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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text)的概念,源自於文學研究,其指涉的是有意識的表達或陳述,

在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中,文本不只僅限於文字書寫,也包括照片、影 像、舞蹈、地圖,甚至是流行服飾等等。脈絡(context),指的則是文本得以產 生,以及被賦予意義的環境。

對於文本的研究和對於脈絡的研究兩者密不可分,因為「當我們要了解一 個文本的內容時,我們需要知道它是在什麼樣的脈絡中產生的。也就是說,只 有從脈絡中,我們能夠了解文本」(何翠萍,2008:169)。早期對於文本和脈絡 之研究,集中在探討「文本的脈絡」為何(what),而在 1980 年代之後,開始 有對於文本如何(how)脈絡化與去脈絡化的研究。脈絡化(contextualization),

指的是文本被創造、賦予意義的過程,它是由許多參與者動態協商所達成;而 脈絡化(de-contextualization),指的是文本被和原本產生它、賦予它的環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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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疏離的過程。更進一步的,對於脈絡化、去脈絡化之研究,衍生出再脈絡化

(re-contextualization)的概念,這個概念認為,去脈絡化,往往是另一個重新 脈絡化(被重新賦予意義)的開始,因此兩者之間存在著辯證的關係(何翠萍,

2008:169-171)。

本研究將運用以上三組概念(原住民生態知識、地景生態、脈絡與去脈絡), 對於研究區域之不同時其的農業,進行描述、比較和分析。

三、泰雅族的生態知識:從 gaga 談起

1. 關於 gaga 的研究

對泰雅族而言,gaga,應該是和知識這個概念最相關的字眼。Gaga,一直 是許多研究泰雅族的民族、人類學者都極欲瞭解的一個對象,它之所以能夠吸 引如此多的研究興趣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它是瞭解泰雅人哲學的重要關鍵,

而在中文甚至其他語言又難以找到單一字彙,可以完全的對應上它在泰雅語的 世界中所包涵的概念(官大偉,2010b)。

Gaga 一詞自日治時期及普遍出現在泰雅族相關的文獻之中,歷來的研究者 對於 gaga 作出許多不同的解釋。綜合來說,這些解釋主要可以分成組織、規則、

靈力、觀念、祖訓等幾類,從日治時期到 1980 年代以前,學者傾向以組織來解 釋 gaga,包括小島由道等(1915)、森丑之助(1917)、佐山融吉(1918)、鈴 木質(1932)、小泉鐵(1933)、岡田謙(1949)、移川子之藏等(1935)古野清 人(1945)、林衡立(1950)、馬淵東一(1953)、芮逸夫(1955)、衛惠林(1958)、

李亦園(1962、1964)、王崧興(1965)、陳茂泰(1973)等,皆認為 gaga 就是 組織,1他們之間雖然有不少人也指出 gaga 具有規範、乃至祖訓的意涵,但整 體上,這些研究花在討論 gaga 作為血族團體、祭祀團體或共食團體的性質的份 量要比對其作為規範的性質的討論來得多(詳見附錄)。值得注意的是,其間馬 淵東一(1953)、衛惠林(1958)、陳茂泰(1973)曾經特別提到 gaga 具有地緣 性團體的性質(官大偉,2010b)。

1980 年代是 gaga 研究的一個轉折,折井博子(1980)對先前的文獻作了 全面性的回顧和分析,將這些文獻中所描述的 gaga 和血族、祭團、共食團體、

1在這個時期唯有語言學家小川尚義(1931)稱 gaga 為法律、慣習,而未將其視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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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之關係的各種型態,以地理位置的分佈進行呈現,她解釋 gaga 是一種「制度」, 並認為由「血族團、祭團、共食團體與社為一體」應是這種制度的原型,因為 遷移和遷移後居住地理環境的影響,而產生變異(折井博子,1980:110-113)。

山路勝彥(1986)則指出,過去的把 gaga 塑造為僅有祭祀團體或血親團體性格 之研究,都未能掌握 gaga 的全貌,他認為 gaga 具有多義的性格,而就社會運 作層次而言,gaga 可以按不同目的而有機能的分化(官大偉,2010b)。

