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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音樂資訊尋求行為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線上音樂資訊尋求行為

一、 線上音樂意涵與發展

線上音樂為音樂內容以數位化方式於網際網路中流傳之檔案,其會以midi、

mp3、real audio、wma 和 wav 等各種數位格式的形態呈現,而 mp3(MP3-MPEG Audio Layer 3)是一種經過壓縮的聲音儲存格式,俱有小而美的特性,此檔案格 式可利用電腦播放,且可在更短的時間內透過網路寬頻技術下載取得,其音質與 CD 相比毫不遜色,因此又以 mp3 為網路音樂傳遞之主流,進而衍生以電腦、手 機、隨身聽等硬體來播放、聆聽、分享等使用行為(江亦瑄,2004;劉淑如、廖 瑞琳,2001)。

在數位時代的成長下,有人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提出 Web1.0、Web2.0 與 Web3.0 的概念,音樂的發展遠比網際網路更早,音樂產業亦逐漸由早期的藝術 產業轉向,朝數位內容產業的方向發展,Bobby Owsinki(2009)將過去至今的 音樂產業的發展概念歸類為六個階段:(1)Music 0.5:早期的音樂,以錄製擁 有樂譜的現場演奏音樂為主,並沒有所謂的唱片公司或者音樂載體;(2)Music 1.0:此時期為第一代的音樂商業行為,也是最原始的音樂商業,其產品即為黑 膠唱片,但藝術家本身並未直接與唱片買者有聯繫,與使用者之間是孤立的,但

由錄音者成立,而使用者會從一般零售商店購入音樂,但購買整張專輯是很昂貴 的;(3)Music 1.5:此時期為第二代的音樂商業行為,產品包裝逐漸被大型公 司接管,出產的產品即為CD。大型的唱片公司成立企業集團,取得利潤的優先 權甚至大於藝術家,但專輯的品質並不佳。他們開始發展MTV 且逐漸成為販售 的主要方法,其概念的產生是從藝術家本身轉移至圖像發展,廣播仍然是最主要 的管道,使用者會從零售商店購買 CD;(4)Music 2.0:此時期為第三代的音 樂商業行為,開始進入數位時代,數位音樂的交易誕生,這也代表著使用者可直 接透過點對點網路傳輸取得音樂檔案,使得音樂盜版逐漸猖獗。此時,唱片公司 雖然受到了重製燒錄CD 的打擊,但 CD 的實際銷售成長卻逐漸大於透過廣播的 促銷;(5)Music 2.5:此時期為第四代的音樂商業行為,數位音樂的販售逐漸 貨幣化,銷售的方式回到最初的單曲形式,而非專輯形式,因此公司針對這些藝 術家需要更多有力的管理和決策,而一些線上音樂平台,如iTunes、Later、Amazon MP3 等的出現使得實體 CD 的銷售量爆跌,造成音樂產業的合約與零售商店逐漸 倒閉;(6)Music 3.0:此時期為現今的音樂商業行為,此時藝術家看到了一道 曙光,藝術家可直接與喜愛音樂的人溝通、互動、行銷或販售,並製出客製化的 唱片。對於使用者來說唱片公司、廣播和電視逐漸不再重要,而單曲的銷售大幅 超越專輯銷量,中間商逐漸被淘汰。

由上述歸納得知,線上音樂是指以數位內容方式呈現之音樂,並且可使用各 種媒體播放器聆聽之檔案類型,且音樂的發展遠比網際網路的發展更加淵遠,相 對於其他數位內容產業,是最早用於網路上的產業,且涵蓋範圍也最廣,因此本 研究將探討使用者對於線上音樂的資訊尋求行為。

二、 音樂資訊尋求行為(Music Information Seeking Behavior)

根據學者蘇諼(2001)的資料彙整,將網際網路上的資訊行為模式分為二大 類:資訊尋求行為(Information Seeking Behavior)與資訊偶遇行為(Information Encountering)。資訊尋求行為是瀏覽與搜尋的組合,瀏覽行為是依據搜尋的資

