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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重要性

青少年時期,是每個人從兒童時期開始邁向成人時期的階段,在 人的一生中雖然佔短暫的十年,卻是決定未來成人期發展以及價值觀 建立的重要時期。此時期的孩子,心理發展趕不上生理的成熟,對社 會與成人世界的瞭解不多卻充滿著好奇,正是需要家長、老師以及政 府多加留意的時機。

青少年正處於 Ericson 心理社會發展階段中的「自我統合與角色 混亂」階段,此時的人際關係焦點會放在同儕與團體的歸屬感(Erikson, 1950),也是成長為成人的重要過渡階段並且會嘗試體驗成人行為,

確認獨立自主與喜歡自己做決定;在這過程中則產生冒險的特徵,這 段 時 間 應 要 給 予 青 少 年 安 全 與 明 確 的 成 長 環 境 (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UNCF﹞,2011)。若青少年處於動盪不安的環境下,

如:家庭氣氛差、親子衝突多等因素皆會影響偏差行為的發生(侯崇 文,2001)。

我國目前青少年非法藥物使用狀況節節攀升,根據民國 100 年反 毒報告書所載教育部統計資料,國中生施用各級毒品通報件數自 97 年至 99 年增加約 113%,而高中生通報件數增加約 88%,顯示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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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藥物濫用情形有增加的趨勢(行政院衛生署、法務部、教育部、外 交部,2011)。

影響非法藥物使用的因素多面向,而其中家庭與同儕因素經由研 究證明對青少年用藥的影響處於重要地位(Mak et al., 2010;李信良,

2005)。青少年有較差的家庭連結以及偏差同儕關係,在同儕的邀約 影響及好奇心的驅使下青少年開始使用非法藥物(李思賢、林國甯、

楊浩然、傅麗安、劉筱雯、李商琪,2009)。但即便使用非法藥物後,

正面家庭關係卻能減弱不良環境對其濫用情形的影響(Yu & Stiffman, 2010)。

Dishion& McMahon(1998)發現親子關係間其他影響青少年偏 差行為的方式,如:父母對孩子進行控制與勸誘,來獲得青少年生活 與交友的資訊,會減少子女產生偏差行為。不同於以往父母採取主動 角度為獲得資訊方式;若是從青少年自我揭露中所獲得的訊息比起直 接對孩子監控的方式,於影響青少年之後的偏差行為與藥物使用行為 更為有用(Kerr & Stattin, 2000; Stattin & Kerr, 2000)。這意思也是指 青少年為自己活動與行為資訊的管理者,決定父母對自己了解程度的 多寡。本研究將探討台灣青少年中,子女知覺父母知識、家庭因素與 偏差同儕因素在影響非法藥物使用的行為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希望 能對未來的研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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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台灣青少年中,子女知覺父母知識、家庭因 素與偏差同儕因素在影響非法藥物使用的行為中扮演什麼樣的角 色。

可分為以下兩點:

一、探討子女知覺父母知識、家庭互動關係、偏差同儕、非法藥物使 用行為的相關性。

二、探討子女知覺父母知識對青少年非法藥物使用行為的預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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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提出的研究問題如下:

一、子女知覺父母知識是否會影響青少年非法藥物使用行為?

二、家庭互動關係是否會透過接觸偏差同儕產生中介作用影響非法藥 物使用行為?

三、子女知覺父母知識是否會透過偏差同儕產生中介作用影響非法藥 物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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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青少年

根據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指未滿十八歲之人;

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 之人。本論文中指稱的青少年,是依據民法:第一編第二章第一節所 訂之自然人年滿 20 歲為成年人,故本文所稱之青少年為 20 歲以下。

在本論文中所指的是包含我國教育體制上高中二年級夜間部的 學生以及少年輔育院之 16-20 歲的青少年。

(二)子女知覺父母知識

父母知識是父母透過主動的方式如追蹤與勸誘,或是控制以及被 動的方式由孩子自願性的自我揭露,得知子女在生活與交友上的狀況。

子女知覺父母知識,則是子女感受到父母對自己在生活與交友上的了 解程度。

(三)家庭互動關係

依附是個體對特定他人強烈而持久的情感連結,是一種雙向、互 相依存的關係。基本目的是為了尋求親近和獲得安全感。本論文指的 是受試者對於題目詢問「您與家人容易有爭執」、「您認為家人常對您 不理不睬」、「家人不太願意花時間討論發生在您身上的事」情感上的 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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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偏差同儕

本論文中偏差同儕是依據(Sutherland, 1947)的差別接觸理論的 概念延伸而定義;亦即指的是從事違犯行為的朋友;本論文採用問卷 中詢問受訪者在近一年間,身旁有多少比例的朋友從事以下的活動如:

「抽菸」、「喝酒」、「嚼檳榔」、「使用非法藥物(K他命、搖頭丸、大 麻、神仙水、天使塵、安非他命、一粒眠、海洛因、FM2、笑氣等)」、

「逃家」、「翹課」、「使用武器或物品攻擊別人」、「打人」。

(五)非法藥物使用行為

在本論文中所指之非法藥物行為,為研究計畫的調查問卷中詢問 青少年是否曾使用非法藥物(包含現在及以前)?非法藥物所指的是 K他命、搖頭丸、大麻、神仙水、天使塵、安非他命、一粒眠等由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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