定項目

7.2.1 固定式設備是否有定期檢查或測試? 是 否 7.2.2 手提式設備是否有進行過測試? 是 否 7.2.3 個人電器用品之使用是否有妥善之規定? 是 否 7.2.4 延長線和變壓器是否有妥善之限制? 是 否 7.3 說明發現到之危害:

8. 吸菸

8.1 是否合理措施防範吸菸引起火災? 是 否 8.2 特定項目

8.2.1 建築物內是否禁菸? 是 否 8.2.2 特定場所是否禁菸? N/A 是 否 8.2.3 是否設有吸煙區? 是 否 8.2.4 於檢查時是否有遵守這些規定? 是 否 8.3 說明發現到之危害:

9. 縱火

9.1 是否有基本的保全措施,防範合理出現的外部人 員縱火?

是 否

9.2 建築物之鄰近地區是否有不必要的火災負載或 是可供外部人員引燃?

是 否

9.3 說明發現到之危害:

10. 手提式暖器和加熱設備

10.1 是否有儘可能避免使用手提式暖器? 是 否 10.2 若有使用手提式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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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是否有避免使用較危險之型式?

(例如柵欄電熱式或瓦斯式)

N/A 是 否

10.2.2 使否採取式當措施,將引燃可燃 物之危害降至為低?

N/A 是 否

10.3 固定式暖器是否有定期維修? 是 否 10.4 說明發現到之危害:

11. 烹飪

11.1 是否有妥善之措施,防止烹飪引起火災? 是 否 11.2 特定項目

11.2.1 是否定期更換濾網和排煙管? 是 否 11.2.2 是否設置妥善之滅火器? 是 否 11.3 說明發現到之危害:

12. 照明

12.1 建築物是否有照明保護系統? 是 否 12.2 說明發現到之危害:

13. 環境清潔

13.1 是否有足夠之環境清潔標準? 是 否 13.2 特定項目:

13.2.1 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是 否 13.2.2 避免易燃物和廢棄物不必要的堆積? 是 否 13.2.3 避免易燃物不必要的存放? 是 否 13.2.4 妥善儲放危險物品? 是 否 13.3 說明以及發現到之危害:

14. 外部承包商和建築物工程引起之危害

14.1 外部承包商是否適用火災安全規定? 是 否 14.2 對於外部承包商在建築物內部進行的工程,是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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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有足夠之控管?

14.3 如果有內部的維修人員,於進行使用火源之工 程時是否有妥善之防制措施?(例如需申請許 可)

是 否

14.4 說明

15. 危險的物質

15.1 若有擺放或使用危險物品,是否有依照相關危 險物品法規進行風險評估?

是 否

15.2 說明

16.其他應注意之重大危害,含對一般性的火災預防措施有影響的程序危害 16.1 危害:

16.2 說明發現之缺失:

【火災防護措施】

17.火場避難逃生設施

17.1 建築物備有發生火災時可順利避難逃生之 設施?

是 否

17.2 特定項目

17.2.1 逃生路徑之設計是否妥善? 是 否 17.2.2 逃生口是否足夠? 是 否 17.2.3 逃生口是否可以在必要時輕鬆簡單地開啟? 是 否 17.2.4 逃生口是否朝必要之逃生方向開啟? 是 否 17.2.5 逃生口是否有避免使用滑動式或回彈式門? 是 否

17.2.6 逃生口是否有妥善之保全措施? 是 否

17.2.6 逃生口是否有妥善之保全措施?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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