訊特性與搜尋策略的系統性做區分,主要分為引導式、半引導式與非引導式三 種;而Spink, Wilson, Ellis and Ford(1998)等人於研究中指出,搜尋行為會有 持續性搜尋(Successive Searching)的現象,使用者會花費一段時間針對身邊較 廣泛的資訊問題,使用各種資訊資源進行階段性的資訊搜尋,意指使用者會針對 可能演變的相關資訊問題,重複與持續一段時間,進行數位檔案的搜尋行為。

一般資訊尋求行為可歸納為成本效益模式(Cost Benefit Model)與最小努力 原則(Least Efforts Model)兩種模式,多數研究支持後者,認為使用者於搜尋資 訊時,即便會犧牲資訊品質,但常選擇較容易取得的資訊來源,以符合近用與易 用概念(Hardy, 1982)。

音樂資訊檢索(Music Information Retrieval, MIR)於資訊檢索研究領域中一 直佔有相當重要的一環,卻直到2000 年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通過了麻省大學(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UMASS)的建 議,於Plymouth(UK)舉辦國際音樂資訊檢索會議(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on Music Information Retrieval and Related Activities, ISMIR)後,音樂資訊檢索才 逐漸發展為一獨特的研究領域。但此研討會之主題多以探討技術性層面,以使用 者觀點進行的研究較為少見。有關音樂資訊行為的研究亦相當分散,且多以資訊 需求與尋求層面的探討為主。而Lee and Downie(2004)於根據音樂資訊需求、

搜尋音樂資訊的理由、音樂相關的線上活動、音樂相關的資源尋求、音樂資訊搜 尋的場域、對於音樂資訊搜尋的諮詢參考者、觸發音樂資訊搜尋的管道、搜尋或 瀏覽時的首選屬性,共八個構面分析使用者的音樂資訊行為。其調查結果指出,

音樂尋求通常不為私人或獨立的流程,是具有社會性和分享的行為,對於重要的 正規的社會互動與延伸性音樂資訊,其所需的不只是內容描述性的資訊,而是更 深一層的情境式詮釋資料(Context Metadata)相關與聯想,尋求中不一定有特 定目的或結果,是一探索性且富有彈性的檢索過程。

另Lee, Downie and Cunningham(2005)也針對跨文化與語言的音樂資訊尋

樂的相關參考書目、類型和歌詞三種資訊,因此於搜尋音樂時,詮釋資料便成為 重要的依據,提供跨語言檢索與深度資訊,成為未來音樂資訊提供商的任務。

有鑑於此,使用者在尋求音樂資訊時,會持續性的針對音樂的書目、取得管 道、音樂屬性、以及取得後的目的等進行一連串的資訊搜尋行為,以滿足最初的 動機需求。其中又以瀏覽方式所獲得音樂資訊為多數,且目的多為分享與使用,

通常愈完整的詮釋資料愈容易滿足使用者需求,尤其是地區性和語言會對搜尋之 音樂類型有所差異。

三、 線上音樂使用行為

Hoffman and Novak(1996)認為網際網路上的媒體使用行為,可分為遊歷

(Navigation)與目標(Object)兩種特徵,同時,使用行為會受到心理狀態的 影響,因此目標導向與遊歷導向之使用者在使用行為上會有所差異。遊歷的使用 者並無特定目標,因此網頁的設計上需讓使用者感到愉悅忘我,進而達到沉浸

(Flow)的心理狀態,讓使用者喜歡且願意持續使用。而有目標之使用者因有特 定目標需完成,故需要簡明清晰的目標功能提示,讓使用者可以快速達成任務。

LeBlanc(1986)發展的音樂偏好變項模式,主張音樂偏好的決定須經過八 階段的歷程,由「所欣賞的音樂」「欣賞者外在的文化環境」、「欣賞者個人特 質」三個向度建構而成。第八層包含音樂環境(如音樂的物理性、複雜度、相關 內涵、演奏品質)與文化環境(如欣賞者的同儕、家庭、教師、專家、偶發事件),

