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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政策與外交作為

第三節 相關國家之政策與外交作為

一 美國的政策與外交作為

2002 年 10 月朝核危機發生後,美國總統布希於 12 月 16 日在《第 23 號國 家安全總統令》(National Security Presidential Directitive 23, NSPD-23)中,指名 北韓因追求發展大規模破壞性武器及長程導彈,對美國及其盟國產生嚴重的威 脅。74 在北韓宣布退出《核不擴散條約》後美國又採取了一連串強硬的軍事措 施:例如派遣航空母艦卡爾文森號(Carl Vinson)駛入沖繩海面;調派二十四架 B-52 轟炸機進駐關島(Guam),加強在遠東的軍力;循往例與南韓舉行一年一 度的聯合軍事演習,在三十八度停戰線一帶展示美國強大軍事實力;重新恢復對

73 關於中共對朝核危機的因應及多邊會談的政策形成過程,請參閱:益尾知佐子,〈六者 協議と中国の北朝鮮政策〉,小此木政夫編,《北東アジアの安全保障と日本》(東京:

日本国際問題研究所,2005 年),頁 64-78。

74 “National Security Presidential Directives-23,”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December 16, 2002. <http://www.fas.org/irp/offdocs/nspd/nspd-23.htm>; “Bush Case on Defense Plan Cites N. Korea,” The Washington Times, May 27, 2003.

北韓的空中偵察活動。75 另外還威脅要與日本合作對北韓採取包括經濟制裁、

海上封鎖等手段在內的強制措施。76

美國處理朝核問題的主要目的是要確保北韓放棄所有核武研發計畫。大體 上,其政策立場是:(一)北韓立即承諾棄核;(二)在北韓承諾棄核前避免兩方 直接談判;(三)對北韓進行國際孤立。77

對於棄核的方式,美國主張「徹底的、可查核的、不可逆轉的放棄核武」

(Complete, Verifiable, and Irreversible Disarmament),此即 CVID 原則,北韓須 按利比亞模式棄核,而北韓只有在接受 CVID 並確實實踐的情況下,才能與美國 討論關係正常化事宜及其他經濟援助問題,未採取棄核行動之前不提供任何優惠 措施,且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排除對北韓動武之選項,美方保持政策彈性,意圖 以此作為嚇阻北韓棄核的工具。

在談判方式上,強調以多邊會談解決朝核問題,拒絕雙邊直接談判的對話型 式。對於北韓在危機初期所提出的直接談判提議嚴加拒絕。美國希望讓朝核問題 國際化,由各國介入美國使北韓同意全面棄核,尤其在北韓不接受 CVID 時,更 需要各國聯合對北韓進行制裁。除了透過與東北亞盟國的政策協調,讓日本、南 韓加入多邊會談外,美國最為重視的是中共的角色。中共的重要性來自於中共與 北韓的同盟關係及中共支援北韓 90%的重油及 40%的糧食。從「三方會談」到

「六方會談」,美國都一直稱讚中共主辦會談的成就,同時也認為中共應對北韓 施加壓力,促其接受 CVID。

75 王慶宇等,〈美國單邊主義外交政策在朝核危機中的映射〉《中共銀川市委黨校學報》,

第 6 卷,第 2 期,2004 年,頁 47。

76 〈美日合壓朝鮮:警告用經濟制裁,威脅斷匯款〉,南方網,2003 年 6 月 3 日。<http://

www.southcn.com/news/international/zhuanti/nuclear/usa/200306030851.htm>

77 Larry A. Liksch, “North Korea’s Nuclear Weapon Weapons Program,” CRS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 January 26, 2006, p.5.

在國際孤立上,美國企圖聯合各國對北韓施以外交及經濟的壓力。近來計劃 透過反擴散安全倡議(Proliferation Security Initiative, PSI)對北韓進行經濟制裁 及軍事封鎖。78 莫大華與神保謙(Jimbo Ken)皆認為 PSI 的發起背景與 2002 年 朝核危機關係甚大。79 若北韓持續不接受以 CVID 方式棄核,美國計畫將對日本 及其他國家流入北韓的資金,來自中東及南亞運載武器的船隻,以及從北韓流出 的毒品、偽鈔進行攔截,因為這將會對嚴重打擊北韓賴以支持其政權及軍隊的主 要來源。美國相信 PSI 將能造成經濟上的壓力,形成內部問題,最後導致金正日 政權崩潰。同時美國也對許多國家施壓,要求她們停止販賣武器給北韓。

伊豆見元(Izumi Hajime)認為,在布希連任之後,除非北韓販賣核武或原 料給其他國家或恐怖組織、進行核武試爆、發射長程導彈,或者以傳統武力挑釁 南韓,美國應該會盡量避免以武力解決朝核問題。80 雖然美國採取許多壓力措 施,但美國無法獨力在「六方會談」中解決朝核問題,因此,與北韓關係特殊的

78 PSI 是由 2002 年 12 月布希政府的《國家抗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戰略》(National Strategiy to Combat Weapons of Bush Administration)所指導。最初是由美國副國務卿博爾頓(John R. Bolton)所提出,2003 年 5 月 31 日由美國總統布希正式發表,強調 PSI 的目的是強 化而非取代現有的反擴散機制。「禁阻攔截原則」(principles of interdiction)是其首要策 略,包括搜索進入成員國水域、空域的船隻、飛機等措施。在歷經馬德里、布里斯班、

巴黎、倫敦、里斯本與科拉蔻等六次的全體會議;倫敦、華府與渥太華三次的專家會談 決議,以及數次的聯合共同阻禁攔截演習後,其核心成員國截至 2005 年底,已達 17 國,

超過 60 個國家願意與其合作。關於 PSI 的發展過程,請參閱:〈拡散に対する安全保障 構想〉,日本外務省,2005 年 11 月 28 日。 <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fukaku_j/

psi/psi.html>

79 Ken Jimbo, “Regional Infrastructure in Northeast Asia: Japanese Perspective,” The Korea Institute for National Unification, eds., .Infrastructure of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Northeast Asia (Seoul: Korea Institute for National Unification, 2005), 131-132; 莫大華,〈論析美國

「防止擴散安全提議」的發展與展望〉《遠景基金會季刊》第 5 卷,第 3 期,2004 年,

頁 27-98。

80 Hajime Izumi, “The Second Bush Administration and North Kore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Korean Unification Studies, vol. 14, no. 1, 2005, p. 60.

中共與南韓的角色就相對重要,這兩個國家在阻止北韓發展核武的目標上與美國 相同,但在解決問題的方式上都強調和平對話,與美國時而採取壓力手段的的方 式不同。81 所以美國還必須重視與這兩個國家在政策上的協調工作。白彼德

(Peter M. Beck)等學者也指出布希政府應認真與北韓談判,並考慮與平壤政權 共存,因為該政權的崩潰對區域的安定並無益處,從利比亞模式來看,其他國家 的協調工作也相當重要,但布希政府必須妥善因應,否則朝核危機將難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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