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可定義為:「一可歸納特定現象或事物相關資訊之量度,或者合 理替代該量度者」(於幼華、張益誠,1999)。
Cuttance(1990)則認為,指標可用來測量事物的品質或數量。一般 涵蓋定性與定量兩種表示方法,定性法乃作為描述性質和狀況的工具;
定量法則利用調查所得的數據,透過整理、分析的步驟,所得之結果。
無論何種方式形成之指標,其用意皆指作為顯示制度或制度表現成果的 信息或指引,且能夠對制度的品質或數量進行量度。
同樣地,Spee and Bormans 於 1992 年也說明指標即為一種信號或指 引,可用來解釋制度或部份制度的表現情形。徐超聖(1999)則認為,
指標是用來指出或顯示某種已存在的現象,由於該現象較為抽象,不易 直接觀察或不便測量,因此以另一種可測量或觀察的指標來表徵該現象。
而美國教育部國家統計中心更提出,教育指標可說是一個教育系統品 質與功能的指示者,藉由其量化的呈現,可作為分析報導重要教育資訊、
瞭解教育健康狀況、導引教育發展,以及顯示教育趨勢等功用(Thomas, 1997)。由此可知,若能建立一套完整的圖文傳播教育數位能力指標系統,
不僅可定期評估或追蹤圖文傳播教育的實施成效以作為改進之參考,亦 可作為政府擬定相關政策、人力預算分配的參考。倘若能建構國際比較 性的指標系統,更能協助世界各國瞭解我國圖文傳播教育的發展,並經 由相互比較的過程提昇我國圖文傳播教育的水準。
一般而言,指標可分為量化的指標和質化的指標兩種。量化的指標在 於反應一個可數值化的結果;而質化的指標即是用於確認數量的相對卓 越程度(Johnstone, 1981)。
根據此種分類,指標通常具有五種特性:
一 、指標能指出普遍的狀況,但在科學上未必具有良好的精確性。
二 、指標和變項在本質上是不相同的。變項只用於反映社會特定層面的 現象,而指標則是整合相關變項的概念與意義後,所呈現出制度的 縮影。
三 、指標可以是量化的數字,必須根據建構原則,以解釋其意義。
四 、指標數值的適用性是暫時的,會隨著時間的變遷有所變動。
五 、指標是理論發展的起點。研究者必須透過確認相關概念、將概念的 操作型定義轉換為可測量變項,再進行資料蒐集與指標建構的工作。
國內外學者對於指標發展的歷程,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但其核心活動 則大體類似。以教育指標為例,Burstein 等學者就提出發展教育指標應具 備以下六個階段,即:
一 、建立概念模式與選擇指標。
二 、發展成分的量度。
三 、資料的蒐集。
四 、建構指標和決定量尺。
五 、解釋指標。
六 、報導資料。 (引游自達,2000)
因此,整體而言,概念模式的選擇、指標的發展與選擇是建構指標系 統過程中的重要工作。
所謂「模式」指的是描述系統運作的架構,其中最簡單的是「輸入─
輸出」模式,而Stufflebeam 所提出的 CIPP(content, input, process, and product)模式,則是從評鑑觀點出發,將指標分為背景、輸入、過程、輸 出四類。過去多數教育指標研究都是以CIPP 模式作為主要概念模式,來 進行修正,如美國教育系統模式,便是以輸入、處理、輸出三類指標為 主要架構(游自達,2000)。
指標的概念模式發展完成以後,即需逐步進行指標的發展、界定、解 釋與修正工作。就是根據指標概念模式,將概念轉為實際的測量,並界 定指標的操作型定義,以便進行資料收集的工作(游自達,2000)。指標建 構的方法眾多,包括量性與質性的方法。其中,量性方法包括問卷調查 法、迴歸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階層分析法等。而常用的質性方法則有 文獻探討法、專家判斷法、腦力激盪法、專業團體模式、提名小組、焦 點團體法、以及德懷術等七種方法(郭昭佑,2001)。
貳、 能力指標之內涵
徐明珠(2007)指出在能力的內涵方面,分成「一般能力」、「專業能 力」,前者是指「聽、說、讀、寫、算」,問題解決、以及日常生活或 職場工作所需具備之共同能力,此即為哈佛大學通識課程所指稱之核心 能力,以及英國與澳洲所經常被提及的關鍵能力。依據譚納二氏(Tanner&
Tanner)曾經對一般能力與專業能力教育消長的現象表示,小學教育幾乎
為一般能力的教育,中年級以後,逐漸給予生涯試探和素養教育;中學 教育階段,仍以一般能力教育為主,但開始融入專業教育與生涯教育和 素養教育。高中以前的課程多屬於一般能力的培養,少數部分課程提供 生涯的試探,瞭解學生的性向。大學以後的課程,則在兼顧核心能力下,
重視分化的專業教育。
徐明珠(2007)也指出專業能力,則為從事專業工作所需之知識和技 能,不只在明白問題的情況,更在瞭解問題解決之道,包括推理、判斷、
決策等能力,前者為陳述性知識,後者為策略性知識,兩者構成職場工 作所須具備之知識地圖,唯專業能力遠比一般能力更重視策略性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