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潢《桂花塔》一劇,如前所敘,在自敘體傳奇的形式方面有了「結構」
上的一種演進,而這種演進在「自傳」文類的可能表現上,具有呈顯其特質的 意義。然而由於該劇的作者缺乏強烈的傾訴企圖,亦無真正足以動人的內涵,
故並不能真正算是一成功的作品。就該作品來說,「形式」發展上的意義,仍 是較多。自敘劇類在藝術上的成功,仍是需要一足夠推動它在藝術方面有所樹 立的精神動力。而倘使我們從內容方面加以觀察,則可以見出除了明確發展出 直接以「傳記」方式敘寫自己的作品之外,不屬於「自傳」體而卻寄寓有濃厚
「自我色彩」的作品,在同一時期亦有重要的發展。
所謂「非自傳」性質而帶有「自我敘寫」色彩的傳奇作品,就發展根源來
110 此處所謂「集體圖像」的藝術特質,可與巴赫金在〈審美活動中的作者與主人公〉一文中所說 的第二類傳記類型─社會生活傳記相呼應。巴赫金認為用歷史的觀點來看人的群體,處在價 值中心的是歷史文化的價值,後者組建著主人翁及其英雄主生活的形式(不是幸福和滿足,純 潔與真誠,而是偉大、威力、歷史意義、功勛、名聲等等)。但若從社會觀點上看,處於價值 中心的則是社會的價值,而首先是家庭的價值(不是留給後代的歷史聲譽,而是在同時代人中 的「好人緣」、「誠實善良的人」)。這種價值組建著私人生活的形式,「日常生活」、家庭或個人 生活的形式,其中包括所有天天可見的細微末節(不是事件,而是日常生活);這一生活中最 為重複的事件,就其意義來說,也不會超出家庭生活或個人生活的價值層面,而在這個層面上 又限於自己或親人的幸福或不幸。這一類型中不存在驚險的因素,這裡佔優勢的是記述的因 素,即對普通事物與普通人物的喜愛,他們創造著充實而有價值的平常生活。(第一類傳記寫 的則是偉大的當道人,歷史人物與偉大的事件)。這類傳記中對生活的愛,是對心愛人物、事 物、狀態與關係的常駐感到欣喜。(這不是置身於世界中並在世界中具有意義,而是與世界同 在,觀照並反覆地體驗世界)。Cf. M. M. Bakhtin, “Author and Hero in Aesthetic Activity,”
in Art and Answerability: Early Philosophical Essays by M. M. Bakhtin, pp. 160-161;參 見巴赫金著,曉河、賈澤林、張杰、樊錦鑫譯,《哲學美學》(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
1998),頁 258-259。
說,乃出於中國詩文文學中為人所習知之「託寓」傳統,這點可以由前文所引 及徐燨《寫心雜劇》序言中「元明詞曲演劇,皆托之於古人以發己懷」一語見 出,「自傳」體劇作亦是承沿此一概念而發展。不過明清之際確有一類非「自 傳」體的劇作,在「自我敘寫」之成分,以及內涵的意義上,有著我們可從「自 傳」文類中辨識出來的特質。這種特質,即是作者在其自我敘寫過程中所展現 的自我之辨明,或導正(self-reclamation)。 111
所謂「自我辨明」,就心理層面來說,可以分為兩種形態。第一種是基於 澄清誤解或提出防衛而進行之辨明,這時壓力來自外部,主體本身沒有「自 我」身份上的認同危機。另一種,則是主體自身面臨對於自己「連續性人格」
是否可為自己接受的認同危機;壓力主要來自內部。而這種「辨明」的需求,
在將之付諸實踐的過程中,皆逼迫從事「辨明」的主體進行無法逃避的「自我 敘述」。也就是說,「敘述」成為確認自我的一種方式。至於所謂「自我導 正」,則不僅是進行「自我」之辨明,而是藉著「自我敘寫自我」的方式,修 正自我對於自我的記憶,乃至自我對於自我的評價;或者是在「敘寫」的過程 中,藉著自我的勸說,或懺悔,著手重新建構一個雖在心理認同上連續,但卻 在經歷一個分水嶺之後,產生意志主軸上「斷裂」式的改變。
明清之際的劇作,所以可能在「自我敘寫」的意義上有此「自我辨明」與
「自我導正」的主體呈現上發展,主要來自時代的鉅變,及此項鉅變對於傳統 士人的心理上之衝擊。蓋明清之際的劇作家生逢易代變局,滿懷故國之思與興 亡之慨,這種個體存在的危機意識,讓他們在「私」與「公」兩種不同的需求 中掙扎、徘徊,尤其是身歷兩代的「遺民」士大夫,更是處境尷尬,在進退維 谷之際,他們需要尋求一種自我調適(self-adjustment)與轉化,甚而有時尚 須作出此處所說的自我辨明與導正,這時戲曲的特殊「敘寫」功能,便成為他 們可以選擇舒解自我的一種方式。
