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而欣賞者具有審美經驗(朱立元,2000,頁 121)。這個說法和本研究的出發點 相衝突,我就不多著墨。為了闡明美感經驗在研究中的意涵,這一節首先引入美的 經具有十分悠久的歷史(朱立元,2002,頁 25-26)。然而,美學之名正式立足於學 術界卻僅不到三百年。德國哲學家包姆加登率先使用”aesthetica”來標示專屬於感性
美的真理內涵,在老莊與儒家哲學中都有表現:《莊子.知北游》中提及「天地有大
a=ability(審美能力)
經濟學家的分析都是根據科學而不能增減一分的,因此客體對主體判斷的約束性和 決定力很強;但藝術家知覺到的美卻是不能測量也無法比較的,因此審美客體極對 主體極的約束力相對來說是弱的。但是,當主體知覺到一個帶有美的性質的客體時,
因為美的性質是一種帶有價值的屬性,對主體有極大的吸引力,主體會盡可能以變 成 (devenir, become) 、擁有 (posséder, possess) 、是 (être, be) 的方式存在,因此,
主體在審美知覺和審美想像的同化作用相對增強,最後,主體極的審美情操對客體 極的美感觀念進行更深刻的同化作用,獲致審美判斷。
顯然這些學者嘗試從不同的角度來解釋審美活動,但他們的說法都指出:主體 必須意識到一個審美關係的存在,美感經驗才會產生。
三 三 三
三、 、 、美感經驗的心理因素 、 美感經驗的心理因素 美感經驗的心理因素 美感經驗的心理因素
王柯平(1993)主張審美實踐活動的心理過程都涉及四個要素:感知、想像、
情感和理解。感知因素,泛指審美對象刺激人的感官而引起的非生理需求或實用目 的感覺及知覺綜合活動;想像因素,是由此事物想到彼事物的心理過程;情感因素,
是伴隨著知覺活動產生對客觀事物的主觀情緒反應;理解因素,包括區分現實狀態 與虛幻狀態的理解、對審美形象內容的理解、對融合在形式中的意味的深層與內在 理解。美感的產生就是這四種心理功能的交滲互動。
尤煌傑(2004,頁 128-136)則認為審美主體具有審美知覺、審美想像力和審 美情操,這些心理因素透過審美意識的同化,才產生美感,其內容茲整理如下:
(一)審美知覺
審美知覺是一般知覺活動中的特殊活動,我們在進行一般的知覺活動時,都是 以認識事物為目的,例如看見一朵花,我能認出它是一朵玫瑰花。這樣的認識發展 到極精細的程度可以成為一種敏銳的知覺能力,敏銳的知覺能力是進行審美知覺所 必須的能力,但它並不等於審美知覺。例如,一位音樂家能夠分辨音符與音符之間 的強弱拍,但這卻不保證他具有音樂上的審美能力。審美知覺是建立在認識知覺的 基礎之上,面對眾多知覺細節進行整體回溯的活動。以音樂欣賞為例,每個音符在 審美知覺下,首先被單一地覺察,但是唯有當最後一個音符結束,將幾萬個音符知
覺的結果回溯到音樂作品的整體時,審美知覺才算完成。
(二)審美想像力
審美想像力具有感覺記憶、聯想作用,以及凝聚審美世界的功能。由於審美知 覺是對審美客體產生的整體知覺,具有持續性,因此審美活動必須仰賴想像力的感 覺記憶功能才能實現。以音樂欣賞為例,在超過一個小時的聆聽過程中,欣賞者必 須不斷回味每個音符構成旋律的整體印象,才能產生對於整部作品的完整意象。此 外,想像力可以創新過去經驗形成新物象,方式包括類似聯想和接近聯想。類似聯 想起因於不同事物的相似性質,例如,紅色讓人聯想到熱情;接近聯想則源於個體 特殊的生活經驗,例如一群觀賞過日本卡通《多拉 A 夢》的學生,會從銅鑼燒聯想 到多拉 A 夢、大雄、靜香等。在審美經驗中,想像力最主要的功能是溝通現實世界 和審美世界。首先,審美想像力再現過去曾經出現的感覺經驗內容,並將審美意識 帶領到指涉美的現實事物之前。接著,感性知覺憑藉這些事物創造出感性之物,想 像力則在感性之物上凝聚出一個超越現實的想像世界,盡可能接近那個美的抽象世 界。
(三)審美情操
審美情操是進入審美境界前的篩選能力,它代表審美主體的心之所向。例如面 對同一風景時,遊客能感受到動人及美好,但當地的居民可能根本無心注意,就是 他們的意識做了不同的選擇。此外,審美情操是一種特別凝鍊的情感因素。所謂凝 鍊,是一種高度的提煉、昇華或者淨化,因此審美情操和一般的情緒不同,是一種 將情感提升到某一種高度之後豁然釋出的能力。
(四)審美意識
審美意識具有四個特徵:1.審美意識是主體關於情感的整體經驗,這種經驗是 審美主體與審美對象接觸後獲得的直接經驗。審美意識的理解是一種直觀性的理解,
