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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因素、網路使用習慣與網路成癮及睡眠品質之關係

一、 背景因素、網路使用習慣與網路成癮之關係

為了瞭解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與網路成癮之間的關係,本研究採用t 撿定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及皮爾森積差相關的統計方式來進行分析,

結果如表3-4-1所呈現,「目前的在校成績」、「有使用網路連線遊戲」

以及「主要使用網路地點」在網路成癮總分上有顯著的差異,其他的背 景因素與網路成癮總數則沒有顯著的差異;而在相關性的部分,表3-4-2 顯示出「每天上網時數」與「每週上網天數」都有達到統計上顯著相關,

以下詳細說明之:

在性別的方面,男生的網路成癮總分的平均得分為54.5分,女生的 總得分則是52.2分,雖然平均數較高,但在統計上並無顯著的差異 (t=1.12,P>0.05) ;網路成癮的個案上男性人數為63人,女性人數為13 人。

在年級的部分,以一年級的平均數最高(平均值=55.9),其次為二年 級(平均值=53.4),最低的則是三年級(平均值=52.8),但經過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後顯示三者並無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家中經濟狀況方面,以中低收入戶的平均值最高,其次為小康以上,

最低的則為低收入戶,而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F值為2.231(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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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同的經濟狀況在網路成癮總分上並無顯著的差異。

目前在校成績的方面,以後三分之一的研究對象的平均值最高(平均 值=56.9),其次為中間三分之一(平均值=53.8),最低的則是前三分之一 (平均值=51.4),經由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出的F值為3.2(P<0.05),故有 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在經由事後比較發現,在校成績處於後三分之一 的研究對象其網路成癮的總分事高於屬於前三分之一者,即後三分之一 的網路成癮傾向事高於前三分之一的。

在網路使用目的中,有使用網路連線遊戲的研究對象,較沒有使用 網路連線遊戲的其網路成癮的傾向高,在統計上達顯著的差異(t=3.20,

P<0.05),而其他的網路使用目的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在網路使用地點方面,在自己家理使用的平均值為53.5,而在住家 以外使用(包括學校、同學家、網咖)的平均數為59.3,再經由t撿定來分 析,結果得出其t=-2.14(P<0.05),故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即研究對象 在住家以外使用網路的成癮程度較主要在家裡使用的高。

在每天使用網路的時數方面,經過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後,其結果 達到統計上顯著的正相關(r=0.334,P<0.01),即研究對象網路使用時數 越高者,其網路成癮的程度就越大。

在每週使用網路的天數上,透過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得其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的正相關(r=0.229,P<0.01),即研究對象每週使用網路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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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多,則其網路成癮的程度就越大。

在網路使用裝置種類上,進行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未達統計上顯著 相關,因此表示所能使用的上網裝置的多寡並不影響其網路成癮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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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1背景因素、網路使用行為與網路成癮之t撿定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351)

*P<.05,**P<.01,***P<.001

變項名稱 人數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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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2背景因素、網路使用行為與網路成癮之皮爾森積差相關(n=351)

變項名稱 網路成癮總分

每天上網時數 0.334**

每週上網天數 0.229**

網路使用裝置種類 0.085

*P<.05,**P<.01,***P<.001

二、 背景因素、網路使用習慣與睡眠品質之關係

此部分為了解背景因素與網路使用習慣跟睡眠品質的關係,利用t撿 定以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與皮爾森積差相關來進行分析,其結果如表 4-4-3與4-4-4所示。結果顯示在有使用BBS與沒使用BBS的網路使用行為 上有統計上顯著差異。而在相關性檢定的部分,撿定結果以「每天上網 時數」、「網路使用裝置種類」有達到統計上顯著相關,其他的背景因 素以及網路使用習慣則無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以及顯著相關,以下詳細 說明之:

在性別的方面,男生的睡眠品質總分的平均得分為5.38分,女生的 總得分則是5.50分,女生的平均數雖然較高,但在統計上並無顯著的差 異(t=1.12,P>0.05)。

在年級的部分,以一年級睡眠品質總分的平均數最高(平均值

=5.85),其次為三年級(平均值=5.25),最低的則是二年級(平均值

=5.15),但經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顯示三者並無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 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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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經濟狀況方面,以中低收入戶的平均值(平均值=5.48)最高,其 次為小康以上(平均值=5.42),最低的則為低收入戶(平均值=5.21),而 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F值為0.61(P>0.05),所以不同的經濟狀況在睡眠 品質總分上並無顯著的差異。

而在校成績的方面,以中間三分之一的平均值最高(平均值=5.57),

其次為後三分之一(平均值=5.44),最低的則是前三分之一的研究對象 (平均值=5.12),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F值為0.58(P>0.05),所以不同 的在校成績在睡眠品質總分上並無顯著的差異。

在網路使用目的中,有使用BBS的研究對象,較沒有使用BBS的其睡 眠的品質差,在統計上達顯著的差異(t=2.0,P<0.05),而其他的網路使 用目的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在網路使用地點方面,在自己家理使用的平均值為5.35,而在住家 以外使用(包括學校、同學家、網咖)的平均數為6.07,再經由t撿定來分 析,結果得出其t=-1.65(P>0.05),故未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

在每天使用網路的時數方面,經過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後,其結果 達到統計上顯著的正相關(r=0.167,P<0.01),即研究對象網路使用時數 越高者,其睡眠品質的程度就越大。

在每週使用網路的天數上,透過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得其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的相關(r=0.055,P>0.05),因此表示每週使用網路的天數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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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響其睡眠品質的好壞。

在網路使用裝置種類上,進行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達統計上顯著正 相關(r=0.111, P<0.05),因此表示所能使用的上網裝置的越多則睡眠 品質差的程度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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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3背景因素、網路使用行為與睡眠品質之t撿定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351)

變項名稱 人數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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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4背景因素、網路使用行為與睡眠品質之皮爾森積差相關(n=351)

變項名稱 網路成癮總分

每天上網時數 0.167**

每週上網天數 0.55

網路使用裝置種類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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