中國古代的自傳,雖有許多作品迴避用第一人稱的「我」, 112 然而在中
111 Cf. Owen Flanagan, Self Expressions: Mind, Morals, and the Meaning of Life, pp. 65-83.
112 如王靖宇就曾指出:「我們一旦大致區分出兩類不同的敘事者,我們將即刻看到在傳統中國敘 事文作品用第一人稱的為數極少。當然,在傳統中國作品中也有自傳和別的寫自己的作品類型
(如自撰的墓誌銘)。然而,有趣的是,大多數的自傳性作品中的第一人稱都讓位給第三人稱。
」參見王靖宇,〈中國古代敘事文的特性─方法論初探〉,《左傳與傳統小說論集》(北京:北 京大學出版社,1989),頁16。
西文學傳統中,仍有許多自傳類作品,是在散文的表現形式中,直接以第一人 稱的「我」作為敘述中唯一的自我,因此其中並無必須將「創作自我」與「被 敘述的自我」分割的問題。如西方傳統中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他在這 部名著中即是以第一人稱的觀點創作出關於他生命中不同面相的記載,凸顯了 其生命所具有的敘事關聯 (narrative connectedness) 之「多元」
(multiplex)特性。他所記得的事件,就是他個人生命中所有的重要關鍵,而 他所經歷的激烈轉變,與他對於自己的期望,皆在其自我傾訴的過程中,完成 了一個作者心中所認定的「單一自我」( single self )圖像。所以聖•奧古斯 丁性格的複雜度與他的計畫、目標與心靈渴望的多元性,在某種程度上,雖皆 存在著一種不易釐清的狀態,然而當他嘗試以「敘述」的方式呈現自我的時 候,他其實已是選擇了一特定的角度,從而作出一番回顧。故此一單一自我之 呈現,仍應只是一種「多元性自我」(multiplex self)的隨機展示,而且其不 同面相間存在著某種「歷時性」(diachronically)與「共時性」(synchronically)
的緊張;113 並以一種時時分割,卻又統合為一的完整敘述,將讀者的想像帶 回作者一生所經歷的時空情境中,看到不同時、不同地的不同的那個「他」。 我們如從以上所舉出的方式來看,我們可以說,左潢的自我敘寫,就他選 擇記憶以組合一完整的自我詮釋言,他其實還是「散文」式的。也就是說,他 是以散文的敘事策略來結構他的戲劇形式。而這亦是他的劇作「戲劇性」審美 特質薄弱的原因。然而在明清之際的遺民劇作家中,另有一個既有強烈的「自
113 正常的自我是「多元性」的,而非如多重人格失調症(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病人 無法統一其多重自我(multiple selves)化身的許多敘事者所敘故事間的連續性,無論他們是 真正變成了許多不同的自我,還是有時他們只是陷入某種幻覺與誤解而相信自己就是某些個被 模仿或偽裝的那個自我。多重自我在複雜的環境中,對不同的觀眾展示不同部分的敘事。不同 的自我為不同的觀眾演出,而不同的觀眾所個別注意到的面相也有所不同。展示其中一個自我 讓自己或觀眾視其為敘事的重心,在某種意義上,係創造了一種幻覺:亦即我所展現的不同自 我,其實只是包含了許多不同自我之整體與統一敘事的一部份。真正區別「多元性自我」( multiplex self)與「多重性自我」(multiple selves)的,是一個多元性自我並非與其他的自 我失去聯繫,而是它們可以相互滲透,這是多重性自我所不可能發生的。其次,我透過敘事的 重心組合了我的自我,而且透過一個單一集中的敘事中不同自我的彼此配合,我了解了我的自 我,即使其中還存在著緊張、混淆與疑惑。將這些自我有意識地交織在一起,讓我的生命擁有 了獨特的性格(unique qualitative character)。Cf. Owen Flanagan, Self Expressions:
Mind, Morals, and the Meaning of Life, p. 66-67,71.