審美主體以各自的手段詮釋各自所見的真理,像黑格爾說的「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2.審美意識能產生審美判斷。下判斷就是一種態度的表達,因此審美意識是一種態
度的表達。3.審美意識能夠彰顯審美對象的本質,因此具有明顯性及清晰性。4.審 美意識具有變化性與持續性。
故美感經驗的心理因素包括感知、想像、情感、理解四大要點(王柯平,1993),
它們又被稱為審美知覺、審美想像力、審美情操和審美意識(尤煌傑,2004),這些 心理因素主導了審美關係的形成。
四 四 四
四、 、 、美感經驗的 、 美感經驗的 美感經驗的表現形態 美感經驗的 表現形態 表現形態 表現形態
美感經驗的內容主要著重於製造和欣賞藝術作品的人,也就是創作者和鑑賞者 的心理層面。康德根據主體先驗的心理機能,率先提出審美判斷的兩個種類:優美 和崇高(楊恩寰,1993)。對康德來說,審美判斷是美感經驗的判斷標準,優美和崇 高都屬於審美經驗的範疇。其中,優美是一般人所說的狹義的美,它本身就能夠令 人愉快,因此吸引著人們,是我們必須到自身之外去尋找的對象。崇高就是壯美,
壯美也能使人愉快,但是從壯美當中產生的愉快必須經過自身的推理,它是一種由 痛感轉變而成的快感,既吸引人又排斥人,因此我們只能從內部的思想中獲得壯美
(侯鴻勛,2000,頁 122-133)。根據康德的想法,面對優美和壯美的對象時,主體 產生的審美判斷會形成優美感和崇高感。他認為優美感是想像力和知性的活動,而 崇高感是想像力和理性的活動。其中,優美感是一種比較好理解的心理狀態,人類 自然會受到美的事物所吸引而引發想像力和知性;相對來說,痛感轉變為崇高感是 一種較為複雜的過程。對此,康德從數學和力學的例子加以解釋(引自勞承萬等,
2001,頁 211-216):
它們都經歷了一個從想像力無力適應自然對象(無法整體把握或對奇 力量感到恐懼)到喚起理性理念來把握或戰勝對象,從而由想像力受 到挫折的痛感轉化為對自身機能優越性和人的尊嚴感的快感的心理過 程。
舉例來說,如果一場戰爭是為了維護秩序和公民權利而發起的,它本身就具有
崇高性。康德認為:
……以這種方式進行戰爭的民眾越是遭受過許多危險,並能在其中勇 敢地堅持下來,其思想境界也就越是崇高;與此相反地,一個長期的 和平通常都使單純的商業精神、但也連帶著使卑劣的自私自利、怯懦 和軟弱無能到處流行,並使民眾的思想境界降低(鄧曉芒,2004,頁 109)。
楊恩寰(1993,頁 141-168)依照哲學、教育學及心理學原則的綜合考量,將 審美經驗的形態分為縱向及橫向兩大類。縱向形態著眼於審美經驗的層次,分為直 覺感、領悟感及超越感;橫向形態著眼於審美經驗的樣式,分為優美感、崇高感(悲 劇感)、滑稽感(喜劇感)等。
(一)直覺感
直覺感表現為感官對審美對象直觀把握而獲得的滿足和愉快,它強調審美經驗 的直接、直觀性,並非指單純的感官直觀。因此,直覺感是一種融合理性因素的感 性直觀。
(二)領悟感
領悟感表現為心意能力對審美對象深沉意味的悟解、玩味而獲得的滿足與愉快 體驗。和審美直觀的即刻性與短暫性相比,由於領悟感必須在感知的基礎上充分開 展想像、理解、情感等心理活動,進而能在有限的、偶然的或具體的形式中發現無 限的、必然的、本質的內容,從而獲得巨大的心意愉快。
(三)超越感
超越感表現為兩種形式:悅志與悅神。悅志是人類超越審美對象的愉快,此時 審美經驗的喜悅不再侷限於審美對象的有限形式,而是昇華到哲理的沉思。悅神所 指的是自我的超越,由於求得人格理想或心靈境界與大自然合而為一而感到愉悅。
(四)優美感
優美感是由審美對象和諧、平靜的形式所引起一種適情順性、悠然自得的情感 狀態和體驗,產生於審美對象與主體的同構對應,也就是審美對象和主體在和諧、
平靜中相契合的領受。西方美學家柏克認為它是由身體組織鬆弛舒暢的狀態所形成 的「愛的情感」;車爾尼雪夫斯基也認為優美感是一種愛的愉快。他說:「美的事物 在人心中所喚起的感覺,是類似我們當著親愛的人面前時洋溢於我們心中的那種愉 悅(引自楊恩寰,1993)。」
(五)崇高感
崇高感是複雜的、激盪的愉快,這種情感常是映照著一股巨大的形式力量而發 生,在激盪、振奮當中帶有痛感,卻又讓人愉快。桑塔耶納認為:「唯有當我們安全 擺脫了自己,而彷彿生活在對象本身中,……當這種自我轉化之際,我們升高了,
而且扮演一個更高尚的角色,感到一種比我們自己的生活更自由更廣闊的生活之喜
而且扮演一個更高尚的角色,感到一種比我們自己的生活更自由更廣闊的生活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