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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政府於民國 83 年設置國道基金以作為償付國道路網興建及維護之用,其中 基金最主要之收入來源即為通行費。因此,唯有確保國道通行費徵收制度之存續,

才能維持高速公路興建與維護管理作業之正常運作。目前國道通行費徵收乃採行 計次收費方式,然而計次收費方式存在許多不公平收費之問題,如未經收費站但 使用國道之用路人產生無需繳費之情形;同時收費站區位存在分佈不均問題,目 前高速公路路網僅在國道 1, 3, 5 號設有 23 個收費站,而其收費站間距又不相等,

但卻收取等額費用,實有不公。因此,為維持國道基金來源穩定,基於「使用者 付費」原則,同時落實用路人「公平付費」目標,政府訂定民國 102 年高速公路 收費方式將全面進入計程收費階段。然而,既要達到「公平付費」,且還要讓民 眾認同此項政策之推行,計程費率之決定不可不慎。

計程收費之目的並非是為了要增加人民負擔,故本研究將計算若計程收費後 之總通行費收入欲維持於計次收費下之水準時,此一成本應如何公平地分攤於用 路人身上。因若無法落實公平付費目標,人民勢必對此政策推行將有所爭議及不 滿,屆時政府欲推動全面計程收費將更加困難。因此,在維持國道基金收入不變 下,最適計程費率之決定實為當前一重要課題。

此外,根據高公局各車種交通量統計資料顯示,近10年來,高速公路收費站 通過交通量至民國95年均有維持成長的趨勢,如表1.1所示;而截至民國97年底,

高速公路通過收費站交通量已達543.5百萬輛次,如此龐大的車流,致使上下班 尖峰時間及節日連續假期,高速公路經常產生交通壅塞之現象。而未來計程收費 若能順利推行,不僅可抑制一些短程通勤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上而造成某些路段 產生經常性之擁擠,亦可避免收費站前車隊大排長龍之現象發生,且最終更能藉 由費率調整來進行交通管理,進而提昇高速公路整體服務水準。

表 1.1 高速公路歷年交通量

單位:千輛次/年 年期(民國) 小型車 大客貨車 聯結車 總計 日平均交通量 成長率

88 年 346,846 52,979 34,157 433,982 1,189

89 年 365,321 54,290 34,200 453,811 1,240 4.29%

90 年 375,777 55,336 33,589 464,702 1,273 2.66%

91 年 395,710 55,805 34,383 485,897 1,331 4.56%

92 年 435,633 54,137 34,954 524,724 1,438 8.04%

93 年 467,876 57,255 38,038 563,168 1,539 7.02%

94 年 479,143 56,481 38,185 573,809 1,572 2.14%

95 年 480,595 55,241 38,877 574,713 1,575 0.19%

96 年 475,503 54,348 39,792 569,643 1,561 -0.89%

97 年 453,932 50,348 39,269 543,548 1,485 -4.87%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統計年報 1.2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一開始先探討台灣國道在計次收費下產生之不公平收費問題,以引入 研究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之動機。其次,利用民國 98 年 11 月國道匝道進出口及路 段流量資料,推估駕駛人使用高速公路之起迄旅次分佈,並藉由全年總延車公里 之計算,分析在不同總通行費收入下,用路人使用國道每公里之費率。再者,透 過計次轉計程後的收費差額計算,觀察在訂定不同計程費率下,計次轉計程收費 後可降價的起迄對及旅次之變動情形。最後,考量國道基金自償性之概念,若計 程收費後全年總通行費收入仍維持在 200 億元(計次收費下之水準),則如何讓自 償率能達到法定水準(78%)之最佳實施方案。

1.3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在計算當進入計程收費後,全年總通行費收入若欲維持在 計次收費水準下之最適計程費率,而目前計次收費下僅針對國道一號與三號之用 路人進行通行費徵收。因此,本研究範圍主要僅針對國道一號與三號之用路情形 進行費率試算。資料推估主要利用民國 98 年 11 月國道一號與三號週二至週四平 均之各匝道進出口及路段流量資料,推估駕駛人使用高速公路之起迄旅次分佈;

而在此所推估之起迄旅次分佈,主要只考慮國一至國一及國三至國三的起迄旅次 分佈,不考慮國一與國三之交叉起迄旅次分佈。

1.4 研究內容

本研究內容主要分成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研究之動機,並界定問題及研究範圍。研究目的主要是利 用國道匝道及路段流量資料,推估駕駛人使用高速公路之起迄旅次分佈,以計算 全年總延車公里,進而決定在維持總通行費收入不變下之最適費率。而研究範圍 主要僅針對國道一號與三號之用路情形進行費率試算。第二章文獻回顧主要分成 以下五個部份:(一)介紹現行國道收費方式,以及回顧通行費率合理性探討之相 關研究;(二)回顧國內外高速公路通行費率之相關研究;(三)回顧車輛起迄推估 方法;(四)回顧自償率理論之相關文獻;(五)針對台灣目前國道計次收費之問題 進行分析與說明,以引入研究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之動機。第三章為利用最小平方 法之概念,構建一套匝道進出口流量及路段流量之起迄推估模式,以供推估駕駛 人使用國道之起迄旅次分佈之用。第四章主要將民國 98 年 11 月國道匝道進出口 流量及路段流量資料利用本研究所構建之模式,進行駕駛人使用國道之起迄旅次 分佈推估,並進行以下三部分之推估結果驗證:(一)以民國 98 年 11 月週三平均 之收費站流量資料進行驗證;(二)將未通過收費站之旅次量進行驗證;(三)以民 國 98 年 6 月 2 日至 4 日(週二至週四)ETC 使用者平均一天使用高速公路之旅次 分佈情況進行驗證。第五章一開始先利用先前所推估出之起迄旅次分佈計算全年 總延車公里,以分析在不同總通行費收入下用路人使用國道每公里之費率。其次,

透過計次轉計程後的收費差額計算,觀察在訂定不同計程費率下,計次轉計程收 費後可降價的起迄對及旅次之變動情形。最後,考量國道基金自償性之概念,若 計程收費後全年總通行費收入仍維持在 200 億元(計次收費下之水準),則如何讓 自償率能達到法定水準(78%)之最佳實施方案。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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