1990 年代的 gaga 研究有兩個特色:1) 學者從 gaga 作為組織的探討,轉向 gaga 之作用的探討。王梅霞(1990)延續山路勝彥所提出的 gaga 的多義性的 思路,將 gaga 界定為一種觀念,這種觀念是行為規範與組織行為的基礎,可以 在行為上形成不同層次的社會範疇,並進一步指出按照麻必浩部落的經驗,gaga 除了指稱儀式規則、儀式祭詞或技術性知識,也用以指涉藉由這些儀式規則、

儀式祭詞或技術性知識所獲得的靈力。實踐 gaga 觀念的過程,就是靈力取得與 交換的過程,而不斷取得、交換靈力,使得了泰雅族社會關係的創造和維持具 有不斷變化、流動的特質(王梅霞,2003、2006)。另外,黃國超(2001)、張 藝鴻(2001)則以宗教變遷為切入點,從族人對於宗教變遷的解釋,分析 gaga 對族人的意義。2) 另一方面,開始有越來越多的本民族的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 投入對 gaga 的詮釋,這些詮釋大多否定了 gaga 作為組織的性質,其中有以更 貼近的經驗詳細解釋 gaga 的內容,例如:黑帶‧巴彥(2002)、布興‧大立(2007)

對於 gaga 的分類和解釋,有以溢出原本民族人類學者解釋架構的方式詮釋 gaga,

例如「gaga 是泰雅人的知識系統」(拉互依‧倚岕,2008),李慧慧(2007)則 以當代田野中所見 gaga 具容許變動、創新的特質,呼應王梅霞(2003)對泰雅 族「流動的社會性」之見解(官大偉,2010b)。此外,同樣為泰雅族人的林約 道以其自身經驗,質疑人類學者將 gaga 視為一種可買賣的靈力,是出自對於泰 雅語的誤解(林約道,2009)。

2.從生態知識角度理解 gaga

「生態學」是一門關於「生物與外在世界的關連性,包含棲地、習性、能量 以及寄生生物」的學問(Stauffer 1957;Worster 1994),儘管不同的學者對於生態學 之定義或有不同,這些定義的交集顯示出生態學意識到的「生態」,是個「物種 與物種之間、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相互關連所交織而成的生存關係的網絡」。若以 人類為觀照的對象,人類社會中對於資源的使用、分配乃至於價值觀的運作,受 到它所處的環境的影響,而人類社會也透過資源的使用、分配乃至於價值觀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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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ga na babaw kayal》

1. 太陽《wagi》 5. 影子《qlimu》

《Gaga na mmqyanux》

1. 人類《squliq》 5. 烏龜《ksipa》

2. 野獸《qqsinuw》 6. 蛇類《mqmqu》

3. 魚類《qqulih》 7. 蜂類《kkbayra》

4. 鳥類《qqbhniq》 8. 昆蟲《kaykuwi》

四、族群系統文化《Gaga na pglgan squliq》

五、人類的繁延文化《Gaga na kkbhzyagan squliq》※也就是血緣系統 六、泰雅文化

《Gaga na ’tayal》

A. 信仰文化

《Gaga na snhyan》

i. 自然法律《Gaga na kklahang squliq》

ii. 人神契約

《zyuwaw na ’tuxan》 qqyanux》

農耕文化

《Gaga na pqumah》

狩獵文化

《Gaga na ttrgyax》

畜牧文化

《qqayat sin’anan》

iiii. 精神文化《Gaga na Pqasan inlungan》

iiiii. 技藝文化《Gaga na qnbbaqan》

C. 倫理文化 生理文化《Gaga na p’l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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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ga na Squliq》 命名文化《Gaga na sslalu》

