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現今產業界,對於無形資產、智慧資本、抑或是智慧財產,重視的程度 逐年向上提升,突顯出知識的重要性廣為企業組織所重視。透過專利型態呈現的 知識,企業將之視為提升競爭力與研發力的重要來源之一,伴隨著對於知識的重 視浪潮,專利數成為眾多企業努力追求的績效指標。然而,許多企業主重視專利 的原因大多來自專利權所賦予企業享受一段時間的市場利益,進而阻礙競爭對手 的技術發展。事實上,專利權的出現是為了使知識更易公開,促進發明公開與社 會進步,希望社會在公開的知識中,不斷累積知識,並持續進步,衍生更多更有 價值的新知識。現今社會將專利權的重點,都著墨在獨占利益上,而忽略專利權 的真正促進知識傳播的意義。
專利權之目的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專利權賦 予創新技術之發明者於市場中一定期間內的市場獨占權,以鼓勵所創造出來的創 新技術與知識,能夠促進該領域之知識不斷的累積與創新,以推動整個社會的不 斷進步。
Anton 及 Yao (2004) 認為廠商鑑於創新強化了資訊不對稱、創新經常只有 有限的法律上的保護、創新資訊的揭露往往招來模仿,廠商因此保護其研發的創 新知識與技術的途徑,會隨著不同的技術層次,而選擇透過專利或者是採以營業 秘密的方式。對於小規模的創新來說,在取得專利權以及完全揭露情況下,會因
技術價值不大,不會有被模仿的情形;較大的創新會並用專利保護以及秘密保 護,即使這情況下被競爭者模仿的情況會發生,但在預期損害賠償之下,最後會 與這些技術模仿的競爭者做成授權的關係;當創新技術非常巨大時,廠商會放棄 利用專利保護的方式來保護其知識創新成果;其四,如果產業中廠商知悉彼此成 本時,這樣情況會使得創新廠商的創新更加劇烈,讓追隨廠商不在了解其成本為 何,以達到資訊不對稱的型態。
Rockett (1990) 發現廠商透過專利權的取得以及授權方式,來掌控市場中 的運行與廠商競爭的情勢,透過經濟模型中假設市場中存在三個廠商,其中一廠 商為擁有專利權的廠商,另外兩個廠商則分別為與廠商競爭能力相當的廠商與競 爭力較弱的廠商,從Rockett的研究中發現,當較弱的廠商活躍時,整體上產業 會對擁有專利權的廠商比較有利可圖;產業市場中通常只能容納有限的廠商;較 弱的廠商能夠有能力去抵抗或阻礙其他進入者的進入。在這個情況下,擁有專利 權的廠商授權給較弱的競爭廠商才是明智的選擇。否則廠商應該繼續把持技術之 專有獨占性。
Rockett指出兩大點,其一,授權的行為使得產業中現存者,也就是握有專 利權的廠商,能夠改變在專利權過期後進入改產業的遊戲規則,安排進入者的進 入順序。其二,授權給較弱的競爭廠商會阻礙較強的競爭廠商三進入該產業,因 為該市場中存在兩個利益中心會比只存在一個利益中心還顯得擁擠,所剩利益不 多,當無利可圖時,就會讓競爭較強的廠商較低意願進入該產業中。
隨著國內廠商對專利權的認識,專利對研發的重要性也逐漸了解,國內許多 學者也提出對於專利權的見解。祈明輝(1999)認為專利權對研發的重要性,包 括獨佔性質與獨享性質、可以保護研發成果、可以促進研發腳步、可以作為產業 發展的指標。
從多數文獻中,專利權對於產業的意義多著重在專利權所賦予的獨占獨享之 性質,並指出許多廠商會將具有重大關鍵技術的採以商業秘密型態來作保護,並 不將該技術的知識取得專利加以公開。