於者兩之間的中介變項為媒體;第七層為欣賞者的聽力;第六層為欣賞者的注意 力;第五層為欣賞音樂時的情緒狀態;第四層為欣賞者的個人因素(如性別、聽 覺敏感度、音樂能力、音樂訓練、人格特質、族群、社經地位、年齡、記憶);

第三層為欣賞者對音樂的認知歷程;第二與第一層進入個體音樂偏好是否拒絕或 接受該音樂之最後歷程。其中又以第四層的穩定度與第三層的影響力高於其他階 層。國內學者研究結果指出,同儕參與、媒體涉入與家庭態度影響青少年對流行 音樂偏好有正相關,其中同儕參與和媒體涉入具有顯著的聯合預測效果,而家庭

態度並無此預測力,由此可知,青少年的流行音樂文化多源於同儕團體與大眾傳 媒(引自蘇郁惠,2005)。

在Rentfrow and Gosling(2003)的研究中,使用層級分析法(Factor-Analytic)

來驗證使用者的音樂偏好,首先蒐集80 種音樂的分類,從許多線上音樂商店來 定義名稱,將其分為14 種類型和 66 種子類型,並透過多位受試者的意見,整合 而成音樂偏好簡短測試量表(Short Test of Music Preferences,STOMP),其 14 種類型為:藍調(Blues)、民謠(Folk)、古典(Classical)、爵士(Jazz)、

非主流(Alternative)、重金屬(Heavy metal)、搖滾(Rock)、鄉村(Country)、

宗教(Religious)、流行(Pop)、舞曲(Funk)、饒舌(Hip-Hop)、靈魂(Soul)、

電子(Electronica)。鍾惠如(2008)引用 Litle and Zuckermane 於 1986 所提出 的音樂偏好衡量(Musci Preference Scale,MPS),考量現代人聆聽音樂的習慣 後,加以改編為17 種音樂類型,如中文流行歌曲;台語流行歌曲;外語流行歌 曲;電子音樂、舞曲、Disco 音樂;饒舌音樂;電影、電視原聲帶;古典音樂、

交響曲、管弦樂;輕音樂;國樂;宗教音樂;西部鄉村音樂;靈魂樂;藍調;百 老匯、音樂劇音樂;爵士音樂;搖滾音樂、重金屬搖滾、另類搖滾;新世紀音樂。

兩者皆按喜好程度以李克特氏七點式量表(Likert)分為非常不喜歡、不喜歡、

不太喜歡、不熟悉、有點喜歡、喜歡、非常喜歡七種來衡量使用者對音樂類型的 偏好程度。

綜合上述兩位學者與國內三家較具規模之唱片行(五大、佳佳、玫瑰大眾)

的音樂分類,整理如下表:

表2-1-1 音樂偏好類型

本研究整理

Rentfrow & Gosling

(2003) 鍾惠如(2008) 唱片業者 1 華語流行樂 流行(Pop) 中文流行歌曲 華語

2 西洋流行樂 外語流行歌曲 西洋

3 日韓流行樂 東洋

日本 韓國

4 其他語言流行 台語流行歌曲 台語

本研究整理

Rentfrow & Gosling

鄉村(Country)

爵士音樂

電子(Electronica)

舞曲(Funk)

搖滾(Rock)

重金屬(Heavy metal)

電子音樂

饒舌(Hip-Hop)

靈魂(Soul)

尋資訊時多以最小努力原則為基礎,因此本研究針對資訊尋求部分做深入瞭解,

尋資訊時多以最小努力原則為基礎,因此本研究針對資訊尋求部分做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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