教育文化《Gaga na kklahang laqi》

傳統禮節《Gaga na Gaga》

喪葬文化《Gaga na ssatu nmhuqil》

D. 歷史文化

《Gaga na mshzi/k’alu’》

遷徙文化《Gaga na mshzi/k’alu》

聚落文化《Gaga na tqalang》

社會體制《Gaga na qutux niqan》

E. 語言文化

《Gaga’ na kkayal》 語言系統《Luhing na pinsbahan ke’》

一般白話《kkayal ke’ balay》

深奧語言《Ke’ zmihung/lmuhuw ke’》

資料來源:鄭光博,2012

3.Gaga 的去脈絡化與再脈絡化

在從泰雅族的聚落分布與流域之關係的研究演伸出對於 gaga 的空間性的 討論中,官大偉(2010b)指出 gaga 的兩個空間特性:首先,它是具有物質的 空間基礎(亦即是在河流展開的空間格局中,因著血緣、資源、語言的分享,

不同的社會範疇形成其應當共同遵守的 gaga),再者,gaga(知識的空間)、流 域(物質的空間)與社會範疇(社會空間),存在著相互辯證的關係。

圖五:gaga 與流域及社會範疇的關係(資料來源:官大偉,2010b)

從 gaga 作為生態知識(亦即在生存關係的網絡中,尋求最適生存方式的知 識)的角度來看,圖五表達了生態知識和社會與自然環境的互動關係,可說是 三者是互為主體,同時互為脈絡。

在殖民接觸後,巨大的外力造成快速的社會變遷,使得這樣的關係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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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離(如果不是斷裂的話),儘管 gaga 的研究不斷在累積,但作為一個被研究、

被書寫之對象的 gaga,實是越來越脫離族人生活之脈絡的,不管在社會組織上,

或是在對於資源的利用方式上,gaga 似乎不在是社會與自然環境的互動關係下 源源不絕產生而必須被共同享有和遵守的規範,反倒是被抽離在生活脈絡之外,

也就是被去脈絡化(de-contextualized)了。

然而,在本文之研究地點中,本文作者觀察到作為生態知識的 gaga,被重 新再脈絡化到當代有機農業與自然農業之操作中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過去一 段時間越來越被抽離在生活脈絡之外的 gaga 概念,被重新運用在當代的農業生 活之中,同時也因為現今的時空特性,而產生了新的意涵。本文以下即探討研 究區域之農業變遷,以及地景和生態知識的關係,進而說明 gaga 何以能夠被再 脈絡化。

四、泰雅族傳統燒墾的農業地景(~1910s)

1.燒墾的運作方式及其脈絡

傳統泰雅族農業是以山田燒墾和遊耕的方式進行,傳統的遊耕行為,一開 始是要尋覓適當的土地,耕作的土地通常是在山坡上,不能離河流太近(避免 大水時被沖毀),但也必須離取水之水源不能太遠(因為要在田地建工寮居住), 接下來要焚燒地面上的樹木,樹木焚燒後則是清理地上的石頭,利用這些石頭 堆成 hanga(砌石邊坡),hanga 也有用木頭架成。至於焚燒後仍固著於地面上 的大樹,則予以保留;大型的石頭有時讓它留在原地,有時則以焚燒的方式使 其碎裂後移開。

在同一塊 qmayah(在論及耕作時意指田地,但 qmayah 亦可指個人去狩獵 的地方。自己耕作的土地和獵場都可稱為 qmayah,但同一部落群的所有耕作和 獵場的範圍則稱 qyunan)中,不同的區塊都有不同的作物,例如:在砌石邊坡、

木架邊坡,或是保留未移開的大石頭邊,會種植爬藤類(像是豆類、南瓜)的 植物,在較寬廣的區塊上,則是種植小米,在其他零星的區塊,則是種植地瓜、

甘薯之類的作物(蔬菜的部分則採集野菜),而這些作物的耕種都有其不同的 時節,因此一年都會有食物的產出。此外,在耕地內會設置趕鳥器,在耕地的 周邊則會設置陷阱捕捉小型動物,一方面維護作物,一方面作為食物。

一塊土地上的耕作通常以三年為期,三年後即需要另換新的耕作地點,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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