知識經濟大時代下,各大企業紛紛推廣落實知識管理,知識管理的重點就是 在知識的分享與知識累積與創造,而從產業的角度來看,亦能將產業中知識累積 與促進產業進步,視為一種產業中各企業體成員的知識管理與知識分享。Cabrera 等人 (2002) 發現,在知識管理的流程中,組織內成員的資訊交換扮演著重要的 角色與關鍵點。而引用心理學中的社會兩難(social dilemma),來對於員工間 發生不願意做知識資訊的分享交換的原因探討。並加入加入了公共財的兩難(the public-good dilemma)的觀念,來探討一企業中,員工對於知識分享上採取不 願意配合情況與原因。而從企業觀點,本文也引申從一產業的觀點,專利權或是 其他未用專利權保護的創新知識,可作為是一產業進步的最重要的「公共財」, 前者是因取得專利而必須將知識公開,後者則會隨著廠商應用該創新知識製作出 來的產品的流出,或多或少都造成了知識外溢於產業中的效果。而專利權的出 現,可以視為讓廠商能有效的知識共享而讓產業持續進步。
二、研究問題
在一個產業中,許多創新技術常藉由專利的型態來加以保護研發成果,而專 利在法律上可分為發明、新型、新式樣,意味著專利所涵蓋的技術存在著不同的 創新程度。知識創造往往來自於許多現有知識的累積而成,技術的創新,亦無法 憑空衍生於世。產業中知識發展過程所需的知識技術,也都是逐步性的累積,藉 由專利保護的知識亦能依照與產業技術的相關性與重要性加以分類出每項知識 的技術層次高低,本文將探討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產業中知識技術層次高低對於 新知識演進的相依性,試圖釐清產業發展過程中,知識發展軌跡是否由較基礎性 或是技術層次較高的知識先出現,再轉而由偏應用或技術層次較低方面的知識發 展?
產業發展過程中需要許多知識的累積,也會隨時間演進出現許多新知識,這 些知識對於產業發展而在技術層次上具高低之分,本研究將探討不同技術層次知 識在所需先前知識的數量與時間是否有所不同?在被引用的數量與時間有所不 同?
另外,本研究將做一開放性問題討論,探討一個產業發展過程中,產業中廠 商掌握不同技術層次的知識的分布情況為何?在廠商觀點,各知識類型的發展又 是如何?
三、研究假說
一個產業中的知識發展,本研究認為會是由較為基礎性的知識先做發展,
我們將基礎性較高的知識稱為技術層次較高的知識,知識的發展會從基礎性知識 發展為主,漸漸轉至較為應用性的知識為主要發展,我們稱較偏應用性的知識稱 為技術層次較低的知識,本研究認為一個產業發展知識的過程如假說 1 及圖 1:
假說 1: 產業中,知識的出現軌跡會呈現技術層次高的知識先發展,隨後 技術層次中的知識,最後技術層次低的知識。
一個產業中新知識的產生通常需要許多現有知識的累積與刺激,隨著每項 知識的技術層次的高或低,所需累積的知識量會有所不同,累積每項知識的時間 長短也會有所差異,因此,本研究認為:
假說 2:不同技術層次知識所需的先前知識量會不同;
假說 2.1:技術層次較高知識需較多的先前知識量;
技術層次低
知識數量
技術層次中 技術層次高
發展時間 圖 1 假說 1 概念圖
假說 2.2:技術層次較高的知識引用的知識的時間較早。
隨著一個產業的發展,產業中的知識不斷的創造與累積,一項知識出現之 後又會刺激其他知識的出現。基礎性或技術層次較高的知識跟偏應用性或技術層 次較低的知識,在刺激後續的知識出現的數量與時間也會有所不同。因此,本研 究認為:
假說 3:不同技術層次知識對後續知識發展影響有不同;
假說 3.1:技術層次較高知識被引用的次數較多;
假說 3.2:技術層次較高知識被引用的時間間隔較長,才可引發新知識 的產生。
第二章 文獻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