我敘寫」意味,卻同時將「自我敘寫」高度戲劇化的,便是吳偉業的劇作。
吳偉業成功之處,在於他將自己透過戲劇的方式,發展成一個不斷呈現的 活動中的人。他將自己依時間的維度分割成可連貫,但無法說為「一致」的個 體。他將自己重新投入與「此一時」截然不同的「彼一時」,從那裡他重新經 驗了他自己,並且將它展示出來。
吳偉業(1609-1671),字駿公,號梅村,別署灌隱主人、大雲居士,江蘇 太倉人。明崇禎四年(1631)進士,授受翰林院編修。福王時拜少詹事,與馬 士英、阮大鋮論事不合,乞假歸田。入清後杜門不出。順治十年(1653),應 詔赴京,官至國子祭酒。十四年(1657),以母病辭官,家居終老。吳偉業在 政治上頗遭後人譏評。從他的生命歷程觀之,特殊的恩寵榮辱,特殊的時代磨 難,使這位先後侍奉兩朝君主的士大夫文人的一生,充滿了悲劇色彩。吳偉業 與崇禎皇帝之間有著非同一般的知遇之恩。崇禎四年吳偉業應試雖以一甲二名 及第,但朝中頗有人不服,主試官周延儒把他的試卷進呈御覽,崇禎皇帝親閱 之,首書「正大博雅,足式詭靡」八字,而後人言始息。114 吳偉業在崇禎朝 先後任編修、東宮侍講、中允諭德、左庶子等職,得近天顏,是他一生中最為 光輝的時期。甲申之變,李自成率兵入京,崇禎縊死煤山,吳偉業其時恰在鄉 里,聞國變訊,「號慟欲自縊,為家人所覺。朱太淑人抱持泣曰:『兒死其如 老人何?』乃已」自此就痾彌劇,病店兩月,幾不自支。115 此後他懷著匡復
吳偉業(1609-1671),字駿公,號梅村,別署灌隱主人、大雲居士,江蘇 太倉人。明崇禎四年(1631)進士,授受翰林院編修。福王時拜少詹事,與馬 士英、阮大鋮論事不合,乞假歸田。入清後杜門不出。順治十年(1653),應 詔赴京,官至國子祭酒。十四年(1657),以母病辭官,家居終老。吳偉業在 政治上頗遭後人譏評。從他的生命歷程觀之,特殊的恩寵榮辱,特殊的時代磨 難,使這位先後侍奉兩朝君主的士大夫文人的一生,充滿了悲劇色彩。吳偉業 與崇禎皇帝之間有著非同一般的知遇之恩。崇禎四年吳偉業應試雖以一甲二名 及第,但朝中頗有人不服,主試官周延儒把他的試卷進呈御覽,崇禎皇帝親閱 之,首書「正大博雅,足式詭靡」八字,而後人言始息。114 吳偉業在崇禎朝 先後任編修、東宮侍講、中允諭德、左庶子等職,得近天顏,是他一生中最為 光輝的時期。甲申之變,李自成率兵入京,崇禎縊死煤山,吳偉業其時恰在鄉 里,聞國變訊,「號慟欲自縊,為家人所覺。朱太淑人抱持泣曰:『兒死其如 老人何?』乃已」自此就痾彌劇,病店兩月,幾不自支。115 此後他懷著匡復